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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9:51 作者: (英)毛姆

  菲利普很快就意識到是克朗肖的思想在主導著他的朋友們。勞森那些看似不合常理的觀點正是從他那兒得來的,就連一向追求個性的克拉頓在表達自己的觀點時,也會不自覺用上從老傢伙那裡學來的詞語。他們在餐桌上爭論的是他的觀點,評判事物時用的是他的標準。為了掩飾無意識中對他流露出來的敬意,他們時不時就嘲笑一下他那些怪癖,或是為他那些臭毛病扼腕嘆息。

  「不用說,可憐的老傢伙永遠都搞不出什麼名堂來。」他們說,「他這輩子已經沒什麼指望了。」

  他們以為只有他們才懂得欣賞這位天才,並且因此頗為自得。不過年輕人難免看不起中年人,覺得他們思想愚昧,所以私下裡談到他時,他們總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可是在克朗肖鶴立雞群的那些場合里,他們還是會覺得認識他是件臉上有光的事。克朗肖從不去格拉維耶。過去四年他都跟一個女人住在一起,只有勞森見過那個女人。他們住在大奧古斯汀碼頭最破舊的一棟房子裡,蝸居在六樓一套逼仄骯髒的公寓中。勞森興致勃勃地描述著那裡垃圾滿地、令人作嘔的景象。

  「那叫一個臭啊,能把你腦門兒給掀開!」

  「吃著飯呢,勞森。」馬上有人抗議道。

  勞森當然不肯放過這個樂子,他把那股直抵鼻腔的惡臭細細描述了一番,達到了令人身臨其境的效果;再用他那現實主義的手法,樂不可支地勾勒出給他開門的那個女人。她褐色皮膚,又矮又胖,看上去很年輕,一把束起來的黑頭髮好像隨時都要垮下來。她穿著一件邋裡邋遢的襯衫,裡面沒有穿緊身胸衣。她臉頰潮紅,肥厚的嘴巴充滿肉慾,眼睛亮晶晶的,眼神有些淫蕩,讓人聯想到羅浮宮里弗蘭斯·哈爾斯[218]那幅《波西米亞女郎》。她那搔首弄姿、粗俗下流的勁兒叫人又想笑又害怕。屋裡有個髒兮兮、瘦巴巴的嬰兒正在地板上玩耍。大家都知道,這個蕩婦背著克朗肖跟拉丁區最下賤的那些地痞流氓亂搞。克朗肖這樣一個才思敏捷、愛美如命的人,怎麼會跟這路貨色攪和在一起呢?這讓這幫在咖啡桌上拾其牙慧的天真青年百思不得其解。不過他好像很喜歡她那些粗言穢語,還經常跟他們分享一些貧民窟里最不堪入耳的俚語。他還譏諷地管她叫「管家婆[219]」。克朗肖窮得叮噹響,靠給一兩家英文報紙報導畫展勉強餬口,兼職做一些翻譯。他以前是巴黎一家英文報社的職員,因為喝酒誤事被解僱了,不過他還是在給那家報社打零工,偶爾報導一下德魯奧[220]舉辦的拍賣會,或是雜耍劇院新上演的滑稽劇。巴黎的生活已經滲入了他的骨髓,儘管日子窮困艱辛,工作單調乏味,他還是不肯去別的地方。他一年到頭都待在巴黎,即使是夏天,認識的人全都度假去了,他也還是不肯挪窩。只有待在聖馬歇爾大街方圓一英里內的地方,他才有如魚得水的感覺。可奇怪的是,在巴黎待了這麼多年,他的法語還是說得磕磕巴巴,穿著從「美女園丁」服裝店買來的破衣爛衫,他還是一副萬年不變的英國佬的樣子。

  

  放在一個半世紀前,克朗肖絕對會是個成功人士,因為在那個年代,口才是結交名流的通行證,只要能言善辯,就算是酒鬼也不會吃閉門羹。

  「我應該生活在一八零零年代,」他自己說,「我想要的是一個贊助人。我可以用贊助人的錢出版詩集,把它們題獻給某個貴族。我想以伯爵夫人的貴賓犬為題材寫押韻的對偶句,我深深渴望女僕們的愛慕,渴望和主教們促膝長談。」

  他引用浪漫主義詩歌《羅拉》[221]里的詩句:

