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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9:26 作者: (英)毛姆

  菲利普漫步在蒙帕納斯大道上。眼前這個巴黎和他春天去聖喬治酒店做帳時看到的巴黎截然不同——他現在一想起那段經歷就不寒而慄——反而比較像他心目中省城的樣子。整個城市有種悠閒自得的氣氛,廣闊天地充盈著璀璨的陽光,讓人不由得白日做夢,浮想聯翩。大道兩旁的樹木整齊有序,陽光下的房屋白得耀眼明麗,街道寬闊氣派,一切都令人心曠神怡。才來幾天他就有了如魚得水的感覺。他一邊溜達一邊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那些最普通的人身上似乎都散發著優雅的氣質:工人們繫著紅色的寬腰帶,穿著肥大的工裝褲;年輕的士兵們穿著褪色卻帥氣的軍裝。不一會兒,他走到了天文台大道,眼前的景色一眼望不到頭,莊嚴壯麗又精緻典雅,他不禁發出一聲愜意的嘆息。走進盧森堡公園,孩子們正在嬉戲,繫著長長帽帶的乳母們[173]兩兩踱步,忙碌的男人們夾著公文包匆匆走過,年輕人穿著奇裝異服招搖過市。公園布局有序,精巧秀麗;景觀經過人工設計,看上去井然有序卻又巧奪天工,以至於那些不事雕琢、放任自流的景觀反而顯得野蠻粗俗。菲利普陶然沉醉在這片美景中。他讀過許許多多關於這裡的描寫,現在終於置身此地,他的心情激動不已。這是他心目中的文藝聖地,他心懷敬畏又滿心歡喜,就像某個老教授第一次看到風光旖旎的斯巴達平原一樣。

  他正溜達著,碰巧看見普賴斯小姐一個人坐在長椅上。他有點猶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因為此時此刻他不想跟任何人說話,而且她看上去邋裡邋遢的,跟周圍幸福的氣氛有些格格不入;可是他感覺她肯定受不得一點兒冒犯,而且她也已經看見他了,出於禮貌,還是打個招呼比較好。

  「你在這兒幹嗎呢?」普賴斯看著走上前來的菲利普問道。

  「享受呢。你不也是嗎?」

  「哦,我每天下午四點到五點都會上這兒來。一天到晚畫畫也不行。」

  「我可以在這裡坐一會兒嗎?」他說。

  「想坐就坐吧。」

  「這話聽起來不是很熱情呀。」他哈哈一笑。

  「我這人不太會說好聽的。」

  菲利普覺得有點窘,默默地點了一支煙。

  

  「克拉頓有評論過我的畫嗎?」她突然問了句。

  「沒有,應該沒說過。」菲利普說。

  「他這人成不了大器的,我跟你說。他以為自己是個天才,哼,他才不是呢。第一他太懶了。天才就是十年如一日地勤學苦練,重要的是堅持不懈、鍥而不捨。只要下定決心,矢志不渝,就會情不自禁投入其中。」

  她說得慷慨激昂,聽得菲利普一愣一愣的。她戴著頂黑色水手草帽,穿著一件不太乾淨的白襯衣,下身是一條棕色的裙子。她沒戴手套,那雙手實在該洗洗了。菲利普覺得她很倒胃口,剛才真不該跟她說話。可他又看不出她是想讓他繼續待著,還是想讓他趕緊走開。

  「我會盡我所能幫你的。」她突然沒頭沒尾地說了一句,「我是過來人,知道其中的艱難。」

  「太謝謝你了。」菲利普回答,頓了一下又說,「要不要找個地方喝杯茶?」

  普賴斯小姐飛快地看了他一眼,臉唰的一下紅了,原本蒼白的皮膚變得紅一塊白一塊,就像放壞了的奶油草莓[174]。

  「不用了,謝謝。你為什麼覺得我會想喝茶呢?我才剛吃完午飯。」

  「我是想這樣可以打發打發時間嘛。」菲利普說。

  「你要是覺得時間不好打發可以不用理我,我不介意自己一個人待著。」

  這時有兩個男人從他們面前路過。他們穿著平絨上衣和肥大的褲子,頭上戴著巴斯克帽。兩個人都很年輕,卻都蓄著一把大鬍子。

  「嘿,他們是學藝術的嗎?」菲利普說,「簡直就是從《波西米亞的生活》里走出來的。」

  「一看就是美國佬。」普賴斯小姐輕蔑地說,「法國人有三十年沒這樣穿過了,只有那些從大西部來的美國佬才這樣穿。他們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去買了一身這樣的衣服,還專門穿著去照相。論藝術造詣,這幫傢伙也就這麼點兒能耐了。不過他們也不在乎,反正他們個個都是有錢人。」

