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蜃樓

2024-10-10 20:37:55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我在東方國家週遊了幾個月,最後來到了越南的海防市[1]。那是一個商業城市,有些死氣沉沉,但我知道從那裡可以坐船去香港。登船前我需要等上幾天,無事可做。當然,從海防出發去遊覽下龍灣[2]非常方便,那是中南半島的一個Sehenswurdigkeiten[3]。不過我對風景觀光已經有些厭倦。我寧可坐在小酒館裡讀過期的《法國畫報》,這裡還不算太熱,再說我也不喜歡穿熱帶衣服。有時我也會到筆直的大街上去走走,活動活動手腳。海防市有幾條運河流過,很多本地人就生活在運河上的船里,營造出一幅幅多彩多姿的迷人生活景象。有一條運河的兩岸聳立著曲線優美的中式房屋,房子都是粉刷過的,只是粉刷的油漆已經褪色,牆上污跡斑斑,可是那些灰色的屋頂在淡藍色的天空映襯下,倒也顯得相映成趣,猶如一幅年代已久的水彩畫,淡雅中不失古韻。無論哪裡都沒有任何驚人的特點,一切都是那麼柔淡,甚至有些缺乏生氣,總會喚起一絲淡淡的憂鬱。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些景象我的心裡會想起我年輕時認識的一位女子,她是個標準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性,總是戴著黑色絲綢手套,她幫窮人做鉤針披肩,給寡婦做黑色的,給出嫁的女人做白色的。她年輕時吃過不少苦,但究竟是因為疾病纏身還是因為單相思,就沒有人知道內情了。

  海防市居然也有一份本地出的報紙,版面印刷髒乎乎的,字體粗大,油墨會沾到手指上。報上登載政論文章和電訊稿,也登一些GG和本地消息。不用說,實在沒什麼值得報導的消息,所以編輯經常登一些人名充數,也就是報導誰來到了或離開了海防。有的是歐洲人,有的是越南本國人,而我的名字也赫然在列。就在我即將乘坐那艘破船前往香港的前一天,我坐在旅館的小酒館裡喝一杯杜博尼開胃酒,喝完就用午餐。那時,服務生過來跟我說,有一位先生想要見我。我在海防市一個人都不認識,便問服務生是誰要見我。他告訴我是一位英國人,住在這個城市,可是他不能告訴我這人叫什麼名字。服務生只能說一點點法語,所以我沒怎麼聽懂他到底說了什麼。我摸不著頭腦,但還是叫他把客人領進來。過了一小會兒,他就領著一位白人回來了,給他指了指我。那位白人看了我一眼,便朝我走來。他個兒很高,遠不止六英尺,很胖,大腹便便,面色紅潤,臉颳得很乾淨,一雙極淺的藍色眼睛。他穿著破舊不堪的卡其布短褲,外套的領口沒有扣上,頭戴一頂破頭盔。我立刻斷定這是一個海灘流浪漢,他來找我一定是要借錢,我當即在心裡盤算,究竟給他多少可以打發他走。

  他走到我面前,伸出一隻曬紅了的大手,指甲很髒,破裂了。

  「我猜你可能不記得我了,」他說,「我叫格羅斯利,曾經跟你在聖托馬斯醫學院是同學。我在報紙上看到了你的名字,一下子就認出來了,我想我一定要見見你。」

  我一丁點兒都想不起來有這麼個同學,不過我還是請他坐下,給他點了一杯酒。從他的外表看,我起先覺得他會向我討十元錢[4],我會給他五元,可是現在看來他很可能會要一百元,如果我給他五十元他就能滿足,那我應該認為自己很幸運了。凡是張口就向別人借錢的人一般總會指望從別人手裡拿到他開口要的數目的一半,如果他要多少你就給他多少,他反而會不高興,心裡還會狠狠罵自己為什麼起先沒有多要些。他會覺得是你欺騙了他。

  「你現在當醫生?」我問。

  「沒有,我在那該死的醫學院只待了一年。」

  

  他摘下了遮陽帽,露出蓬亂的花白頭髮,看來是好久都沒有梳頭了。他的臉上有好多奇形怪狀的斑塊,臉色也不太健康。他的牙齒已經壞掉,兩邊的嘴角處已經癟進去了。服務生過來給我們點餐時,他要了白蘭地。

  「拿一瓶來,」他說,「一瓶,聽得懂嗎?[5]」然後轉身對我說,「最近五年我一直生活在這裡,可我還是說不好法語,我一直說越南語。」他仰靠在椅子背上端詳著我。「我沒忘記你,知道嗎?那會兒你老跟那對雙胞胎在一起。他們叫什麼名字來著?我想我比你變化大吧。」

  我還是一丁點兒都想不起他來,我覺得不妨如實告訴他。

  「你跟我是同一年進醫學院的?」

  「是的,1892年。」

  「那是好久前的事啦。」

  每年大約有六十個年輕人進那家醫學院,大多數學生都很靦腆,對他們即將開始的新生活很是迷茫,其中不少人以前從未到過倫敦,至少在我看來,他們都只是陰錯陽差出現在一張白紙上,然後又莫名其妙消逝的影子。第一年就有一些人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退學了,到了第二年,還留在那裡的人開始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個性。他們不僅自行其是,還一起聽課,在同一張午餐桌上吃冰激凌、喝咖啡,在同一間解剖室里的同一個解剖台上解剖屍體,一起去沙夫茨伯里劇院[6]觀看《紐約交際花》[7]。

