第三章 全國經濟的大搜刮 第一節 占盡了良田美地 (一)特務管理下的皇莊官地
2024-10-11 12:11:02
作者: 丁易
中國封建社會歷史無論怎樣改朝換代,治亂相尋,但在本質上卻並沒有多大差別,全都是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的。而歷代帝王本身也就是全國最大地主,這在明代,「皇莊」便是最好的證明。所謂「皇莊」,便是皇帝自己的莊田,皇帝自己直接領有莊田,這在明代以前是沒有的。《菽園雜記》對這皇莊曾有一段介紹:
前代賜諸侯有湯沐邑,賜公主有脂粉田,而皇莊則未聞也。今所謂皇莊者,大率皆國初牧地及民田耳。歲計之入,有內官掌之,以為乘輿供奉。然國家富有天下,尺地莫非其有,倉廩府庫,莫非其財,而又有皇莊以為己有,此固眾人所不識也。聞大臣中惟彭文憲嘗言之,其疏留中不出。而言官不聞有議乞革罷者何耶?或雲正統、天順間尚無之。(1)
皇莊設立經過及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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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正統、天順間尚無之」,只能說沒有「皇莊」這個名稱,實際上皇帝自己莊田的設立遠在朱高熾時。高熾曾設有仁壽宮莊,其後又有清寧未央宮莊。以後朱祁鎮天順三年以諸王未出閣,供用浩繁,立東宮、德王、秀王莊田。朱見深時沒收曹吉祥土地為宮中莊田,始正式定名為「皇莊」,其后庄田便遍於郡縣。到朱祐樘弘治二年時,畿內已有五個皇莊,共地一萬二千八百餘頃。朱厚照即位不到一月,就建立了七個皇莊,其後增添到三百八十多處,單是直隸一省就有三十六處,總共計田二十萬九百一十九頃二十八畝。(2)從這以後,雖無明確數字,但有增無減是可以斷言的。如朱翊鈞時單是慈慶宮、慈寧宮、乾寧宮三宮莊田便是二萬一千一百六十六頃十五畝,(3)其他可想而知了。
至於皇帝賜給藩王勛戚宦官的田為數也並不少於皇莊,弘治二年勛戚中官莊田有三百三十二處,共地三萬三千餘頃。而徽、興、岐、衡四王田,多至七千餘頃。朱翊鈞封他的愛子常洵為福王,便賜田至四萬頃,群臣力爭,始減其半,河南山東湖廣等處膏腴之地幾乎囊括殆盡。而朱由校時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寧國二公主莊田,也都是動以萬計。(4)
這些莊田再加上一些官地,總計起來竟占當時全國土地七分之一,《明史·食貨志一》:
弘治十五年天下土田止四百二十二萬八千五十八頃,官田視民田得七之一。
土地集中在皇家及其特務手中竟達如此可驚的程度,但這還是朱祐樘時的事,朱祐樘以後自然是更加集中了。
特務管理皇莊的方法(一)侵占民田
這些莊田的來源,據前引《菽園雜記》說,是「國初牧地及民田」,但主要的還是侵占民田,《明史·食貨志一》:「英宗時,諸王、外戚、中官所在占官私田,或反誣民占,請案治。比案問得實,帝命還之民者非一,乃下詔禁奪民田。」又如朱祐樘時「因御史言,罷仁壽宮莊,還之草場,且命凡侵牧地者,悉還其舊」,而「世宗初,命給事中夏言等清核皇莊田,言極言皇莊為厲於民。自是正德以來投獻侵牟之地,頗有給還民者,而宦戚輩復中撓之」。據夏言清核結果,皇莊計占民田三萬七千五百九十五頃四十六畝。這種殘酷的掠奪,也不知有多少農民在這一宰割之下飢餓死亡了!
