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袋
2024-10-10 20:36:40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有的人讀書是為了得到啟迪,這是值得讚賞的,有的人是為了愉悅,這也無可厚非,但是也有不少人讀書是出於習慣,在我看來,這既不算無可厚非,也不值得讚賞。可悲的是,我就屬於最後那種人。跟人聊天,我會感到無聊,玩遊戲會讓我厭煩。有人說,自己思考問題可以給一個有頭腦的人提供永不枯竭的思想源泉,可是我的思想眼看就要枯竭了。所以我只好跑去找我的書了,就像一個鴉片鬼去找他的煙槍一樣。如果手頭沒有可讀的書,哪怕讀讀百貨公司的購物目錄,要不翻翻旅行指南,我也會感覺好受些,而且我的確經常花好幾個鐘頭津津有味地讀這些目錄和指南。有一陣子,我要是兜里不揣上一本舊書店的售書單,就不會出門。我只知道這樣讀書味道最好。當然,出於習慣讀書同染上鴉片癮一樣該受譴責,所以我一直鬧不明白,為什麼有些讀書很多的人會因為自己讀書很多而傲慢地瞧不起不讀書的人。從人世永恆的角度來說,一個人活一生究竟是讀一千本書好,還是犁一千道田溝好呢?我們不必否認,讀書對我們來說就是一種戒不掉的癮——有這種癮的人誰不知道?要是有很長時間沒有書讀,我們總會七上八下,想要發火、罵人,而只要翻開書頁就會大鬆一口氣——所以,我們也大可不必那麼揚揚自得,還以為自己比那些個癮君子或酒鬼能好到哪裡去。
一個癮君子不帶足他的催命煙膏是不肯四處奔波的,我也一樣,不帶足了可以讀的書是不敢出遠門的。書是我離不開的必需品,坐火車時看到同車廂的人沒有帶一本書就出門,我會感到揪心地難受。可是每次我要動身出遠門前,問題就大了。我吃過苦頭。有一次,我因生病在爪哇島的一個小山城被困了三個月,我看完了帶去的每一本書,因為我不懂荷蘭語,就只好去買當地學校的法語和德語課本來讀,我相信聰明的爪哇人就是用這些課本來學法語和德語的。就這樣,我又重讀了二十五年前就讀過的歌德的乏味劇作,拉·封丹的寓言以及溫和而嚴謹的拉辛的悲劇。我最欣賞的是拉辛,不過我得承認一本接一本讀他的劇作對一個患有結腸炎的人來說是有些艱難的。打那以後,我每次外出總會特意帶上一個最大的袋子放換洗衣服,在邊上塞滿適合在各種不同場合和不同心情下讀的書。這個袋子重得很,身強力壯的行李員背著它走不動路,海關官員用狐疑的眼光看著它,當我告訴他們那裡面裝的只是書時,他們嚇呆了。麻煩的是,每次我突然想要讀的那本書總是放在最底下,我必須把袋子裡的所有東西都倒在地板上才有可能找得到。不過,要不是這樣,我或許永遠也聽不到奧莉芙·哈代的奇異故事了。
那時我在馬來亞四處遊蕩,如果所到之處有招待所或旅館,我就住上一兩個星期,有時也會因盛情難卻而到某個橡膠園主或地區官員的家裡住上一兩天。後來我碰巧來到了檳榔島,這是一個很溫馨的島上小城,島上有一家我一直很喜歡的旅館,不過外來的人在這裡沒什麼事可做,我手裡有大把的時間不好打發。有一天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寫信的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馬克·費瑟斯通,是英國政府派駐當地一個叫登加拉的地區的行政官。當地的蘇丹要舉行一種潑水節,費瑟斯通覺得我可能會感興趣。他說歡迎我去參加,也可以在他那裡住上幾天。我發電報告訴他我會去,第二天我就坐上火車去登加拉了。費瑟斯通在火車站接我。他三十五歲上下,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眼睛很好看,神情堅定而嚴肅。他上唇留著一綹鐵絲般的鬍子,眉毛濃密。他看上去不那麼像政府官員,倒更像一個軍人。他身穿白色帆布背帶褲,頭戴白色遮陽帽,顯得非常精神。看得出來他是很講究自己的穿戴風度的。他有點兒羞澀,這對一個身材高大、舉止堅定的人來說有些怪異,不過我估摸這只是因為他還不習慣同作家這樣的稀有動物打交道。我希望能儘量跟他和平相處。
「我的人會幫你拿行李的。」他說,「我們直接去俱樂部,把你的房間鑰匙給他們,我們回到你的房間之前他們就會把你的行李整好的。」
我告訴他,我的行李可不少,我覺得不如都寄存在車站,我只拿上特別需要的東西就行了。可他不聽我的。
「一點兒都不麻煩的。放在我家裡安全些。行李總是留在身邊才好。」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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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間鑰匙與我的行李箱和書袋的取件票交給了站在費瑟斯通身邊的一個華人男僕。車站外有一輛汽車在等著我們。我們上了車。
「你玩橋牌嗎?」費瑟斯通問。
「玩的。」
「我以為大多數作家都不玩的。」
「是的。」我說,「作家圈子裡的人都認為打牌是不夠聰明的表現。」
俱樂部是一座平房,挺舒適,但不張揚,有一間很大的閱覽室,一間彈子房裡只擺著一張球檯,還有一間不大的棋牌室。我們到達時,那裡只有兩三個人在讀英語周報,我們穿過網球場,有兩組對手在球場上打球,有些人坐在遊廊上觀看,一邊抽菸,一邊喝酒。費瑟斯通把我介紹給其中的一兩個人。天色已經暗下來了,他們很快就連球也看不見了。費瑟斯通問剛介紹給我認識的一個人想不想打一盤橋牌。那個人說可以。費瑟斯通又去找第四個牌友。他看見了一個人獨自坐在那裡,愣了一下,然後向那個人走去。他們兩人說了幾句話,便朝我們這邊走來。我們一起走進了棋牌室。我們開始打牌,玩得很開心。我沒有太關注那兩位牌友。他們請我喝酒,我是這個俱樂部的新客,自然也回請了他們。我們喝的是威士忌,量很小,所以在打牌的兩小時內,每個人都表現得慷慨大方,但大家都沒喝多。過了兩小時後,大家決定打最後一局,這時我們把威士忌換成了杜松子酒。最後一局打完了。費瑟斯通叫來記帳的,把每個人的輸贏都記下來。其中一人站起身說:
「我該走了。」
「回家?」費瑟斯通問。
「是的。」他點點頭,然後轉身對我說:「你明天還會在這裡嗎?」
「希望還在吧。」
他轉身離去。
「我也該接上老婆回家吃飯了。」另一個人說。
「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走了?」費瑟斯通說。
「我沒問題,你說什麼時候走都行。」我回答說。
我們上車,朝他的住處開去。路上開的時間不算短。在昏暗的夜色下,我沒看到什麼景色,不過很快我就意識到我們開上了一個很陡的高坡。我們到達了他的官邸。
