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因素
2024-10-10 20:34:46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我每次來羅馬似乎都是淡季。八九月份的時候,我時常會在去某地的途中到羅馬住上幾日,重訪一些去過的地方,看一些看過的畫作。它們跟過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深得我的喜愛。那時天氣非常炎熱,城裡的人終日在科爾索大街來回閒逛。國家咖啡館的小桌子旁坐滿了人,他們一待就是好幾個鐘頭,每個人前面都放著一個空咖啡杯和一杯水。你會在西斯廷小教堂看到一些臉曬得通紅的金髮德國人,他們穿燈籠褲,襯衫的領口開著,準是背著背包從義大利滿是塵土的道路上走來。聖彼得教堂時常有一小群虔誠的信徒,他們風塵僕僕,卻十分熱切,從遙遠的國度來此朝聖(旅行費用都涵蓋在內)。他們歸一位神父管,說奇怪的語言。廣場旅店很涼爽,適合休息。空曠、昏暗的公共休息廳十分安靜。到了下午茶時間,一個風度翩翩的年輕軍官同一位明眸善睞的女士坐在休息室里喝著冰檸檬茶,他們親昵地交談著,聲音雖小,節奏卻很流暢,絲毫沒有給人疲憊的感覺。你回到自己房間看書,寫信,兩個小時下來後,發現他們還在交談。晚飯前,有幾個人悠閒地進了酒吧,但大多時候那裡都是空蕩蕩的,酒保有時間會給你講他遠在瑞士的母親和他在紐約的經歷,而你則會和他談生命、愛情和昂貴的酒價。
這一次,我也發現旅館裡的客人很少。接待員把我帶到我的房間,還說旅店已經客滿了。但當我洗完澡換好衣服回到樓下的大廳時,我熟識的電梯操作員告訴我,旅館裡只住了十來個人。天氣很熱,我這次在義大利旅行了很久,現在很累,便決定在旅館裡安安靜靜地吃個飯,早點睡覺。我走進寬敞明亮的餐廳時已經很晚了,但只有三四張桌邊有人用餐。我滿意地環顧四周。在一個對你來說並不陌生的大城市裡,獨自一人待在一個空蕩蕩的大旅館,真是相當愜意。這給人一種愉快的自由感。我感到我的精神之翼喜悅地顫動了幾下。我在酒吧里待了十分鐘,喝了一杯乾馬提尼,又點了一瓶上好的紅酒。我累得四肢發沉,但我的靈魂對食物和美酒做出了快樂的回應,我只覺得特別輕鬆。我喝了湯,吃了魚,腦子裡充滿了愉快的想法。我為我當時正在創作的小說構思了一些零星的對話,想像著各個人物的活動。我念叨著小說里的句子,它的味道比葡萄酒還要甘美。我開始思考,要把想像中的那個人描述出來,讓讀者見到你所見的那個人,真的很困難。對我來說,這一直是創作小說最困難的一部分。當你逐一描述一個人物的面部特徵,讀者真正得到的是什麼?我想他們什麼也看不到。然而,一些作家會描寫某個突出的特點,比如邪惡的微笑或狡黠的眼睛,並對此加以強調,這個辦法雖然有效,但也只是迴避了這個問題,並沒有將其解決。我向四周看了看,不知道該如何描述坐在其他桌邊的人。有一個男人獨自坐在我對面,為了練習,我問自己應該怎樣描寫他。他是個瘦高個兒,我認為用四肢柔軟靈活這個說法形容他很合適。他穿著一件晚禮服和一件硬胸襯衫。他有一張相當長的臉和一雙淺色的眼睛,留著一頭淺色稀疏的鬈髮,太陽穴處光禿禿的,沒有頭髮,而這為他的額頭增添了幾分貴氣。他相貌平平,嘴和鼻子十分普通,鬍子颳得很乾淨,天生白皙的皮膚曬得很黑。從外表看來,他挺有學問的,只是略有些平庸。他看上去好像是個律師或大學教師,看起來似乎打高爾夫球打得很好。我覺得他很有品位,博覽群書,在切爾西的午宴上,他會是一位非常討人喜歡的客人。但是,我確實想像不出如何用幾行字就把他描繪得生動、有趣、準確。也許最好拋棄其他,專門寫他所具有的那種相當疲乏的特點,畢竟這是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一點。我看著他沉思。突然,他向前傾了傾身子,衝著我僵硬但彬彬有禮地微微鞠了一躬。我有個可笑的習慣,一吃驚就臉紅,現在我感覺到我滿臉通紅。我真的被嚇到了。我盯著他看了好幾分鐘,好像他是個傻瓜。他一定認為我非常粗魯。