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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15:27:45
作者: (英)毛姆
信仰上帝並不是相信永生的必要條件,但要將兩者彼此分開卻是很困難的。即使是在那種期待人類意識脫離肉體並融入一般意識的朦朧生存形式中,只有在你否認上帝的靈驗或價值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拒絕上帝之名。實際上,正如我們所知,這兩個概念是如此密不可分,以至於死後的生活一直被看作是上帝處理人類世事時最有力的工具。它為仁慈的上帝提供了回報善者的快樂,為具有報復性的上帝提供了懲罰惡人的滿足感。關於永生的論據很簡單,但除非上帝存在的前提首先為人們所接受,否則,即使不是毫無意義,這些論據也沒有太大的力量。儘管如此,我還是要把這些論據列舉出來。一個是基於生活的不完整性:我們渴望實現自我,但是事件的不可抗力和我們自身的局限性,給我們一種挫敗感,這種挫敗感將會在未來(抑或是來生)得以消衡。所以歌德(Goethe)雖然做了很多,但覺得他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與此相似的是來自欲望的論證:如果我們能想像出永生,如果我們想要永生,這難道不表明它存在嗎?我們永生的渴望只有在可能得到滿足時才能為人們所理解。另一種觀點堅持認為,當人們想到統治這個世界的不公正和不平等時,他們就會感到憤怒、痛苦和困惑。惡人像青翠的月桂樹一樣枝葉繁茂,正義則要求另一種生活,在這種生活中,有罪的人會受到懲罰,無辜的人會得到回報。罪惡只能在來世得到善的補償時才會被寬恕,而上帝自己也需要永生來證明他對人類的引導是正確的。還有一個唯心主義的論點:意識不能因死亡而湮滅。因為意識的湮滅是不可想像的,因為只有意識才能想像出意識的湮滅。它繼而斷言,價值觀只存在于思想,並指向一個崇高至上的思想,在那裡,價值會被完全實現。如果上帝是愛,人對他來說就是價值,我們無法相信對上帝有價值的東西會被毀滅。但在這一點上,某種猶豫已經背叛了自己。共同的體驗,特別是哲學家們的共同體驗表明,許多人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永生這個概念太過宏大,對普通人來說,無法想像。因為他們太微不足道了,不應受到永恆的懲罰,也不配享受永恆的幸福。因此,有的哲學家就認為,那些有可能實現精神滿足的人,在他們有機會達到他們所能達到的完美境界之前,將享受有限的生存,然後他們將欣然地接受滅絕,而那些沒有這種可能性的人將立即萬幸地被湮滅。但當我們去探究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少數被上帝揀選的人所擁有的品質時,我們就會不安地發現,那是哲學家們所擁有的為數不多的品質。然而,人們不禁要想,當哲學家的德行得到應有的回報時,他們將以何種方式來消磨時間,因為他們在地球上生活期間所面臨的問題,想必已得到了充分的答案。我們只能猜想他們會從貝多芬(Beethoven)那裡學習鋼琴,或者在米開朗琪羅(Michelangelo)的指導下學習水彩畫。除非這兩位偉人有很大的變化,否則他們會發現這兩位都是性情暴躁的大師。
要檢驗你所接受的信仰的論斷是否有說服力,一個很好的方法,就是問問自己,出於同樣的考慮,你是否會從事有重要意義的實際工作。比如,你會僅憑道聽途說就買下一套房子,而無須律師檢查其產權房契,也無須檢驗員檢驗其排水系統嗎?關於永生的論斷,當你一個一個地考量時,都顯得很無力,而當你把它們放在一起時,就不再令人信服了。它們很誘人,就像日報上的房產中介GG,但至少對我來說沒有什麼說服力。對我來說,我看不出,當意識的物質基礎被摧毀時,它如何能持續存在。我非常確信,我的身體和思想是相互聯繫的,在我的身體之外,意識的任何存在形式,毫無例外都是我自身的存在形式。即使人們可以說服自己,認為「人類的意識存在於某種普遍的意識里」的說法有其真實性,也只能得到一點安慰,從而滿足於「人類生存於自身所產生的精神力量里」這種觀念,但這只不過是用一些空話進行的自我欺騙。唯一有價值的存在就是個體的完全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