在那裡度過的晚上沒有任何特別之處,挺愉快,但也完全沒有令人興奮的事,像這樣的場合我已經歷過不知多少次。我並不期待這會給我留下什麼印象。
費瑟斯通把我領進客廳,客廳看上去很舒適,但也毫不奢華。有幾把鋪著印花棉布的大藤椅,牆上掛著很多裝在鏡框裡的相片,桌子上亂糟糟地放著很多報紙、雜誌和文件,還有菸斗、裝在黃色鐵盒裡的香菸和裝在粉色鐵盒裡的菸絲。一排書架上很不整齊地擺著不少書,書脊上有潮濕的斑跡和白蟻啃過的痕跡。費瑟斯通領我走進了我住的房間,離開前問我:
「你可以在十分鐘內收拾好,然後下來喝一杯杜松子酒嗎?」
「沒問題。」我說。
我洗了個澡,換好衣服,便下樓去了。我噔噔地走下木板樓梯時,費瑟斯通已經比我先梳洗停當,在那裡調酒了。我們吃飯、聊天,我被邀請參加的那個潑水節要過一天才舉行,不過費瑟斯通說他已經安排好那位蘇丹,會在節日前一天接見我。
「他是個很有趣的老頭兒。」他說,「他的宮殿可氣派了,值得一看。」
晚飯後我們聊了會兒,費瑟斯通放了唱片,我們又一起看了剛從英國送來的插圖報紙。然後各自休息。費瑟斯通來我的房間問我,是不是需要的東西都有了。
「我想你可能沒帶書吧。」他說,「我這裡沒有什麼可讀的書。」
「書?」我大聲說。
我指了指我的那個書袋。書袋立在那兒,鼓鼓囊囊的,形狀有些奇怪,活像一個喝醉了的駝背土地神。
「你那裡裝的都是書?我還以為是髒衣服或露營床什麼的。有可以借給我看的書嗎?」
「你自己找吧。」
費瑟斯通的家僕已經打開了袋子上的鎖,但是看到了袋子裡的壯觀景象後他們望而生畏,沒有再做什麼。我憑著長期的經驗,知道怎麼把袋子裡的書拿出來。我把袋子橫倒在地板上,抓住皮的袋底,後退幾步,把袋子拉走,一大堆書嘩啦啦地散落在地板上。費瑟斯通的臉上露出驚呆了的神情。
「你難道每次外出都要帶這麼多的書?我的老天,這也太多了吧!」
他彎下腰,一本本拿起來快速翻閱。有各種各樣的書。詩歌集、小說、哲學書、評論集(據說出版評論集不賺錢,但是這些書評讀起來倒挺有意思的)、傳記、歷史書等。有的書適合生病時讀;有的適合腦子特別清醒、只想跟自己較勁兒的時候讀;有的書是你一直想要讀,但在家裡匆匆度日,總也找不到時間讀;有的書適合坐在小輪船上穿越窄小的海域時讀;有的適合在天氣惡劣、船艙吱嘎作響、你只好死死攀住小木床才不會掉下來的時候讀;有的書被選中純粹是因為其篇幅長,方便在長途旅行不好帶太多行李的時候帶上;還有的書適合在你根本讀不進任何其他書的時候讀。最後費瑟斯通拿起了剛出版不久的《拜倫傳記》。
「哇噢,這本怎麼樣?」他說,「我前不久剛讀過書評。」
「我相信寫得不錯。」我回答說,「不過我還沒讀過。」
「我可以拿去看看嗎?好歹今晚我有事可做了。」
「當然可以。你可以隨便拿。」
「不用了,這一本就夠了,晚安。八點半吃早飯。」
第二天早上我下樓時,領班男僕告訴我費瑟斯通六點開始一直在工作,要過會兒才來吃早飯。我一邊等他,一邊瀏覽他的書架。
「我看到你書架上有好多關於橋牌的書。」我們坐下來用早餐時我對他說。
「是的,每出一本我都會買。我特別喜歡。」
「昨天跟我們打牌的那個人牌技很好。」
「哪個?蒂姆·哈代?」
「我不知道。不是那個說要去接老婆的。是另一個。」
「對,那就是蒂姆·哈代。所以我才找他來打牌的。他平時不常來俱樂部的。」
「我希望他今晚還會來。」
「我說不準他會不會來。他住在三十英里外的一個橡膠園上,如果只是為了打一盤橋牌專程過來,路還是遠了點兒。」
「他結婚了嗎?」
「沒有。啊,不對,他結婚了。不過他的妻子在英國。」
「獨自住在橡膠園上的男人一定孤獨得不行吧。」我說。
「哦,他倒不像有些人那樣糟糕。我覺得他並不怎麼願意跟人打交道。我想他就算回到倫敦也會一樣獨來獨往的。」
費瑟斯通說這些話的語氣讓我感覺有些怪怪的,我只能把這種語氣形容成遮遮掩掩。他好像突然從我身邊走開了,又好像一個人夜裡在街上走著走著便停下了腳步,透過一扇亮著燈的窗戶看見了一個舒適的房間,這時突然有人拉下了百葉窗。他平常跟人說話時總會坦誠地看著對方的眼睛,可這會兒他卻躲開了我的眼睛,我感覺我在他的臉上讀到了一絲痛苦的表情,這不是我的胡思亂想,有一陣子,他的臉上甚至像神經痛似的抽搐了一下。我想不出有什麼可說的,費瑟斯通也不說話了。我意識到他的思緒已經離開了我,離開了我們在聊的話題,進入了一個我不知道的情境。不一會兒,他輕嘆一聲,聲音很小,但明確無誤,似乎要竭力讓自己平靜下來。
「我吃完早飯馬上要去辦公。」他說,「你打算做什麼?」
「哦,你不用管我。我會隨便四處走走,看看這個城市。」
「沒什麼可看的。」
「那更好。我不喜歡看風景。」
我發現上午待在費瑟斯通官邸的遊廊上就夠有意思了。在那兒觀賞到的景色是我在馬來聯邦見到過的最迷人的。官邸建造在一座小山頂上,那兒有一個精心打理的大花園,樹木繁茂,看上去非常像一個英國的公園。在寬廣的大草坪上,有一些皮膚黝黑、瘦骨伶仃的泰米爾人在精心犁地,他們的動作非常優雅。小山下有一片茂密的樹林,樹林邊上有一條寬闊蜿蜒的大河,水流很急。極目遠眺,在河的對岸,登加拉鬱鬱蔥蔥的山崗綿延不絕。草坪修剪得很平整,讓人感覺很像是英國的草坪,與四周野蠻生長的叢林形成有趣的對照,令人浮想聯翩。我坐下讀書、抽菸。對各種各樣的人好奇是我的職業本能,我在心裡問自己,這裡的景色顯得如此安寧,卻又處處隱藏著躁動不安的陰沉沉的意味,這會給常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的費瑟斯通帶來怎樣的影響?這個環境無論怎樣變化他都熟悉:黎明晨靄從河上緩緩升起,仿佛是在河面上籠罩了一層幽靈般的迷霧;中午艷陽高照;夕陽西下後,黃昏的影子從叢林中緩緩地爬出來,就像一支軍隊在一個陌生國度里小心翼翼地行進,很快就把四周綠茵茵的草地、鮮花綻放的大樹和威嚴的肉桂樹全都裹進了沉寂的濃濃夜色中。我有些納悶,或許他也不知道自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看似到處一片溫柔的景色,卻時時透露出詭異而邪惡的意味,這種生存環境是否會令他神經繃緊,時常陷入孤獨之中,給他的生活抹上一層神秘的色彩,以致他偶爾會感到自己在這裡的生活——也就是一個年富力強的行政官、一個熱愛運動的男人和一個品行端正的謙謙君子的生活——似乎並不那麼真實呢?我有這樣的奇思怪想,連自己都覺得好笑,因為前一天晚上我們聊過天,我肯定沒有看出他的內心有任何的躁動不安。我認為他是個好人。他上過牛津大學,也是倫敦一個高級俱樂部的會員。他似乎特別看重社會等級。他是一位紳士,隱隱相信自己的社會等級要比他在生活中交往的大多數英國人更優越。我從他家餐廳里琳琅滿目擺著的各式銀獎盃推斷出,他有出色的運動才華,他打網球和撞球。每次度假他都會去打獵,因為擔心身體發胖,他很注意飲食。他談了很多他退休後想要做的事。
