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1941年5月,故事的結局

2024-10-11 02:18:35 作者: (澳)凱特·莫頓

  火車上擠滿了士兵和滿臉倦容的倫敦難民,逼仄的車廂里勉強有立足之地,但薇薇安上車之後,竟然有人給她讓座。她這才明白,自己這副剛從轟炸廢墟中刨出來的樣子原來也有好處。左邊的座位上是一個小男孩,他膝蓋上放著一個行李箱,雙手緊緊捧著一個罐子,裡面裝著一條紅色的小金魚。火車加減速度或拐上岔道的時候,水拍打著玻璃罐子,小男孩舉起罐子看魚兒是否受到了驚嚇。魚兒也會受驚嗎?薇薇安心裡清楚,它們不會。但想像著被關在玻璃罐里的畫面,她心裡忽然一緊,呼吸都有些艱難。

  不看魚兒的時候,小男孩抬起頭打量薇薇安。他用憂鬱的藍色大眼睛看著薇薇安臉上的傷痕和她身上不合時宜的白色皮草大衣——儼然已是暮春時節,這衣服太厚了。薇薇安笑著回應他的目光。旅途過了大概一個小時,男孩依舊重複著同樣的動作。薇薇安心裡思緒萬千,好奇這個男孩的身份,戰爭期間他為什麼獨自出行,但她沒有開口。她心裡的弦一直繃得緊緊的,害怕一開口就會暴露自己的身份。

  每隔半個小時,就有一趟開往小鎮的公交車。到達車站的時候,她聽見幾個歲數較大的女人在嘀咕,這趟車非常準時,風雨無阻。但薇薇安還是決定走路過去,她依舊覺得,只有不停地走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

  一輛小汽車放慢速度,跟在她身後,薇薇安身上每根神經都繃緊了。她想,自己大概一直都要活在恐懼當中吧!除非亨利離開這個世界,那時候她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司機是一個她不認識的穿著制服的男人。薇薇安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穿著冬季的皮草大衣,悲傷的臉上還有瘀青,手裡提著一個小小的行李箱,踽踽獨行在這座陌生的小鎮上。「下午好。」男人主動打招呼。

  薇薇安連頭都沒轉,只略微點點頭。距離她上次開口說話已經快要24個小時了。她知道自己很迷信,總覺得一旦開口說話,遊戲就會結束,亨利和他手下的小混混就會聽見她的聲音來找她。

  「你要去鎮上嗎?」男人問道。

  薇薇安再次點點頭,她心裡明白,自己不得不開口說話了,否則這男人肯定會以為自己是德國人派來的間諜。她不想被警惕過頭的民兵扭送到警察局,招供自己圖謀不軌。

  「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搭你一程。」男人說道,「我叫理察·哈格里夫斯。」

  

  「不用了。」她久未開口說話,嗓音有些嘶啞,「謝謝你,但我想自己走路過去。」

  男人點點頭,看著擋風玻璃前面,然後扭過頭問薇薇安,「你去鎮上是找人嗎?」

  「我是去工作的,」她說道,「在海之藍公寓。」

  「哦,尼克森太太的公寓。那好吧,咱們以後肯定還會在鎮上碰面的,你叫——」

  「史密森,」她說道,「桃樂茜·史密森。」

  「史密森小姐。」男人念叨著她的名字,臉上露出笑容。「真好聽。」然後,他輕輕揮了揮手,開著車走遠了。

  汽車消失在青草連綿的山丘那邊,這時,薇薇安才鬆了一口氣,流下了解脫的淚水。她開口說話了,但可怕的事情並沒有發生。用一個新的名字跟一個陌生人對話,天空沒有塌下來,地上沒有裂開大口子吞沒她。她小心翼翼地深吸了一口氣,讓自己沉浸在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希冀當中。她真的可以擁有人生中第二次機會。空氣中瀰漫著海水的腥鹹味,一群海鷗在遠處的天空中盤旋。桃樂茜·史密森提起行李箱,繼續前行。

  *?*?*

  故事的最後,其實是雷靈頓公寓那個瞎眼老太婆讓薇薇安產生了偷天換日的念頭。在塵土飛揚的廢墟中睜開眼的時候,薇薇安意識到自己竟然還不幸地活著,她開始小聲啜泣。防空警報響起來,那些勇敢的志願者來到廢墟中,滅火,給傷者包紮,把遇難者的遺體抬走。薇薇安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還活著,命運的大手為什麼不願意放過她呢?