  「在一個太過古老的世界裡,我來得太遲了[222]。」

  他喜歡新面孔,對菲利普頗有好感,因為菲利普能在話多和話少之間實現完美的平衡:既不會說得太少,讓談話進行不下去;又不會說得太多,妨礙他滔滔不絕。克朗肖口若懸河,菲利普聽得入了迷,並沒有意識到他講的都是些陳詞濫調。克朗肖說話時有種特別的魔力。他的嗓音優美渾厚,講話很有一套,叫年輕人聽了難以抗拒。他的每句話似乎都引人深思。回去之後,為了探討他偶然蹦出的某個詞語背後的深意,勞森和菲利普經常在他們住的旅館之間來來回回地踱步。菲利普這樣的年輕人都急著看到結果,當他發現克朗肖的詩與他期望中相去甚遠時,他感到非常困惑。克朗肖的詩從來沒出版成詩集,大部分都發表在期刊上。在菲利普的軟磨硬泡下,有一天他終於拿來一捆從《黃皮書》《星期六評論》和其他雜誌上撕下來的書頁,每一頁上面都有一首他寫的詩。菲利普驚訝地發現其中絕大多數不是像亨里[223]就是像斯溫伯恩的作品。這些詩得經過他雄渾有力的朗誦才能變成他自己的。他向勞森表達了自己的失望,勞森隨口就把他的話傳了出去。等他再去丁香園咖啡館的時候,詩人向他露出圓滑的微笑。

  「聽說你覺得我的詩寫得不怎麼樣啊。」

  菲利普覺得很窘。

  「沒這回事呀,」他回答,「我很喜歡讀你的詩。」

  「你不用顧及我的感受。」克朗肖胖手一揮,「我並沒有過分看重我的詩作。生活是用來過的,不是為了被書寫的。我的目標是從生活中挖掘出各式各樣的經驗,從每一個時刻中榨取豐富的情感體驗。我把我的寫作當作一門優雅的技藝,它並不從生活中汲取快樂,而是給生活增添快樂。至於流傳後世什麼的,就讓它見鬼去吧!」

  菲利普微微一笑,眼前浮現出了克朗肖那窮困潦倒的生活畫面,這位藝術家的現實生活不過是一團墨跡斑斑的亂塗亂抹。克朗肖若有所思地看著他,然後把杯子滿上,叫侍應生給他拿包煙來。

  「你笑是因為你知道我窮得叮噹響,跟一個粗俗下流的婆娘窩在閣樓里,臭婊子還背著我跟理髮匠和咖啡館夥計亂搞,你知道我為了餬口給英國人翻譯爛書,給那些一無是處,連臭罵一頓都嫌浪費筆墨的爛畫寫評論,卻還好意思說生活是用來過的。那請你告訴我,生活的意義是什麼?」

  「呃,這個問題太難回答了。你自己不能給出答案嗎?」

  「不,你必須自己找到答案,否則答案是毫無意義。那你覺得你活在世上是為了什麼?」

  菲利普從來沒問過自己這個問題,他思忖片刻,然後說:

  「哦,我不知道,應該就是承擔自己的責任,最大限度發揮自己的才能,然後不要傷害別人吧。」

  「簡而言之就是待人如己。」

  「應該是吧。」

  「就是基督教那一套。」

  「不是!」菲利普憤憤地說,「跟基督教一點兒關係也沒有,這只是一個抽象的道德準則。」

  「根本沒有所謂抽象的道德準則。」

  「這樣吧,比方說你喝醉了,走的時候把錢包落這兒了,然後被我給撿到了。你覺得我為什麼要把錢包還給你呢?肯定不是因為害怕警察。」

  「是因為你怕作惡會下地獄,希望行善能進天國。」

  「可是你說的這兩樣我都不信。」

  「也許吧。康德提出絕對命令[224]的時候也不信。你拋棄了宗教信條,卻保留了基於這些信條的道德準則,所以你骨子裡還是個基督徒。要是天國里真有一個上帝,你還是會得到你應得的獎賞。萬能的上帝怎麼可能會是教會理解的那種傻瓜?我敢說,只要你遵守他的律法,他才不在乎你是信他還是不信他。」

  「可是如果你撿到了我的錢包,你肯定會還給我的。」菲利普說。

  「但絕不是因為什麼抽象的道德準則,純粹是因為害怕警察。」

  「可是警察十有八九永遠都不會知道。」

  「我的祖先們在文明社會裡生活得太久了,對警察的恐懼已經深入了我的骨髓。要是我那個管家婆撿到了你的錢包,她肯定會毫不猶豫地放進自己的口袋。你會說這是因為她屬於犯罪階層。當然不是,她只是腦子裡沒有這些世俗偏見而已。」