他熱衷於過一個鄉村紳士的生活。在萊斯特郡買一幢小房子,跟幾個獵人或鄰居一起打打牌。他退休後可以領養老金,自己也攢了一些錢。不過現在他仍努力工作,他的工作能力即便不算特別出眾,肯定也是相當稱職的。我毫不懷疑,在他的上司眼中,他一定是一位可靠的官員。他這種類型的性格我再熟悉不過了,也就引不起我的興趣。他就像一部寫得四平八穩的小說,故事也算質樸,文筆也通暢易懂,然而卻沒有什麼特色,以致你會覺得這樣的故事早就讀過了,你會漫不經心地翻閱一下,心裡知道它永遠都不能給你驚喜,也不能讓你感動。
可是人類是不可捉摸的,如果有人自稱能洞察人心,那麼這個人一定是個傻瓜。
下午,費瑟斯通帶我去見了蘇丹。蘇丹的一個兒子接待了我們,那是一個滿臉笑容的羞澀青年,他同時充當蘇丹的私人秘書。他身穿筆挺的藍色西裝,可是腰上纏著一條黃底白花的紗籠,頭戴一頂紅色圓頂帽,腳上穿一雙美國名牌皮鞋。蘇丹的宮殿是一座摩爾式建築,很像一座巨大的玩具房子,粉刷成皇家專用的鮮黃色。我們被領進了一個十分寬敞的大廳,裡面擺放著很像英國海邊旅店裡常見的那種家具,只是椅子上鋪了黃色綢緞。地板上鋪的是布魯塞爾地毯,牆上掛著蘇丹在各種國事活動中的照片,都鑲在特彆氣派的鍍金鏡框裡。一個柜子里擺放著完全用鉤針編織的各種水果,琳琅滿目。蘇丹進來了,後面跟著幾位隨從。他五十來歲,身材矮壯,穿著長褲和黃白格子的上衣,腰間圍著一條非常漂亮的黃色紗籠,頭戴白色圓頂帽。他有一雙很好看的大眼睛,目光友善。他請我們喝咖啡,吃甜點,抽雪茄。
他非常隨和,同他聊天一點兒都不費勁。他告訴我,他從來沒去看過戲,也沒打過牌,因為他是個虔誠的教徒,他有四個妻子,二十四個孩子。他追求幸福生活的唯一準則似乎就是要遵循常規禮儀,必須在他四個妻子中間平均分配時間。他說跟某個妻子在一起待一個鐘頭就像待了一個月,而跟另一個就像只待了五分鐘。
我告訴他,愛因斯坦教授——是不是伯格森呢?——在時間的問題上也說過類似的話,他的觀點的確引起了世人很多的深思。我們很快就告辭了,蘇丹送給我幾張漂亮的馬六甲黑白風景照。
傍晚,我們去了俱樂部,剛一進門,前一天跟我們一起打過牌的一個人馬上從椅子裡站了起來。
「來一盤?」他說。
「還缺一位吧?」我說。
「這裡有人願意玩的。」
「昨天跟我們打牌的那個人呢?」我忘記他的名字了。
「蒂姆·哈代?他沒來。」
「沒必要等他。」費瑟斯通說。
「他很少來俱樂部的。昨晚他來我都沒想到。」
這兩個人說的話很平常,可是我不知為什麼似乎聽出這些話的背後有一種奇怪的尷尬。蒂姆·哈代這個人並沒有給我留下什麼印象,我甚至不記得他長什麼樣了。他本來就只是跟我們臨時湊成一桌的牌友而已,可是我感覺他們兩個人對他懷有不滿。這不關我的事,誰跟我們一起打牌我都不在乎。可以肯定的是,我們這次打牌比平時更開心。對桌的人不停地互相調侃。我們沒有很認真打牌。我們有說有笑。我不知道原因何在,只是因為他們對一個偶然湊在一起打牌的陌生人感到不那麼害羞呢,還是因為我提到了蒂姆使他們兩個人感到有些彆扭?八點半我們散場了,我和費瑟斯通回到他的住宅吃飯。
晚飯後,我們坐在扶手椅上閒聊、抽雪茄。不知為什麼,我們的交談不那麼順暢。我換了一個又一個話題,似乎哪一個話題都沒法引起費瑟斯通的興趣。我不由得想到他是不是在過去的二十四小時裡把要說的話都說完了。我感到掃興,便不再說話。我們一直沉默下去。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再一次感到這沉默的背後隱藏著某種我沒有捕捉到的含義。我略感忐忑不安。這種怪異的感覺很像有時我們獨自坐在一間空蕩蕩的屋子裡,卻分明感到自己不是一個人在屋裡。不一會兒,我意識到費瑟斯通在直勾勾地盯著我看。那會兒我坐在一盞燈旁,他的臉在陰影中,我看不清他面部表情的變化。可是他有一雙很大很亮的眼睛,在昏暗的陰影中發出亮光,就像靴子上的新扣子在發出反光似的。我很納悶他為什麼會這樣看著我。我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的雙眼死死地盯著我,我淡然一笑。
「昨晚你借給我的那本書很有意思。」他突然打破沉默說道,我禁不住覺得他的聲音很不自然,好像每一個字都是被一種看不見的力量從雙唇間推出來似的。
「哦,那本《拜倫傳記》?」我用輕快的語氣問道,「你已經讀完了?」
「這麼大一本書。我一直讀到三點鐘。」
「我聽說寫得很好的。我一直不覺得我對拜倫有多大興趣。他身上有很多東西特別低劣,讓人很不舒服。」
「你覺得他和他姐姐的事是真的嗎?」
「奧古斯塔·李?我也不太清楚。我從沒讀過《阿斯塔特》。」
「你覺得他們是真的彼此相愛嗎?」
「也許吧。大家不都認為這個女人是他唯一的真愛嗎?」
「你能理解嗎?」
「我不太能理解。但是這倒也不是讓我特別震驚。我只是覺得這似乎太不合常理了。或許『不合常理』這個說法也不很貼切。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是不可理解的。我無法想像在怎樣的情境下才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事。你知道嗎,一個作家就是這樣來認識自己所描寫的人物的,也就是設身處地去領悟他們的內心感受。」
我知道自己表達得不夠清楚,但我是想要描述一種感知,一種潛意識的活動,這種心理活動從經驗來說是我很熟悉的,但是我找不到貼切的詞語把它說清楚。我繼續說:
「雖然他們只有一半的血緣關係,但我還是認為,正如習慣會扼殺愛情一樣,習慣也會阻止愛情的發生。我很難想像,兩個朝夕相處生活在一起的人,彼此那麼熟悉,怎麼會,或者為什麼會,突然迸發出愛情的火花。更可能的是,他們是因為彼此產生了親情而走到了一起,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親情更與愛情格格不入的。」
我一眼瞥見了坐在陰暗中的這位老兄的臉上閃過了一絲隱約可見的微笑,他的臉色本來很沉重,可不知為何這會兒在我看來有些陰鬱。
「你只相信一見鍾情?」
「嗯,我覺得是這樣的,不過前提是,有的人可能會相遇二十次才會彼此『一見』。所謂『一見』,有主動,也有被動的。我們平時遇見的大多數人都不會真的引起我們的注意。我們只會隱約記得他們留給我們的印象。」