  菲利普倒是很喜歡他們那身標新立異、神氣活現的打扮,在他眼裡這就是浪漫精神的體現。普賴斯小姐問他幾點了。

  「我得去畫室了。」她說,「你去上速寫課嗎?」

  菲利普沒聽說過有速寫課。普賴斯小姐說每天下午五點到六點,畫室里都會有一個模特,想去的都可以去畫,每次交五十生丁[175]。每天的模特都不一樣,是個練手的好機會。

  「不過我覺得你現在的水平還不適合上這個課,最好過一段時間再去。」

  「我覺得可以試一下,反正我現在也沒別的事做。」

  於是他們起身往畫室走去。看普賴斯小姐的樣子,菲利普拿不準她是想跟他一起走,還是想自己一個人走。菲利普覺得很尷尬,不知道怎麼甩掉她,只好繼續跟她一起走。她一路上一言不發,菲利普問她什麼,她就三言兩語冷冷作答。

  畫室門口站著個男人,手裡拿著個大盤子,每個人進去的時候都往盤子裡放半法郎。畫室里的人比早上多得多,也不像早上那樣到處都是英國人和美國人,女學生占的比例也沒那麼大。菲利普覺得這才像他想像中的畫室。天氣非常暖和,畫室里很快就變得臭烘烘的。這次的模特是個老頭兒,長著大把灰白的絡腮鬍。菲利普想練習早上學到的那點兒技巧,結果畫得很糟糕。他這才意識到,他畫畫的本事根本沒有他以為的那麼好。他滿心羨慕地瞟了瞟旁邊幾個人的速寫,不知道有一天他是不是也能把木炭筆用得這麼得心應手。一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為了不給普賴斯小姐添麻煩,菲利普坐在與她有一段距離的地方。下了課他正往外走,從她身邊路過的時候,普賴斯小姐語氣生硬地問他畫得怎樣。

  「不怎麼樣。」他笑了笑。

  「你要是肯賞臉坐在我旁邊,我還可以幫幫你。你大概是覺得自己很了不起,不屑我幫助吧。」

  「不是的,我是怕你嫌我煩。」

  「嫌你煩的時候我會直截了當地告訴你的。」

  菲利普看出來她雖然態度粗魯,但其實是想幫他。

  「好吧,明天我就要纏著你不放了。」

  「我不介意。」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畫室,邊走邊想晚飯前這段時間干點兒什麼好。他很想試試有巴黎特色的東西。那當然就是苦艾酒了!於是,他朝車站的方向一路溜達過去,在一家咖啡館的露天座位上坐下,點了一杯苦艾酒。一口喝下去真是既噁心又滿足!他發現苦艾酒的味道雖然叫人反胃,但是精神上的作用非同小可:酒一下肚,他感覺自己里里外外都是個學藝術的了。加上他是空腹喝的,酒勁很快就上來了,他也變得亢奮起來。他看著周圍的人群,覺得所有人都跟他親如兄弟,心裡快活極了。等他到了格拉維耶餐館的時候,克拉頓那桌已經坐滿了人,不過他一看到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過來,就馬上大聲招呼他。大家擠一擠給他騰了個座兒。晚餐吃得很節儉:一盤湯、一盤肉、一點兒水果和奶酪,外加半瓶葡萄酒。不過菲利普並不在意自己吃的什麼。他仔細打量著桌上的人,弗拉納根又在場:這個美國小伙長著短翹的獅子鼻,臉上笑容可掬,嘴裡笑聲不斷。他穿著件花紋艷麗醒目的諾福克夾克,脖子上繫著條寬大的藍色硬領巾,頭上戴著頂極其精巧的粗呢帽。雖然當時印象派已經主宰了整個拉丁區,但是它戰勝其他老畫派還是最近的事情。卡羅勒斯·杜蘭[176]和布格羅[177]之類的畫家被拿來和馬奈、莫奈及德加一比高下,而欣賞前者的作品仍然被視為品位高雅的象徵。惠斯勒[178]在英國人和美國同胞中有著很強的影響力,眼光獨到的他收藏了許多日本浮世繪。古典大師們則被加以新的標準審視。幾個世紀以來,眾人對拉斐爾推崇備至,現在他卻被聰明睿智的後生們視為笑談。他們說願意用他所有作品換國家美術館裡委拉斯開茲[179]畫的腓力四世那顆腦袋。菲利普發現這桌人正在激烈地爭論藝術話題。第一天來這兒吃飯時見到的勞森就坐在他對面,他這個精瘦的年輕人滿臉雀斑一頭紅髮,長著一雙炯炯有神的綠眼睛。菲利普坐下來時,勞森兩隻眼睛緊盯著他,冷不丁丟出一句:

