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司事
2024-10-10 20:35:08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那天下午,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舉行了一場洗禮儀式,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到現在還穿著司事袍。他還有一件新司事袍,褶皺硬挺豐滿,看著不像羊駝毛做的,更像是堅固的青銅製成的,他平時不穿,只在葬禮和婚禮上穿(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很受上流社會的青睞,他們很願意在這兒舉辦婚喪儀式),所以現在他穿著的長袍僅次於那件新的司事袍。只要穿著司事袍,他就感到滿足,這是他那莊嚴的職業的象徵;脫掉它(下班的時候),他就感覺衣服不合身,渾身不自在。他在這件袍子上下足了功夫,熨燙的活兒都親自動手。在這座教堂當司事的這十六年來,他攢了一堆這樣的長袍,即便有的已經穿破了,他也從不捨得扔掉,每一件長袍都拿牛皮紙整整齊齊地裹好,放在他臥室衣櫃底層的抽屜里。
司事默默地幹著活,將大理石洗禮盤的噴漆木蓋換了,剛才為一位年邁的婦人搬來的椅子,現在他又那椅子放回了原位,等著牧師換完衣服從法衣室出來,他好去收拾完回家。過了一會兒,他看見牧師穿過高壇,走到聖壇前面跪拜施禮,然後沿著走廊下來;但他的法衣沒換下來,依舊穿在身上。
「還在磨蹭什麼呢?」司事自言自語道,「不知道我還急著回家喝茶嗎?」
這個牧師最近才上任,四十歲出頭,臉頰通紅,精力很是充沛。但艾伯特·愛德華還在懷念上一任那個老派的牧師,他布道的時候總是很悠閒,聲音聽起來如銀鈴一般悅耳,時常和教區身份更為顯赫的人一起在外用餐。他喜歡教堂井然有序的樣子,卻從不吹毛求疵,也不會像現在這位什麼事都喜歡插手。好在艾伯特·愛德華性格寬容。聖彼得教堂坐落在一個很好的街區,教區居民都是些體面人。這位新牧師剛從東區過來,總不能指望他一下子就能全然接受上流社會謹慎行事的風格吧。
「一天到晚瞎忙活。」艾伯特·愛德華說,「給他點時間,他會明白的。」
牧師沿著走廊走到司事剛好能聽到他說話的地方停了下來,這可是個神聖的地方,聲音不宜過大。
「福爾曼,能到法衣室來一下嗎,我有話要對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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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先生。」
等司事走近,牧師和他一起穿過教堂。
「今天的洗禮還真是不錯,先生。你一抱上那孩子,他就不哭了,太神奇了。」
「我也發現了。」牧師微微一笑道,「畢竟,我都練習很多次了,都有經驗了。」
牧師幾乎總能讓哭鬧的嬰兒安靜下來,他嘴上雖不說,心裡卻很自豪。嬰兒的母親和保姆看著他把嬰兒安穩地抱在穿著白色法袍的臂彎里,就會不自覺流露出喜悅的神情;她們的讚賞牧師自然能感覺得到。司事知道牧師喜歡聽別人恭維他的這個本事。
牧師先艾伯特·愛德華一步進了法衣室。看到房間裡有兩名教會委員,艾伯特·愛德華略微有些驚訝,他未曾看見他們進來。這兩個人朝他友好地點了點頭。
「下午好,閣下。下午好,先生。」艾伯特·愛德華一一問候道。
這兩個人都上年紀了,做教會委員有些年頭了,跟艾伯特·愛德華做司事的時間差不多。此刻,他們坐在上任牧師多年前從義大利帶來的漂亮長餐桌旁,新牧師過去坐在他們中間的空椅子上。艾伯特·愛德華面朝他們站著,餐桌把他和他們分隔兩邊。他有點兒不安,想知道到底出了什麼事情。司事清楚地記得,上次這個場景出現的時候,是因為風琴手惹上了麻煩,他們費了不少周折才把事情平息。像內爾維廣場聖彼得教堂這樣的地方,哪裡經得起什麼流言蜚語。牧師紅彤彤的臉上掛著堅定、溫和的表情,其他二位則稍感不安。
「他一定跟他們嘮叨了不少,錯不了。」司事自言自語道,「他一定耍了手段誘惑他們去做什麼事情,但他們不怎麼願意。一定就是這樣,記著我的話。」