「可是,我們常常聽說兩個人相識很多年,誰都沒有想到過他們彼此有什麼特殊的情意,可是這兩個人突然就結婚了。這樣的事你怎麼解釋?」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這麼咄咄逼人地跟我講邏輯,非要我說得滴水不漏,那我只能說,愛情是一個特別的東西。一時衝動的激情畢竟不是促成婚姻的唯一因素,甚至可能也不是最好的因素。兩個人結婚可能是因為他們太孤獨了,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是好朋友,很方便。雖然我說過親情是愛情的最大敵人,但我從不否認,建立在親情基礎上的婚姻未必不是最幸福的。」
「你覺得蒂姆·哈代怎麼樣?」
這個問題讓我感到驚訝,因為我覺得這似乎跟我們在交談的這個話題毫無關係。
「我對這個人沒有很多印象。我感覺他是個挺好的人吧。你為什麼要問?」
「你覺得他跟所有人都差不多?」
「是的。他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嗎?如果你提前跟我說過,我會對他更注意一些。」
「他很少說話,是不是?我想所有不了解他的人都不會去注意他。」
我試圖回想起他的長相。在我們打牌的時候他唯一給我留下的印象是,他的手長得很好看。我不經意地想到過這雙手不是我心裡所想像的橡膠園主會有的。至於橡膠園主為什麼會有跟別人不一樣的手,我沒有顧得上問自己。他的手很大,但形狀很好看,手指格外長,連指甲的形狀都令人讚嘆。這雙手很有陽剛之氣,但又顯得靈敏纖巧,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我留意到了這些特徵,但沒有多想。一個作家可以憑著本能和多年養成的習慣積累起一些自己意識不到的印象。這些印象當然並不一定與事實相符,比方說,你可能會在潛意識裡記住一個女人的形象是皮膚很黑,身材高大,長著一對大眼睛,而事實上她可能身材嬌小,膚色也很普通。但這並不重要。潛意識裡的印象也很可能比事實更準確。現在,我竭力從自己的記憶深處喚起對這個人的印象,可是我感到我的記憶模糊不清。我只記得他的臉颳得很乾淨,是鴨蛋形的,但不瘦,因長期在熱帶地區曬太陽,他臉上的膚色黑里透白,隱約能看出他本來的膚色好像特別白。他的五官不是很清晰,不知道是我真的記住了還是這會兒我臨時想像出來的,他那圓圓的下巴好像給人一種軟弱的感覺。他有一頭濃密的棕色頭髮,剛開始出現花白,額頭上有一綹長發不停地掛落下來。他會時不時地隨手把這綹頭髮往後一抹,這個動作已經成為他的習慣了。他有一雙褐色的大眼睛,眼神溫和,或許還有點兒憂傷,我可以想像這雙眼睛有時會含情脈脈,動人心魄。
費瑟斯通停頓了片刻繼續說道:
「我竟然會在這裡與多年不見的蒂姆·哈代不期而遇,說來也真的是一件怪事。不過在馬來聯邦就是這樣的。這裡的人到處搬來搬去,你可能會剛到一個新的地方就遇見了你多年前在另一個地方認識的人。我最早認識蒂姆的時候,他還在希布庫那一帶經營一個橡膠園。你去過那裡嗎?」
「沒有。在哪兒?」
「哦,是在北邊,往暹羅的方向。那地方不值得去。跟馬來聯邦的每一個地方都一個樣。不過倒也挺不錯的。有一個特別熱鬧的小俱樂部,也有幾個很體面的人。有一個是中學校長,還有一個警察局長,一個醫生,一個政府官員,一個工程師。就那樣的一幫人,你也知道的,還有一些橡膠園主,三四個女人。我在那裡做地區行政長官的助理。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蒂姆·哈代在二十五英里開外經營一個橡膠園。他跟他姐姐一起生活。他們自己有點兒錢,所以買下了這個橡膠園。那時橡膠生意好做,他幹得不賴。我們彼此混得很熟了。當然,橡膠園主裡頭什麼樣的人都有,要碰運氣。有些是非常好的人,但也有一些人並不那麼……」他想要找到一個聽上去不那麼勢利的詞語,「嗯,這麼說吧,他們不是你在家鄉可能會碰上的。蒂姆和奧莉芙是同一類人,希望你能聽懂我的意思。」
「奧莉芙是他的姐姐?」
「是的。他們過去日子過得挺慘的。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大概七八歲吧,他們的父母就離異了,母親帶走了奧莉芙,父親帶走了蒂姆。蒂姆去了克利夫頓,他們是西部地區的人。只在節假日回來。他的父親是個退役海軍軍官,住在佛維伊鎮上。可是奧莉芙跟她母親去了義大利,她在佛羅倫斯接受教育,說一口流利的義大利語,也會說法語。在那些年裡,蒂姆和奧莉芙從沒見過面,但他們一直保持著通信。他們小的時候感情很好,就我所能看明白的,他們當年在一起生活時家裡常常鬧個天翻地覆,你也知道的,如果兩個人結了婚,卻不能和睦相處,就會出現這種事情。就這樣,他們只好各自謀生,很多事情都只能靠自己打理。母親去世後,奧莉芙回到了英國,跟她父親一起生活。那年她十八歲,蒂姆十七歲。一年後戰爭爆發,蒂姆入伍打仗去了,那時他父親已經年過半百,在朴次茅斯找了份工作。據我所知,他喝酒太多,肝不好。戰爭結束前,他就垮掉了,因久病不愈而一命嗚呼。他們家好像也沒有什麼親友。他們是一個傳統家族的最後一代,在多塞特郡有一座傳了好幾代的家族老宅,可是他們沒有足夠的財力住進那座老宅里去生活,所以那座宅子一直都是出租的。我記得我見過幾張那座宅子的照片,是一座祖傳老宅,灰石建築,很氣派,大門和格柵窗上鑲著家族紋章。他們的志向就是掙到足夠的錢可以住進這座老宅里去。他們常常談起這座祖傳老宅。他們從來不說自己日後會結婚成家,聽他們的日常交談,仿佛他們會永遠生活在一起,這早已是一個不用說的定論似的。想想他們還都這麼年輕,總讓人聽了感覺很奇怪。」
「他們那時多大了?」我問。
「我估摸那時蒂姆大概二十五六歲,他姐姐比他大一歲。我剛到希布庫時,他們對我特別熱情。他們很快就對我有了好感。你也知道吧,我們比那兒的人有更多共同語言。我想他們姐弟倆都很樂意跟我交往。他們在那兒並不特別有人緣。」
「為什麼沒有人緣?」
「他們挺獨來獨往的,誰都能看出來他們更喜歡自己在一起,不太喜歡跟別人交往。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這種做法好像總會讓別人很惱火。有的人總不喜歡看到別人不需要他們就能過得很好。」
「挺煩人的,是不是?」