我尷尬地點點頭,把目光移開。幸運的是,這時服務員為我端來了飯菜。據我所知,我是第一次見到這個人。我問自己,他鞠躬,是因為我一直在瞧他,使他認為他在什麼地方見過我,還是因為我真的認識他,卻完全不記得了。我並不擅長記住人的樣貌,在這件事上,我也情有可原,畢竟他長得太普通了。到了晴朗的禮拜天,在倫敦周圍的每一個高爾夫球場上,都能看到十幾個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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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我先吃完飯,然後站起來,在出去的時候停在我的桌旁。他伸出手來。
「你好。」他說,「你剛進來的時候我沒認出你,並不是假裝不認識你。」
他的聲音很好聽,只有牛津大學才能培養出這種語調,而許多從未到過那裡的人也都紛紛模仿這種口音。很明顯,他認識我,也很明顯,他不知道我不認識他。我也站了起來,他比我高得多,只能俯視我。他有點兒無精打采,微微彎下身子,這更讓我覺得他隱隱帶著一絲歉意。他有點兒居高臨下的優越感,同時又有點兒靦腆。
「要不要和我一起喝咖啡?」他說,「就我一個人。」
「我很樂意。」
他走開,而我仍然不清楚他是誰,也記不起我在哪裡見過他。我注意到他有一點很奇怪。在我們短短交談那幾句話的時候,在我們握手的時候,在他點頭離開的時候,他臉上連一絲微笑都沒有。我更仔細地觀察他,發現他也有他英俊的地方。他五官端正,灰色的眼睛很漂亮,身材也很勻稱,但我覺得他這個樣子很無趣。要是換作傻女人,可能會說他很討人喜歡。他會讓你想起伯恩-瓊斯[29]筆下的騎士,雖然他的塊頭比較大,而且也沒有跡象表明他患有折磨人的慢性結腸炎。你會覺得他穿化裝舞會的服裝很好看,可等你親眼看到他穿那種衣服,才會發現他有多可笑。
過了一會兒,我吃完飯,走進休息室。他坐在一張大扶手椅上,看見我進來,他叫來了侍者。我坐了下來。服務員走過來,他點了咖啡和餐後甜酒。他的義大利語講得很好。我琢磨著怎樣才能在不冒犯他的情況下問清楚他是誰。人們要是發現對方沒認出自己,總是感到有點兒不安,他們都覺得自己非常重要,一旦發現他們對別人來說是多麼微不足道,就會深感震驚。不過,聽到他那口流利的義大利語,我終於想了起來。我不僅記起了他是誰,也想起我不喜歡這個人。他叫漢弗瑞·卡拉瑟斯,在外交部擔任要職,不過我不清楚他負責什麼部門。他曾在不同的大使館工作過,我猜想他之所以能說得一口流利的義大利語,是因為他曾旅居羅馬。我真愚蠢,沒有立刻看出他是干外交這一行的。他身上具有這個職業的所有特徵。他那彬彬有禮之中還帶著幾分高傲,這都是精心設計出來的,為的是博取公眾的支持。他還很冷漠,這是因為他很清楚外交官並不是普通人,但因為其他人不明白外交官的特別,他便會不安和害羞。我認識卡拉瑟斯很多年了,但很少和他見面。午餐聚會時,我只與他寒暄兩句;在歌劇院,他也只是對我冷冷地點頭致意。人們都認為他很聰明,他當然是個有教養的人。他說的話都很有道理。我之前沒想起他是誰,簡直不可原諒,畢竟他最近成了一個非常有名的短篇小說作家。他的小說首先發表在由好心人士時不時創辦的雜誌上,這些雜誌是為了給聰明的讀者提供一些值得注意的好文章,等到沒人關注、不暢銷時,這些雜誌就消失了。雜誌的發行量很少,但通過這些印刷精美的雜誌,卡拉瑟斯引起了極大的關注。後來,他的小說正式出版,書一經上市就引起了轟動。我很少在周報上看到如此一致的讚揚。很多報紙都專門開專欄稱讚該書,《泰晤士報》的文學副刊並沒有將對這本書的書評與對一般小說的書評放在一起,而是和一位傑出政治家的回憶錄並列。評論家們聲稱漢弗瑞·卡拉瑟斯是夜空中的一顆新星。他們稱讚他的卓越與敏銳,他微妙的諷刺的語言藝術和他的洞察力。他們稱讚他的風格,他的美感和小說的氛圍。他們說,總算有一位作家把短篇小說寫得這麼好,讓並不擅長此類創作風格的英語國家在這方面揚眉吐氣了一回,還說他的書是一部英國人引以為傲的作品,能與芬蘭、俄羅斯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最佳同類作品相媲美。