這些掠奪行為都是宦官特務做出的,因為皇莊照例是派宦官管理,每莊管理人數則有管理之太監,奏訂之旗校,跟隨之名色,每處三四十人。正德元年二月朱厚照「從尚書韓文言,畿甸皇莊令有司征課,而每莊仍留宦官一人、校尉十人」(5)。但這也只是極短時期如此,後來仍是恢復了。這些宦官管理皇莊的方法,首先便是幫皇帝再擴大侵占民田,如《政紀纂要》所載:
成化十六年,景州獻縣阜城民田萬頃,界接東宮莊。管莊內侍欲內占,民甚冤之,訟於朝,遣戶部員外郎郎官廉勘核,內侍密遣人要廉曰:「田如歸我,講讀官可得也。」廉曰:「以萬人之命易一官,吾弗為也。」至其地,偏集居民,指陳故跡。率以所占田盡歸於民,援例起科,畝率三升,同事者懼有所奸,廉曰:「我戶部也,有害我獨當。」
而朱厚照增添的三百八十多所皇莊就是劉瑾奏請添置的。(6)又如朱厚熜時:
興都莊地八千三百頃,中官奪民田,復增八百頃,立三十六莊。帝(朱載垕)從撫按奏,屬有司征租,還兼併者於民。中官張堯為請,又許之。(7)
特務管理皇莊的方法(二)科索掠奪
這些宦官管理皇莊第二種方法便是率領爪牙在莊上魚肉人民,掠奪科索,如弘治二年戶部尚書李敏奏稱:
管莊官校,招集群小,稱莊頭伴當,占土地,斂財物,污婦女。稍與分辯,輒被誣奏。官校執縛,舉家驚惶,民心傷痛入骨。(8)
有一次甚至逮捕兩萬多老百姓:
是冬(弘治十七年),以南京鴻臚寺卿王璟為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時以莊田故,遣緹騎逮民二萬餘人,畿輔騷動。璟抗疏切諫。(9)
到朱厚照時這情形就更厲害,如正德元年大學士劉健奏稱:
管莊內官,假託威勢,逼勒小民,其所科索,必逾常額。況所領官校,如餓豺狼,甚為民害。以致盪家鬻產、兒女,怨聲動地,逃移滿路,京畿內外,盜賊縱橫,亦由於此。(10)
事實的例子,如:
正德初,中官張忠督直沽皇莊,縱群小牟利。(天京副使胡)文璧捕治之,為所構,械繫詔獄。(11)
以後更變本加厲:
正德七年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李嵩言:南宮、寧晉、新河、隆平四縣管皇莊太監劉祥鳳等先後十餘人,專肆剋剝,民甚苦之,恐相率為盜,乞將祥等取回,以侵地歸民,稅歸有司。永平、河間諸府皇莊亦如之。戶部議復。得旨:皇莊以奉順兩宮,宜仍舊,祥等其取回,以太監馬昂、左少監范禮代之,戒其毋蹈前弊(12)。
印綬監左少監谷岫,正德中差管楊村皇莊,科擾生事,侵占民田,為有司所發,下言官復實有驗。(13)
至於裝運輸送,則向公家強索夫馬,甚至擅立關隘,徵收稅額,如朱厚熜即位後夏言所奏:
其初管莊人員,出入及裝運租稅,俱自備車輛,夫馬不干有司。正德元年以來,權奸用事,朝廷大壞,於是有符驗之請,關文之給。經過州縣,有廩餼之供,有車輛之取,有夫馬之索。其分外生事,巧取財物,又有言之不能盡者。及抵所轄莊田處所,則不免擅作威福,肆行武斷。其甚不靖者,則起蓋房屋,搭架橋樑,擅立關隘,出給票帖,私刻關防。凡民間撐駕舟車,牧放牛馬,采捕魚蝦螺蚌莞蒲之利,靡不括取。而鄰近地土,則展轉移築,封堆包,打界址,見畝征銀,本土豪猾之民,投為莊頭,撥置生事,幫助為虐,多方掊克,獲利不資,輸入宮闈者十無一二,而私入囊橐者蓋不啻十八九矣。(14)
事實的例子強索夫馬如:
正德九年甲寅,太監劉寧、劉允征征皇莊子粒於通、薊、河間,傳白帖下兵部索夫馬廩餼,兵部復請,皆許之。時中官廝養出,無不給驛,以私帖傳遞兵部,無敢違者。(15)
徵收稅額如:
其在真定等府、寧鄉等縣者,太監夏緩請歲加葦場之稅,又欲勿聽小民爭訟,其在永清、隆平等縣者,少監傅琢等請遣官履畝核實以便管理。小河之在寧晉莊前,太監張峻等又欲稅往來客貸,皆從之。(16)