「讓別的橡膠園主耿耿於懷的是蒂姆總是我行我素,什麼都按自己的來。別人只能開一輛破福特車出行,而蒂姆卻有一輛真正的好車。蒂姆和奧莉芙來俱樂部時對大家都很熱情,他們平時也跟大家打網球比賽,也會參加別的什麼活動。但是他們總給人一種感覺,好像隨時都巴不得回家。他們也會跟別人出去吃飯,跟大伙兒在一起也很開心,可是很明顯可以看出,他們寧可待在自己家裡。只要你是講道理的,你就不能責怪他們。我不知道你是否經常去橡膠園主的家。這些人的家大都比較沉悶。總有很多華而不實的家具啦,銀器裝飾品啦,還鋪一些老虎皮。他們的飯菜難吃死了。可是蒂姆的家弄得挺像樣的。雖然沒有什麼豪華的東西,但是簡樸、舒適,像一個家。他們家的客廳很像英國鄉村人家的堂屋。你能感覺得到他們家的東西對他們都有特殊的意義,都是世代傳下來的。住在這所房子裡感覺挺暢快。房子位於橡膠園的中央位置,建在一個小山坡上,從屋裡就可以看到一片橡膠樹,還可以眺望遠處的大海。奧莉芙花很多工夫料理他們家的花園,花園裡樹木繁茂。我從沒見過長得這麼漂亮的美人蕉。我以前常在周末去他們家。從他們家開車到海邊也就半個鐘頭,我們會帶上午餐去海邊,在海里游泳,駕船出海。蒂姆在那裡有一條小船。那些日子太棒了。我從來不知道還有比這更開心的日子。海灘漂亮極了,真的是好浪漫啊!晚上我們會玩玩牌、下下棋,或聽聽唱片。飯菜也好吃極了。都是我們平時吃不到的。奧莉芙教會了他們家的廚子做各種義大利飯菜,我們常常能吃到特別美味的義大利面和義大利燴飯什麼的。我很羨慕他們的生活。那麼寧靜,那麼其樂融融,每次他們談起回到英國定居後要做什麼的時候,我總會告訴他們,他們要是回國一定會留戀這裡的生活。
「『我們在這裡是過得很幸福。』奧莉芙說。
「她看蒂姆的眼神很特別,總是從她長長的睫毛下緩緩地斜瞟一眼,挺勾人的。
「他們在自己家裡時跟在外面時表現截然不同。他們之間非常親密,無拘無束的。每個人都這樣說,我還不能不說大家都喜歡去他們家。他們經常在家裡請客。他們很善於讓客人感到可以像在自己家裡一樣隨便。去他們家是很開心的事,你知道我的意思吧。當然,誰都看得很清楚,他們倆的關係親密無間。無論別人怎麼說他們孤傲也好,自我中心也好,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被他們之間的親情所感動。誰都說他們簡直就像兩口子一樣親密。當我們見過一些夫妻如何相處後,我們就不得不感到,跟他們相比,很多婚姻關係實在太平淡乏味了。他們似乎總會在同一個時間想到同樣的事。他們有時會講一些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的笑話,然後笑得像孩子一樣。他們彼此吸引,眼裡只有對方,總是那麼開心快活,使得別人跟他們在一起時也會感受到像是受了一種精神的洗禮。我實在不知道還能用別的什麼說法去描繪這種感覺。當你在那所房子裡住了兩三天後離開時,你會感到自己吸收了一些他們的安靜和溫馨。就好像你的靈魂被清涼乾淨的水洗滌了。你會神奇地感到自己的身心更純淨了。」
聽費瑟斯通用這種近乎高談闊論的腔調侃侃而談是很別致的。他穿著那件合身的白色短外套顯得精神抖擻,嘴唇上的鬍子修剪得那麼利索,濃密的鬈髮梳得紋絲不亂,因此在那一刻,他那高調的語言多少使我感覺有些彆扭。可是我心裡知道,他是在用一種笨拙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真實感受。
「奧莉芙·哈代是個怎樣的人?」
「我讓你看看。我有不少她的相片。」
他從椅子上站起身,走到一個架子上拿給我一本很大的相冊。這些照片沒什麼特別的,有的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合影,一個個面無表情,單調得根本分不清誰是誰。有的人穿著泳衣,有的人穿著短褲或網球服,大多時候臉是扭曲的,因為陽光晃得他們睜不開眼,或者一個個笑得臉都皺了起來。我認出了蒂姆,十年前的他跟現在沒什麼不同,照樣還是有一綹頭髮掛落在額頭上。看了這些照片後我對他的記憶更清晰了些。他在這些照片上顯得年輕、清秀、俊朗。他臉上有一種靈動的表情,挺迷人的,這是我見到他的時候絲毫沒有留意到的。他的眼睛裡有一種對生活的渴望,在漸漸褪色的相片上閃爍著,舞動著。我看了幾張他姐姐的照片。從她穿泳衣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身材很好,體態勻稱而苗條,雙腿細長。
「他們倆長得還挺像的。」我說。
「雖然姐姐比他大一歲,但他們簡直像是雙胞胎一樣,長得太像了。他們都有鴨蛋形的臉,膚色都很白,臉頰上幾乎沒有血色,兩個人都有一雙淡棕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很迷人,這樣的眼睛會讓你感覺,無論他們做什麼,你都一點兒不會生氣。他們倆都有一種漫不經心的優雅氣質,因此他們不管穿什麼,不管怎樣不打扮,都很有吸引力。他可能現在已經沒有了這種氣質,但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肯定是有的。他們總是會讓我想起《第十二夜》里的那對孿生兄妹。你一定知道我在說誰。」
「塞巴斯蒂安和薇奧拉。」
「他們似乎從來都不屬於現在。他們身上有一種伊莉莎白時代的氣質。我認為並不只是因為我還年輕才不由自主地感到他們不知為什麼特別浪漫。我好像看到了他們生活在歷史上的伊利里亞。」
我又看了一眼這些照片。
「這個姐姐看上去好像要比她的弟弟有性格得多。」我說。
「是的。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說奧莉芙很漂亮,但是她真的太有魅力了。她身上有一種像詩歌一樣的東西,可以說是一種很抒情的東西,使得她的一言一行,她的一切表現都有了豐富的色彩,也似乎使她超脫了一切世俗的煩擾。她的表情非常真誠,她的舉止充滿勇氣,她的性格非常獨立,所以——啊,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她的這種氣質使得單純的美貌顯得單調乏味。」
「我聽你這麼說,感覺好像你愛上了她。」我打斷了他。
「我當然愛過她。我就知道你會立刻猜出來的。我愛她愛得發狂了。」
「是一見鍾情嗎?」我微笑著問。
「是的,我認為是的,不過一開始差不多有一個月的時間裡我並不知道。當我有一天突然領悟到了我對她的感情時——我不知道怎麼才能說得清楚了——那是一種說不清楚的震撼,影響了我身上的每一個細胞——那是,那就是愛,我知道這種感情一直在我心中。不只是她的長相,雖然她長得太有魅力了,她的皮膚那麼白,那麼細膩,她的頭髮披在額頭上是那麼飄逸,她那雙棕色的眼睛裡流露著甜蜜的溫情,又是那麼堅定,遠不止這些,跟她在一起會有一種美滿的感覺,你可以完全放鬆,很自然,再也不需要裝模作樣。你會感覺到她是一個絕不會小里小氣的人。你根本不可能想像她會去嫉妒別人,會耍弄心計。她的靈魂中似乎有一種天然的大度。你可以每次跟她待在一起一個鐘頭,一句話不說,卻仍能感覺到這個鐘頭過得很愉快。」
「這種天賦難能可貴。」我說。
