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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公司運轉的基石——融資管理 掌控股權有利於抓住公司根本

2024-10-11 05:29:49 作者: 張世平

  史玉柱說,「我從此再也不搞股份制了」「母公司一定是我個人所有,下面的分公司我可以考慮控股」「中國人合作精神本來就很差,一旦有了股份,就有了和你斗的資本,會造成公司結構不穩定」。史玉柱之所以如此堅決,是因為他有前車之鑑。

  1989年8月底至9月初,在朋友的介紹下,史玉柱聘請了三名員工。剛過了一個月,除了管財務的員工,另外兩名員工找到史玉柱,說:「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持有股份,大家應該將賺到的錢分掉。」史玉柱聽後拒絕了,提倡將賺到的錢主要用來繼續進行GG宣傳。不過為了安撫他們的情緒,史玉柱表示,股份的事情可以商量,但絕不能平分,即四個人每人占股25%,因為軟體是自己開發的,啟動資金也是自己出的,所以自己要控股,他們三個人合起來可以占股10%—15%。這兩名員工認為平時自己也沒少出力,按照史玉柱的分配,自己的股份太少了,於是跟史玉柱爭執起來。史玉柱當時非常生氣,順手抄起電腦,摔在地上。

  這件事對史玉柱的影響很大,他堅持認為,以後每一個「根公司」一定要由自己一個人獨資。在對待高管的時候,他採取的是高薪加獎金的形式,從來不向他們許下股權的承諾。史玉柱說:「後來我就給我的高管高薪水和獎金,就是給比他們應該得到的股份分紅還要多的錢。我認為,這個模式是正確的,從此以後,我的公司就再沒發生過內鬥。」

  股權集中的重要性在史玉柱心中的地位始終是不容動搖的。2001年,他復出之後,在央視《對話》節目中談道:「我覺得在中國搞民營企業,開創初期我覺得股權不能分散,凡是股權分散的企業,你看最後稍微只要這個公司一(有)起色,賺了第一筆錢開始,馬上就要不穩定,就要開始鬧分裂。很多企業垮,不是因為它長期不賺錢,是因為它賺錢了馬上垮掉了。」

  萬通董事長馮侖也認同這一觀點,他說:「企業第一階段都是排座次問題,第二階段是分經營問題,第三階段是論榮辱。所以我同意史總的意見,一開始產權相對集中,有利於企業組織的穩定。」

  事實上,股權集中並非百利而無一害。史玉柱後來也深深地認識到了股權過於集中,在公司穩定發展的階段會產生負面的影響。由於史玉柱在巨人集團占股90%以上,所以在決策時,其他幾位老總很少堅持他們自己的意見,最終拍板做決定的還是史玉柱自己,導致他的一些重大決策失誤,給集團帶來一定的損失。對此,史玉柱表示,這種高度集中的決策機制在創業初期充分體現了決策的高效率,但當企業規模越來越大、個人的綜合素質還不全面時,缺乏一種集中決策的體制,特別是干預一個人的錯誤決策乏力,那麼企業的運行就相當危險。

  事實上,隨著股份制在中國的快速發展,史玉柱最初完全個人控股的想法也有所轉變。尤其是在史玉柱進軍網路遊戲行業後,他在巨人網絡中大約占股2/3,剩餘的1/3股權分給了劉偉、張路、何震宇等一直都跟著史玉柱做事的舊部,而且這也是史玉柱首次採取股份制的方式跟他們進行合作。巨人網絡上市以後,才將股份制最大的作用發揮了出來。

  對此,史玉柱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企業小的時候就是一個人決策。企業中等規模的時候,它就要靠一個小的集體來決策。企業再大了,就按上市公司的規則來做。最終一個企業真要做大,他必須要把這個公司社會化,就是上市,讓社會上成千上萬的人持有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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