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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三日

2024-10-14 04:27:57 作者: 曾國藩

字諭紀澤:

  余定於正初北上,頃已附片復奏。屆時鴻兒隨行,二月回豫,鴻兒三月可還湘也。余決計此後不復作官,亦不作回籍安逸之想,但在營中照料雜事,維繫軍心。不居大位享大名,或可免於大禍大謗。若小小凶咎,則亦聽之而已。

  余近日身體頗健,鴻兒亦發胖。家中興衰,全系乎內政之整散。爾母率二婦諸女於酒食、紡績二事斷不可不常常勤習。目下官雖無恙,須時時作罷官衰替之想。至囑至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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