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仕宦階級的產生
2024-10-11 09:58:10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十四世紀勃發的民族革命,經過了二十年(1348—1368)的長期戰爭,方才宣告結束。戰爭所波及的地帶,北至和林,東至高麗,南至兩廣,西至陝甘,無一地不受蹂躪。戰爭的主角最初是被統治的南人、漢人向統治者蒙古人、色目人進攻,奪取當地的政權,形成群雄割據的局面。後來這些割據者的向外發展,引起各個利益集團的衝突,陷於混亂的互相殘殺的吞併戰中。同時對方的統治階級也發生內部政變——政權和軍權的爭奪!也同樣互相吞併,發生內戰。這樣,一方面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不斷地在苦戰,另一方面統治者因內部分化而發生內戰,被統治者也因個別發展而互相吞併。結果,雙方實力俱因外戰、內戰而減削,許多有地盤、有實力的領袖都自然地被淘汰,被吞併,形成一個混亂的、分裂的、多元的局面。最後統治者因內亂而失去抵抗的能力,被統治的無數反抗集團則為一後起的有力的革命領袖所吞併,一蹴而將盤踞中國百餘年的外族逐出塞外,建立了一個統一的、漢族自治的大明帝國。
這一次大混戰的發動,動機是民眾不堪外族經濟的、政治的壓迫而要求政權的讓予,1最後才一轉而喊出民族革命的口號。2在革命開始時,外表上蒙著極濃厚的宗教迷信的罩袍,絕大多數革命領袖和群眾都是白蓮教和彌勒教——明教的信徒,舉行著種種儀式,宣傳彌勒下世明王降生救民疾苦的口號3;接著又加上政治的宣傳,勢力最大最成功的一個宗教領袖韓林兒又假託是宋徽宗的子孫,把這次革命稱為宋的復國運動。一直到朱元璋出現,他自己本人及其軍隊雖然原來隸屬於上述的系統,可是他一到了能獨立行動的時候,便決然地捨棄這雙重的、矛盾的策略——膚淺的、欺騙的神話宣傳,和已經失去時效的、冒牌的復宋掩護旗幟,更進一步,赤裸裸地提出這一次的革命的目標是民族的解放,漢族應由漢人治理的大宣言。這一鮮明的劃時代的轉變,更掀起了過去百多年被壓迫、被剝削的民族仇恨,得到知識分子和一般民眾的深切同情,地主們也因舊秩序的維持和利益的保全而加入合作,在各階層支持之下,這一新興勢力在十年中便完成了它們的使命,把整個漢族從蒙古人鐵蹄之下解放出來,民族革命成功了!
可是從另一方面看,二十年混戰雖然完成了民族革命的偉業,而在實質上,分析戰爭雙方所含的因子,官吏、地主、商人完全擁護舊勢力,和蒙古皇室及貴族站在同一戰線。另一方面,革命的無數領袖——方國珍和張士誠是販私鹽的;陳友定是農人,尚且是佃農;韓林兒的祖父被罪遷謫,本人是牧羊人;郭子興是相命人的兒子;陳友諒為漁家子;徐壽輝是販布的;明玉珍家世代務農;朱元璋是遊方的窮和尚——及其群眾卻完全是另一階級,貧農、佃戶、流民組成了以推翻統治者為共同目標的革命勢力。階級意識的潛伏性劃分了雙方的群眾,農民和地主衝突的尖銳化發動了這一次戰爭。統治者是代表地主利益的,革命集團所代表的卻是農民的利益,所以在表面上儘管提出政治的、民族的解放口號,而在實質上,卻完全是農民和地主的鬥爭。可是到後期民族意識的強烈自覺,使革命集團的口號從經濟的、政治的被壓迫,轉而偏重於民族地位的歧視方面,因之,民族革命雖然完全成功,這一群領導者卻已為勝利之杯所炫惑,忘記了當初起事時的動機和目標。外族的壓迫雖已解除,同族同種間的畸形的經濟社會組織,卻並未因之而有所改變。並且,這一群成功的領袖,都因他們的勞績從下層爬到最上層,從平民變成新貴族,從農民變成大地主,代替他們所打倒的外族貴族地主的地位。同時,因參加維持舊秩序而加入朱元璋集團的舊地主,也因勞績而成為新朝的中層基礎,出任新政府和農民的中間人——如糧長、里長、甲長,或直接加入政府,他們的大量土地和社會地位,都因之而為法律所默認。再加上新朝由科舉出身的新官僚地主,和正在科舉階段中的舉、貢、生員,皇家子弟和皇帝外親及宮廷閹豎,這一新地主集團成為新帝國的新重心、新基礎,名之曰新仕宦階級。以暴易暴,農民所受的剝削,日積月累,愈來愈重,新統治者的榨取技術,經過長期的訓練,卻愈來愈高明。在這新的對立之下,造成了明代無數次的農民叛亂,最後最大規模的一次竟顛覆了這帝國。
由經濟的、政治的革命轉變為民族革命,雖然在當時是革命成功的主要手段——保護舊地主的利益和容納舊官僚,可是同時也正因為這轉變,忽略了革命之所以發生的背景,和最初所指出的社會病態,不能對最切要的土地問題加以徹底的、合理的解決,這是一個最輝煌的成功,同時也是一個最嚴重的失敗。4
以下分兩部分敘述,第一是新仕宦階級,第二是農民5。
新仕宦階級部分所研究的對象是這一階級的社會地位所造成的政治病態,寄生於農民階層的情形,他們的生活,這一階級所產生的文化——文學、戲劇、小說、音樂、金石學、建築學……和社會風氣。
這一論文只是概括的、普泛的說明,至於屬於這一階級的思想家如薛瑄、王陽明、劉宗周、黃道周等人,文學家如宋濂、歸有光諸人,所謂獨立特行之士,不為這一階級的風氣所同流合化者,不包括在本文說明之內。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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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上《克謹篇》載韓林兒詔書斥元室罪狀,有「貧極江南,富稱塞北」語。
2.《明太祖實錄》卷二六:「至元二十七年十月丙寅,檄諭齊、魯、河、洛、燕、薊、秦、晉之人以北伐之意曰:自古帝王臨御天下,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當此之時,天運循環,中原氣盛,億兆之中,當降生聖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方今河、洛、關、陝雖有數雄,忘中國祖宗之姓,反就胡虜禽獸之名,以為美稱,假元號以濟私,恃有眾以要君,阻兵據陝,互相吞噬,反為生民之巨害,皆非華夏之主也……予恭天承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虜,拯生民於塗炭,復漢官之威儀……歸我者永安於中華,背我者自竄於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3.參見吳晗:《明教與大明帝國》,載《清華學報》三十周年紀念號。
4.參見吳晗:《元帝國之崩潰與明之建國》,載《清華學報》,第11卷第2期。
5.參見吳晗:《明代之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