  「可是這樣一來還有什麼榮譽、美德、善良、正派可言?」菲利普問道。

  「你做過罪惡的事嗎?」

  「我不知道,應該有吧。」菲利普回答。

  「這是非國教牧師灌輸給你的觀點。我就從來沒做過罪惡的事。」

  克朗肖穿著又厚又長的破爛大衣,領子高高豎起,帽檐壓得很低,潮紅肥胖的臉上一雙小眼睛閃閃發亮,看上去特別喜感,但是認真的菲利普這時候一點兒也笑不出來。

  「那你這輩子就沒做過後悔的事嗎?」

  「如果我的行為是無法避免的,又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的呢?」

  「可這是宿命論。」

  「人類總以為自己擁有自由意志,這個幻覺實在太根深蒂固,連我都準備接受了。我自由自在地行動,好像一切行為都出自我的意志。但當我採取某個行動時,永恆時空中整個宇宙的所有力量都串通起來導致了這一行為,無論我做什麼都阻止不了它。它是不可避免的。若為善舉,我無功可邀;若為惡行,我也無可指摘。」

  「我腦袋有點轉不過來了。」菲利普說。

  「喝點威士忌吧。」克朗肖把酒瓶遞給他,「沒什麼比這更能理清思路了。你要是非喝啤酒,腦子就更轉不過來了。」

  菲利普搖了搖頭,克朗肖繼續說道:

  「你這人倒是不壞,可惜就是不肯喝酒。腦子太清醒反倒不利於談話。不過我剛才說到的好和壞……」菲利普明白他已經講到了問題的核心,「指的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和壞。對我來說並不存在什麼好和壞。我不會把人類行為分成三六九等,然後給一些賦予價值,給另一些冠以污名。善與惡這兩個詞對我來說也不重要。一切行為我既不稱讚也不非難,我只是接受它們的存在。我是萬事萬物的準繩,我是宇宙世界的中心。」

  「可是這個世界上除了你還有其他人。」菲利普反駁道。

  「我只代表我自己說話。我只知道他人制約了我的行動。這個世界照樣圍著他們轉,每個人都是自己宇宙的中心。我有多大的能力,對他人就有多大的支配力。我能力的邊界就是我行為的邊界,除此之外,我的行為不受任何限制。人類是群居動物,需要生活在社會裡,而社會是靠強制力聚合在一起的,一個是武力(也就是警察),一個是輿論(也就是格倫迪太太[225])。社會和個人站在天平的兩端,兩個機體都力求保全自己,兩股力量互相對抗。我孤身一人,勢單力薄,註定只能依靠社會,但我也不是不情不願,因為我給社會交了稅,作為回報,社會保護我這個弱者免遭強者的欺凌;但我屈從於社會的法律僅僅是因為別無選擇,我並不認可這些法律的公正性,因為本來就不存在公正,只存在權力大小。我交稅,警察就保護我;我服兵役,軍隊就保護我的房屋和土地不受侵犯——如果我生活在一個徵兵制國家的話。從此以後,我跟社會就互不相欠了。接下來就到了我跟它鬥智鬥勇的時候。社會為了保全自己制定了法律,如果我違反了它的法律,它就會把我關起來,或者把我弄死。它有能力這樣做,也就有權利這樣做。如果我違法了,那我接受政府的報復,但我不會把這當作對我的懲罰,也不會覺得自己真的有罪。社會用榮譽、財富和他人的認可來引誘我效忠於它,但我並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榮譽對我來說就是狗屁,沒錢我也照樣活得很好。」

  「可是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想,這個世界馬上就崩潰了。」

  「別人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只關心我自己。大多數人的行為都是為了獲得某種回報,他們的行為會直接或間接地帶給我好處,我就是占了這點兒便宜。」

  「我覺得這種看待事情的方式實在太自私了。」

  「你覺得人類的行為不完全是為了一己私利?」

  「對。」

  「這是不可能的。隨著年紀漸長,你會發現,要能勉強棲身於世,第一要務就是認清人性必然是自私的。你要求別人無私奉獻,要求他們犧牲自己的願望來滿足你的願望,這是荒謬透頂的想法。別人為什麼要來滿足你?世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等你能心平氣和地接受這一點的時候,你對別人的索求就會變少,你也不會對他們感到失望,你就會用更加寬容的眼光來看待他們。人終其一生都是為了一個目標,那就是享受快樂。」

  「不不不!」菲利普喊道。

  克朗肖咯咯笑了。

  「你就跟受驚的小馬似的,就因為我用了一個你們基督教覺得負面的詞語。你把事物的價值分為三六九等,快樂的價值是最低等的,但是說起義務、仁慈和正直,你心裡會有那麼一點兒沾沾自喜。你以為快樂只是感官層面的快樂。人類這些可憐的感官的奴隸,總是受制於自己虛構出來的道德觀念,對感官的滿足嗤之以鼻,沒辦法真正享受其中的樂趣。如果我剛才說的是『幸福』,而不是『快樂』,你肯定不會被嚇成這樣。『幸福』這個詞聽起來沒那麼駭人,你也就不會把伊壁鳩魯的住處想像成豬窩,而是想像成一座花園[226]。但我還是要說快樂,因為我只見世人追逐快樂,卻不見他們追求幸福。無論踐行哪一種美德,背後的動機都是享受快樂。人類的行為都是出於利己的目的,如果這些行為正好也利他,我們就認為這些行為是高尚;如果施捨財物能給一個人帶來快樂,我們就說這個人樂善好施;如果幫助別人能給一個人帶來快樂,我們就說這個人心地善良;如果奉獻社會能給一個人帶來快樂,我們就說這個人心繫社會。但是你施捨乞丐兩便士,跟我添一杯威士忌加蘇打水一樣,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快樂。我沒你這麼偽君子,我不會為追求自己的快樂而揚揚自得,也不會要求你對我大加讚賞。」