三年後,漢弗瑞·卡拉瑟斯出版了他的第二本書,評論家們對這段間歇期表示滿意,稱他不是那種為了錢而出賣自己天賦的僱傭文人!評論家們經過這段時間都冷靜了下來,於是這本書得到的讚美不如他的第一本書多,但依然反響熱烈,足以使那些靠筆桿子養活自己的普通作家高興了。毫無疑問,他在文壇獲得了穩固的地位和很高的名聲。他最受好評的小說是《剃鬚拖把》,所有最好的評論家們都指出,作者僅用三四頁紙的篇幅,就能以生動精彩的語言描寫出了理髮師助理的悲慘靈魂。
他最著名的小說,也是他篇幅最長的一部作品,名叫《周末》。他的第一本書就是以這篇小說題目命名的,講述了一些人的冒險經歷。這些人周六下午離開帕丁頓車站,與朋友們住在塔普洛,周一早上返回倫敦。這個故事情節微妙,以至於很難確切地知道發生了什麼。其中一個年輕人是某位內閣大臣的政務次官,差點兒向准男爵的女兒求婚,但他最終沒有這麼做。另外兩三個人到河上划船。他們都用隱晦的方式說了許多話,但沒有一個人把話說完。書中用省略號和破折號非常微妙地表示他們想要表達的意思。書中有很多關於花園裡的花的描寫,還刻畫了雨中泰晤士河的美麗景色。這一切都是通過書中那位德國家庭教師的眼睛看到的,大家都認為卡拉瑟斯用相當有趣的幽默手法,表達了家庭教師所見到的一景一物。
漢弗瑞·卡拉瑟斯的兩本書我都讀過。我認為了解同時代的作家在寫些什麼,是一個作家的工作之一。我非常願意學習,還以為會在卡拉瑟斯的書里發現一些對我有用的東西,結果卻大失所望。我喜歡有開頭、中間和結尾的故事。我喜歡故事有寓意。我認為他書中的氛圍很好,但只有氛圍而沒有其他東西,這就好像只有畫框沒有畫一樣,於我而言沒有多大意義。但也許是因為我自身的缺陷,我看不到漢弗瑞·卡拉瑟斯的優點,如果我剛才在描述他最成功的兩部小說時興致寥寥,那可能是因為我的虛榮心受到了刺激。我十分清楚,在漢弗瑞·卡拉瑟斯看來,我就是個名不見經傳的作家。我確信他從來沒有讀過我的作品。我的書很受歡迎,這足以使他相信他沒有必要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有那麼一段時間,在他引起如此大的轟動後,他自己好像也要面對那樣的恥辱,但很快,公眾似乎根本理解不了他那些深奧的作品。我們永遠無法判斷知識界的規模有多大,但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看出,有多少知識分子願意出錢資助他們珍視的藝術。有些戲劇質量過高,不能吸引商業劇院的主顧,但可以吸引一萬名觀眾,而那些讀者很難理解的書能賣出一千二百本。儘管知識分子對美非常敏感,但他們卻更喜歡去商業劇院,更喜歡從圖書館裡借書看。
我相信卡拉瑟斯並沒有為這些事苦惱。他是個藝術家,也是外交部的一名職員。他已經是一名知名作家了,他對俗人不感興趣,再說了,如果他的書賣得好,說不定還可能毀了他的事業。我猜不出是什麼原因使他邀請我喝咖啡。他的確只有一個人,但是我覺得他會滿足於與自己的思想為伴,而且,我絕不相信他會認為我能說出引起他興趣的話。儘管如此,我還是看出他在盡最大努力裝出和藹可親的樣子。他提起了我們上次見面的地方,我們聊了一會兒我們在倫敦都認識的朋友。他問我為什麼在這個季節來羅馬,我解釋了一下。他主動透露他是那天早晨從布林迪西過來的。我們的談話進行得並不輕鬆,我打定主意,只要有機會,我就禮貌地起身離開。但不久,我莫名其妙地產生了一種奇怪的感覺——他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拼命不讓我找到這樣的機會。我很驚訝,便開始琢磨其中的緣由。我注意到每當我停頓不說話時,他就會提出新話題。他想找一些我感興趣的話題,好留住我。他竭力使自己顯得親和。他當然不會孤獨,他是個外交官,自然認識許多人,他本可以找那些人陪他度過這個晚上。我奇怪的是他為什麼沒在大使館吃飯,即使是夏天,那裡也一定有他的熟人。我還注意到他一直沒笑過。