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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9:54 作者: (英)毛姆

  菲利普發現在巴黎生活並不像別人說的那麼便宜。才到二月,他帶去的錢就已經花得差不多了。他放不下面子向監護人求助,又不想讓路易莎伯母知道他現在很拮据,因為她肯定會想辦法從自己口袋裡省出點兒錢來寄給他,而她的錢也已經所剩無幾了。再過三個月他就到法定成年年齡了,到時候就能繼承父親留下的那點兒遺產了[233]。為了熬過這段困難時期,他變賣了父親留下的幾件小首飾。

  差不多也是在這個時候,勞森提議一起租一間小畫室。畫室在拉斯佩爾大道分岔的一條街上,租金很便宜,還附帶一個房間,可以作為兩個人的臥室。菲利普每天上午都在學校上課,勞森正好可以在這個時段不受干擾地畫畫。輾轉好幾個學校之後,勞森得出了一個結論:他自己一個人畫畫的時候狀態最好。他還提議雇一個模特,每周雇個三四天。考慮到費用的問題,菲利普剛開始有點兒猶豫,但是兩人一合計,發現好像不會比住旅館貴多少(他們一心想要一間自己的畫室,所以估算得有些潦草)。雖然租金和門房的打掃費比之前高了點兒,但是他們可以自己做早餐,這樣一來就能稍微省一點兒。放在一兩年前,菲利普打死都不會跟別人合住,因為他對自己的畸形腳太過敏感;但是現在,他那種病態的自我審視已經沒那麼嚴重了,因為在巴黎這樣的地方,跛腳好像不是什麼大問題,雖然他從來沒忘記這事,但他已經不會覺得別人老是在盯著他的腳看了。

  沒過多久他們就搬進了畫室,添置了兩張床、一個洗臉架和幾把椅子,兩人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種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的激動和欣喜。搬進去的第一天晚上,他們躺在這個可以稱之為家的地方,興奮得睡不著覺,一直聊到了凌晨三點。早上起來,他們生好爐子,親手煮咖啡,然後穿著睡衣一起慢慢啜飲。這些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做起來竟然這麼有趣,菲利普一直磨蹭到近十一點才到學校。他高興得像踩在雲上,一看見范妮·普賴斯就樂呵呵地沖她點頭。

  「你怎麼樣呀?」他快活地問。

  「跟你有什麼關係?」她反問。

  菲利普忍不住哈哈大笑。

  「沒必要對我嚷嚷,我只是禮貌性地問一句。」

  「我不需要你的禮貌。」

  「你覺得有必要跟我吵嗎?」菲利普溫和地問,「照現在的情況看,這兒已經沒幾個願意跟你說話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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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也是我的事,不是嗎?」

  「那是當然。」

  菲利普開始畫畫了,一邊納悶這女人為什麼渾身帶刺。他已經得出了結論,他一點也不喜歡她。沒有人喜歡她。大家對她客客氣氣的,完全是因為害怕她那條毒舌,不管人前人後,她那張嘴巴說盡了惡毒話。但是菲利普現在心情大好,連普賴斯小姐都不想得罪。他決定用百試百靈的伎倆讓她消氣。

  「嘿,你能不能過來看一下我的畫呀?我這裡畫得一團糟。」

  「太謝謝你了,不過我的時間有更好的用處。」

  菲利普驚愕地看著她,以往需要她指點的時候她都會欣然答應。她馬上又壓低聲音咬牙切齒地對他說:

  「你以為勞森走了你就可以在我這兒將就將就了,真是太謝謝你了,你還是找別人幫忙去吧,我才不稀罕別人不要的東西。」

  勞森天生就喜歡傳道解惑,一有什麼新發現就迫不及待地告訴別人,而且因為他喜歡教,他跟別人都能受益。菲利普慢慢養成了坐在他旁邊畫畫的習慣,他完全沒想到范妮·普賴斯竟然會妒火中燒,每天看著他接受別人的指點,心裡的怒氣與日俱增。

  「你誰也不認識的時候倒是很樂意忍受我,」她憤憤不平地說,「一跟別人交上了朋友就把我丟到一邊,就像丟掉一副舊手套。」——她對這個老掉牙的比喻很滿意,馬上又說了一遍——「就像丟掉一副舊手套!行吧,我不在乎。但是下次我絕不會這麼傻了。」

  她說的話確實有幾分屬實,菲利普被激怒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見鬼!我請教你只是為了投你所好。」

  她驚訝得倒抽一口氣,突然痛苦地看了他一眼。接著,兩顆淚珠從她臉頰上滾落。她看上去邋遢又醜陋。菲利普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大反應,轉身又回到座位上畫畫去了。他心裡有些不安,良心受到了譴責,但還是不肯走過去跟她說一聲對不起,說不該傷她的心,因為怕她會趁機羞辱自己。接下來兩三個星期,普賴斯一句話也沒跟他說。剛開始她那冷漠的態度讓菲利普很不舒服,可是挨過去之後他覺得一身輕鬆,因為終於擺脫了一段這麼難搞的友誼。普賴斯老是一副菲利普歸她所有的樣子,這讓他感覺很彆扭。這個女人太不可思議了:她每天早上八點準時出現在畫室里,模特一就位就準備好動筆;她一鼓作氣地畫,不跟任何人說話,一連好幾個鐘頭都在無法克服的困難中苦苦掙扎,直到十二點的鐘聲響起;她畫的東西慘不忍睹,遠不及大部分年輕人訓練幾個月後就能達到的那種平庸的水平;她每天都穿著同一條難看的棕色裙子,裙邊上沾著厚厚一層上個雨天留下的泥漬,菲利普第一次見到她時就看見的那些脫線破洞的地方直到現在也沒補好。