「跟她交往太開心了。只要你提出要做什麼事,她總會高高興興地接受。她是我所見過的最隨和的女人。你總可以在最後一分鐘告訴她不能赴約,她雖然很失望,但也不會真的往心裡去,下次你見到她時,她又跟往常一樣親切、恬靜了。」
「你為什麼不娶她呢?」
費瑟斯通的雪茄滅了,他把抽剩的菸頭隨手扔掉,不慌不忙地又點著了一根。他一時沒有作答。生活在高度文明社會裡的人聽到一個陌生人問這麼私密的問題可能會覺得奇怪,可是我一點兒都不覺得奇怪。我已經習以為常。如此孤單地生活在天涯海角的人,終於可以同一個極可能此生再也不會見到的人說說心裡話,把或許多年日日夜夜憋在心裡的故事一吐為快,未嘗不是一種釋懷。我心裡隱約感覺到,別人會因為你是一個作家而信任你,他們會以為他們告訴你的事情會引起你不帶個人色彩的興趣,使他們更容易袒露自己的心靈世界。再說,我們每個人從自己的親身經歷也都知道,談論自己從來都不是一件索然無味的事。
「你為什麼不娶她呢?」我又問了一遍。
「我心裡可想呢。」費瑟斯通終於回答了,「可我對她說不出口。雖然她對我那麼好,她又是很隨和的人,我們交情那麼深,可我總是感覺她身上有一種不可捉摸的東西。雖然她是那麼簡單,那麼坦率和自然,可你始終會不由自主地感覺到她內心有一層孤傲的內核,仿佛她守護著心靈深處的什麼東西,不是秘密,而是一種不能讓任何一個活在俗世的人知道的靈魂的隱私。我不知道我說清楚了沒有。」
「我覺得說清楚了。」
「我揣摩這應該跟她的身世有關。他們從來沒說起他們的母親,可是我不知怎麼有一個印象,他們的母親是個多愁善感而又神經質的女人,她一手毀掉了他們的幸福,每一個跟他們家沾親帶故的人都討厭她。我猜想她在佛羅倫斯過著亂七八糟的生活,我認為奧莉芙的優雅恬靜是她憑著自我意志的約束形成的,她的孤傲是她築起的一座城堡,可以保護自己的各種羞愧之事不讓任何人知道。不過,這種孤傲實在太令人神往了。想想看,如果她愛上了你,如果你跟她結了婚,你就可以直接深入這個不可捉摸的內心世界去一探究竟,這是多麼不可思議而又令人激動的事啊!你會感到,如果你能跟她分享這個內心世界,那仿佛就是你一生的所有渴求都得到了升華。那個世界裡並沒有天堂。你知道嗎,我心裡感覺的這個世界就像藍鬍子公爵的妻子心裡惦記著城堡中那個不准進入的房間一樣。每一個房間對我都是開著的,可是只要我還沒有走進最後一個緊鎖著的房間,我就總是不得安寧。」
忽然有一個動靜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一隻大腦袋的褐色小壁虎出現在牆頂上。壁虎是一種友善的小動物,在屋子裡見到壁虎是好事。只見它停下一動不動,注視著一隻蒼蠅,然後突然向前撲去,蒼蠅忽地飛走了,壁虎抽動了一下退了回去,很奇怪地又一動不動了。
「我一直猶豫不決還有另一個原因。如果我向她求婚,萬一她拒絕我,以後不讓我再去她家,我會受不了的。我可不喜歡出現那樣的結果,我太喜歡去她家了。只要能跟她在一起我就開心得不行。可是你也知道,有些事是自己都控制不住的。最後我還是跟她說了,不過那幾乎是陰錯陽差發生的。有一天晚上吃過晚飯後,就我和她兩個人坐在陽台上,我抓住了她的手,可她立刻抽了回去。
「『為什麼不行?』我問她。
「『我不太喜歡有人碰我。』她說著,把臉側了一下,微微一笑,又說:『你不高興啦?你可別在意,我就有這麼個怪怪的感覺。我也沒辦法。』
「我對她說:『我想知道你有沒有想到過我特別喜歡你。』
「我想那會兒我一定尷尬極了,我可從來沒有向任何女人求過婚啊。」說到這裡,費瑟斯通的嘴裡發出了一個聲音,既不像是笑,也不像是嘆息,「事實上,從那以後我也沒再向任何人求過婚。她沉默了一會兒後,這樣說道:
「『我很高興你喜歡我,可我不想讓你超越這一步。』
「『為什麼不想?』我問她。
「『我永遠不會離開蒂姆的。』
「『可他總會結婚成家的啊!』
「『他永遠不會的。』
「既然我已經說出口了,我想不如乾脆繼續說下去吧。可是我的喉嚨發乾,說不出話來。我緊張得直哆嗦。
「『我深深地愛上了你,奧莉芙。我什麼都不要,我就想跟你結婚。』
「她非常輕柔地把一隻手放在我的胳膊上,就像一朵花兒落到了地上。
「她說:『不行,真的不行。』
「我不說話了。我實在說不出口我心裡的想法。我本來就很容易害羞。她是個姑娘。我實在不好意思跟她說,夫妻一起生活和姐弟一起生活完全不是一回事。她是個正常的女人,身體也很好,她總想要孩子的吧,她也沒有理由遏制自己的自然本能吧。她不能這樣浪費自己的大好青春啊。可是她先說話了。
「『我們不要再說這事兒了,好嗎?』她說。『是有那麼一兩回我想到過或許你喜歡我。蒂姆也留意到了。我很為難,我怕我們會做不成朋友了。我不想那樣,馬克。我們一直相處得很好,我們三個人,我們在一起度過了很多快樂時光。要是沒有了你這個朋友,我都不知道我們該怎麼辦了。』
「『這個我也想過。』我說。
「她問我:『你覺得有必要這樣嗎?』
「『親愛的,我也不想這樣啊。』我說。『你要知道我是多麼喜歡到你家來。我以前從來沒有在任何地方體驗過這樣的快樂!』
「『你沒有生我的氣嗎?』
「『我為什麼要生你的氣?這不是你的錯。這隻說明你不愛我。要是你愛我,你就不會在乎蒂姆怎麼想的了。』
「『你挺可愛的。』她說。
「她伸手摟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臉頰上輕輕吻了一下。我感覺她在心裡敲定了我們之間的關係。她把我認作第二個兄弟了。
「過了幾周,蒂姆回英國去了。他們在多賽特的房子的租客要離開了,雖然還有人要租,但他還是認為自己應該回去跟人當面洽談。同時他也想給自己的橡膠園添置幾樣新設備。他覺得可以順便買一下。他估摸自己最多會離開三個月,奧莉芙決定不跟他一起走。她在英國幾乎誰都不認識,對她來說那兒就是異國他鄉,她並不介意一個人留下來,她想要好好料理橡膠園。當然,他們本可以讓經理負責打理,但那不是一回事。割膠後要是出了什麼差錯,他們兩個人誰都不在的話可能不行。我向蒂姆保證我會照顧好奧莉芙,她需要我幫忙的話,可以隨時叫我。我向她求婚失敗並沒有改變我們的關係。我們依然相處融洽,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告訴蒂姆,反正他沒有表現出任何已經知道的蛛絲馬跡。當然了,我還是那麼愛她,不過我憋在心裡不說出來。你可能也知道,我是個很有自制力的人。我有一種感覺,我的這段戀情不會有結果。我希望總有一天我對她的愛戀會轉變成友情,我們可以成為最好的朋友。可奇怪的是,我的初心始終沒有變。我想我實在是陷得太深了,再也走不出來了。