他說起話來很急切,好像害怕出現哪怕是片刻的沉默,而他的聲音能阻擋他的大腦去想某件折磨著他的事。這可真是怪事一樁。我不喜歡他,而且和他在一起多少使我感到厭煩,但我還是不禁對他產生了一點兒興趣。我用銳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錯了,在他那淺色的眼睛裡,我看到了一隻遭到追捕的狗才有的那種畏縮神色,儘管他的五官端正,表情彬彬有禮,但看得出來,他的內心正在經受著痛苦的煎熬。我被搞糊塗了。我腦子裡閃過十幾個荒唐的念頭。我並不特別同情他,我就像一匹老戰馬,一嗅到戰爭氣息就來了精神。我剛才還覺得很累,但現在我變得警覺起來。我的感覺伸出了觸角。我突然注意到他臉上的每一個表情和他的每一個手勢。我起初還以為他是在寫劇本,想聽聽我的意見,現在我可不這麼想了。說來也怪,這些文人雅士總是屈服於舞台腳燈的魅力,而在他們眼裡,我們這樣的人就像工匠,他們雖然對我們的能力不屑一顧,卻並不反對從我們這裡收穫一些技巧。不,不是那樣的。一個男人隻身在羅馬,又有一雙發現美的眼睛,是很容易陷入困境的,我問自己卡拉瑟斯是不是遇到了什麼麻煩,想擺脫卻又擺脫不掉,還偏偏不能去大使館尋求幫助。我早就注意到,這個理想主義者有時在情慾這件事上是很輕率的。他去尋找愛情的地方,有時會有警方突襲。我在心裡竊笑。當自命不凡的人陷入為難的境地,連神也會發笑。
突然,卡拉瑟斯說了些令我震驚的話。
「我非常不開心。」他低聲說。
他毫無預兆地說出了這句話。他顯然是認真的,他有些上氣不接下氣,像是在哽咽。我無法形容聽到他說這句話時我是多麼震驚,這種感覺就好像當你拐過街角,突然迎面吹來一陣大風,把你吹得喘不過氣,差點兒就倒在地上。這太出乎意料了。畢竟我對眼前這個人並不了解。我們不是朋友。我不喜歡他,他也不喜歡我。我從來沒有把他看作一個實實在在的人。令人驚奇的是,一個如此自製、如此彬彬有禮、習慣了文雅社會習俗的人,竟然向一個陌生人坦白心聲。我天生沉默寡言。無論我遭受了什麼痛苦,我都不會把我的痛苦告訴別人,那樣我會感到羞愧。我不禁打了個哆嗦。他的軟弱激怒了我。一時間,我滿腔怒火。他竟敢把他靈魂的痛苦強加給我?我真想大聲問他:
「那和我有什麼關係?」
但我沒有這麼說。他蜷縮著坐在大扶手椅上。他那莊嚴高貴的面容,使人想起維多利亞時代一位政治家的大理石雕像,此刻卻奇怪地皺成一團,臉也耷拉下來,看上去像是要哭了。我猶豫了,動搖了。他剛才說話時我的臉通紅,現在我感覺我的臉變得刷白。他挺可憐的。
「非常抱歉。」我說。
「我和你說說這件事,你介意嗎?」
「不介意。」
現在可不是多話的時候。我想卡拉瑟斯大概四十歲出頭,體格健壯,擁有運動員的身材,舉止間透著自信。現在,他看上去老了二十歲,乾癟得出奇。他使我想起了我在戰爭中見過的死去的士兵,死亡讓他們變得很渺小。我有些尷尬,只得把目光移開,但我覺得他的眼睛在尋找我的目光,於是我把臉轉回去。
「你認識貝蒂·韋爾頓-伯恩斯嗎?」他問我。
「幾年前我常常在倫敦見到她,最近沒見過。」
「她現在住在羅茲島。我剛從那裡來。我一直和她待在一起。」
「啊?」
他猶豫了。
「恐怕你會覺得我這樣跟你說話太奇怪了。但是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如果我不找個人聊聊,我會發瘋的。」
他之前點了一杯雙份白蘭地咖啡,現在叫來服務員,又點了一杯。休息室里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之間的桌上有一盞帶燈罩的小燈。這裡是公共場所,他說話的聲音很低。這個地方給人一種奇怪的親密感。我不能把卡拉瑟斯對我說的話逐一複述出來,畢竟我根本記不住,我用我自己的方式來講更方便。有時他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只好猜測他的意思。有時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意思,在我看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比他看得更清楚。貝蒂·韋爾頓-伯恩斯很有幽默感,可他一點兒幽默感也沒有。我看出了許多他沒有注意到的事。
