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動手抹吧,吉夫斯!

2024-10-11 00:48:20 作者: (英)P.G.伍德豪斯

  我看情況著實不妙。除了一片茫然又對情節發展百思不得其解,我還有一種前途未卜之感。不知道諸位有沒有讀過那本《蒙面七怪》?就是那種雞皮疙瘩小說,裡面有一位老兄叫德勒斯戴爾·耶茨,是個私家偵探,有天晚上他順藤摸瓜,找到一處地窖,剛剛查到兩處線索,突然聽到鏗鏘一聲響,活板門突然關閉,接著門外傳來一陣獰笑。一瞬間,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我也是。除去那聲獰笑(也可能是斯托克沒讓我聽到而已),我看我的情況和他再無二致。和老德勒斯戴爾一樣,我預感到大難臨頭。

  當然了,要是這種事發生在我客居鄉下別墅期間,而將門反鎖之人是我某位哥們兒,那就很好解釋了。我知道,那不過是無傷大雅的惡作劇而已。在我的交友圈子裡,有不少仁兄以為把你反鎖在房間裡就是人生一大樂事。但眼下,我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老斯托克一點調皮搗蛋的細胞也沒有,無論諸位如何看待這位眼神狡獪的老爹,總不會認為他幽默感十足。假如斯托克老爹把客人關在冷藏室,那一定是居心叵測。

  因此,伯特倫坐在床沿,吸著雪茄兀自出神,心中忐忑,這實在不足為奇。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斯托克那個遠房堂兄喬治。毫無疑問,神經病一個。這種病會不會遺傳,又有誰說得准?我是說,從把人反鎖在特等艙,到滿口白沫、目露凶光地衝進來,提著板斧做出不義之舉,這之間似乎也沒隔著什麼不可逾越的鴻溝。

  想到此處,只聽「咔嗒」一聲,門開了,主人赫然立在門口。說來慚愧,我不由自主地縮了縮身子,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不過他的態度倒是叫人放心不少。面紅耳赤是不假,但並不是披著人皮的惡魔狀。只見他眼神鎮定,嘴角並無白沫。而且他還叼著雪茄,在我看來這是個好兆頭。我是說,雖然這輩子並沒有見過什麼見人就殺的瘋子,但我總覺得,他們動手之前會先扔掉雪茄吧。

  「怎麼,伍斯特先生?」

  每次別人跟我說「怎麼」,我都無言以對,這次還是沒有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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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抱歉,剛才突然扔下你走了,」斯托克接著說,「我忙著去安排音樂會了。」

  「我很期待音樂會呢。」我回答道。

  「可惜了,」斯托克老爹說,「你趕不上了。」

  他若有所思地望著我。

  「過去,換我年輕那會兒,非扭斷你的脖子不可。」他說。

  這對話的走向似乎不妙。說穿了,老不老全看心態,誰也說不準他會不會突然間——怎麼說來著?——聊發少年狂。話說我就有一位叔叔,七十有六,每次幾杯陳年波爾圖下肚,就要跑到院子裡爬樹。