  她身上的傷並不重——薇薇安向來擅長檢查自己的傷勢。門板擋在她身上,救了她一命。門和廢墟之間留有縫隙,薇薇安從縫隙中爬出來,呆坐在黑暗中,腦子裡一片混亂。夜裡依舊很冷,對此刻的她來說更是涼透人心,薇薇安忍不住渾身打戰。她手底下摸到一個軟乎乎的東西——一件大衣。她把大衣從門底下拽出來,發現衣服口袋裡有一隻手電筒。她打開手電筒,發現桃樂茜已經死了。磚頭和樓頂的水泥板掉在她身上,閣樓上的一個大鐵箱也剛好砸在她身上。

  噁心、痛苦和震驚在薇薇安心裡交織,她還是沒能救下桃莉,失望的情緒鋪天蓋地。她爬起來,天花板早就不在了,只餘下夜空中璀璨的星星。她凝視遙遠的星辰,腳下一陣搖晃。她不知道亨利什麼時候會來找她,這時候,她聽見那個老太婆喊道:「史密森小姐,史密森小姐還活著!」

  薇薇安扭頭看去,心裡十分不解——她確定桃莉不可能生還。她伸手指著桃莉躺著的地方,想開口說話,卻發現喉嚨里只能發出沙啞的氣流聲。老太婆伸手指著薇薇安,不停地嚷著史密森小姐還活著。這時候,薇薇安才明白房東老太太搞錯了。

  這是個機會。薇薇安頭疼難耐,思緒也混成一團,但她立刻意識到,自己面臨著一個機會。實際上,在大爆炸後的混亂里,整件事情顯得尤為簡單。新的身份和新的生活就像她剛才在黑暗中撿到的那件大衣一樣觸手可得。沒人會因此受到傷害,會因此受傷的人早就不在了——吉米已經死了,薇薇安為老梅特卡夫先生做了自己該做的一切;桃莉·史密森的家人也早就去世了,至於薇薇安自己,沒人會緬懷她。所以她決定抓住這個機會。她取下自己的結婚戒指,在黑暗中蹲下身,把它套在桃莉的手指上。周圍很吵,人聲嘈雜,救護車來來去去,黑暗中升起煙霧,碎石嘩嘩掉落。但薇薇安只聽得見自己的心跳聲,她不是害怕,而是終於下定了決心。桃莉手裡還握著那封聘用信,薇薇安穩定心神,拿走了尼克森太太的來信,裝在那件白色皮草大衣的口袋裡。衣袋裡還有一個硬硬的小東西,薇薇安一摸就知道,是一本書,但她沒有去看究竟是什麼書。

  「是史密森小姐嗎?」一個戴著頭盔的男人把梯子靠在已經滿是廢墟的地面上,順著梯子爬到薇薇安所在的樓層,勸慰道:「別著急,我們會把你安全接下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薇薇安看著他,一瞬間有點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她用手電筒的光指著地板上的屍體,用沙啞的聲音問道:「我的朋友怎麼了?」

  桃莉的腦袋被壓在大鐵箱下面壓變了形,四肢鬆散開來。男人掃了一眼,說道:「上帝呀!太慘了,她已經不在了。她叫什麼名字?她還有什麼家人我們可以聯繫嗎?」

  薇薇安點點頭:「她叫薇薇安,薇薇安·詹金斯。你們應該把這個噩耗告訴她丈夫。」

  *?*?*

  接下來的戰爭日子裡,桃樂茜·史密森在尼克森太太的公寓裡,為客人收拾床鋪,打掃房間。她低垂著頭,不想引起任何注意,也從來不接受舞會的邀請。她擦桌子拖地洗衣服,晚上合上眼的時候,儘量不去看黑暗中亨利緊盯著她的那雙眼睛。