  服務生拿來了一瓶白蘭地,格羅斯利——但願這是他的真名——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沒有兌礦泉水或蘇打水,咕嘟一口喝乾了。

  「我幹不了醫生這個活兒,」他說,「我說不干就不干啦!我家裡的人受不了我,我就走了。他們給了我一百鎊,叫我自謀生路。實話告訴你,我巴不得遠走高飛呢。我知道他們受不了我,我也一樣受不了他們。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打擾過他們。」

  這時,一個淡淡的印象從我的記憶深處隱約出現,徘徊在我的意識邊緣,就像漲潮時一個浪頭衝到沙灘上又退了下去,等到下一個浪頭衝來時匯聚成更大的浪潮再往前沖。我首先依稀想起來的是報紙上登出來的一樁小丑聞,接著有一個毛頭小伙子的面孔浮現在我的眼前。就這樣一件件往事漸漸進入我的腦海,我終於想起了這個人是誰。我相信他那時並不叫格羅斯利,我記得他的名字是單音節的,不過我也難以確定了。他年輕時個兒就很高了(現在我已清晰地想起了他的模樣),很瘦,有些駝背,那年他才十八歲,好像是只長個兒不長力氣,有一頭亮閃閃的褐色鬈髮,五官很大(現在倒並不顯得很大,或許是因為他的臉變得肥胖臃腫了),臉格外細嫩,白裡透紅,像一個姑娘的臉。我想像大多數人,特別是女人,都認為他是個非常俊朗的小伙子,可是在我們眼裡,他就是一個笨手笨腳、反應遲鈍的糊塗蛋。接著我想起了他經常不來上課,不,我想起來的不是他沒來上課,教室里學生太多了,我不可能記得住誰來上課誰沒來上課。我想起來的是解剖室。他的工作檯就在我的工作檯旁邊,他要解剖的是一條腿,可他壓根兒就沒碰過。我已經忘記要解剖其他身體部位的學生為什麼會埋怨他學習不用功,我猜想應該是影響了他們的作業進展。在那些日子裡,學生解剖了一個「部位」後就會有很多議論,如今時隔三十年,有些議論重新在我耳邊響起。起先是有人說格羅斯利是個浪蕩子,整天喝酒、追女人。當年的那些男生都相當單純,他們帶到醫學院來的是他們在家庭和中學裡學到的觀念。他們有的人性格拘謹,因此對他的行為感到震驚;有的學習用功,對他的行為嗤之以鼻,還會嘲笑他怎麼能指望通過考試呢。可是也有相當多的學生對他的行為表示羨慕和欽佩,要是他們有那樣的勇氣,也會想要同他一樣瀟灑行事。格羅斯利有不少追慕者,你經常可以見到他身邊圍著一幫聽眾,張著嘴傾聽他講闖蕩江湖的故事。現在各種各樣的往事都成堆地擠進了我的回憶中。沒過多久,他就不再羞澀,而是擺出了一副見過世面的神氣。像他這麼個膚色白皙、臉蛋兒光溜溜的小伙子,擺出那樣一副世故的神態,實在顯得夠怪異的。男子漢嘛(他們如此自稱),總會彼此交流打打拼拼的經歷。他成了一個英雄。每次走過一個博物館,見到兩三個學生在認真討論他們一起上過的解剖課時,他總會發表一些尖刻的高論。他頻頻出入附近的酒吧,同酒吧里的女侍者也混得很熟。現在回想起來,我猜想他是因為剛從鄉下來到倫敦,脫離了父母和學校老師的庇護,一下子被倫敦令人刺激的自由風氣所吸引。他的放縱也沒妨礙到誰。一切都只是因為年輕的衝動。他被沖昏頭腦了。

  那時我們都很窮,我們不知道格羅斯利吃喝玩樂的花銷是從哪裡來的。我們知道他的父親是一名鄉村醫生,我記得當時我們都知道他每月給兒子多少生活費。他平時常去倫敦亭[8]的迴廊大道上結交風流女子,在標準大酒館[9]里請朋友們喝酒,這麼點錢是遠遠不夠的。我們以無比敬畏的口吻互相議論,說他這樣花天酒地一定欠了一屁股債。當然,他可以去當鋪當東西,可是我們憑經驗知道,一台顯微鏡頂多只能當三鎊,一把手術刀也就只能當三十先令。我們都說他每周至少要花掉十鎊。那時我們的眼界很有限,一周十鎊就已經是我們心裡覺得最奢侈的花費了。最後還是他的一個朋友透露了天機:格羅斯利發現了一套神奇的生財之道。我們聽後不禁連連稱奇。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想得出如此絕妙的點子,就算想到了也沒有膽量去嘗試。格羅斯利去參加拍賣會,當然不是佳士得拍賣行舉辦的那種,而是在河濱大道和牛津街,還有私人家庭舉辦的拍賣會。他在拍賣會上買下各種廉價售賣的便攜物品,再拿到當鋪去當掉,當的錢總能比他付出的多十個先令到一鎊,就這樣他每周可以賺到四五鎊。他說他要放棄學醫,專職幹這個買賣了。我們所有人長那麼大還從沒掙到過一分錢,所以我們都對格羅斯利佩服得五體投地。

