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公共知識:大家都知道的知識 「魚樂之辯」背後的故事
2024-10-11 04:59:35
作者: 徐文
在阿拉伯國家,流傳著這樣一則諺語:
愚蠢的人無知,並且不知道自己無知——遠離他;單純的人無知,但知道自己無知——教育他;迷迷糊糊的人有知,但不知道自己有知——喚醒他;睿智的人有知,並且知道自己有知——追隨他。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被人們認為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之一。但他不明白自己何德何能,會被推崇為「世界上最聰明的人」。於是,他到處與所謂的「學富五車」的知識人對話。通過不斷與他們對話,蘇格拉底發現,自己與其他人的不同之處在於——「我知道自己無知」。
在《莊子·秋水》中記述了這樣一段辯論故事。其原文如下: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鰷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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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我們把它翻譯為現代漢語就是:
莊子與惠子在濠水的攔河堰上遊玩。莊子說:「鰷魚在河水中悠閒自在地游來游去,這就是魚的快樂啊!」
惠子說:「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呢?」
莊子說:「你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呢?」
惠子說:「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但你本來就不是魚,你不知道魚的快樂,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莊子說:「還是讓我們順著先前的話來說。你剛才說『你怎麼知道魚的快樂呢?』就說明你已經知道了我知道魚的快樂才來問我,而我則是在濠水的攔河堰上知道魚快樂的。」
莊子與惠子辯論的中心是,能否知道他人對某個事實的「知道」情況。莊子認為「能」,惠子則認為「不能」。然而,在他們的辯論過程中,存在著兩人都認可的東西,如「子非魚」「子非我」「我非子」。這些彼此都認可的東西就構成了莊子與惠子辯論的前提。對於這些已被認可的前提,莊子或惠子自己知道,並且知道對方知道,還知道對方知道自己知道……這是莊子與惠子之間的公共知識。
這個故事引出了博弈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公共知識。
究竟什麼是公共知識呢?要弄清什麼是公共知識,我們必須首先搞清楚什麼是知識。
所謂知識,是人們在認識、改造世界的實踐中對某個事實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我們說某人擁有某種知識,意指某人知道某個事實。「太陽從東方升起」是個事實,這個事實幾乎已被所有人熟知,且人們也相信這個事實,於是「太陽從東方升起」構成了人們的知識。因此,知識的形成必須具備三個因素:
構成「知識」的對象必須是真實存在的,虛假、不存在的東西不能成為知識。比如在偏僻的農村,愚昧使人們相信人的疾病是由鬼怪引起的,巫婆通過某些迷信活動能夠驅除病魔,達到治病的目的,這當然只是人們的一種錯誤的信念,而不是事實,所以它不構成知識;
某個人若擁有某種知識,就必須知道構成這個知識的事實。對於自然界中存在著的許多事實,我們並不知道,就不能說它們構成了我們的知識;
人們要相信他所知道的事實。如果他知道但並不相信某些事實,也不構成他的知識。
知道了「知識」的內涵,我們就不難理解「公共知識」的概念。所謂公共知識,是指某一個群體的知識,也就是構成一個群體的所有人「知道」的事實。
假定一個群體只有甲、乙兩個人,兩人均知道且相信一件事實P,那麼,我們就可以說P是甲、乙的知識。但此時並不能說P就是他們的公共知識,而只有當甲、乙雙方均知道對方知道P,並且他們彼此都知道對方知道自己知道P時,我們才可以說P成了甲、乙之間的公共知識。
如果這個群體是由多人組成的,就不單指任意兩個人之間的這樣一個雙方「知道」某件事實的過程,還指群體當中每個人都知道該群體的其他人知道這個事實,並且其他人也知道其他的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知道這個事實……這是一個無窮的「知道」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