  白天,她專注於手裡的雜活兒。開始的時候,亨利的身影無處不在——陌生男人闊步走過碼頭的身影、路人臉上殘暴的表情,還有人群中的尖叫都會讓她渾身哆嗦。過了一段時間,亨利的身影出現得沒那麼頻繁了。她很開心,但一直都很謹慎,因為她知道,亨利終有一天會找到自己,這只是時間和地點的問題而已。她讓自己準備好,從容面對這一天的到來。

  這些年來,她只給外界寄了一張卡片。在海之藍公寓待了大概八年之後,她挑了張自己能找到的最漂亮的卡片——一艘巨大的客輪,上面滿載著從世界這頭奔向世界那頭的人。她在卡片背面寫道:「這裡的天氣很好,大家都很好。閱後即焚。」然後,她把卡片寄給自己唯一的朋友,約克郡的凱蒂·埃利斯小姐。

  *?*?*

  生活的馬車四平八穩地往前走。尼克森太太安排的活兒很緊,但桃樂茜卻求之不得——繁忙的生活將她從不堪回首的往事中解脫出來,她心裡的傷口逐漸癒合。每天,尼克森太太都要叮囑她給樓梯扶手打油:「別浪費東西,桃樂茜,你不知道外面正在打仗嗎?」

  1944年7月——諾曼第登陸後一個月左右,桃樂茜從雜貨鋪回到公寓的時候,看見廚房的桌子邊坐著一個穿軍裝的男人。他有些歲數了,一身軍裝很破舊。桃樂茜立刻認出來,他就是尼克森太太擺在餐廳壁爐架上的照片裡,那個一臉急切的男孩。那個相框桃樂茜擦了很多次,她熟悉他熱切的雙眼,顴骨的高度,還有下巴上的小窩。看見照片上的人就坐在桌邊上,她忍不住臉紅了,好像自己這麼多年來一直在偷窺他一樣。

  「你是史蒂芬。」她說道。

  「是的。」他站起身,接過她手裡的紙袋。

  「我是桃樂茜·史密森,我在這兒替你母親幹活,她知道你回來了嗎?」

  「不知道,」他說,「我看見側門開著,所以就進來了。」

  「她就在樓上,我去叫——」

  「不用了,」男人飛快地制止她,他臉上擠出一個尷尬笑容。「我的意思是,謝謝你,史密森小姐。我不想讓你誤會——我愛我的母親,她給了我生命,但如果你不介意我在你旁邊,我想坐一會兒享受一會兒安寧。見到母親,真正煎熬的日子才開始。」

  桃樂茜笑起來。笑過之後,她忽然意識到,這是自己從倫敦過來之後第一次開懷大笑,這種感覺讓她有些詫異。許多年以後,孩子們問爸爸媽媽是如何相愛的——他們最愛問這個問題了——史蒂芬和桃樂茜·尼克森告訴他們,那天晚上,他們沿著破敗的碼頭跳舞,一直跳到碼頭盡頭。史蒂芬把那個古老的留聲機也一起帶著,他們放著歌曲,跟著《在銀色的月光下》的節奏,在坑坑窪窪的碼頭上旋轉跳舞。後來,桃樂茜爬到碼頭邊的欄杆上,不小心掉進了河裡——這時候,他們會停下故事,對孩子們諄諄教誨,「寶貝們,別站在高高的欄杆上玩。」——史蒂芬連鞋子都沒脫就徑直跳進河裡,把桃樂茜救起來。「我就是這樣虜獲了你們的母親。」史蒂芬說。孩子們聽見這話,總會一邊歡笑,一邊在腦海里想像母親在魚線上的樣子。之後,他們坐在沙灘上聊天。那時已經是夏天,夜裡很暖和,他們品嘗紙杯裝著的扇貝,聊了好幾個小時。直到第一縷粉色的霞光穿過地平線,他們才慢慢回到海之藍公寓。雖然一言不發,但他們心裡都知道,彼此已經深陷愛河中。孩子們最喜歡這個故事了,故事裡父親和母親穿著濕漉漉的衣裳,在碼頭漫步。母親是自由的精靈,父親是一位大英雄。但桃樂茜知道,這不過是故事而已。在那之前,她就愛上了史蒂芬。那天在廚房裡,史蒂芬讓自己綻放出久違的笑容的時候,自己就愛上他了。