  「天哪,他好聰明!」我們說。

  「他真是要多機靈有多機靈!」

  「照他這樣幹下去,准能成為百萬富翁的。」

  我們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早已精通世故,凡是我們在十八歲時一無所知的生活內容,我們都很肯定地認為是不值得知道的。可惜我們那時都很青澀,每次考試被考官問到一個問題,我們就會緊張得不知所措,不經過大腦思考就胡亂回答一氣,要是有哪個女護士要我們幫她寄一封信,我們準會羞得面紅耳赤。大家都知道,院長經常把格羅斯利叫去狠狠訓斥一通,還一再警告他,要是他繼續在學習上吊兒郎當,就要給他各種處分。格羅斯利怒不可遏。他說,他受夠了學校這一套規矩,他再也不能容忍一個長著一張馬臉的閹人把他當一個毛孩子對待。去他的學業!他都快十九歲了,還有什麼東西需要你來教他?院長說,據他所知,他喝酒太多,這會害了他。真扯淡!他不是小毛孩兒了,喝點兒酒誰還管得著?他上周六喝得酩酊大醉,下周六還要這么喝。要是有誰看不慣,讓他一邊待著去。格羅斯利的朋友都一致贊同他的說法,一個男子漢豈能受這等窩囊氣?

  可是到頭來還是出麻煩了,現在我已經完全想起了當時我們每個人感受到的震驚。我記得我們有兩三天沒有見到格羅斯利,可那時我們早已習慣了他三天兩頭曠課,所以誰也沒當一回事。我估計我們只是說他又不知到哪兒鬼混去了。過一兩天他又會出現的,臉色有些蒼白,但又會給我們大講他剛結識了一位姑娘,同她在一起多麼妙不可言。解剖課上午九點開始,我們都要緊趕慢趕才能不遲到。在那天的課上,老師面露喜色,用字正腔圓的英語和令人欽佩的口才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體骨架的哪個部位,但是好像學生都沒有在聽老師講的,因為我記得學生都在課桌間激動地交頭接耳,還在偷偷傳遞一份報紙。突然,老師停下不講了。他的教學方法以嘲諷見長。他總是假裝不知道學生的名字。

  「恐怕我是在打擾某位同學看報紙了。解剖學是一門艱深的學科,很遺憾我要告訴你們,根據英國皇家外科醫學會的規定,我必須要求你們認真學習這門課,並通過考試。但是,如果有哪位不想好好聽課的話,他盡可以到外面去繼續看他的報紙。」

  老師所指責的那個學生刷的一下臉紅到了耳根子,他非常尷尬,想要將報紙塞進口袋裡。解剖學教授冷冷地看著他。

  「對不起,這位先生,看來這報紙太大了,沒法塞進你口袋裡,」他一本正經地說,「能不能勞駕遞給我?」

  報紙經過一排排座位往前傳,一直傳到了講台上。這位大名鼎鼎的外科教授仍不滿意自己給這個可憐的學生造成的慌亂,他接過報紙,問道:

  「我能否冒昧問一句,報紙上到底登了什麼消息讓這位先生如此感興趣?」

  傳給他報紙的那位學生沒有說話,只是用手指了指我們剛才都在讀的那一段新聞。教授看了那條新聞,我們默默地望著他。他放下報紙,繼續講課。那條新聞的標題是:一名醫學院學生被捕。格羅斯利因典當自己賒帳買來的物品而被警方逮捕。報導說這是一項可公訴的犯罪行為,警方要拘押他一個星期候審,不得保釋。看來他在拍賣會上買東西再去當掉賺錢的生財之道,並沒有像他指望的那樣成為他長期穩定的收入來源,所以他發現更賺錢的做法是典當不需要付錢就可以到手的東西。一下課我們就熱烈議論開了。我不得不說,那時我們自己都是沒有財產的人,我們沒有關於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概念,誰也沒覺得他犯了嚴重的罪行,可是出於年輕人天然的同情弱者的心理,大家都認為他最多會被判處兩年到七年的勞教。

  不知道為什麼,我似乎已經想不起來格羅斯利的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我想也許他是在學期快結束時被捕的,審理他的案子時可能已經放假,我們都各自回家了。我不知道後來究竟是治安法庭撤案了還是在法庭審判了。我好像記得他被判了短期監禁,或許六個星期吧,因為他的操作規模還挺大的。我所知道的是,他從我們當中消失了,沒過多久,便再也沒有人想起他了。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件事的一些細節我居然還能記得這麼清楚。就好像是我在翻閱一本相冊,看到一張照片上的某個場景,馬上就想起了一段已經忘到腦後的往事。

  但是不用說,從眼前這個滿頭白髮、一臉雀斑的粗俗老頭兒身上,我已完全認不出那個臉蛋紅撲撲的瘦高小伙子的影子。他看上去像個六十歲的老人,可我知道他還遠沒到這個年紀。我不知道這些年他都幹什麼去了。看上去他並不像是發了財的樣子。

  「你以前做什麼?」我問他。

  「我是個海關稽查員。」

  「哦,是嗎?」

  這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職位,所以我儘量克制住自己,沒有流露出驚訝的語氣。所謂海關稽查員,就是海關的雇員,其職責是到抵達各通商口岸的貨船上去檢查貨物,我想他們的主要任務是防止走私。從事這個職業的大都是退役的海軍士兵或士官,我坐船在航行途中的不同口岸見到過這些人上船稽查。他們同領港員和輪機長混得很熟,一起喝酒聊天,而船長往往對他們比較傲慢。

