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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9:38
作者: (英)毛姆
一桌人鬧哄哄地散場了。弗拉納根跟另外兩三個人繼續去雜耍劇院找樂子,菲利普則跟著克拉頓和勞森一起,慢悠悠地往丁香園咖啡館走去。
「改天你一定得去一趟蒙帕納斯喜劇院,」勞森對他說,「那是巴黎最可愛的地方之一。哪天我要把那兒給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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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海沃德的影響,菲利普有點兒看不起雜耍劇院。不過他到達巴黎的時候,這種劇院的藝術潛質剛剛被發掘出來。怪異的舞檯燈光、大塊暗紅色和斑駁金色的布景,濃重的陰影和裝飾性線條,都為畫家們的創作提供了新的主題。拉丁區有半數畫室都在當地這家或那家劇院裡寫過生。文人墨客也紛紛效仿,突然串通一氣要從劇院節目中挖掘出藝術價值。紅鼻子小丑因其對角色的把握被人捧上了天;肥胖的女歌手默默無聞地號叫了二十年,突然被發現擁有無可比擬的幽默感;有人在雜耍狗身上體驗到了審美的愉悅,有人則偏愛魔術師和單車特技演員,對他們精彩絕倫的表演窮盡讚美之詞。就連劇院觀眾也在另一股潮流的影響下成為了藝術家們的寵兒。跟海沃德一樣,菲利普向來對普羅大眾嗤之以鼻;正如那些把自己包裹在孤獨中的人,他對庸俗大眾的插科打諢冷眼旁觀、滿心厭惡;可是克拉頓和勞森滔滔不絕地談論著人群:巴黎名目繁多的展覽會上人頭攢動,面孔的海洋一半被煤石燈照亮,一半被隱藏在黑暗中;喇叭的嘟嘟聲,喝倒彩的口哨聲,嗡嗡作響的說話聲,聲聲入耳,此起彼伏。他們說的這些對菲利普而言既新鮮又陌生。他們跟他說起了克朗肖。
「你讀過他的作品嗎?」
「沒有。」菲利普說。
「都發表在《黃皮書》[193]上呢。」
他們對待克朗肖的態度,正如畫家對待作家常有的態度:既有幾分輕蔑——因為他是繪畫藝術的門外漢;又有幾分寬容——好歹他也是搞藝術的;還有幾分敬畏——因為他使用的媒介是他們沒辦法運用自如的。
「他是個非同尋常的傢伙。剛開始你可能會有點兒失望,他只有喝醉的時候才會進入最佳狀態。」
「麻煩就麻煩在,」克拉頓補充道,「他半天都喝不醉。」
一到咖啡館勞森就告訴菲利普,他們得進去裡面坐。初秋時節的空氣中沒什麼寒意,但是克朗肖對於冷風有種病態的恐懼,哪怕是最暖和的天氣也要坐在裡面。
「凡是值得結交的人他全都認識。」勞森解釋道,「他以前跟佩特和奧斯卡·王爾德都有私交,現在也跟馬拉美[194]等一眾文人來往密切。」
他們要找的人就坐在咖啡館最隱蔽的一個角落裡。他穿著大風衣,領子豎著,帽檐壓得很低,把前額遮得嚴嚴實實,以免受到冷空氣的侵襲。他體格很大,身材粗壯但並不肥胖,圓臉,留著兩撇小鬍子,有一雙遲鈍無神的小眼睛。他的腦袋好像跟他魁梧的身材不太相稱,就像一顆豌豆晃晃悠悠地擱在雞蛋上。他正在跟一個法國人玩兒多米諾骨牌,看到他們幾個進來,便朝他們淡淡一笑;他沒有說話,只是把桌上一小堆杯墊推到一邊(看看杯墊的數量就知道他喝了多少酒),似乎是要給他們騰點位置。兩人跟他介紹了菲利普,他沖菲利普點點頭就繼續玩兒他的遊戲。菲利普懂的法語也不多,但還是聽得出來他的法語說得奇爛,哪怕他已經在巴黎住了好幾年。
他終於往後一仰,臉上露出了勝利的笑容。
「你輸啦,」他的口音不堪入耳,「小崽子[195]!」
他叫了一聲酒保,然後轉頭對菲利普說:
「剛從英國出來?有看板球賽嗎?」
這個沒頭沒腦的問題弄得菲利普有些莫名其妙。
「克朗肖對過去二十年每個甲級板球運動員的擊球率都了如指掌。」勞森笑著說。
那個法國人去另一桌跟朋友玩兒去了,克朗肖開始比較起肯特隊和蘭開夏隊各自的優點,他說話慢慢悠悠、一字一頓,這是他的一個特點。接著他又講起最近看過的一場對抗賽,還把每個得分都從頭到尾講了一遍。
「這是我在巴黎唯一惦念的事情,」說著,他端起酒保送來的啤酒一飲而盡,「這兒一場板球賽都看不了。」
菲利普大失所望。勞森一心想炫耀一下這位拉丁區的名人(這種心情也可以理解),這會兒也有點兒不耐煩了。今天晚上克朗肖遲遲不進入狀態,雖然從他手邊那一摞杯墊來看,他是真心實意想把自己灌醉。克拉頓饒有興趣地看著這一幕。他覺得克朗肖是故意把板球講得那麼細,他就是喜歡聊些無聊透頂的話題來吊別人胃口。於是他拋出了一個問題:
「你最近見過馬拉美嗎?」 克朗肖緩緩打量著他,仿佛在琢磨他提出的問題,但他並沒有馬上回答,而是拿起一個杯墊輕輕敲著大理石桌子。
「把我的威士忌拿來!」他喊道,然後又轉身對菲利普說,「我在這兒存了瓶威士忌。指甲蓋那麼點兒的酒就要收我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酒保把威士忌拿了過來,克朗肖舉著酒瓶對著燈光仔細瞧。