朱厚熜即位,這些特務科擾的情形仍是照舊,如嘉靖六年大學士楊一清等奏稱:
竊見近畿八府土田,多為各監局及戚畹豪勢之家乞討,或作草場,或作皇莊。民既失其常產,非驅之死地,則去而為盜。(17)
朱載垕即位仍是如此,隆慶二年御史周弘祖奏稱:
事涉內庭,輒見撓阻,如閱馬、核庫,詔出復停。皇莊則親收子粒,太和則榷取香錢,織造之使累遣,糾劾之疏留中。(18)
朱翊鈞時則越發厲害:
諸閹丈地徵稅,旁午於道,扈養廝役廩食以萬計,漁斂慘毒不忍聞。駕帖捕民,格殺莊佃,所在騷然。(19)
而皇莊且更增多:
初,翊鏐以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莊遍畿內。比之藩,悉以還官,遂以內臣司之。皇店、皇莊自此益侈。(20)
又如萬曆二十年:
承天守備中官以征興邸舊賦,請罪潛江知縣及諸佃民,旨下撫按勾捕。(21)
至於諸王莊田也有許多是宦官管理,其科擾一如皇莊。如萬曆間「福王封國河南,詔賜田二百萬畝,跨山東、湖廣境。既之國,遣中貴徐進督山東賦,勢張甚」(22)。但這些與宦官特務系統無直接關係,這便從略了。
墳園,上林苑
皇帝私人土地除了這些皇莊而外,還有許多墳園(這是靠近帝後們墳墓占來的土地),以及上林苑,也都是派宦官管理。這些宦官也像皇莊的宦官一樣,侵占民田,科索百姓。管理墳園的情形如:
嘉靖元年六月康陵神宮監太監劉杲奏討天壽山空地,並九龍池草園,栽種果菜,以備四時供獻,命戶部給之。(23)
司禮監右監丞王敏請以宛平縣民地一頃三十四畝為順義郡主墳園。戶部言非制,不當與。上從部議。(24)
先是營悼靈皇后陵,度用鄉民尹甫元地六頃。而守陵內臣郭鑒又度其地十五頃余,將為果園。(25)
至於上林苑地原本只用來養牲畜種蔬果以供皇帝之用的,後來宦官們也徵收銀課。其經過沿革及特務科擾情形如下:
永樂初,設上林苑監於京師,取山西平陽澤潞之民充之,使蕃育樹藝,以供上用品物。時止設文官,職專進送,於民無擾。後增設內臣九員,至弘治間漸增一十八員,正德間添設總督僉書監工等,名至九十九員。於是科擾百出,擅將牲地草場征派子粒,占用伴當御牢等名目,逼索月錢,節年通計誅求至銀三十五萬餘兩,逼死人命數多。上登極(朱厚熜)詔汰革之。止存一十九員,民始稱便。未幾又傳奉添設至六十二員,弊復滋出。(26)
這裡所謂「弊復滋出」,便是又聽宦官攛弄開始徵收銀課:
(嘉靖二年)九月,舊例上林苑地聽牲戶開墾為業,惟育牲種蔬果以供上用,不收子粒。弘治間太監寧誠始畝科銀三分,嘉靖九年詔革去。至是以監臣奏,復命徵收。戶部參奏,各署內官,始則侵民田為牲地,終則奪牲地為己業,觀其設心,不盡逐四署之民,而專聚一己之利不為也。宜恪守前旨,追寢近批,以安人心,不報。(27)
草 場
明代帝王除了分派特務去管理自己私人土地而外,還派他們去管理官地,這主要的便是草場。所謂草場就是草原,向分官有、民有兩種,官有的稱為草場,民有的大概稱為草地。官有草場主要的為牧馬草場,其次有鷹房草場、馬房草場、駝牛房草場、羊房草場等名目。民有草地當系民間一家一族或數族公用的草原,可以采牲畜的飼料、家用的薪柴、食用的野菜。其他修葺房屋的牆壁覆蓋等都要取給於此,在人民經濟上占有重要地位。
官有草場據《明史·兵志四》卷九十二稱,共有十三萬三千七百餘頃,分布在九邊及近畿一帶,各地都派有宦官監督,這些宦官便借勢占為己有。這遠在朱祁鎮時便已如此:
正統十年戶部右侍郎焦宏等奏:「臣同司禮監左監丞宋文毅等奉命踏勘壩上大馬房諸處草場,多被內官內使等人侵占,私役軍士耕種,甚者起蓋寺廟立窯冶及借與有力之家耕種,以致草場窄狹,馬多瘦損,請正其罪。」上曰:「朝廷設馬場,令內官監之,而乃作弊如此,論法當罪,今姑寬貸,令速改過。其內官各賜地一頃,內使淨軍各賜五十畝,已蓋寺廟者勿除,余悉還官。」(28)