  「我離開英國時發過誓,不賺一大筆就絕不回英國。可是我始終沒有賺到錢。在那個年頭,什麼人都可以去做海關稽查員,我是說,只要是白人就行,他們什麼問題都不問。沒有人在乎你是誰。實話告訴你,我得到這份工作可高興啦,他們錄用我的時候我差不多已經身無分文。我只是想先幹著這個活兒,等找到更好的出路馬上走人,可是我沒走,這個活兒挺合我的意。我想要掙錢,我發現只要懂一些路子,海關稽查員是可以賺到不少錢的。在二十五年裡,我絕大部分時間都在海關做事,在我離開時,我敢說許多官員都會羨慕我掙到的錢。」

  他用狡黠、詭異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隱約覺得我聽懂了他的意思。不過還有一個問題我願意確定一下:如果他打算跟我要一百元的話(到這時我已經只好讓步接受這個數目了),我覺得不如馬上乖乖給錢認栽。

  「我希望你賺到的錢沒有亂花吧。」

  「當然沒有亂花啦。我把所有錢都拿去做了投資,然後全部買了美國鐵路債券。穩妥是我的座右銘。我太了解到處都有騙子,我自己不會隨便冒險的。」

  我喜歡他說的這句話,便問他要不要留下來同我一起吃午飯。

  「不,我還是走吧。我不怎麼吃午飯的,再說我家人在等我回家吃飯。我想我該告辭了。」他站起身,高高的個子俯視著我,「不過,要不你哪天晚上去我家坐坐怎樣?我娶了一個這裡的本地姑娘,還有個孩子了。我很少有機會同別人聊聊倫敦的。你最好別過來吃晚飯。我們只吃本地的飯菜,我覺得你不會喜歡的。九點左右過來,行嗎?」

  「好啊。」我說。

  我已經告訴過他,我第二天就要離開海防。他叫服務生給他拿來一張紙,給我寫下他家的地址。他像個十四歲的孩子一樣寫得很吃力。

  「叫你旅館的服務員給人力車夫講清楚這地方在哪裡。我家在三樓。沒有門鈴的。直接敲門就行。好了,再見。」

  他走了出去,我進餐廳吃午飯。

  晚飯後,我叫了一輛人力車,在旅館服務員的幫助下,那車夫知道了我要去哪裡。我很快發現他要帶我去的就是運河邊那些讓我想到褪了色的維多利亞時代水彩畫的房子。他在一所這樣的房子前停下,指了指房門。這房子顯得那麼破舊,房子周圍那麼髒亂,我不覺猶豫起來,覺得可能是找錯地方了。我覺得格羅斯利似乎不太可能住在離城裡這麼遠的本地人居住區,也不太可能住這麼破舊的房子。我叫人力車夫等我一下,一邊推開了大門,我面前出現了一架黑乎乎的樓梯。屋裡沒有人,街道上也空蕩蕩的。四周安靜得好像是深夜似的。我劃著名一根火柴,摸索著走上樓梯,走到三樓時,我又劃著名了一根火柴,我看到面前有一道棕色的房門。我敲了一下門,馬上有一個小個子越南女人手持蠟燭開了門。她穿著當地窮人穿的土褐色衣裙,頭上戴著一條又小又緊的黑頭巾,她的嘴唇和嘴唇周圍被檳榔染紅了,她張口說話時我看到她的牙齒和牙床都是黑的,這讓那些本地女人顯得很難看。她用本地語言說了一句話,隨即我聽到了格羅斯利的聲音:

  「進來吧。我剛在想你該到了。」

  我穿過昏暗的小小前廳,走進了一個大房間,顯然是朝向運河的。格羅斯利躺在一把長椅上,我進門時他坐了起來。他身邊的茶几上擺著一盞煤油燈,他借著燈光在讀報紙。

  「請坐,」他說,「把腳蹺起來,這樣舒服些。」

  「我怎麼可以坐到你的椅子上?」

  「坐吧,我起來了。」

  他拉過來一把廚房的椅子,坐在那上面,把雙腳蹺起來頂著我的腳。

  「這是我妻子,」他用大拇指指了一下跟在我身後走進房間的那個越南女人,「角落上那個是我們的孩子。」

  我隨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看見了一個孩子躺在竹蓆上睡覺,身上蓋著毯子。

  「他醒過來就會像個小叫花子一樣活潑。但願你可以見識一下。我妻子馬上要生第二個了。」

  我瞥了她一眼,他說的事實顯而易見。她個子很小,手和腳都很小,臉盤扁扁的,膚色灰暗。她看上去有些悶悶不樂,不過也許就是羞澀而已。她走出了房間,一會兒就拿著一瓶威士忌、兩隻酒杯和一個調酒瓶又回來了。我在屋裡四處看了看。我看到屋後有一道沒有上過油漆的黑木屏風,我猜想屏風後面應該是另一個房間。屏風的中央用圖釘釘著一張從畫報上剪下來的約翰·高爾斯華綏[10]的肖像。肖像上的人面色凝重,神態溫和,一副紳士模樣,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把他的肖像釘在那裡。其他幾面牆都粉刷成白色,但是已經污跡斑斑,釘在那幾面牆上的都是從《插圖周刊》或《倫敦新聞畫報》上剪下來的畫頁。

