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太監、皇莊、皇木及其他
2024-10-11 05:24:35
作者: 吳晗
太監的得勢用事,和明代相終始。其中只有一朝是例外,這一朝代便是嘉靖朝。從正德寵任劉瑾、谷大用等八虎,壞亂朝政以後,世宗即位,力懲其敝,嚴抑宦侍,不使干政作惡。嘉靖九年(公元1530)革鎮守內臣。十七年(公元1538)從武定侯郭勛請復設,在雲貴、兩廣、四川、福建、湖廣、江西、浙江、大同等處各派內臣一人鎮守,到十八年四月以彗星示變撤回。在內廷更防微極嚴,不使和朝士交通,內官因之奉法安分,不敢恣肆。根基不厚的大璫,有的為了輪值到請皇帝吃一頓飯而破家蕩產,無法訴苦。在有明一代中嘉靖朝算是宦官最倒霉失意的時期。反之在萬曆朝則從初年馮保、張宏、張鯨等柄用起,一貫地柄國作威,政府所有設施,須先請命於大璫,初年高拱任首相,且因不附馮保而被逐。張居正在萬曆初期的新設施,新改革,所以能貫徹實行,是因為在內廷有馮保和他合作。到張居正死後,宦官無所顧憚,權勢更盛,派鎮守,采皇木,領皇莊,榷商稅,採礦稅。地方官吏降為為宦寺的屬下,承其色笑,一拂其意,緹騎立至。內臣得參奏當地督撫,在事實上幾成地方最高長官。在天啟以前,萬曆朝可說是宦官最得勢的時代。
《詞話》中有許多關於宦官的記載,如清河一地就有看皇莊的薛太監,管磚廠的劉太監,花子虛的家庭出於內臣,王招宣家與太監締姻。其中最可看出當時情形的是第三十一回西門慶宴客一段:
說話中間,忽報劉公公、薛公公來了。慌的西門慶穿上衣,儀門迎接。二位內相坐四人轎,穿過肩蟒,纓槍隊喝道而至。西門慶先讓至大廳上,拜見敘禮,接茶。落後周守備、荊都監、夏提刑等武官,都是錦繡服,藤棍大扇,軍牢喝道,僚掾跟隨,須臾都到了門口,黑壓壓的許多伺候,裡面鼓樂喧天,笙簫迭奏。上坐遞酒之時,劉、薛二內相相見。廳正面設十二張桌席,都是幃拴錦帶,花插金瓶,桌上擺著簇盤定勝,地下鋪著錦茵繡毯。
西門慶先把盞讓坐次,劉、薛二內相再三讓遜:「還有列位大人!」周守備道:「二位老太監齒德俱尊。常言三歲內宦,居於王公之上,這個自然首坐,何消泛講。」彼此遜讓了一回。薛內相道:「劉哥,既是列位不首,難為東家,咱坐了罷。」
於是羅圈唱了個喏,打了恭,劉內相居左,薛內相居右,每人膝下放一條手巾,兩個小廝在傍打扇,就坐下了。其次者才是周守備,荊都監眾人。
一個管造磚和一個看皇莊的內使,聲勢便煊赫到如此,在宴會時座次在地方軍政長官之上,這正是宦官極得勢時代的情景,也正是萬曆時代的情景。
皇莊之設立,前在天順、景泰時代已見其端,正德時代達極盛期。世宗即位,裁抑恩幸,以戚里佞幸得侯者著令不許繼世。中惟景王就國,撥賜莊田極多。《明史》卷七七《食貨志》一說:
世宗初命給事中夏言等清核皇莊田,言極言皇莊為厲於民。自是正德以來投獻侵牟之地,頗有給還民者。而宦戚輩復中撓之。戶部尚書孫交造皇莊新冊,額減於舊,帝命核先年頃畝數以聞,改稱官地,不復名皇莊。詔所司征銀解部。
由此可知嘉靖時代無皇莊之名,只稱官地。《食貨志》一又記:
神宗賚予過侈,求無不獲。潞王、壽陽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東湖廣田為王莊,至四萬頃,群臣力爭,乃減其半。王府官及諸閹丈地徵稅,旁午於道,扈養廝役,廩食以萬計,漁斂慘毒不忍聞,駕帖捕民,格殺莊佃,所在騷然。
由此可知《詞話》中的管皇莊太監,必然指的是萬曆時代的事情。因為假如把《詞話》的時代放在嘉靖時的話,那就不應稱為管皇莊,應該稱為管官地的才對。
所謂皇木,也是明代一樁特別的惡政,《詞話》第三十四回有劉百戶盜皇木的記載:
西門慶告訴:「劉太監的兄弟劉百戶因在河下管蘆葦場,撰了幾兩銀子。新買了一所莊子。在五里店拿皇木蓋房。……」
明代內廷興大工,派官往各處采大木,這木就叫皇木。這事在嘉靖萬曆兩朝特別多,為民害極酷。《明史》卷八二《食貨志》六說: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戶所及衛卒。二十年宗廟災,遣工部侍郎潘鑒、副都御史戴金於湖廣四川採辦大木。
二十六年復遣工部侍郎劉伯躍采於川、湖、貴州。湖廣一省費至三百三十九萬餘兩。又遣官核諸處遺留大木,郡縣有司以遲誤大工,逮治褫黜非一,並河州縣尤苦之。
萬曆中三殿工興,采楠杉諸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餘萬兩,征諸民間,較嘉靖年費更倍。而采鷹平條橋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萬。科臣劾督運官遲延侵冒,不報。虛糜乾沒,公私交困焉。
按萬曆十一年慈寧宮災,二十四年乾清、坤寧二宮災,《詞話》中所記皇木,當即指此而言。
《詞話》第二十八回有女番子這樣一個特別名詞。
經濟道:「你老人家是個女番子,且是倒會的放刀……」
所謂番子,《明史·刑法志》三說:
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亦謂之貼刑,皆衛官。其隸役悉取給於衛。最輕黠狷巧者乃撥充之。役長曰檔頭,帽上銳,衣青素 褶,系小絛,白皮靴,專主伺察。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得一陰事,由之以密白於檔頭,檔頭視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數,金曰買起數。既得事,帥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樁,番子即突入執訊之,無有左證符牒,賄如數,徑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干榨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牽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無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聞上,下鎮撫司獄,立死矣。
番子之刺探官民陰事為非作惡如此,所以在當時口語中就稱平常人的放刁挾詐者為番子,並以施之女性。據《明史》在萬曆初年馮保以司禮監兼廠事,建廠東上北門之北曰內廠,而以初建者為外廠,聲勢煊赫一時,至興王大臣獄,欲族高拱。但在嘉靖時代,則以世宗馭中官嚴,不敢恣,廠權且不及錦衣衛,番子之不敢放肆自屬必然。由這一個特別名詞的被廣義地應用的情況說,《詞話》的著作時代亦不能在萬曆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