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八年十月十六夜
2024-10-14 04:20:58
作者: 曾國藩
字諭紀澤、紀鴻兒:
十六酉刻接紀澤十五日稟,俱悉一切。
余今日早發,行六七里始天明。自小惠莊至雙口住宿,凡九十里。距天津尚三十五里,明日到津。恐須二十或二十一日乃起行回省,途次須四日也。爾母及冢婦病均宜溫補,但恐有不宜經補、不宜專補者,全賴良醫細察耳。
保身莫大於眠食二字。爾兄弟體氣俱弱,吾效星岡公法,每夜用極熱水洗腳,頗有效驗,爾等可於年少時行之。吾曾函示沅叔,似未行也。澤兒牙痛,宜於無事之時,服滋陰之劑。此囑。
滌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