  「是我釘上去的,」格羅斯利說,「我覺得這樣就更像個家了。」

  「你為什麼會釘上高爾斯華綏的肖像?你讀他寫的書嗎?」

  「沒有,我都不知道他寫過書。我喜歡他的臉。」

  地上鋪著一兩張破舊的草蓆,牆角堆著一大摞報紙。家裡只有一個洗臉架、兩三把餐椅、一兩張桌子和一張本地風格的柚木大床。整個屋子顯得髒亂而又寒酸。

  「這房子很不錯吧?」格羅斯利說,「對我來說很合適了。有時我也想過搬家,可是以後可能再也不想搬了。」他笑了一聲。「我本來只是要在海防停留四十八小時,結果我在這裡住了五年。我其實只是來這裡中轉的。」

  他不說話了。我也沒什麼可說的。接著,那小個子越南女人對他說了一句話,我當然聽不懂說的是什麼,他回應了一句。然後他又沉默了一兩分鐘,可是我感覺到他在看我,好像是要問我什麼問題。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遲疑不定。

  「你旅行時試過抽鴉片嗎?」他終於問我了,語氣顯得很隨意。

  「試過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到底會是什麼感覺。」

  「什麼感覺呢?」

  「說實話,沒什麼特別的感覺。我以為會有那種飄飄欲仙的感覺。我期待出現幻覺,你知道吧,就像德·昆西[11]一樣。我只有一種身體舒暢的感覺,很像洗過土耳其浴後躺在涼爽的屋子裡的那種感覺,還有就是大腦特別活躍,思路清晰極了。」

  「我知道。」

  「我真的感覺到每一件事都可以想得清清楚楚,毫無出入。可是第二天早上——上帝啊!我感到頭暈噁心,天旋地轉,噁心了一整天,吐得稀里嘩啦。我一邊嘔吐一邊悲痛地心想:居然有人把這稱作快樂!」

  格羅斯利仰靠在椅子上,輕輕地發出一聲壞笑。

  「我估摸是你抽的那東西太劣質,要不就是你抽得太猛了。他們看你是個外行,就把已經抽過的渣渣給了你。誰抽了都會頂不住的。你想再試一次嗎?我這裡有好貨。」

  「不要,試過一次就夠了。」

  「你介意我抽幾口嗎?這裡的氣候太糟糕,需要抽幾口的。可以防止得痢疾。我通常在這個時候總要抽上一口的。」

  「抽吧。」我說。

  他又對那女人說了一句什麼,那女人抬高了嗓門兒沙啞地喊了一聲,從那木頭屏風後面傳來一聲回應,一兩分鐘後一個老婦人端著一隻圓圓的小托盤走了進來。她皮肉乾癟,滿臉老態,進來後朝我露出討好的笑容。格羅斯利站起身朝床邊走去,躺到了床上。老婦人把托盤放到床邊的小桌上,桌上有一盞酒精燈、一桿煙槍、一根長長的鐵針,還有放在一隻小圓盒子裡的鴉片。她蹲在床上,格羅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背靠牆盤腿坐下。格羅斯利望著老婦人用鐵針戳起一粒鴉片膏,放到酒精燈上燒了會兒,燒到滋滋冒煙時把它塞進煙槍里。老婦人把煙槍遞給格羅斯利,他喘著大氣深吸了一口,將煙含在嘴裡憋了一會兒,才吐出一團濃濃的煙霧。他又把煙槍遞還給老婦人,她開始再燒一個煙泡。誰也不說話。他一連抽了三個煙泡,然後躺平了。

  「老天爺,我現在感覺好多了。我簡直要升天啦!這老太婆燒的煙泡太棒了。你真的不想抽幾口?」

  「不想。」

  「隨你便。那就喝茶吧。」

  他對妻子說了一句,他妻子一骨碌下了床,走出了房間,很快又回來了,提了一隻瓷茶壺和兩隻瓷碗。

  「你也知道,這裡很多人都抽這東西。只要不抽太多是沒有害處的。我每天最多抽二十到二十五個煙泡。只要不超過這個量,連著抽幾年都沒問題。有些法國人抽四十到四十五個煙泡,那就太多了。我從不抽這麼多的,除非有時想要放縱一下。我不得不說,這對我一點兒害處都沒有。」

  我們開始喝茶,茶很淡,隱約散發著香氣,很爽口。然後那老婦人又給他燒了一個煙泡,抽完又接著燒。他的妻子又回到了床上,很快就蜷縮起身子躺在他的腳邊睡覺了。格羅斯利一次抽兩三個煙泡,抽鴉片時他似乎腦子裡什麼都不想了,可是在間歇的時候他總是滔滔不絕地說話。我幾次提出要走,可他不讓我走。時間一小時一小時過去了。有一兩次在他抽鴉片時我都打盹兒了。他給我講了他自己的所有經歷,不停地講下去。我除了給他提一個話頭,什麼也沒說。我沒法在這裡用他的原話重述他講的內容,因為總是重複說同樣的話。他實在很囉唆,而且給我講他自己的故事講得顛三倒四,前言不搭後語,所以在這裡我只能自己重新調整一下順序了。有時他擔心說得太多了,話說到一半又收了回去,有時他明顯是在撒謊,我只好從他遞給我的笑容或從他的眼神中猜測真實情況到底是什麼。他沒有能力用合適的詞語來描述他心裡的感受,只能用各種俚語、俗話和陳詞濫調來胡亂拼湊他的意思。我不停地在心裡問自己,這個人的真名到底叫什麼,可我一時就是想不起來了,我很惱火,雖然我想不起來也沒有任何關係。一開始他還有些擔心我沒有忘記過去的事,我看得出當年他在倫敦被捕入獄的那場風波一直是他這些年藏在內心的隱痛。他一直擺脫不掉早晚會被人發現的夢魘。