或者借勢強占民田,如朱祐樘時:
薊州民田多為牧馬草場所侵……命張泰偕錦衣官會巡撫周季麟復勘。泰密求得永樂間舊籍,參互稽考,田當歸民者九百三十餘頃。(29)
朱厚照時特務侵占民間田地草場的更多,如:
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創於谷大用,皆奪民業為之。(30)
朱厚熜即位,曾下令清理歸還人民,但不久又聽信宦官攛弄仍令照舊:
嘉靖二年正月戶科給事中張漢卿等言:「日者皇上念畿輔莊田之害,命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會勘安州鷹房草場、涿州熏皮廠,敕曰:『自正德元年以後朦朧投獻,及額外侵占者,盡給原主,管莊人悉取回。』大哉王言,民切仰戴,及言等勘報,戶部復請,而兩奉明旨,曰仍舊,曰留用,該部執奏再三,竟不之從,是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先帝時群奸擅政,八黨為首惡,故熏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草場創於谷大用。今馬俊、趙霦恃藩邸舊恩,妄乞免查,是復蹈永成、大用之故轍也。乞……盡革鷹房草場、熏皮廠,並罪俊、霦,以為欺妄之戒。」不允。(31)
御馬監太監閻洪奏請外豹房永安莊地。戶部言:「此地故皆永清右衛屯田,洪熙間以半為仁壽宮莊,其半以給太清觀道士。弘治中改給指揮趙良。至先帝以豹房之故,遺禍無窮。幸奉明詔革除,而洪等仍欲修復,以開遊獵之端,非臣等所願聞也。臣請悉還原衛征屯子粒,以助軍餉,庶可永除禍本。」詔以地十頃納豹房,余令道士及趙愷分佃如故。(32)
這些草場原是牧馬的,特務們卻希望發財,於是便主張盡行徵收地租:
嘉靖八年三月,御馬監太監麥福復請盡徵收牧馬草場地租,戶部言御馬監轄二十馬房,各草場共五十六府,熟地二萬四千十一頃。皇上前從侍郎王(左車右兀)之言,命科道勘處,因以熟地八千畝歸監,以資公用,留生草地四十萬畝,以備芻牧,其所餘一千九百二十餘頃,召民佃種征租,以充國家歲時之需,信公私兩利經久可行之策也。福請不宜聽許。」上從部議,令如前旨行。(33)
特務們既然強奪民田,霸占公地,自然不願意公家來勘查,縱是要查,也必須千方百計地派一個自己的人參加。如:
(嘉靖二年)先是上命御馬監以牧馬草場新舊圖冊給發科道官自行查勘。太監閻洪等請更遣內臣齎冊至勘所,得從公對收。上復許之。於是給事中解一貫等言:「臣等奉詔查勘,十已得六七,今若添差內臣,如益薪止沸,舉前功而盡棄之。若必不得已,宜別遣一二大臣令體統相當,以便行事。」上特納之。(34)
這些管理皇莊草場的宦官特務之所以侵占民田、苛征暴斂,倒不一定是真替他們主子盡忠,主要的還是為了自己貪污揩油得更多一些。其貪污揩油情形說起來實在可驚,如朱厚熜時「命核先年頃畝數以聞,改稱官地,不復名皇莊。詔所司征銀解部,然多為宦寺所中飽,積逋至數十萬以為常」(35),而南京「草場、蘆課銀率為中官楊奇、卜春及魏國公徐鵬舉所侵蝕」(36)。
總括看來,占全國土地七分之一以上的皇莊和官地,幾乎全部掌握在宦官特務手中,豪奪強占,苛斂盤剝。直接遭受到殃害的,當然是耕種這些皇莊官地的農民,以及住在皇莊官地附近的老百姓。至於豪門貴族大官僚大地主和宦官特務息息相通,自然不會受到什麼災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