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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5:48 作者: (英)毛姆

  我全然擁有知識分子的那份傲慢,假如像我希望的那樣,我能拋下它,也並非由於我自身的德行或是智慧,只是因為我比其他大部分作家有更多的旅行機會。我很喜歡英國,但在那裡我從來沒有感到過安適自在。面對英國人,我總是很害羞。對我來說,英國是一個我不想對其履行義務的國家,但同時又得對其負有責任,這使我感到煩惱。直到我和祖國之間至少隔了一道英吉利海峽後,我才完全地感到自在。有些幸運的人在自己的思想中找到了自由。與他們相比,我的精神力量相對較弱,但我卻在旅行中找到了自由。當我還在海德堡(Heidelberg)的時候,我設法參觀了德國的許多地方 [在慕尼黑,我看到易卜生(Ibsen)在馬克西米利亞霍夫(Maximilianerhof)喝啤酒,臉上掛著不悅的表情看著報紙]。我還去過瑞士,但我第一次真正的旅行是去義大利,去那的主要原因是我讀了很多沃爾特·佩特(Walter Pater)、拉斯金(Ruskin)和約翰·阿丁頓·西蒙茲(John Addington Symonds)的書。當時我有六個星期的復活節假期,口袋裡還有二十英鎊。我去了熱那亞(Genoa)和比薩(Pisa),在那裡我長途跋涉,只為了在雪萊(Shelley)曾讀過索福克勒斯(Sophocles)並寫下關于吉他的詩句的那個松林里坐一會兒。之後我在佛羅倫斯(Florence)待了一個月,住在一位寡婦的家裡。我和她的女兒讀了《煉獄篇》(the Purgatorio),我們手裡拿著拉斯金(Ruskin)的書,奔波數日,遊覽各處名勝。我欣賞拉斯金(Ruskin)讓我欣賞的一切[甚至是喬托(Giotto)那座恐怖的鐘塔],厭惡地轉身離開一切他所譴責的東西。他從未有過比我更熱情的門徒。之後我去了威尼斯(Venice)、維羅納(Verona)和米蘭(Milan)。回到英國後,我對自己非常滿意,對任何不同意我(和拉斯金)對波堤切利(Botticelli)和貝里尼(Bellini)的看法的人,我都非常鄙視。當時的我二十歲。

  一年後,我又去了義大利,遠至那不勒斯(Naples),發現了卡普里島(Capri)。這是我所見過的最迷人的地方,第二年夏天我在那裡度過了整個假期。卡普里島當時鮮為人知。從海灘到鎮上還沒有纜車。夏天去那裡的人很少,你可以在那裡吃住,那裡提供酒水,住在臥室窗口可以看到維蘇威火山(Vesuvius)的房間,一天只需要四個先令。當時那裡有一位詩人、一位比利時作曲家、我海德堡的朋友布朗、幾位畫家、一位雕塑家(哈佛·托馬斯)(Harvard Thomas)和一位曾在南北戰爭中為南方作戰的美國上校。在上校位於阿納卡普里(Anacapri)的家,又或者是廣場旁邊的莫爾加諾酒館(Morgano’s),我難掩激動地聽著他們談論藝術和美,文學和羅馬史。我看到兩個男人在互相進行言語攻擊,因為他們對埃雷迪亞(Heredia)十四行詩的詩性價值產生了分歧。我覺得這種感覺很棒。藝術,為了藝術而藝術,是世界上唯一重要的東西。只有藝術家才能給這個荒謬的世界賦予意義。政治、商業、學識淵博的職業——從絕對的觀點來看,它們算得了什麼?我的這些朋友(絕對,絕對是每一個朋友)或許會對一首十四行詩的價值,或者是一塊希臘淺浮雕的精美(希臘,我的眼睛!我告訴你這是羅馬的複製品,如果我要告訴你點什麼,那這就是事實)意見相左,但是他們都同意一點,這些藝術作品都燃燒著像寶石一樣耀眼的火焰。我太過於害羞,不敢告訴他們我已經完成了一本小說,另一本小說也已經完成了一半。我也同樣燃燒著像寶石一樣耀眼的火焰,但是他們會把我當作一個只關心解剖屍體、一個會趁他人毫無防備時塞給他最好的朋友一劑灌腸藥的庸人市儈,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極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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