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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公元1616—1911年)

2024-10-11 02:31:24 作者: 劉鈺婷 等

  091 八旗禮儀甲冑 八旗制度的物化表現

  國寶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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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清(公元1616—1911年)

  尺寸:頭盔高56.3厘米,甲衣長73厘米

  館藏地:遼寧省博物館

  供圖:遼寧省博物館

  主講人:廉微

  遼寧省博物館有一個常規展覽名為「古代遼寧」,其中在介紹元明清時期的第五展廳中,陳列著一套完整的八旗禮儀甲冑。這套八旗禮儀甲冑一共有八套,每套都分別包括頭盔和鎧甲等。

  頭盔為髹漆鐵胎,高56.3厘米,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座,上安置紅纓。後垂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繡有紋樣,並綴以銅泡釘。

  鎧甲分為甲衣和圍裳兩部分。甲衣長73厘米,布面棉質,內襯排列著規則有序的鐵甲片並以乳釘固定,共分12件,用帶子和紐扣連接、組合而成: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兩片;在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有一塊梯形護腹「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用作佩弓箭囊。圍裳分為左、右兩副,兩副圍裳的正中位置覆有質料相同的蔽膝。棉布製作的甲冑在特殊場合穿用,平時會收藏起來。

  透過這套甲冑,我們仿佛看到了曾經馳騁疆場,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八旗勁旅。

  八旗制度的產生

  清朝以騎射開國,用武功定天下,裝備、服飾等處處都遵從舊制,以備武裝。特別是在參加重大軍事活動時,將士都要身著戎服,以彰顯軍紀的嚴明與等級制度的威嚴。而滿族自16世紀末在政治上成功崛起,大大得益於努爾哈赤創立的八旗制度。

  頭盔為髹漆鐵胎,高56.3厘米,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座,上安置紅纓。後垂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繡有紋樣,並綴以銅泡釘。鎧甲分為甲衣和圍裳兩部分。甲衣長73厘米,布面棉質,內襯排列著規則有序的鐵甲片並以乳釘固定,共分12件,用帶子和紐扣連接、組合而成。

  八旗是由女真人狩獵時實行的「牛錄」演化而來的。狩獵雖然是一種生產活動,但是當時活動的形式是非常軍事化的。在女真人的氏族部落時代,各氏族單獨或者集體狩獵時,通常有一個首領,被叫作「牛錄額真」。在滿語中,「牛錄」是「箭」的意思,那麼,「一箭之地」的意思是以一箭射程的距離為半徑的方圓里能容納多少人;而「額真」則是蒙古語,漢語意為「頭人」。這就是八旗制度的雛形。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在牛錄製的基礎上,正式建立了「旗制」,開始以黃、白、紅、藍四種顏色,作為新建立的各旗的旗制標誌。女真社會的所有男丁都被編入旗籍,形成了「以旗統人」的軍政合一的制度。皇太極曾經這樣說:「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兵民一體的社會組成形式,具有行政、軍事、生產三方面的職能。隨著隊伍的擴大,明神宗萬曆三十四年(1615年),在原有的四色旗幟的基礎上,又增加了鑲黃、鑲藍、鑲白、鑲紅四旗,合在一起稱為「滿洲八旗」。1635—1642年,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建立。八旗的組織和建設共歷時27年,終於形成了滿、蒙、漢三軍二十四旗的規制。

  八旗的顏色

  有學者認為:在周朝,中國古代人把自然界的色彩歸類為「紅(赤)、黃、藍(青)、黑、白」五種基本顏色,並把具有唯物觀念的「五色學說」與周朝的禮儀等級制度融合在一起,作為統治階級的色彩工具,來規範色彩在社會生活中的運用。西周的統治階級規定「紅、黃、藍、黑、白」為正色,限王公貴族使用。

  努爾哈赤受中國傳統色彩「五色學說」的影響,還繼承了周朝禮儀等級制度的用色規定,將「八旗制度」的色彩用「五色學說」的用色制度來規範。出征時用正黃、正白、正紅、正藍色,以及鑲黃色、鑲白色、鑲紅色、鑲藍色,這八種顏色的軍旗和甲冑以示區別。「八旗制度」中的正黃色、正白色、正紅色、正藍色,採用了中國傳統色彩里五個正色中的其中四個,後來增設的鑲黃色、鑲白色、鑲藍色和鑲紅色的旗上面又添加了一條邊,其中黃色、白色、藍色三色旗鑲了紅色的邊,紅色旗鑲了白色的邊;另外,八旗的盔甲帽上都有黑色。就這樣,中國傳統色彩的五個正色:黃色、白色、紅色(赤色)、藍色(青色)和黑色,全部被用於「八旗制度」的配色中。