但是這個想法透過司事那張稜角分明、氣質不凡的臉完全看不出來。他站在那裡,不卑不亢。被任命到教會工作前,他一直都在做幫傭,東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所以他的舉止無可挑剔。他在一個富商家裡從做聽差小童開始,一步步升到一等男僕,然後又給一個寡居的貴族夫人當了一年男管家,手下沒有旁人。後來給一個退休大使當管家,管著兩個僕人,一直干到聖彼得教堂有了這個空缺。他高高瘦瘦,嚴肅而冷峻。就算他不像公爵,至少也是老派演員中飾演公爵的演員。他說話得體,性格堅定、自信,人品無可指摘。
牧師直接進入正題。
「福爾曼,我們有件很不愉快的事情要跟你說。你到這來很多年了,盡職盡責,大家都很滿意,我想大人和將軍都沒有異議吧。」
兩位委員點了點頭。
「幾天前,我了解到一個極其反常的情況,覺得有義務向教會委員匯報一下。我發現你居然不識字,這太不可思議了。」
司事的臉上看不出一絲尷尬。
「這事老牧師知道,先生。」司事回答說,「他說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常說這世上的『教育』多得過頭了。」
「我從沒聽過這麼荒唐的事。」將軍喊了起來,「你是說你在這個教堂當司事的這十六年裡從沒學過認字?」
「十二歲那年我就去別人家幹活了,先生。第一家的廚子試著教過我一次,但我好像不開竅。後來因為這樣那樣的事情,我好像永遠都閒不下來去學習。而且,我從不覺得有這個必要,我覺得太多年輕人把大把時間浪費在讀書上,還不如去做些有用的事情。」
「但是,你不想知道新聞說的是什麼嗎?」另一個委員問他,「難道你就從來沒有想過寫封信?」
「沒有,閣下,不識字我似乎過得還好。而且近些年的報紙上有很多圖片,我完全能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我的妻子很有學問,如果我想寫信,她會幫我的。我看著也不像個賭徒吧。」
兩位委員無奈地看了一眼牧師,然後都低頭看著桌子。
「好吧,福爾曼,我已經和兩位先生談過這件事了,他們完全同意我的想法,我們一致認為這種事情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像內維爾廣場聖彼得這樣的教堂,無論如何都不能任用一個文盲做司事。」
艾伯特·愛德華那張本無血色的瘦臉刷地紅了,兩隻腳不知所措地動來動去,沒有回應。
「希望你能理解,福爾曼,我對你沒什麼可抱怨的。你的工作做得很讓人滿意,我也信得過你的人品和能力,但萬一因為你可悲的無知導致什麼意外,我們沒有權利冒這個風險。這是原則問題,我們得謹慎對待。」
「可你就不能學著認字嗎,福爾曼?」將軍問道。
「不行,先生,我恐怕做不到,不光現在不行。您看,我已經不再年輕了,小時候我就好像記不住二十六個字母,更何況現在,我看沒什麼希望了。」
「我們不想對你太過分,福爾曼。」牧師說,「但教會委員和我都已經下定決心了。給你三個月時間,到時候如果你還是不會讀書寫字,恐怕就得離開教堂了。」
艾伯特·愛德華從來就對這位新牧師沒什麼好感。打一開始他就說教會委員不應該任命他來聖彼得教堂當牧師,這是個錯誤,他不符合上等階層的期待。這會兒,他挺直了腰板,知道自己的本事,絕不允許自己成為別人的犧牲品。
「不好意思,先生。這恐怕行不通,我上了歲數,新把戲我是學不會了。這麼些年,我不會看書寫字也活得好好的,不是誇我自己,自誇可不行,但我不介意告訴大家,即便大字不識一個,我也把我該做的事都做好了,這大概就是天意。就算我現在還能學進去,我不知道我是否還願意去學。」
「這樣的話,福爾曼,你恐怕只能離開了。」
「好的,先生,我能理解。我很樂意接受這個決定,你一找到人接替我的位置,我就辭職。」
艾伯特·愛德華本著一貫禮貌的作風,目送牧師和兩位委員離開,然後關上教堂大門。這時,他再也繃不住了,遭受打擊時的那種鎮定自若的氣度消失了,他的嘴唇在顫抖。他緩步走回法衣室,脫下司事袍掛在配套的釘子上。想起這件法袍見證過那麼多場隆重的葬禮和盛大的婚禮,他嘆了口氣。一切收拾妥當,他穿上外套,拿著帽子穿過過道走了出去,鎖上身後的教堂大門。他信步穿過廣場,滿心悲傷。他沒有走回家的那條路——儘管一杯溫暖的濃茶在等著他——而是朝另一條路拐過去,他走得很慢,心情十分沉重,他不知道該怎麼辦。他不想再回去做僕役了;畢竟當家做主這麼些年了,牧師和委員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但一直以來都是他在料理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他不能就這麼自降身份。