「她去檳榔島給蒂姆送行,等她回來時我開車去火車站接她,送她回家。蒂姆不在,我去他們家總有些不自在,不過我還是每個星期天都會去,一起吃午飯,然後到海邊游泳。大家都很關心她,誰都請她住到他們家去,可她不願去。她很少離開橡膠園。她有做不完的事。她經常看書。她從來不會覺得無聊。她似乎獨自一個人就很快樂,她接待客人只是出於責任感而已。她不想讓別人覺得她不好客。可是招待客人挺吃力的,她跟我說過,每次送走最後一個客人她總會大鬆一口氣,慶幸自己又可以獨自享受家中無人打擾的清淨。她是個好奇心很強的女子。很奇怪的是,在她這個年齡,她怎麼會對人情交往和人生中的其他小小樂趣這麼無動於衷呢?從精神上來說,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她是完全獨立的。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看出來我愛她的,我覺得我自己肯定沒有透露什麼,可是我時不時地感覺到別人都知道了。他們猜想奧莉芙沒有跟她的弟弟回英國是我的緣故。有一個女人,叫薩吉森太太,是警官的老婆,有一次還直截了當地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喜結良緣。當然,我只好裝作不知道她在說什麼,可她還是追問個不停。我不禁感到好笑。我在奧莉芙的心裡完全沒有地位,我甚至認為她已經完全忘記了我向她求過婚。我不能說她對我不好,我想她根本不會對任何人不好,她對我的態度非常隨意,就像一個姐姐對弟弟那樣。她比我大兩三歲。她每次見到我都特別開心,她從來不跟我見外,她對我的態度可以說是挺親密的,不過那種親密是潛意識的,就像是對待一個在生活中熟得不能再熟的人,根本不會想到還要講什麼客套。在她眼裡我或許根本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她穿了好久的外套,因為穿著還算合身舒適,她就不介意穿在身上了。我要是看不到她離愛我還差十萬八千里,那我就是瘋了。
「有一天,大概是在蒂姆要回來前的三四周吧,我到她家去看見她在哭。我嚇了一跳。她一直是個泰然自若的人。我從沒見過有什麼事會讓她這麼難過。
「『嘿,你怎麼啦?』我問她。
「『沒什麼。』
「『跟我說說吧,親愛的,』我說,『有什麼事讓你這麼難過?』
「她強擠出笑容。
「『你的眼睛也太尖了,一下就看出了我有心事。』她說,『我讓你見笑了。我剛收到蒂姆的電報,說他不能按時回來了。』
「『哦,真遺憾。』我說。『這一定讓你很失望。』
「『我每天都在數著日子等他回來。我太想要他早點回來了。』
「『他有沒有說為什麼要延期回來?』我問。
「『沒有,他說他在寫作。我給你看他的電報吧。』
「我看出了她特別心神不寧。她那平靜的眼神里充滿了擔憂,她眉頭緊鎖,憂心忡忡。她走進臥室,很快就拿來了那封電報。我感覺到在我讀電報時她一直在憂慮地看著我。我記得電報是這麼說的:親愛的,我不能在七日回來。請原諒我。我已投入寫作。最愛你的蒂姆。
「『沒事啦,說不定是他要買的機器還沒弄好,他一定要隨身帶回來。』我說。
「『等下一趟船運回來又有什麼關係?本來也要在檳榔島耽擱的。』
「『也可能是租房子的什麼事吧。』
「如果是房子的事,他為什麼不說呢?他一定知道我有多麼擔心。』
「『他沒想到吧。』我說。『不管怎麼說,在你離開一個人後,你可能會意識不到不在身邊的人會不知道那些你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
「她又笑了,這回笑得開心了些。
「『也許你說得對。說真的,蒂姆還就是這麼個人。他向來都是這樣馬馬虎虎的。可能是我小題大做了。我還是耐心地等他寫信來吧。』
「奧莉芙是個很有自制力的人,我看到她用堅強的意志力振作起來了。她的眉頭不再緊皺,她又恢復了她的平靜和藹、笑容可掬了。她一向溫和賢淑,那天她溫和得像個天使,簡直令人心醉。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看得出她只是在盡力讓自己顯得通情達理,才控制住了自己的不安。她好像是預感到了什麼不祥之兆。在郵件送到前的那一天我跟她在一起。她的憂慮讓人看了更加同情,因為她在竭力掩飾,實在太吃力了。每逢郵件到達的日子我總會很忙碌,不過我還是答應晚一點兒會過去聽聽有什麼消息。我正要動身去橡膠園時,哈代家的司機開車過來送口信,說他們家的保姆要我趕快過去見她的女主人。保姆老太太人挺好的,我平常總會給她一兩塊錢,說要是橡膠園裡出了什麼事,請她馬上告訴我。我趕緊跳上車趕了過去。我趕到她家時看到保姆站在台階上等我。
「『早上收到了一封信。』她說。
「我打斷了她的話,快步奔上台階。客廳里沒有人。
「『奧莉芙!』我喊道。
「我衝到過道上,突然聽到了一個幾乎讓我心跳驟停的聲音。保姆緊跟在我身後,這時她推開了奧莉芙房間的門。我聽到了奧莉芙的哭聲。我走了進去。她撲在床上蒙頭大哭,從頭到腳都在顫抖。我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奧莉芙,出什麼事了?』我問。
「『是誰?』她哭喊道。她突然猛地跳下床來,好像嚇出了魂兒似的。然後看清楚了是我,便說:『哦,是你啊。』她站在我面前,頭往後仰,雙眼緊閉,眼淚從臉上淌下來。那樣子太可怕了。『蒂姆結婚了。』她抽搐著說,整張臉被痛苦扭曲得面目猙獰。
「我得承認那一刻我感到一陣狂喜。我心裡就像流過了一股電流,我想到這下我有機會了,她或許願意嫁給我。我知道我這樣想非常自私,不過你也可以想像的,這個消息實在讓我感到太驚喜了。可是很快我就高興不起來了,看到她那麼傷心,我也沉浸在深深的憂傷中了。我伸手摟住了她的腰。
「『哦,親愛的,我很難過,』我說,『別待在這兒了。我們去客廳,坐下來好好聊聊。我給你弄點喝的。』
「她聽任我把她扶到隔壁的客廳里,在沙發上坐下。我叫保姆拿來了威士忌和調酒器,給她調了一杯很烈的混合酒,催她喝了一口。我抱住了她,讓她把頭枕在我的肩上。她順從地聽任我做著這些事。大顆的淚珠從她可憐的臉蛋上滾落下來。
「『他怎麼可以這樣做?』她嗚咽著說,『他怎麼可以這樣做?』
「『親愛的,』我說,『這是早晚會發生的。他是個年輕人,你總不能指望他永遠不結婚吧?這是很自然的事。』
「『不是,不是的,不是的。』她哭喊道。
「我看到她的手裡緊緊攥著一封信,我猜想是蒂姆的信。
「『他怎麼說的?』我問。
「她驚慌地把手裡的信猛地貼到胸口,好像生怕我會從她手裡奪走似的。
「『他說他也沒辦法,他說他只能這麼做。這是什麼意思?』
「『這沒什麼啊,你也知道,他跟你一樣是很有魅力的,人見人愛。我估摸他就是瘋狂地愛上了哪個姑娘,而那姑娘也愛他。』
「『他太不堅強了。』她嗚咽道。
「『他們動身了嗎?』我問。
「『他們昨天登船了。他說一切都還跟以前一樣不變。他簡直是瘋了。我怎麼還能住在這裡?』