  「很奇怪,你到現在還沒有想起來我在醫學院的事,」他說著,精明地看了我一眼,「你的記憶力太糟糕了。」

  「算了吧,都快三十年了。我在這些年裡見過好幾千人了,不記得你是很正常的嘛,就像你也不見得還能想得起我那會兒的事一樣。」

  「你說得對。我也覺得是很正常的。」

  這話說完,他似乎放心了。最後他終於抽足了鴉片,那老婦人給她自己燒了一管,抽了起來。然後她朝那孩子躺著的蓆子走去,在孩子身邊躺下了。她躺在那裡一動不動,我覺得她好像是直接就睡著了。等我終於告辭走到門外時,我發現車夫已經蜷縮在人力車的踏腳板上呼呼大睡,我只好把他搖醒。這時我已經知道回去的路,我需要呼吸新鮮空氣,也需要活動一下手腳,所以我給了車夫幾元錢,告訴他我會自己走回去。

  這是一個我一直忘不了的奇異故事。

  格羅斯利給我講了他這二十年經歷,聽得我心裡跌宕起伏。他是賺到了錢,究竟賺了多少我不知道,不過從他說的話中大概可以推測應該是在一萬五千到兩萬鎊,這對一個海關稽查員來說是發了大財。他賺到這麼多錢不可能都是來路清白的,雖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賺到這些錢的,但是從他的突然隱而不言,有時斜睨我一眼,還有話中有話的暗示中,我能猜想得到,只要有利可圖,再卑劣的交易他也不會拒絕。我估摸他賺得最多的肯定是走私,他有職務之便,可以不冒風險就大賺一筆。我能想像得到,他的上級官員一定常常懷疑他,但他們始終抓不住他瀆職的證據,對他束手無策,只好把他從一個港口調到另一個港口,但是這樣做並沒有讓他有所收斂。他們監視他的行為,可他太聰明了,總有辦法對付他們。我看得出他既擔心對我說得太多而不夠謹慎,又急於吹噓自己的機敏,總在這兩種心態之間拿捏。那些官員對他很信任,他為此頗感自豪。

  「他們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說,「這對我很有利。我從沒有出賣任何人。」

  他得意揚揚,覺得自己這樣做是誠實講義氣的表現。有人發現他很有鑑賞古玩的頭腦,便經常給他送來一些玩意兒要賣給他,他從來不問他們這些玩意兒是從哪裡弄來的,總是用低廉的價錢全部買下。買得多了他就送去轉手賣掉,從中大賺一筆。我想起了他當初的經營生涯就是從買下拍賣的東西再去典當起步的。二十年來,他就是用這種不起眼的小伎倆一鎊一鎊地積累起財富,再把賺到的錢全部拿去投資。他節儉地過日子,把一半的薪水都存了起來;他從不度假,因為他不想浪費錢;他不結交女人,免得讓自己陷入任何不必要的糾葛;他也不喝酒。他只有一個抱負,那就是要存下足夠的錢,可以回到英國去重新過上他在年輕時被剝奪了的生活。這是他唯一想要做的事。過去那麼多年,他就像生活在夢裡一樣,毫不關心身邊的生活場景,城市的五光十色和異域情調也好,各種尋歡作樂的機會也罷,對他來說都沒有意義。浮現在他眼前的始終是海市蜃樓般的倫敦景象:在標準大酒館,他一隻腳踏在欄杆上站在那裡,在帝國劇院和倫敦亭的迴廊大道上結交風流女子,在音樂廳觀賞嚴肅喜劇和在歡樂劇院[12]觀賞音樂喜劇。這才是生活,才是愛情,才是歷險,這就是浪漫。這些都是他一心嚮往的東西。他像一個隱士一樣生活了這麼多年,心裡卻對一個目標念念不忘,總想要重新去過那麼俗氣的生活,這無疑也有令人感佩之處。這就是性格的表現。

  「你瞧,」他對我說,「即使我可以回英國度假,我也不會回去。我要是回去就永遠不再離開英國了,回去後我要過有格調的生活。」

  他想像自己每天晚上穿上晚禮服,出門前總要在胸前的紐扣眼裡插上梔子花;他又想像自己穿著長大衣、頭戴棕色禮帽、肩上掛一副看戲用的望遠鏡,去看賽馬;他還想像自己打量著眼前的姑娘們,然後選中一個自己看上的。他打定了主意,在他到達倫敦的當天晚上他要一醉方休,他已經好幾年沒有喝醉了,他不能因為喝醉而耽誤工作,只有頭腦清醒才能把事情做好。他要特別當心,不能在回國途中的船上喝醉了,他必須忍一忍,等到了倫敦後才能喝。那會是多麼痛快的一個夜晚啊!這可是他二十年來念念不忘的夢想。

  我不知道格羅斯利最後為什麼離開了海關,或許是因為當地的氣候太熱,使他受不了,或許是因為他的任職期限已滿,又或許是因為他已經攢夠了錢。總之,最後他登上了回國的船。他坐的是二等艙,因為他打算在回到倫敦之前要省著點兒花錢。他在傑明街[13]訂好了房間,住在那裡是他渴望已久的,然後他直接去一家裁縫店定製了全套行頭。他大吃了一頓,然後到城裡逛了逛。眼前所見已經同他記憶中的景象大不一樣,街上車水馬龍,比以前熱鬧多了,他有些暈頭轉向。他去了標準大酒館,發現以前他老去喝酒消遣的酒吧已經不復存在。過去萊斯特廣場上有一家餐館,他只要手頭一有錢就會去那裡吃飯,現在也找不到了,他估計已經拆掉。他又去了倫敦亭,可是那裡已經見不到風流女子。他感到非常掃興,接著去了帝國劇院,發現那裡的迴廊大道已經拆除。這太叫人失望了!他都認不出這些地方了。唉,說來也是,二十年過去了,有變化也是意料之中的,既然他沒有別的事可做,那就放開喝酒吧。以前發過幾次高燒,現在氣候一變,他又發燒了,感覺很難受,喝了四五杯酒後,他便一心只想睡覺了。