我見過她很多次,但我對她的了解主要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她年輕時在倫敦的小圈子裡引起了很大的轟動,當時,在我見到她本人之前,就聽說過許多關於她的事。我第一次見她,是戰後不久在波特蘭區的一個舞會上。那是她名聲最響亮的時候。你隨便打開一份畫報,都能看到她的畫像,而她那瘋狂的惡作劇則是人們談話的中心內容。那一年,她二十四歲。她的母親早已去世,她的父親聖埃爾斯公爵年事已高,手頭沒幾個錢,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他的康沃爾郡的城堡里,她和一個寡居的姑媽住在倫敦。戰爭爆發時她去了法國。那時她十八歲,在基地醫院做護士,後來負責開車。她參加過戲劇巡演,為士兵演出。回國後,為了做慈善,她在舞台上扮靜態畫面,舉行慈善拍賣,在皮卡迪利大街賣國旗。她不管幹什麼都被廣泛宣傳,她每做一件事,都會留下無數照片。我想她一定非常開心。但是,戰爭結束了,她更是盡情享樂。那時每個人都有點兒不知所措。年輕人擺脫了五年來一直壓迫著他們的負擔,便開始縱情於一場又一場瘋狂的冒險。
貝蒂也是其中一員。有時,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他們的故事被刊登在報紙上,她的名字永遠出現在標題里。那個時候,夜總會剛剛開始興盛,成為她每天晚上必去的地方。她過著忙碌而歡樂的生活。只能用老套的詞語來描述這種生活,因為這種生活本身就很老套。說來也怪,英國公眾就是偏愛她,只要是在不列顛群島,一提起貝蒂小姐的大名,簡直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她去參加婚禮,女人們圍著她。在首演之夜,樓座里的觀眾都為她鼓掌,她就像一個受歡迎的女演員。女孩們模仿她的髮型,肥皂和面霜的製造商付錢買她的照片為產品做GG。
當然,那些無趣又古板的人,那些對舊秩序念念不忘並為之感到遺憾的人,對貝蒂可沒有好感。他們嘲笑她經常出現在聚光燈下,說她動不動就吹噓自己,說她淫蕩、好酒,還說她抽菸太多。我得承認,根據我聽到的她的那些事,我實在對她這個人提不起好感。我瞧不起有些女人從戰爭中取樂,還藉此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我厭倦了報紙上刊登的人物照片,照片上的人或在坎城漫步,或在聖安德魯斯打高爾夫球。我一直覺得這些所謂的「聰明的年輕人」非常乏味。在旁觀者看來,這種恣意享樂的生活是那麼枯燥和愚蠢,但道德家若是對其進行嚴厲的評判,就太不明智了。若是氣這些年輕人過這種生活,氣他們像一窩小狗漫無目的地到處亂跑打滾,追逐自己的尾巴,那就太荒唐可笑了。如果它們糟蹋了花壇,打碎了瓷器,還是寬容地原諒吧。有些小狗不夠機靈就被淘汰了,其餘的狗長大後就會很聽話,討人喜歡。他們之所以無法無天,是因為青春的活力罷了。
活力是貝蒂最突出的特點。她渾身洋溢著生命的衝動,光芒四射,使你眼花繚亂。我想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我第一次在晚會上見到她時,她給我留下的印象。她像極了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她盡情地跳舞,逗得你哈哈大笑,一看就知道她沉迷音樂,享受年輕的肢體做出的動作。她的頭髮是棕色的,由於動作有力,頭髮顯得有些凌亂。她的眼睛是深藍色的,如同凝脂一樣的皮膚泛著玫瑰色。她很漂亮,但沒有美人的冷漠。她經常大笑,就算沒有大笑,嘴角也掛著一絲淺淺的笑意,她的眼睛閃爍著快樂和生命的光芒。她如同眾神農場裡的擠奶女工。她具有人類的力量和健康,可是她舉止獨立,高貴而坦率,頗具貴氣。