  「聽著,」我客氣中又帶了幾分迫切,「我知道這是浪費您的寶貴時間,不過麻煩您告訴我,這究竟是什麼意思?」

  「你不知道?」

  「我知道個鬼。」

  「也猜不出?」

  「猜出個頭。」

  「那我還是從頭說起吧。昨晚我上門的事,你總還記得吧?」

  我說沒敢忘。

  「我當時以為小女在你屋子裡,四處搜了一遍,但並不見人。」

  我大度地擺擺手。

  「孰能無過嘛。」

  他點點頭。

  「正是。於是我就走了,伍斯特先生,你可知道我走之後遇到了什麼事?我剛邁出花園,你們當地的警長就把我攔下了。他一臉狐疑的樣子。」

  我一揮雪茄,表示理解。

  「非得管管沃爾斯不可,」我說,「那個害人精。但願您沒跟他客氣。」

  「沒有的事,他不過是盡職辦事。我報上姓名和住址,他一聽說我是從遊艇上過來的,就請我和他去警局走一趟。」

  我大吃一驚。

  「這麼不要臉!你是說,他把你銬走了?」

  「他不是拘捕我,而是請我去拘留所認人。」

  「那也是不要臉。這種事幹嗎要勞煩您?而且您又能認什麼人?我是說,您人生地不熟的。」

  「這很好解釋,因為這名囚犯正是小女玻琳。」

  「什麼?」

  「不錯,伍斯特先生。昨天深夜,沃爾斯在自家後花園中——緊鄰著你家的後花園,你知道吧——發現有個身影從你家下層窗戶里爬出來。他一路跑過去,及時將此人逮捕,這正是小女玻琳。她穿著泳衣,還披著你的外套。所以,你瞧,你當時說她大概去游泳了,一點沒錯。」

  他小心翼翼地抖掉菸灰。我的則用不著特意抖。

  「我上門不久前,她一定是和你在一塊兒。好了,伍斯特先生,我剛才說,換我年輕那會兒,非扭斷你的脖子不可,這會兒你大概可以理解了吧。」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偶爾出現這種情況也很自然。

  「如今呢,我比較通情達理,」他接著說,「寧可順其自然。我這麼想:伍斯特先生雖然不是我理想的乘龍快婿,但事情既然由不得我,那也無可奈何。話說回來,你也不是我從前以為的那個二百五,我很慶幸。當時我命令玻琳跟你解除婚約,是因為聽信了一些傳言,如今我知道那都是訛傳。所以現在,一切還和三個月前一樣,玻琳那封信,咱們就當作沒寫過。」

  坐在床上是沒辦法腳下打跌的,不然我肯定打了,而且是痛痛快快地。我只覺得一隻看不見的手一拳打在了我的太陽神經叢。

  「您是說——」

  他直看到我瞳仁里,那眼神可怕極了,冷冰冰的,但又熱辣辣的,我這麼說各位能明白吧。假若美國雜誌GG里形容的「老闆的青眼」就是這般模樣,那我就搞不懂了:何以野心勃勃的年輕運物員都盼星星盼月亮地盼這個呢?我渾身一震,忘了想說什麼。

  「你的意思是想娶小女吧?」

  這個嘛,當然啦……我是說,要命了……我是說,人家都說到這份上了,那你還能怎麼答。我淡淡地接了一句「哦啊」作罷。

  「你這句『哦啊』的確切含義,恕我沒能完全領會。」他說。老天,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怪現象。我是說,此君和吉夫斯相處不過約莫二十四個鐘頭,可你瞧瞧他——當然,吉夫斯不會說「完全」,而會說「全然」,並且還會插入一兩句「先生」——談吐已然和吉夫斯如出一轍。很能說明問題吧。我記得有一回留小凱特貓·波特–珀布萊特在家裡小住,結果第二天他就跟我念叨什麼「某人的潛在能力不可小覷」。要知道,凱特貓這哥們兒,要是你跟他說有些詞包含一個以上的音節,他總覺得你是逗他玩兒。所以說呀,這很能說明問題……

  哦,對了,剛才講到哪兒了?

  「你這句『哦啊』的確切含義,恕我沒能完全領會,」只聽斯托克說道,「我想你的意思是『想』吧。我懶得強作歡顏,總之不能事事盡如人意。你對訂婚有什麼看法,伍斯特先生?」

  「訂婚?」

  「時期長短的問題。」

  「這……」

  「我看短點兒好。我覺得婚禮宜早不宜遲。我得先打聽一下,這邊得等多久。聽說和我們那邊不一樣,不能隨便找個牧師了事,還有一些手續要走。這些就由我來打點,在此期間,你呢,當然就是我的座上賓。只怕我不能給你在船上自由活動的權利,因為你這個年輕人滑不溜丟,或許會突然想起跟誰約好了去哪兒——有某個倒霉約會,非離開不可。不過我也會竭盡所能,保證你接下來的幾天在這間船艙里過得舒舒服服。架子上有書——你應該識字的吧?——書桌上有煙,我一會兒派我的貼身男僕準備些睡衣之類的,給你送過來。伍斯特先生,我這就得跟你說聲晚安了,我得去看看音樂會,就算想和你把酒言歡,畢竟是犬子的生日,我不到場總不好,是吧?」