  這就是他回到倫敦後第一天的經歷,只是接下去的很多天都跟第一天一個樣。什麼都變味兒了。格羅斯利告訴我一件又一件的事怎樣讓他大失所望,越說越氣急敗壞,語氣中充滿苦澀。昔日的地方面目全非,人也不一樣了,他發現同別人交個朋友都很難,他感到格外孤獨。他從沒想到過在倫敦這樣的大城市居然會感到孤獨。問題就出在這裡,倫敦變得太大了,再也不是九十年代初期的那個喜氣洋洋、溫馨祥和的城市了。倫敦已經變得支離破碎。他認識了幾個姑娘,可她們不像他以前結交的姑娘那樣可愛了,同她們交往也不像過去那樣開心了,他隱約覺得她們都把他看作土包子。他才剛過四十歲,可她們卻把他看作一個老頭兒。他想要同站在酒吧周圍的一幫年輕人隨便攀談幾句,可他們都對他不理不睬。本來嘛,這些小年輕哪裡知道喝酒的道道呢?他可以教教他們。他每天晚上都喝醉,在這個該死的地方除了喝醉,還有什麼事可做呢?不過,老天爺!到了第二天他可就難受死了。他覺得那都是因為適應了別的地方的氣候,結果回來後反而水土不服了。想當年他在醫學院讀書那會兒,他每晚都喝一瓶威士忌,第二天早上照樣清醒得很。他開始想念以前,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留意過的各種各樣的事情,現在都紛紛在他的腦海里浮現出來。他以前過的日子真的不錯。他或許太傻了,不應該拒絕同那些姑娘交往,她們有幾個是很可愛的小美人兒,而且她們從不像英國姑娘那樣裝模作樣。像他這麼有錢的人,在國外生活還是很快樂的。你可以帶上一個姑娘去俱樂部,可以在那裡同很多熱情的人一起喝酒,玩橋牌,打撞球。他記得街上的那些商店和熱熱鬧鬧的人流,記得挑著貨物的腳夫和停著小貨船的港口,還有聳立在河岸上的寶塔。說來奇怪,他在東方的時候從來沒覺得那些國家有什麼好的,可是現在——好啊,他卻念念不忘了。他魂牽夢繞的都是國外的事,開始認為倫敦不是適合白人生活的地方了。總而言之,這個城市衰敗了。有一天他忽然想到,或許再回去也未嘗不是件好事。當然,這個念頭不免可笑,他已經像個奴隸一樣辛苦工作了二十年,理應在倫敦好好享受生活了,再到東方去生活是荒謬的。他有這麼多錢,在哪裡都可以生活得很好。有一天他去看了一場電影,電影裡有東方的鏡頭。這就一錘定音了。他煩透了倫敦。他討厭這個地方了。他要離開這個地方,這次離開就再也不回來了。他回到倫敦住了一年半,可是對他來說,這比他在東方度過的二十年還要漫長。結果他坐上一艘法國船從馬賽出發了,當他望著歐洲的海岸線消逝在大海上,他心裡大大鬆了口氣。船駛到蘇伊士運河時,他感受到了東方的氣息,他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對的。歐洲完蛋了。東方是唯一可以去的地方。

  他在吉布地上過岸,後來又在科倫坡和新加坡上過岸。不過,雖然這艘船在西貢停了兩天,可他一直留在船上。他喝了太多酒,感覺很不舒服。可是船到海防時要在那裡停留四十八小時,他突然覺得不妨上岸去看看。這是船到達目的地前最後一個停留的港口了。他打算先住在旅館,到處看看,再找個姑娘,然後找個住處安頓下來。他還想要買一兩匹馬,騎馬出去遊蕩。他會很快結交朋友,東方國家的人不像倫敦人那樣死板孤僻。在海防上岸後,他在旅館吃了晚飯,飯後坐上人力車,告訴車夫他要找個女人。車夫帶他去了一棟破舊的房子——就是後來我在裡面坐了幾個鐘頭的那棟破房子,那個給他燒鴉片的老婦人和現在成了他孩子母親的女人就是在這裡找的。過了一會兒,那老婦人問他要不要抽幾口。他以前從沒抽過鴉片,一聽到鴉片就很害怕,可是現在他覺得試一下也沒什麼不可以。那天夜裡他感覺很好,那姑娘挺招人喜歡的,也很溫柔,小巧玲瓏,長相可愛,像個洋娃娃似的。就這樣,他不知不覺地抽了一兩管,他開始感到身心舒暢。他在那裡待了一宿,沒有睡覺,就是躺在那兒,感覺很放鬆,想了很多事情。

