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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7:48
作者: (英)毛姆
兩年過去了,菲利普就快滿十二歲。他已經升到了三年級,成績在班裡數一數二。過完聖誕節,另外幾個男孩就要升入中學,到時候他就是第一名了。他拿了一大堆獎,都是些毫無用處的書,紙張粗劣,不過封皮很精美,封面上還裝飾著學校的盾徽。優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負,他過得也不算不開心。同學們因為他身有殘疾,也就不去嫉妒他取得的好成績。
「拿獎對他來說太容易了,」他們說,「他除了一個勁兒讀書還能幹啥?」
他也沒有像剛開始一樣那麼怕沃森先生了。他已經習慣了他的大嗓門,而且當沃森先生把手重重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時,他能隱約感覺到校長親切的愛撫之意。他的記憶力很好,要想在學校名列前茅,這比腦袋瓜聰明更管用。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拿著獎學金從預備學校畢業。
但與此同時,他的自我意識變得異常強烈。新生兒會把自己的身體和周圍的事物混為一談,並沒有意識到他的身體是自己的一部分,他玩弄著自己的腳指頭就像玩弄身邊的撥浪鼓。只有當他漸漸感覺到疼痛,他才能理解身體的真相;也只有經歷類似的痛苦,個體才能意識到自我的存在。然而不同的是,雖然每個人都能意識到自己的身體是獨立而完整的有機體,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意識到,自己擁有完整而獨立的人格。大多數人會在青春期產生一種落落寡合的感覺,但是這種感覺一般不會發展得太過強烈,以至於個體能明顯感覺到自己跟周圍人不一樣。那些像蜂巢里的蜜蜂一樣很少有自我意識的人才是生活的幸運兒,因為他們最有可能獲得幸福。他們參加的活動大家都參加,他們找的樂子之所以稱其為樂子,是因為大家都這樣玩兒。你會看到他們在聖靈降臨節[28]那天在漢普斯特德公園[29]跳舞慶祝,或是為足球比賽吶喊助威,或是從蓓爾美爾街[30]俱樂部的窗戶探出腦袋,向皇家遊行隊伍歡呼致意。正是因為他們,人類才被稱為社會動物。
菲利普的跛腳招來了周圍人的嘲笑,這讓他早早退去了童年的天真,開始了痛苦的自我認識的過程。由於他的情況太過特殊,那些對日常事務行之有效的現成規則對他來說並不適用,他只好自己去思索。他讀了很多書,腦袋裡充斥著各種各樣的觀點,他對這些東西只是一知半解,但這反倒給了他很大的想像空間。他的羞澀讓他感到痛苦,但在他羞澀的外表之下,有些東西正在他心裡萌芽,他模模糊糊意識到了自己的個性。可有時候他的個性連他自己也感到驚訝:有些事情他做了,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做,事後想起來也困惑不已。
菲利普和一個叫盧亞德的男孩慢慢成了朋友。有一天,兩人正在教室里玩兒,盧亞德把菲利普的一個黑檀木筆架拿在手上玩雜耍。
「別鬧了。」菲利普說,「你會把它摔壞的。」
「不會的。」
話音剛落,筆架就掉到地上摔成了兩半。盧亞德驚恐地看著菲利普。
「噢,天哪,真對不起。」
一顆顆眼淚從菲利普臉頰上滾落,但他沒有說話。
「喂,你怎麼了?」盧亞德大吃一驚,「我賠你個一模一樣的。」
「我不是心疼筆架。」菲利普的聲音顫抖著,「只是這是我母親留給我的,就在她去世前。」
「天哪,真的很對不起,凱利。」
「沒事。不怪你。」
菲利普撿起斷成兩截的筆架,拿在手上怔怔地看著。他努力忍住眼淚,心裡難過極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很清楚,這筆架是他上次放假的時候,在布萊克斯特布爾花三便士買的。他一點兒也不明白自己怎麼會編出這麼悲慘的故事,可他確實很難過,就像這個筆架真的是母親去世前送給他的一樣。牧師公館的虔誠氛圍和學校的宗教氣氛,使菲利普的良心異常敏感;他不知不覺受到了周圍環境的影響,感覺撒旦在監視著自己的一舉一動,隨時準備收走他不死的靈魂;雖然他並不比大多數男孩更誠實,但他每次撒完謊都會懊悔不迭。菲利普把這件事想了一遍,心裡愈發難受,下定決心一定要去找盧亞德,告訴他那個故事是他編的。雖然他最怕在別人面前丟臉,但這是為了榮耀上帝而丟臉,痛苦中也是有快樂的,這樣一想他又有點兒沾沾自喜。然而想了兩三天他始終沒有行動。他只是向萬能的上帝表達懺悔之意,以這種更為舒服的方式來安撫自己的良心。可他還是不懂,自己怎麼會為了一個編造的故事而真心實意地難過。那天從他髒乎乎的臉頰上流下來的眼淚是真實的。後來他偶然聯想到艾瑪告訴他母親去世時的情景,雖然他當時已經哭得說不出話來,但還是堅持要進去向沃特金姐妹告別,好讓她們看見他有多麼難過然後可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