  說罷,他邁出門揚長而去,屋裡又剩下我一個人。

  說起來呢,坐在小屋裡,聽著鑰匙在鎖孔里轉動的聲音,這種經歷我一生中曾有兩次。第一次就是扎飛說過的,當時我被迫服法,自稱西達利奇的布林索氏是也。第二次呢——說也湊巧,這兩回還都發生在賽艇之夜——是我和老朋友奧利弗·西珀利聯手,打算偷一頂警盔做紀念,結果赫然發現警盔下面還連帶著一名警官。這兩次我最後都鋃鐺入獄,大家或許會想,既然我吃慣了牢飯,這會兒也該處變不驚了吧。

  但這次的情形卻和從前不可相提並論。上兩次我不過被處以適度罰款,以示小懲大誡。這一回,可是有無期徒刑之虞。

  在隨便哪個旁觀者眼裡,看到玻琳既生得花容月貌,貌若天仙,又將繼承高達五千多萬綠鈔的財產,大概會奇怪這般苦大仇深狀——這是我的真實寫照,因為想到要娶她,我的精神就備受煎熬——根本是沒事找事。無疑,這位旁觀者只會感嘆沒我這種壞運氣。但事實如此:我一副苦大仇深狀,頗有生無可戀之態。

  其實除了我不想娶玻琳·斯托克,還有一個異常棘手的麻煩——我一清二楚,她壓根不想嫁給我。雖然分手時玻琳慷慨豪邁、揮灑自如地罵了扎飛一頓,但我相信,她內心深處的愛火還餘燼未熄,只需要拿個起子撬兩下,就會呈燎原之勢。至於扎飛呢,別看他連滾帶爬地摔下樓梯,寂然消逝在夜色中,他也依舊愛著對方。所以權衡利弊之後,結論如下:娶玻琳無疑是自討苦吃,我不僅傷了她的心,還傷了我那老同學的心。要是這還不夠叫人苦大仇深,那我倒要看看什麼才夠。

  幽暗中,尚有一絲微光:老斯托克剛才說派貼身男僕來送些過夜必備之物。或許吉夫斯有門路。

  至于吉夫斯能有什麼辦法把我拉出這個火坑,我心下茫然。估計贏面只有百分之一。想到此處,我抽完雪茄,撲倒在床上。

  門開的時候我還在揪被單,只聽耳邊傳來一聲畢恭畢敬的輕咳,我知道他來了。他先把捧了滿懷的各式行頭放在椅子上,然後望著我,目光中大概就是所謂的節哀順變吧。

  「斯托克先生吩咐我送些睡服來,先生。」

  我低低一聲呻吟。

  「我需要的不是睡服,是脅下生雙翼呀。最新進展你可有耳聞?」

  「是,先生。」

  「誰告訴你的?」

  「是斯托克小姐,先生。」

  「你跟她談過了?」

  「是,先生。她大略講述了斯托克先生的一系列計劃。」

  從這件恐怖事件開始到現在,我胸中頭一回兜起了一線希望。

  「老天,吉夫斯,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況並沒有我想得那麼糟糕呢。」

  「先生是說?」

  「你看不出?別管老斯托克說得多麼——呃——」

  「胸有成竹,先生?」

  「天花亂墜。」

  「別管老斯托克說得多麼胸有成竹,天花亂墜,想讓我們湊成一對,壓根行不通,吉夫斯。斯托克小姐准要耷拉著耳朵,拒不配合。所謂牽馬到聖壇容易,吉夫斯,但強馬飲水可就難咯[1]。」

  「之前和小姐談話期間,她並沒有表現出逆反的意思。」

  「什麼?!」

  「不錯,先生。小姐似乎——恕我冒昧——心灰意冷,又憤懣不平。」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不,先生。斯托克小姐一半是因為萎靡不振,仿佛認為如今一切都無關緊要,不過據我猜測,她同時又認為,和先生結成伉儷,就等於——恕我直言——向爵爺宣洩憤懣不平之意。」