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她給我的印象,雖然她那麼單純,那麼自然,但她一點兒也沒有覺察到自己的優勢。我想,要是有機會,她一定會擺出一副高貴的派頭來。她對每個人都很有吸引力,儘管她自己並沒有意識到,但在內心深處,她覺得世界上其他的人都不重要。我理解為什麼倫敦東區的女工們崇拜她,為什麼數十萬人只看過她的照片,就認為她是自己的好朋友。我被介紹給她認識之後,我們聊了幾分鐘。看到她對我那麼感興趣的樣子,我真是受寵若驚。你很清楚她見到你並不像她表現出來的那樣高興,她聽到你說的話其實也沒有那麼開心,但是你依然認為她吸引力十足。她有一種天賦,能夠跳過初識時尷尬的階段,雖然你認識她還不到五分鐘,但她可以讓你覺得你已經認識她一輩子了。過了一會兒,有人把她從我身邊拉走去跳舞,她急切又幸福地投入舞伴的懷抱,她剛才在我身邊的椅子上坐下時也是這樣。兩周後,我在一個午餐時間遇見她,驚奇地發現她還清楚地記得我們在舞會上都談了些什麼,當時是那麼喧鬧,而且我們只聊了十分鐘。她確實是一個很有社交風度的年輕女子。
我向卡拉瑟斯提起了這件事。
「她可不傻。」他說,「沒幾個人知道她有多聰明。她寫過不少出色的詩歌。因為她太無法無天,太魯莽,又從來不在乎任何人,人們才會認為她沒有頭腦。事實根本不是這樣的。她的腦子好使得很。你絕對想不到她會有時間看那麼多書。我想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她的那一面。周末我們常一起去鄉下散步,在倫敦我們開車去里奇蒙公園散步、聊天。她喜歡花、樹和草。她對一切都感興趣。她懂得很多,是個非常理智的人。不管是什麼話題,她都能聊。有時我們在夜總會見面,她喝下一兩杯香檳就醉了,那時候,她就成了派對的生命和靈魂,每到這個時候,我都不禁會想,別人如果知道我們幾個小時前進行了那麼深刻的談話,該有多麼驚訝。這是一個不同尋常的對比。她的身體裡似乎有兩個完全不同的女人。」
卡拉瑟斯說這些話的時候,臉上連一絲笑容都沒有。他語氣哀怨,就像在說有個人過早地死去,離開親朋好友,再也不能與他們快樂地生活在一起。他深深地嘆了口氣。
「我瘋狂地愛上了她。我向她求了六次婚。我當然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功。我只是外交部的一個小職員,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她拒絕了我,但每一次都沒有傷害我。這對我們的友誼沒有任何影響。你知道的,她真的很喜歡我。我給了她一些別人給不了的東西。我一直認為她喜歡我超過喜歡其他人。我為她瘋狂。」
「依我看,為她瘋狂的人可不少。」我不得不說些什麼,只好接了這麼一句。
「當然有很多人。她經常收到情書,寫信的都是她從未見過或聽說過的男人,這些人中有非洲的農民、礦工和加拿大的警察等。各種各樣的人向她求婚。她可以嫁給任何她喜歡的人。」
「聽說還有皇室成員向她求婚。」
「是的,她說她受不了那種生活。後來,她嫁給了吉米·韋爾頓-伯恩斯。」
「這件事讓所有人都大吃了一驚。」
「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我可能見過他,但沒什麼印象。」
「他是不會給你留下印象的。他是世上最不起眼的人了。他父親是北方的一個大製造商,在戰爭期間賺了很多錢,買了一個男爵爵位。他這個人上不了台面。吉米和我同在伊頓公學上學,他們努力想把他培養成一個紳士。戰後,他在倫敦很活躍,熱衷於舉辦派對。從來沒有人注意過他,他只是負責付帳而已。他真的很討人厭,為人古板,客套得叫人不舒服。他做什麼都怕出錯,所以和他在一起,讓人感覺很不舒服。他總是把自己的衣服穿得像是第一次穿一樣,而且那些衣服都太小了。」
一天早晨,卡拉瑟斯沒有任何準備地翻開《泰晤士報》,垂下眼帘看時尚圈的新聞,這時候,他讀到了一則婚訊:聖埃爾斯公爵的獨生女伊莉莎白和約翰·韋爾頓-伯恩斯爵士的長子詹姆斯,即將喜結良緣。他看得目瞪口呆,連忙給貝蒂打電話,向她求證。