眼下,他也存了一筆錢,但坐吃山空可不行,況且每年的花銷越來越大。他可從沒想過竟會為這等事情傷神。就像羅馬的教皇一樣,聖彼得教堂的司事也應該是個終身職位。他曾時常想像,自己離世後第一個禮拜日的晚禱上,牧師會在布道時滿意地提及他,告訴大家他長久以來忠於職守,希望人們學習他的品格,能夠緬懷這位已故的司事: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艾伯特·愛德華不吸菸也不喝酒,但不是絕對的。就是說,晚餐的時候他通常會來一杯啤酒,睏倦的時候喜歡點支煙。此刻他想著來支煙心裡能舒坦些,但身上又沒帶,只得四處張望尋找一家可以買包黃金葉[4]的商店。他環視了一圈,一家香菸店都沒看到,又往前走了幾步。這條街很長,有各種各樣的商店,但居然沒有一家能買到香菸的。
「這太奇怪了。」艾伯特·愛德華說。
為了確定自己沒有看錯,他又沿著街道轉了一圈。確實沒有,不用懷疑。他停下腳步,若有所思地四下看了看。
「在這條街上跑來跑去買煙的人恐怕不只我一個吧。」他說,「我本不該多想,但在這裡開一家小店會很火爆吧,賣點兒煙、糖果什麼的。」
他打了個激靈。
「主意還不賴,」他說,「奇了怪了,好點子總是在不經意間冒出來的。」
他轉身回家,喝了茶。
「艾伯特,你今天中午怎麼這麼安靜。」妻子問他。
「我在想事情。」他回答說。
他從各個角度把這件事想了個透,第二天又去了那條街,碰巧找到一家小店,看上去正是他心裡想的樣子。只過了二十四個小時,他就接手了這家店。一個月後他永遠離開了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開始進軍商界,從事菸草生意和報刊經銷業務。他的妻子不高興了,直言曾經的聖彼得教堂司事竟流落到這般境地,有失尊嚴。但他說人得與時俱進,如今的教堂已經大不一樣了,從此以後,他就要把凱撒的東西還給凱撒[5]了。艾伯特·愛德華的生意做得極好,一年左右的光景,他就想到可以開家分店,找個人去打理。於是他又找到一條沒有菸草商店的長街,恰好有商店出租,他就接手過來備齊了貨。這家店的效益也不錯。於是,他想既然自己能開兩家店,再開個三四家也沒問題。便開始滿倫敦轉,只要發現沒有香菸店且有店鋪出租的長街,他就出手。就這樣,十年間,他的店鋪超過了十家,輕輕鬆鬆賺了大錢。每個禮拜一,他會一家家店鋪去收錢,再到銀行存起來。
一天早上,他帶著一大捆鈔票和一大袋沉甸甸的銀幣去銀行存錢,出納員說他們經理想見見他。他被領到一間辦公室,經理和他握了握手。
「福爾曼先生,我想和你談談你在我們這裡存著的錢,你知道具體數額嗎?」
「具體記不太清,只有個大概印象。」
「不算今早剛存進來的,有三萬多英鎊。這筆錢放在銀行,算得上巨額存款,我想要是拿去投資肯定會更好。」
「我不想冒險,先生。我知道存在銀行是最安全的。」
「你一點兒都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我們給你列出的絕對都是金邊證券[6]。這些金邊證券的利率我們可給不起。」
福爾曼先生那張尊貴的臉上露出不安的表情,他說:「我與股票和證券從來就不沾邊,我得交給你們全權處理。」
經理笑著說:「這是自然,你只要下次過來的時候在移交手續上簽字就行了。」
「可以。」艾伯特有點兒猶豫,「但我怎麼知道我簽的是什麼?」
「我想你總識字吧。」經理略顯嚴肅地說。
福爾曼先生沖他笑了笑,經理恢復了柔和的表情。
「是的,先生,就是這個問題,我不識字。我知道這聽上去很可笑,但這是事實,我只認識、會寫我的名字,其他一概不會,而且也是做生意之後我才學著寫自己的名字的。」
經理大吃一驚,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這是我聽過的最離奇的事。」
「你看,事情是這樣的,先生,以前我沒機會認字,後來有機會了我卻不太願意學了,我這個人有點兒頑固。」
經理盯著他,像是盯著一頭史前怪獸。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識字,卻把生意做到這麼大、積累了三萬英鎊的巨額財富?我的天哪,你要是識字,現在得是多麼大的人物啊?」
「這個我可以告訴你,先生。」福爾曼先生說,驕傲的臉上划過一絲微笑,「我會是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的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