  「憤懣不平之意?」

  「是,先生。」

  「你是說,對他進行打擊報復?」

  「先生所言恰到好處。」

  「這是什麼破爛點子啊。這丫頭準是腦子壞了。」

  「女性心理誠然讓人捉摸不透。詩人蒲伯……」

  「別管什麼詩人蒲伯了,吉夫斯。」

  「是,先生。」

  「聽不聽詩人蒲伯的生平事跡,是要看時機的。」

  「先生所言極是。」

  「重點是我這下似乎難辦了。她要是真這麼想,那我就沒救了。我可死定了。」

  「是,先生。除非——」

  「除非?」

  「我在想,先生,為大局著想,假如想免去一切不快和尷尬,或許最好的辦法就是委屈先生離開遊艇。」

  「什麼?」

  「遊艇,先生。」

  「我知道你說的是『遊艇』,所以我才說『什麼』,吉夫斯,」我的聲音有一絲顫抖,「都火燒眉毛了,你卻頭髮里插著稻草,跑過來胡言亂語,這可不像你呀。我哪有什麼辦法離開這艘倒霉遊艇?」

  「只要先生不反對,事情相當容易。當然,只是會給先生帶來一些不便……」

  「吉夫斯,」我說,「除了讓我爬舷窗,當然這是人力不能及的,無論什么小小的一時的不方便,我都心甘情願地忍了。我只想趕快逃下這艘漂浮無定的可惡地牢,雙腳踏上堅實的土地。」我頓了一頓,擔心地望著他。「這不是空口說白話吧?你的確有法子?」

  「是,先生。我之所以猶豫不決,不知道應不應當講,是因為怕先生未必同意在臉上塗滿鞋油。」

  「什麼?」

  「時間緊迫,先生,我不建議用炭灰。」

  我翻個身,盯著牆面。完了完了。

  「下去吧,吉夫斯,」我說,「你醉了。」

  我心如刀割。只怕並不是苦於前途堪憂,或許更重要的是,我發覺最初的疑慮得到了證實:經過這些年頭,他那神奇的大腦終於卡殼了。雖然我委婉地表示什麼炭灰呀鞋油呀之類的都是醉話,但在我內心深處很確定,這傢伙腦瓜失靈了。

  他輕咳一聲。

  「請容我解釋,先生。藝人表演剛剛結束,他們很快就要下船去了。」

  我騰地坐起身。希望之光再次普照,想到剛才居然誤會了他,懊悔之情就如同鬥牛犬狗崽啃噬塑膠骨頭一般,齧咬著我的心。我立刻明白了這個腦力巨人的意思。

  「你是說——」

  「先生,我這兒有一小罐鞋油,正是為此備下的。只要塗在臉上、手上,就足以以假亂真,倘若斯托克先生遇見,只會把先生當作黑臉藝人班子的一員。」

  「吉夫斯!」

  「假若先生不反對,可以依我的建議:先等這些黑臉藝人坐汽艇離開,之後由我去找船長,表示其中一位藝人是我的舊識,因為聊天的緣故,錯過了開船。我想他會爽快地答應讓我劃其中一隻小船送先生上岸。」

  我呆望著他。相識相交多年,他往日的種種妙計一一湧上心頭,想起他幾乎以魚類為主食,導致大腦里磷脂滿滿,已達到人類大腦可容納的極限——即便如此,我也著實想不到他竟然還有此高招。

  「吉夫斯,」我說,「我從前就說過好多次了——你卓爾不群。」

  「多謝先生誇獎。」

  「別人聆聽我們的問題,汝卻不受約束[2]。」

  「但求先生滿意罷了。」

  「你覺得能成?」

  「是,先生。」

  「這個計劃有你打包票?」

  「是,先生。」

  「你說東西帶在身上?」

  「是,先生。」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裡,仰面朝天花板。

  「那就動手抹吧,吉夫斯,」我說,「一直抹下去,直到豐富的經驗告訴你抹夠了為止。」

  [1] 兩句俗語,一是「牽馬到河易,強馬飲水難」,二是「領某人到聖壇」,即結婚。

  [2] 出自英國詩人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的詩作《莎士比亞》(Shakespeare,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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