「她歇斯底里地大哭起來。看到這個一向心靜如水的姑娘如此情緒崩潰,真的是一種折磨。我一直覺得她表面上平靜可愛,內心卻有很深沉的感情。可是看到她深陷悲傷之中,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一把抱住她親吻了她的眼睛,她沾滿淚水的臉頰,還有她的頭髮。我想她可能都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在做什麼。我深深地被打動了。
「『我該怎麼辦啊?』她哀號道。
「『你為什麼不嫁給我呢?』我說。
「她想要掙脫我的擁抱,可我不放開她。
「『這好歹也算一條出路嘛。』我接著說。
「『我怎麼可能嫁給你?』她呻吟道,『我比你大好幾歲呢。』
「『啊,別亂說,就大兩三歲。我怎麼會在乎呢?』
「『不行,不行!』
「『為什麼不行?』我問。
「『我並不愛你。』她說。
「『這有什麼關係?我愛你啊。』
「我不知道自己說了些什麼。我告訴她我一定會盡我所能讓她過得幸福。我說只要是她不願意給我的東西,我可以什麼都不要。我一直說個不停。我想要讓她明白道理。我感覺到她不想跟蒂姆住在同一所房子裡,所以我告訴她我很快就要搬到另一個地區去。我以為她會對這感興趣。她不能否認我們一直相處得很融洽。過了一會兒,她真的有些平靜下來了。我感覺到她是在聽我講。我甚至隱約感到她知道自己正依偎在我的懷抱中,而且感覺這樣很舒坦。我叫她再喝了一口威士忌,又給了她一支香菸。最後,我覺得自己也許可以稍微開開玩笑。
「『你應該知道,我真的是個很好的人哦,』我說,『你錯過了我可能就遇不到我這麼好的人了。』
「『你不了解我,』她說,『你一丁點兒都不了解我。』
「『我可以慢慢了解的。』我說。
「她微微一笑。
「『你太好心了,馬克。』她說。
「『答應我,奧莉芙。』我懇求道。
「她深深地嘆了口氣,兩眼直勾勾地盯著地上,不過她的身體沒有動一下,我感覺到了她依偎在我懷抱中的柔軟身體。我等待著。我緊張極了,每一分鐘都顯得那麼漫長。
「『好吧。』她終於說出了這兩個字,就好像完全沒有意識到她在回答我的懇求之前已經過了很長時間。
「我感動得說不出話來。可是當我想要親吻她的嘴唇時,她轉過臉去躲開了。我想要馬上跟她結婚,可是她非常堅定地表示反對,再三說要等蒂姆回來。你也知道,有時候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別人心裡的想法,不用說出來就可以知道是什麼意思。我看得出來,她還是無法相信蒂姆信中寫的事情是真的,她可憐巴巴地希望那是寫錯了,他其實並沒有結婚。我心裡很痛苦,可是我太愛她了,所以就忍了。為了她我什麼都可以忍。她甚至不讓我告訴任何人我們已經訂婚。她要我發誓在蒂姆回來之前一個字都不許說出去。她說一想到別人會來恭賀她什麼的,她就受不了。就連蒂姆結婚的消息她也不讓我透露出去。她在這件事上毫不讓步。我有一種感覺,她是怕事情傳開後就會變成鐵定的事實,這是她不願接受的。
「可是事情很快就不在她的掌控之中了。在這個東方國度,各種傳言總是不脛而走。我不知道奧莉芙剛收到蒂姆結婚的消息時對保姆說了什麼,反正他們家的司機告訴了薩傑森夫婦,下一次我走進俱樂部時,薩傑森太太就沖我嚷嚷起來。
「『我聽說蒂姆·哈代結婚了?』她說。
「『是嗎?』我隨口應道,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她看我一臉茫然,便笑眯眯地告訴我,是她家的保姆告訴了她這個傳言,她打電話去問奧莉芙這是不是真的。奧莉芙的回答怪怪的,她沒有確認這是真的,只是說她收到了蒂姆寫來的一封信,信里說他結婚了。
「『她好奇怪,』薩傑森太太說,『我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她說無可奉告,我又問她:你開心嗎?她沒有回答。』
「『奧莉芙是一心一意對蒂姆好,薩傑森太太,』我說,『蒂姆突然結婚,當然會讓她感到措手不及。她對蒂姆的妻子一無所知。她心裡不踏實。』
「『你倆啥時候結婚呢?』她冷不丁問我。
「『你怎麼會問這麼唐突的問題!』我說,想要一笑了之。
「她目光犀利地看著我。
「『你可以用名譽保證你沒有跟她訂婚?』
「我不喜歡故意對她撒謊,也不想叫她多管閒事,可我又信誓旦旦地答應了奧莉芙在蒂姆回來之前什麼也不說的。我不知所措了。
「『薩傑森太太,』我說,『要是有什麼事可以說的話,我保證一定第一個就告訴你。現在我能對你說的只有一句話:我這輩子最想娶的人就是奧莉芙。』
「『蒂姆總算結婚了,這是好事,』她說,『真希望她快點兒嫁給你。他們姐弟倆是怎麼回事啊,他們的關係不正常,他們太獨來獨往了,兩個人眼裡都只有對方,太過分啦。』
「事實上,我每天都跟奧莉芙見面。我感覺到她不願意我跟她太過親熱,每次到她家,只要能在見到她時和告別時親吻她一下,我就心滿意足了。她對我很好,溫柔體貼,我也知道她見到我挺高興的,在我要離開時總會有些不舍。通常她總是沉默不語,可是打那以後,她變得很愛說話了,以前我從沒聽到過她說那麼多的話。可是她從來不說將來的事,也從不提蒂姆和他的妻子。她跟我講了很多她在佛羅倫斯跟她母親一起生活的事。她過的日子特別孤單,身邊只有用人和家庭教師,而她的母親,據我猜測,風流韻事不斷,結交了一個又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義大利伯爵和俄羅斯王子。我估計她還沒滿十四歲就已經差不多什麼事都知道了,所以她自然也就有些離經叛道,要知道,她在滿十八歲之前根本就從沒聽說過什麼為人之道,因為那是根本不存在的東西。
「漸漸地,我感覺到奧莉芙似乎又像以前那樣鎮定自若了,我想她是在努力適應蒂姆已經結婚的事實,不然我怎麼會注意到她的臉色那麼蒼白,神情那麼疲憊呢?我打定了主意要在蒂姆一回來就立刻催她跟我結婚。我隨時可以請幾天假,等到假期結束時我想我可以設法換一份工作。她需要的就是換換空氣,去看看新鮮的風景。
「當然,我們會提前一天知道蒂姆的船抵達檳榔島的時間,不過船到後他能不能及時坐上火車還是個問題,所以我給輪船公司寫了封信,要求他們收到船抵岸的準確信息後立刻給我發個電報通知我。我收到了電報,馬上就去找奧莉芙,可我發現她已經收到了蒂姆發給她的電報。船提前到了,他明天就會到家。火車預計早上八點到達,可是這裡的火車通常會晚點一到六個小時,我想出了一個主意,讓薩傑森太太邀請奧莉芙跟我一起到她家住一晚,這樣她就不用大清早到火車站去等著,我們只要知道了火車什麼時間到達再開車過去也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