  如果讓她列出史蒂芬的優點,那張單子一定會很長。他勇敢,會保護人,還很風趣。他的母親是個難纏的老太太,即便是最善意的話也能讓她火冒八丈,但他對母親一直很耐心。他有一雙沉穩有力又靈巧的大手,會做各種精巧的玩意兒,什麼壞掉的東西到他手裡都能完好如初。他還很英俊,他深情的凝視總會讓桃樂茜臉熱心跳。他是個夢想家,但從不沉浸在空想當中。他喜歡音樂,會吹黑管,美妙的爵士樂讓桃樂茜滿心沉醉,卻讓尼克森太太幾欲抓狂。有時候,桃樂茜坐在史蒂芬臥室床邊的椅子上,蹺著腿聽他演奏。尼克森太太在樓下用掃帚柄狠狠敲著天花板,史蒂芬聽見後吹得更大聲更歡快。桃樂茜樂不可支地開懷大笑,只好用手捂著嘴。史蒂芬讓她很有安全感。

  她最看重史蒂芬的地方是他的人品。史蒂芬·尼克森不是大男子主義者——他絕不會讓愛人屈從於自己的意志,桃樂茜喜歡這一點,那種讓人違背自己意願的愛實在太危險。

  史蒂芬絕對尊重她的隱私。「你都不怎麼提到你的過去。」一天晚上,他們坐在沙灘上閒聊的時候,他對桃樂茜說道。

  「嗯。」

  沉默在兩人之間畫出一個問號,但桃樂茜並沒有多說。

  「為什麼?」

  她嘆了一口氣,海風在夜裡恣意飛揚,嘆息聲就這樣悄悄被風帶走。她知道,尼克森太太又在兒子耳邊叨咕那些關於她過往的可怕流言了。老太太想讓史蒂芬相信,他應該等一等,再去見見其他女人,最後和一個漂亮的本地姑娘結婚過日子。這些樸實的姑娘沒有那些「倫敦作派」。桃樂茜也知道,史蒂芬對他母親說過,自己喜歡神秘,跟太了解的人生活在一起實在乏味。

  桃樂茜終於開口說道:「我想,你不願意提到戰爭,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他握著她的手,印上一個吻:「你說得對。」

  她知道,自己終有一天會將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向他和盤托出,但她還是得小心。史蒂芬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後,會氣得衝到倫敦親手殺掉亨利,桃樂茜不想自己深愛的人再死在亨利·詹金斯手上了。「你是個好人,史蒂芬·尼克森。」

  他搖搖頭,用前額抵住桃樂茜的額頭。「不,我只是個普通人而已。」

  桃樂茜沒有爭辯,她握住史蒂芬的手,在黑暗中輕輕把頭靠在他肩膀上。她認識許多人,有好人,也有壞人。史蒂芬·尼克森是個好人,最好最好的人。他讓桃樂茜想起一位故人。

  *?*?*

  桃樂茜時常想起吉米,跟想起自己的兄弟姐妹還有爸爸媽媽的法子一樣。她想像吉米和她的家人一起住在亞熱帶的小木屋裡,隆美爾家的人非常歡迎他。他的友誼是黑暗裡的一束光,給她帶來了希望。如果他們有機會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這段友情說不定會發展成書里寫的那種愛情,就像她和史蒂芬之間的愛情一樣。但吉米屬於薇薇安,薇薇安已經死了。

  有一次,她以為自己看見了吉米。那時,她和史蒂芬的婚禮剛結束沒幾天,他們手挽著手在海邊漫步。史蒂芬側過頭來親吻她的脖子,她笑著躲開,扭頭跟他玩笑。這時候,她看見遠方的沙灘上有一個人影正在看著自己和史蒂芬。桃樂茜認出了那個身影,一時間竟然忘了呼吸。史蒂芬走過來抱著她,她轉身想看個究竟的時候,那個人影已經不見了。原來,一切不過是自己的幻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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