  「可是也有人放著自己想做的事不做,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難道你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嗎?」

  「沒有。你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傻。你的意思是,為什麼有些人選擇了當下的痛苦,而不是當下的快樂。你這個反對的理由跟你提出問題的方式一樣傻。當然有人選擇當下的痛苦而不是當下的快樂,但這只是為了將來更大的快樂。通常這個將來的快樂只是海市蜃樓而已,但這只能說明他們的判斷出了錯,並不能說明這條規律是錯的。你之所以這麼困惑,就是因為你總覺得快樂是感官層面的。可是小傢伙,一個人為國捐軀跟一個人愛吃泡菜一樣,都是因為他喜歡。這就是造物的法則。如果人類喜歡痛苦勝過快樂,那人類早就已經滅絕了。」

  「可是如果你說的這些全都是對的,」菲利普嚷道,「那世間萬物還有什麼用呢?如果你拿走了責任、善良和美好,那我們被帶到這個世界上又是為了什麼呢?」

  「喏,燦爛的東方來給我們答案了。」克朗肖微笑著說。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有兩個人正從咖啡館外面推門而入,一股冷風隨之呼嘯進來。他們是黎凡特人,是兜售廉價毯子的江湖小販,兩人的胳膊下面都夾著一捆包裹。這是星期天的晚上,咖啡館裡到處坐滿了人。兩人穿行在桌子間,周圍籠罩在濃重的青白色煙霧中,人群散發出惡臭,他們的到來似乎給這裡帶來了一股神秘的氣息。他們穿著破爛的歐式服裝,單薄的大衣磨得只剩下布瓤,頭上卻戴著一頂土耳其氈帽[227]。兩個人的臉都已經凍得發青了。其中一個是中年人,蓄著黑色的絡腮鬍;另一個是十八歲的少年,臉上是出天花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疤痕,而且還是個獨眼龍。兩人從克朗肖和菲利普身邊經過時,克朗肖道貌岸然地說:

  「阿拉是偉大的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

  中年人討好地笑著走上前來,活像一條挨慣了打的雜種狗。他斜眼瞟了一下門口,然後飛快而鬼祟地掏出來一幅春宮圖。

  「噢,我的伯父,你是來自亞歷山大[228]的商人馬斯里得·迪恩嗎?你的貨物是從遙遠的巴格達帶來的嗎?遠處那位獨眼少年,像不像謝赫拉莎德[229]講述的三王故事中的其中一王?」

  小販一句話也沒聽懂,臉上的笑容卻愈加殷勤,他變戲法似的掏出一個檀香盒子。

  「不,給我們看看東方織機織就的無價之寶吧,」克朗肖說,「我想藉此闡明一個寓意,給我的故事畫上點睛之筆。」

  黎凡特人打開一張紅黃相間的桌布——俗氣艷麗,風格怪異,奇醜無比。

  「三十五法郎。」他說。

  「噢,我的伯父,這塊桌布並非出自撒馬爾罕[230]的織工之手,這些顏色也絕非在廣袤無垠的布哈拉染就。」

  「二十五法郎。」小販依然笑得諂媚。

  「這塊布的產地在極北之地,或者伯明罕也不無可能,那裡正好是我出生的地方。」

  「十五法郎。」大鬍子面露尷尬之色。

  「後會無期了,老兄!」克朗肖說,「願野驢子在你外婆的墳頭拉屎拉尿。」

  黎凡特人收起笑容,不動聲色地帶著貨物往另一桌走去。克朗肖轉身對菲利普說:

  「去過克魯尼博物館[231]嗎?那兒的波斯地毯有著最典雅的色彩和最精美的花紋,真叫人目不暇接,嘆為觀止。你可以從中領略到東方的神秘和聲色之美,還可以欣賞到哈菲茲[232]的玫瑰和莪默的酒杯。不過很快你就會領略到更多的。你剛才不是在問生命的意義嗎?去看看那些波斯地毯吧,有一天答案就會在你眼前浮現。」

  「你這是故弄玄虛。」菲利普說。

  「我這是醉了。」克朗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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