「有人在偷喝我的酒,酒保,是哪個傢伙偷喝了我的酒?」
「沒人喝您的酒,克朗肖先生。」
「我昨天晚上在瓶子上做了記號的,你瞧,這都少了一大截了。」
「先生是做了記號的,但是先生每次做完記號都照喝不誤。照先生的喝法,做記號就是在浪費時間。」
酒保是個愛說笑的小伙子,跟克朗肖是老熟人了。克朗肖盯著他說:「如果你像個貴族和紳士一樣跟我保證,除了我之外沒有人喝過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陳述。」
這句話被他逐字逐句地翻譯成生硬的法語,聽上去別提多滑稽。櫃檯前那位女士忍不住笑出了聲。
「這人太逗了。」她低聲說道。
克朗肖聽到這話,靦腆地望了她一眼——這是一個身材臃腫、穿著老氣的中年女人——然後一本正經地向她拋了個飛吻。女人朝他聳了聳肩。
「別怕,女士,」他慢吞吞地說,「我這個年紀已經不會被半老徐娘誘惑了,也不會因為對別人一句話心存感激就撲過去。」
他給自己倒了杯威士忌,往裡面加了些水,慢悠悠地喝了起來,然後用手背揩了揩嘴。
「他講得很好。」
勞森和克拉頓知道他是在回應關於馬拉美的問題。馬拉美每周二晚上都會接待一些文人和畫家,不管他們提出什麼樣的問題,他都能對答如流,出口成章。克朗肖經常去參加這位詩人的聚會。顯然他最近剛去過。
「他講得很好,不過盡胡說八道。他說得好像藝術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
「如果不是這樣,那我們還在這兒幹嗎呢?」菲利普問道。
「你在這兒幹嗎我不知道,跟我也沒關係。不過藝術這玩意兒是奢侈品。世人只在乎保全自己、繁衍生息,只有這些基本需求得到了滿足,他們才會忙著享受畫家、作家和詩人提供的消遣。」
克朗肖停下來喝了點酒。有個問題他已經琢磨二十年了:是因為喝酒能讓他談興大發,所以他才愛喝酒呢,還是因為聊天能讓他口渴難耐,所以他才愛聊天?
他接著說道:「昨天我寫了首詩。」
說完他自顧自地吟誦起來。他背得很慢,食指伸在空中敲打著節奏。詩也許是好詩,可是偏偏這時候進來了一個年輕女人。她嘴唇猩紅,臉頰上的緋紅顯然不是因為天生品位庸俗;她的睫毛和眉毛刷得烏黑,兩隻眼瞼塗成亮藍色,一直描到眼角形成一個小三角,看上去別有風情又叫人忍俊不禁;烏黑的頭髮蓋住雙耳綰到腦後,模仿的是克萊奧·德·梅羅德[196]小姐風靡一時的髮型。菲利普的目光不知不覺游離到了她身上。克朗肖已經背完了詩,看到菲利普魂不守舍的樣子,他寬容地對他微微一笑。
「你沒有聽哈。」他說。
「噢,有的,我有聽。」
「我不怪你,因為你的表現剛好恰如其分地闡釋了我這首詩的主旨。比起愛情,藝術又算得了什麼呢?你能被這位小姐艷俗的美貌迷得神魂顛倒,對精妙的詩歌充耳不聞,我尊敬你、讚賞你。」
那位小姐從他們那桌路過的時候,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快來坐在我身邊,親愛的孩子,讓我們一起演繹愛的神曲。」
「放開我。」她把克朗肖推到一邊,繼續在屋子裡踱步。
「藝術,」他大手一揮繼續說道,「只是心靈手巧之人發明的避難所,等他們吃飽喝足、不缺女人的時候,就躲進去逃避生活的沉悶。」
克朗肖又滿上一杯酒,開始發表長篇大論。他聲音洪亮、措辭講究,真知灼見摻雜著胡說八道,叫人目瞪口呆、應接不暇,上一秒還在一本正經地戲弄聽者,下一秒又嬉皮笑臉地向他們提出忠告。他談論藝術、文學和生活,時而言辭懇切,時而粗鄙下流,時而嬉笑怒罵,時而淚眼婆娑。他已經醉得一塌糊塗,開始吟誦起詩歌:一首自己的文薇,一首彌爾頓的;一首自己的,一首雪萊的;一首自己的,一首基特·馬洛[197]的。
最後,精疲力竭的勞森站起來準備回家了。
「我也該走了。」菲利普說。
席間最寡言少語的克拉頓留了下來,他嘴角上掛著譏諷的笑容,繼續聽克朗肖咕咕噥噥。勞森把菲利普送回旅館,跟他道了晚安。可是菲利普躺在床上怎麼也睡不著。他們隨意擲出的那些新奇觀點不停地在他腦海中翻滾。他激動得渾身的血液都在奔涌,感覺自己身上蘊藏著巨大的能量。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知道我會成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他喃喃自語道,「我能感覺到這種力量就在我的身體裡。」
接著他又冒出來另一個想法,一陣狂喜的戰慄流淌過他的身體,可是哪怕是說給自己聽,他也不肯把它付諸言語:
「老天啊,我相信我是有天賦的。」
實際上他已經醉得不輕了,可是他只喝了一杯啤酒,所以真正讓他忘乎所以的,只能是某種比酒精更加危險的迷幻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