  「拉斐爾只有畫別人的作品才勉強能入眼。他模仿佩魯吉諾[180]和平圖里喬[181]的作品,那叫一個迷人,可是一畫起自己的作品,他就只是個——」他輕蔑地聳了聳肩,「——拉斐爾。」

  勞森的語氣咄咄逼人,菲利普不禁嚇了一跳,不過他不用回應,因為弗拉納根已經不耐煩地插嘴了。

  「啊,去他媽的藝術!」他喊道,「咱們一醉方休吧。」

  「你昨天晚上已經醉過一次了,弗拉納根。」勞森說道。

  「昨天晚上根本不算事兒,我今天晚上打算不醉不歸。」他答道,「待在巴黎這種地方,怎麼能一天到晚就想著藝術呢。」他說話帶著濃重的西部口音,「老天爺,活著就應該好好享受!」他打起精神,拳頭嘭的一聲砸在桌子上,「去他媽的藝術!」

  「你說這種話也就算了,還非得叨叨個沒完啊。」克拉頓厲聲說道。

  桌上還有另一個美國人,穿著打扮跟菲利普下午在盧森堡公園看到的那兩個人一樣。他的臉孔很英俊,眼睛烏黑,身材瘦削,有種苦行僧的氣質;穿著一身奇裝異服,像個勇猛的海盜;一頭濃密的黑髮總是滑下來遮住眼睛,隔一會兒他就很誇張地把頭往後一甩,把幾綹長頭髮甩到一邊。他開始談論馬奈的《奧林匹亞》[182],這幅畫當時正掛在盧森堡宮裡。

  「我今天在那幅畫面前站了一個鐘頭,我跟你們說,那真不是什麼好畫。」

  勞森一聽這話就放下了手裡的刀叉。他那雙綠眼睛直往外噴火,整個人憤怒地喘著粗氣,不過看得出來他在努力克制自己。

  「聽這位沒受過訓練的野蠻人發表高見可真有意思。」他說,「你能不能跟我們說說那幅畫到底哪裡不好?」

  美國人還沒來得及回答,另一個人就憤怒地插嘴道:

  「你是說你能看著那樣一副人體畫的傑作說它不好?」

  「我沒這樣說。我覺得右邊那隻乳房畫得非常好。」

  「去他媽的右乳房!」勞森大喊道,「整幅畫都是繪畫藝術的奇蹟!」

  他開始巨細無遺地描述那幅畫的美,可是在格拉維耶這群人的餐桌上,誰要是滔滔不絕誰就是在自我陶醉。沒有一個人聽他說話,那個美國人氣憤地打斷了他。

  「你該不會是說你覺得腦袋也畫得很好吧?」

  勞森這下激動得臉都白了,他開始為那顆腦袋辯護。克拉頓一直坐在旁邊一言不發,饒有興趣地看著這一切,臉上帶著輕蔑的神情,這時他打斷了勞森。

  「把腦袋給他。大不了我們不要那顆腦袋,那幅畫照樣稱得上傑作。」

  「行吧,我就把腦袋給你!」勞森嚷嚷道,「拿著腦袋去死吧!」

  「還有那些黑色的輪廓線呢?」美國人一邊喊著,一邊勝券在握地把一綹差點掉進湯里的頭髮撩到一邊,「大自然里的東西有一圈黑色的輪廓線嗎?」

  「噢,上帝啊!請你天降大火燒死這個瀆神的傢伙吧!」勞森嚷嚷道,「這跟大自然有什麼關係呢!誰知道大自然里有什麼沒有什麼?世人是通過藝術家的眼睛來觀察自然的。馬跨越柵欄的時候腿是伸著的還是彎著的?幾個世紀以來,畫家把四條腿都畫成伸著的,世人就看見馬腿就是伸著的,那麼蒼天在上,這位先生,馬跨過柵欄的時候腿就是伸著的。在莫奈發現影子是彩色的之前,世人看見的影子是黑色的,那麼蒼天在上,這位先生,影子就是黑色的。如果我們選擇在東西周圍畫一圈黑色的輪廓線,世人就會看到這條黑色的輪廓線,這條輪廓線就真的存在了。如果我們把草畫成紅的,把牛畫成藍的,世人就會看見草是紅的牛是藍的,那麼蒼天在上,草就是紅的,牛就是藍的!」

  「去他媽的藝術。」弗拉納根嘟噥道,「我只想醉個痛快。」

  勞森完全無視他,繼續說道:

  「聽著,《奧林匹亞》在巴黎沙龍展出的時候,庸夫俗子竭盡嘲笑之能事,官方畫家、學院派和普羅大眾噓聲一片,這時候左拉[183]站出來說了一句:『我等著馬奈的這幅畫作掛進羅浮宮裡的那一天,它會掛在安格爾[184]那幅《大宮女》的正對面,而且到時候將會是《大宮女》相形見絀。』這幅畫一定會掛進羅浮宮的,每天我都能看到這一天越來越近。十年之內《奧林匹亞》一定會掛進羅浮宮的。」

  「絕對不可能!」美國人大喊道,兩隻手猛地把頭髮往後一攏,似乎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十年之內,那幅畫肯定無人問津,它只是一時受人追捧而已。一幅畫想要流傳千古,必須具備一定的內涵,而這幅畫跟這種內涵差了十萬八千里。」

  「那你說是什麼內涵?」

  「偉大的藝術作品必須具有道德寓意。」

  「噢,我的上帝啊!」勞森怒氣衝天地咆哮道,「我就知道是這個!他要的是道德!」他雙手合十,高舉向天空做哀求狀,「噢,克里斯多福·哥倫布啊,克里斯多福·哥倫布啊,你發現美洲新大陸的時候都做了些什麼啊?」

  「拉斯金說……」

  他還沒來得及說出下一個字,克拉頓就蠻橫地用餐刀柄把桌子敲得嘭嘭響。

  「先生們,」他厲聲說道,碩大的鼻子也因為太過激動而皺縮成一團,「剛剛有人提到了一個名字,這個名字我從來沒想到會在文明社會裡再次聽到。言論自由當然是好的,不過我們還是必須遵守基本的禮節。你要是願意的話可以談談布格羅,至少這個名字的發音聽上去還噁心得怪有意思的,可以博在座的各位一笑。但是就不要用J. 拉斯金、G. F. 瓦茲還有E. B. 瓊斯這些人的名字來玷污我們貞潔的嘴唇了。」

  「話說這個拉斯金是誰啊?」弗拉納根問道。

  「他是所謂維多利亞時代的巨匠之一,是一位英文文體大師。」

  「拉斯金的風格就是用華麗辭藻堆砌起來的碎碎念。」勞森說道,「再多說一句,所有維多利亞時代的巨匠都見鬼去吧。每次打開報紙看到某某維多利亞巨匠之死,我都要謝天謝地那幫人終於又少了一個。那幫老東西唯一的天賦就是長命。要我說,任何藝術家都不許活過四十歲。藝術家到了這個年紀,最好的作品都已經完成,以後出來的東西都是自我複製。你不覺得濟慈、雪萊、波寧頓[185]和拜倫這幫人英年早逝是交了天大的好運嗎?要是斯溫伯恩[186]出版《詩歌與民謠》第一卷的當天就一命嗚呼了,我們還不得把他捧到天上去!」

  這個說法很討喜,因為在座的沒有一個人超過二十四歲,於是大家興致勃勃地討論起這個話題。這回他們終於達成了一致,並且把這個問題發散開去。有人說要用四十位院士[187]的作品點一個巨大的篝火,所有維多利亞時代的巨匠都要在四十歲生日當天被扔進火堆。在座的都為這個提議拍手叫好。卡萊爾[188]和拉斯金,丁尼生和白朗寧,G. F. 瓦茲和E. B. 瓊斯,狄更斯和薩克雷[189]全都被趕進了火堆;格拉斯頓先生、約翰·布萊特[190]和科布登[191]緊隨其後。談到喬治·梅瑞狄斯的時候大家爭論了一番,馬修·阿諾德和愛默生則被輕鬆愉快地扔了進去。最後終於輪到了沃爾特·佩特。

  「沃爾特·佩特就免了吧。」菲利普嘀咕道。

  勞森用他那雙綠眼睛盯著菲利普看了一會兒,然後點了點頭。

  「你說得有道理。沃爾特·佩特是唯一證明了《蒙娜麗莎》的價值的人[192]。你認識克朗肖嗎?他以前跟佩特很熟。」

  「克朗肖是誰?」菲利普問道。

  「他是個詩人,就住在這裡。走,我們去丁香園找他。」

  丁香園咖啡館是他們晚飯後常去的地方。每天晚上九點到凌晨兩點,克朗肖都會雷打不動地出現在那裡。不過弗拉納根這天晚上已經聽夠了費腦子的談話,所以當勞森提議去丁香園時,他轉身對菲利普說:

  「哦,老天,咱們去個有姑娘的地方吧。」他說,「咱倆去蒙帕納斯喜劇院喝他個爛醉。」

  「我還是寧願去見克朗肖,保持腦袋清醒。」菲利普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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