  可是有一天她走到菲利普面前,滿臉通紅地問他,一會兒能不能跟他聊一下。

  「當然可以啊,想聊多久都沒問題。」菲利普微笑著說,「十二點我留下來等你。」

  下課後,菲利普走到她身邊。

  「你能跟我一起走一會兒嗎?」她不敢看他,不好意思地把目光移到一邊。

  「沒問題。」

  兩人沉默無語地走了兩三分鐘。

  「你還記得你那天跟我說的話嗎?」她突然問道。

  「哦,我說咱別吵了。」菲利普說,「真的不值得。」

  她痛苦地猛吸一口氣。

  「我不想跟你吵。我在巴黎待了這麼久,就只有你這麼一個朋友。我本來還以為你挺喜歡我的,我一直感覺我們之間存在某種聯結。我不自覺被你吸引了——你知道我的意思,你的跛腳。」

  菲利普的臉唰的一下紅了,第一反應就是想走得正常一點兒。他討厭任何人提到他的殘疾。他明白范妮·普賴斯的意思:她醜陋粗野,他腳有殘疾,他們之間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菲利普對她非常氣憤,但還是忍住沒吭聲。

  「你那天說你請教我只是為了投我所好。你覺得我的畫真的沒有一點兒可取之處嗎?」

  「我只看過你在阿米特拉諾畫的東西,光看這些很難做評論。」

  「那你願不願意去我家看一下我其他的作品?我從來沒叫人看過。我想給你看看。」

  「你太好了。我很樂意去看看。」

  「我住的地方離這裡沒幾步路。」她有些歉意地說,「只占用你十分鐘。」

  「哦,沒事兒的。」他說。

  兩人沿著大道走著,不一會兒她拐進了一條小巷,接著又把他領進了另一條巷子,這條巷子看上去比剛才那條還要窮僻,巷子兩邊的樓底擠滿廉價的鋪子。走了一會兒,她終於停下腳步,爬上一層又一層樓梯。然後她打開門,兩人走進一間狹小逼仄的閣樓,閣樓有一個斜屋頂和一扇小窗,窗戶關著,屋裡有股霉味兒。外面天寒地凍,屋子裡卻沒生火,也沒有任何生過火的跡象。床也沒鋪。全部的家具就是一把椅子、一個抽屜櫃兼洗臉架、一個便宜劣質的畫架。屋子裡本來就已經夠邋遢了,隨處亂丟的垃圾和雜物更讓人噁心。壁爐台上那堆亂七八糟的顏料和筆刷的中間擱著一隻茶杯、一個髒盤子,還有一個茶壺。

  「你就站在這兒吧,我把畫拿出來擺在椅子上,方便你看。」

  她拿出二十幅小油畫,大概18cm×12cm的尺寸。她一邊把它們挨個兒放在椅子上,一邊注意看菲利普臉上的表情。菲利普每看一張都點點頭。

  「你真的喜歡嗎?」過了片刻,她急切地問道。

  「我想先全部看一遍,」他回答,「看完再說我的想法。」

  他在努力保持鎮定,實際上心裡慌得很。他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這些畫不只是畫得爛,也不只是色彩糟糕——就像是一個毫無色感的人用業餘手法亂抹上去的,問題是這些畫完全看不出明暗對比,透視也讓人不忍直視,簡直就像五歲小孩畫的。可是小孩的作品裡至少還有些天真爛漫的童趣,他們至少會把自己看到的東西如實地畫下來,而這些一看就是個腦子裡塞滿庸俗作品的庸俗之人畫的。菲利普記得她曾熱情地談論莫奈和其他印象派畫家的作品,可是從她的畫裡只看得到皇家美術學院最糟糕的那些傳統。

  「沒了,」她終於說,「就這些了。」

  菲利普並不比別人更加誠實,但是要他睜眼說瞎話他也實在開不了口。他感覺自己的臉紅得像烙鐵,終於憋出一句:

  「我覺得畫得再好不過了。」

  普賴斯慘白的臉頰上泛起淡淡的血色,嘴角浮現出淺淺的笑意。

  「你要是覺得不好也沒必要說違心話,我想聽實話。」

  「我說的就是實話。」

  「就沒什麼批評意見嗎?肯定有一些你沒那麼喜歡的。」

  菲利普絕望地環顧四周。他看到了一張風景畫,典型的業餘愛好者愛畫的那種風景小品:古橋、爬滿藤蔓的村舍、綠樹成蔭的河岸。

  「當然啦,我也不想冒充行家裡手,」他說,「不過這幅畫的明暗處理……不知道是不是有點問題。」

  普賴斯的臉黑得跟茄子似的,她馬上把那幅畫翻過來。

  「你為什麼偏偏看不上那一幅。那是我最好的作品,明暗處理絕對沒問題。明暗這種東西是教不來的,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

  「我覺得這些畫全都再好不過了。」菲利普又重複了一遍。

  她沾沾自喜地看著自己的作品。

  「我也覺得一點兒不丟人。」

  菲利普看了看表。

  「嘿,時間不早了。我請你吃個便飯怎麼樣?」

  「我的飯已經準備好了。」

  菲利普連飯的影子也沒看到,也許等他走了之後門房就會把飯送上來。他匆匆忙忙離開了那裡。屋子裡那股霉味兒熏得他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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