  由此可見,八期制度的用色具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和規定。也進一步說明,色彩在社會的發展進程中,蘊含著各種政治、權力的意義。那麼,在八個旗中,哪一個強、哪一個弱呢?

  正黃鑲紅色

  正黃鑲黃色

  正藍鑲紅色

  正藍鑲藍色

  正白鑲紅色

  正白鑲白色

  八旗創立初始,最高統帥是努爾哈赤。他親統兩黃旗,使正黃、鑲黃兩旗成為自己的親兵。從「五色學說」中我們得知,黃色在封建王朝中象徵著至高無上的皇權,因此,黃色只能為皇權所用。而其餘各旗分別由幾個能征善戰的子侄控制,當時被稱為「八和碩貝勒」。「和碩貝勒」是為努爾哈赤所定的八旗旗主的稱號。

  八旗的旗主不同,自相爭鬥的故事也層出不窮。自努爾哈赤到皇太極,一直是御林軍級的兩黃旗地位最高,但是在多爾袞的時代,兩白旗的地位高過了皇帝親統的兩黃旗。結果,在多爾袞之後,這種情況便為順治帝治理八旗提供了口實和機會。為了「維護公平」,順治直接將任命八旗旗主的權力收回後歸國有,而不再由權貴世襲。因此,歸皇帝直接統轄的兩個黃旗和正白旗的優越地位便得到了穩固,從而構成了八旗的核心。他們主要負責守衛皇城,在皇帝外出時擔任護衛,是皇帝倚重的御林軍,這就是「上三旗」。清代皇帝的侍衛都是從「上三旗」子弟中選拔出來的。而正藍旗等五旗,則由皇帝任意指派旗主,這五旗的勢力逐漸變弱,成為「下五旗」。「下五旗」由宗室貴族分領,除了在京郊守衛京城,還被大批派往各地駐守戍邊。

  八旗棉質甲冑的用途

  大清以武立國,滿清的創立者努爾哈赤以13副鎧甲和不到100名士兵闖入歷史的舞台,最終建立功業,奪取天下。因此,清朝對鎧甲極為重視,格式也極為講究。

  清代前期裝備的鎧甲,源於明代中後期軍隊鎧甲的設計。而明朝的鎧甲受蒙古棉甲的影響。最早開始普及棉甲的也是蒙古軍,這種棉甲比較輕,適合長距離作戰,還有保暖的作用。八旗鎧甲吸收了各族制甲工藝的優點,其防護能力和外部裝飾都有了進步。而清代大量使用的鎧甲是棉鐵甲,其表面是堅厚的布料棉或絹,金屬甲片鑲在裡面,布裝飾在外面,然後在布的表面上用銅釘固定。棉鐵甲就像棉大衣一樣,具有一定的防寒功能,其柔軟、堅韌的特性很適合騎兵使用;另外,它對冷兵器和火器都有一定的防禦能力,具有非常好的防護作用。

  清入關以後,為了不忘「滿洲根本」,騎射便成為每個旗民的看家本領。為了加強皇族宗室、八旗貴胄的騎射教育,確立了大閱、行圍等制度。清代的大閱制度始於太宗皇太極時,順治時明確規定為每三年一次。行圍出獵每年也要兩三次。當時八旗兵丁的甲冑是儀仗、大閱、行圍、訓練的禮服,上文介紹了八旗是以旗色分類的,兵丁的甲冑也是以旗色分的。

  清朝中期以後,火器越來越發達,八旗兵丁的棉甲便失去了防禦能力。乾隆時期,由杭州機造分兩次製成的兩萬套甲冑,除了在大閱和行圍時穿著,平時都放在紫禁城的西華門城樓內。

  19世紀以後,八旗子弟所穿著的甲冑除了好看可供欣賞,以及軍事訓練時穿著之外,逐漸演變為一種儀式表演時所用的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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