「當然是真的。」她說。
他震驚得一時說不出話來。貝蒂繼續說:
「他今天要帶家人來吃午飯,與我父親見個面。到時候肯定挺沒意思的。你請我去克拉里奇酒店喝杯雞尾酒吧,給我壯壯膽,好嗎?」
「什麼時候?」他問。
「一點。」
「好吧。到時候見。」
她進來時,他早就到了,正在等她。她走起路來仿佛帶著春天的氣息,她那熱切的雙腳渴望著舞動起來。她微笑著,眼睛裡閃爍著喜悅的光芒,因為她還活著,這個世界是一個如此令人愉快的地方。當她進來時,認出她的人都在低聲議論。克拉里奇酒店的休息室氣派不凡,但有些嚴肅,而卡拉瑟斯真的覺得貝蒂給這個地方帶來了陽光和鮮花的香味。他甚至沒有心情先客套幾句。「貝蒂,你不能這樣做。」他說,「這根本不可能。」
「為什麼?」
「他那個人可不怎麼樣。」
「我倒不這麼認為。我覺得他相當不錯。」
一個服務員走過來為他們點菜。貝蒂用她那雙美麗的藍眼睛望著卡拉瑟斯,她的眼眸中流露出愉快又溫柔的神情。
「他只是個討厭的暴發戶,貝蒂。」
「別犯傻了,漢弗瑞。他和其他人一樣好。我看你可真夠勢利的。」
「他是那麼乏味。」
「不,他只是不愛說話而已。我知道自己並不想要一個太聰明的丈夫。想必他會成為一個很好的襯托。他長得很帥,也很有禮貌。」
「老天,貝蒂。」
「別說傻話了,漢弗瑞。」
「你打算假裝你愛上了他?」
「我想這樣會更委婉些,你說呢?」
「你為什麼嫁給他?」
她冷冷地看著他。
「他有很多錢。而我都快二十六歲了。」
話說到這裡,再多說也無益。他開車送她回她姑媽家。貝蒂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在通往威斯敏斯特區聖瑪格麗特大教堂的路上,人們站得密密麻麻,幾乎所有的皇室成員都送來了禮物。他們找她公公借了遊艇,在上面度了蜜月。卡拉瑟斯申請去國外工作,並被派去了羅馬(我猜得不錯,他這才說得一口流利的義大利語),後來又被派往斯德哥爾摩。他在那裡當上了參贊,還創作出了他的第一部小說。
也許貝蒂的婚姻讓英國公眾失望了,他們對她的期望要高得多,但也許只是因為作為一個年輕的已婚女性,她不再滿足大眾對浪漫的幻想,很明顯,她很快就失去了公眾的青睞。能聽到的關於她的消息逐漸變得少之又少。婚後不久就有傳言說她懷孕了,不久又說她流產了。她並沒有退出社交圈,我想她依然與朋友們見面,但她的活動不再引人注目。當然,在那些粗俗的集會上,她很少再出現了。每逢這樣的場合,沾沾自喜的貴族與三流藝術家會一起把酒言歡,夸自己既聰明又有教養。人們說她安定下來了。他們想知道她和她丈夫相處得如何,打聽後就斷定這對夫婦相處得不太好。很快便有吉米酗酒的流言傳出。一兩年後,有人聽說他得了肺結核。韋爾頓-伯恩斯夫婦在瑞士度過了幾個冬天。後來,他們分居的消息傳開了,貝蒂去了羅茲島居住。她選這個地方有些奇怪。
「那地方太無聊了。」她的朋友們說。
一些朋友不時去陪她同住,回來都說島上風景很美,生活也很悠閒,是一個非常宜人的地方,自然也很寂寞。貝蒂那麼聰明,那麼有活力,卻滿足於住在那裡,這似乎很奇怪。她買了一所房子,只認識幾個義大利官員,實際上那裡也沒有多少人讓她去結交。但她似乎非常快樂。去看她的人都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樣。但是,倫敦的生活是忙碌的,人們的記憶也是短暫的。人們不再關心她,把她忘了。後來,也就是我在羅馬見到漢弗瑞·卡拉瑟斯的前幾周,《泰晤士報》刊登了准男爵二世詹姆斯·韋爾頓-伯恩斯爵士的死訊。他弟弟繼承了他的頭銜。貝蒂沒有生過孩子。
貝蒂婚後,卡拉瑟斯依然與她見面。他每次來倫敦,他們都一起吃午飯。雖然很長時間沒見過面,但她依然能把友誼重新建立起來,仿佛時間沒有中斷,所以他們每次見面都不會有陌生感。有時她問卡拉瑟斯什麼時候結婚。
「你的年紀不小了,漢弗瑞。你最好趕快結婚,不然就只能娶老處女了。」
「你覺得結婚是好事?」
這麼說很無禮,雖然他和別人一樣,也聽說過她和丈夫的關係並不和美,但她的話激怒了他。
「總的來說,婚姻挺好的。我想,一段不美滿的婚姻或許比沒結過婚好。」