  「我就待在那裡,直到我搭乘的船再次起航去香港,」他說,「船離岸時我還待著沒走。」

  「可你的行李還在船上呢?」我問。

  也許我這個人總愛多此一舉地關心人家怎麼能同時處理好生活中的日常瑣事和遠大理想。每次讀到一部小說中寫一對身無分文的戀人開著豪華的跑車馳騁在遙遠的山崗上時,我總會渴望知道他們是怎麼付得起那樣的開支的。我也常常問自己,亨利·詹姆斯[14]小說中的人物如何可能在不停地審視自己的微妙處境時,還有工夫去解決他們的各種生理需求。

  「我只帶了一箱子衣服,我是個除身上穿著的衣服以外,從來不需要太多衣服的人。我同那姑娘一起坐上人力車去取,我本來的打算是等下一趟船來就走。你想想,我已經離目的地這麼近了,我覺得不妨再等一等,熟悉一下情況再走,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當然明白。他說的最後一句話讓我看出了他的真實心理。我知道他忽然失去了勇氣。英國已經讓他如此失望,他很怕再拿另一個地方來測試。萬一那裡也讓他失望,他就什麼也沒有了。很多年來,英國一直是他心中一片沙漠上的海市蜃樓。可是當他被吸引過去後,那些晶瑩閃亮的水池、那些棕櫚樹和滿地的青草到頭來都只不過是一個又一個的沙丘而已。現在東方又成了他心中的幻境,只要不再親眼去看看,那麼這個美好的幻境就會永遠留在他的心中。

  「不知怎麼的,我就在這裡留了下來。你知道嗎,誰也想不到日子過得這麼快。我想要做的事似乎一半都沒來得及去做。不管怎麼說,我在這裡過得挺舒適的。那個老太婆燒的鴉片煙真的太棒啦,我的女人也每天開開心心的,還有我們的孩子——鬧個不停的小叫花子。如果你在一個地方過得很快樂,何必還要去別的地方呢?」

  「你在這裡過得快樂嗎?」我問他。

  我環視這個空蕩蕩的大房間。這個房間毫無舒適感可言,也找不到一件可以讓人有家的感覺的私人小物件。格羅斯利的這所小公寓是有雙重用途的,既是他們家的臨時住房,又是供歐洲人吸鴉片的地方,由那位老婦人打理,而他與其說是住在這裡,倒不如說是在這裡露營,仿佛明天就會捲起鋪蓋走人似的。過了一會兒,他回答了我的問題。

  「我這輩子從沒有這麼快樂過。我常常也想有一天我會再去別的地方,但是我又覺得永遠也不會去了。上帝知道,我再也不想回英國了。」

  「你是不是有時會覺得特別孤獨,總找不到人說說話?」

  「也不是。偶爾會有一艘貨船過來,船長是英格蘭人,或者輪機長是蘇格蘭人,我就會到船上去同他們敘敘舊。這裡有一個老頭子,是個法國人,過去也在海關干,會說英語,我有時會去找他聊聊天。可事實上,我也不太需要同別人聊天。我腦子裡想很多事。如果在我想事情的時候有人來打斷我的思路,我會緊張。我抽鴉片不多的,你也知道,可我每天早上總要抽上一兩管,要不然我會腸胃不舒服,不過到了晚上我就不抽了。我開始想事情了。

  「哦,各種各樣的事情。有時跟倫敦有關,比如我年輕時它是怎樣的。不過最多的是跟東方有關的。我總想起我在那裡度過的快樂時光,怎樣賺到錢,我還記得我過去的朋友,那些東方人。那會兒我也會遭遇一些風險,但每次總能成功脫險。我也常常會想,如果我跟那些姑娘交往下去,她們後來會怎樣。她們都是嬌小可愛的美人兒,現在我後悔沒有留住一兩個。那是個了不起的地方。我很喜歡那裡的商店,總有一個老頭盤腿坐在那裡抽水菸袋,店家的招牌也很有特色。還有那些寺廟,我的天哪,那裡才是過日子的好地方。那才是生活。」

  他的眼前又浮現出海市蜃樓般的幻景。他沉醉在這些幻景中,他很幸福。我很想知道他最後的結局會是怎樣的。算了,那還遠著呢。那或許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腳踏實地地生活在當下。

  [1] 海防市是越南規模僅次於河內和胡志明市的第三大城市。

  [2] 這裡的「下龍灣」原文是Bay of Along,疑為Halong Bay之誤,是越南北部的一個海灣和旅遊勝地。

  [3] 德語,意為風景名勝。

  [4] 原文為piastre,當時越南的通用貨幣。

  [5] 原文為法語。

  [6] 位於倫敦西區沙夫茨伯里大街的著名大劇院,1911年建成。

  [7] 1897年首演的百老匯音樂劇。

  [8] 1859年後陸續落成的倫敦著名娛樂場所,位於娛樂中心皮卡迪利廣場,有劇院、音樂廳、電影院、商場等高檔設施。

  [9] 倫敦市中心歷史悠久的高檔酒館。

  [10] 約翰·高爾斯華綏(1867—1933),英國小說家、劇作家,1932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

  [11] 托馬斯·德·昆西(1785—1859),英國散文家,最著名的作品是《一個吸鴉片的英國人的自白》(又譯《癮君子自白》)。

  [12] 倫敦西區劇院。

  [13] 倫敦市中心一條特色商業街,以銷售男士服飾用品聞名。

  [14] 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國小說家、文學批評家、劇作家和散文家。代表作有長篇小說《一個美國人》《一位貴婦人的畫像》《鴿翼》《使節》和《金碗》等。他的創作對二十世紀崛起的現代派及後現代派文學有著非常巨大的影響。1915年加入英國籍,亦被視為英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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