「你很清楚我是不會結婚的,你是知道原因的。」
「親愛的,你不會假裝還愛著我吧?」
「我是。」
「你真是個傻瓜。」
「我不在乎。」
她朝他微笑。她的眼睛總是帶著那種半開玩笑半溫柔的神情,他見了,心裡湧起一種夾雜著幸福的痛苦。有趣的是,他幾乎可以壓制住這種感覺。
「你真好,漢弗瑞。你知道我很愛你,但即使我恢復了自由身,我也不會嫁給你。」
在她離開丈夫去羅茲島生活以後,卡拉瑟斯就沒再與她見過面了。她從未去過英國,不過他們經常通信。
他提出去羅茲島住幾天,但她認為他還是不去為好。他明白她為什麼這麼說。大家都知道他瘋狂地愛上了她,也知道他現在依然瘋狂地愛著她。他不清楚韋爾頓-伯恩斯夫婦究竟是在什麼情況下分開的。可能是因為他們感情不和。貝蒂說不定覺得卡拉瑟斯上島,會給她的名聲造成影響。
「我的第一本書出版時,她給我寫了一封讓我很感動的信。你知道的,我的那本書是獻給她的。她很驚訝我竟寫得這麼好。她很高興每個人都誇獎我的書。我認為能讓她快樂,就是我那本書最有用的地方。你知道的,說到底我也不是職業作家,我不太重視文學上的成功。」
我心想,他真是個傻瓜,是個騙子。難道他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他在自己的書受到好評時那副得意揚揚的樣子?我並不怪他有這種感覺,沒有什麼比這更可以被原諒的了,只是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費那麼大的勁否認這一點。但毫無疑問,他喜歡自己名氣大,主要也是貝蒂的緣故。他現在有了成就可以獻給她。他現在不僅可以把自己的愛奉獻給她,還可以把顯赫的名聲獻給她。貝蒂不再年輕,她已經三十六歲了。她的婚姻出了問題,她又旅居國外,所以情況和以前不一樣了,她身邊不再環繞著追求者,她失去了公眾的追捧,頭上的光環也就不在了。他們之間的距離不再是不可逾越的了。這些年來,只有他一個人始終忠於她。如果她繼續把她的美貌、智慧和社交風度埋在地中海一角的一個小島上,那也太荒謬了。他知道她喜歡他。他長久以來對她的忠誠必然會打動她。他知道,他現在能給她的生活對她而言一定有吸引力。於是,他決定再一次向她求婚。他能在七月底休假,便寫信告訴她要到希臘群島去度假,如果她樂意見他,他就去羅茲島住上一兩天,因為他聽說義大利人在那裡開了一家很好的旅館。他提議的時候非常謹慎。他在外交部受過訓練,知道不可以魯莽行事。他從來就不願意把自己置於一個必要時不能巧妙退出的境地。貝蒂給他發了一封電報。她說,他能來羅茲島真是太好了。他當然要來,跟她在一起住上至少兩個禮拜,他還要發電報通知她乘坐哪一班船。
卡拉瑟斯在布林迪西乘坐的那艘船終於駛進羅茲島的港口時,他興奮極了。太陽剛剛出來,港口是那麼整潔漂亮。他整晚幾乎沒有合眼,於是很早就起來了。他看見小島在晨曦中巍然聳立,漸漸顯現出來,太陽從夏日的海面升起。他乘坐的船拋錨,與此同時,很多小船紛紛駛了過來。舷梯放了下去。漢弗瑞身體探出欄杆,看著醫生、港口官員和旅店的信使蜂擁而至。他是船上唯一的英國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外國人。一個人上了甲板立即向他走來。
「是卡拉瑟斯先生嗎?」
「是的。」
他正要笑著伸出手,隨即卻發現那個和他說話的人也是英國人,但並不是一個紳士。如此一來,他雖然保持著彬彬有禮的態度,但下意識地有些生硬。卡拉瑟斯自然沒有告訴我這一點,但我仿佛能非常清楚地看到當時的一幕,因此能毫不猶豫地描述出來。
「夫人希望你不要怪她不來接你,船來得太早了,離我們住的地方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
「我當然不介意。夫人還好嗎?」
「是的,謝謝。行李準備好了嗎?」
「好了。」
「告訴我哪些是你的行李,我去找人送上小船。通關不會有問題的,我都安排好了,然後我們上路。你吃過早飯了嗎?」
「吃過了,謝謝。」
這個男人說話沒有貴族的口音。卡拉瑟斯想知道他是誰。而且,不能說這個人沒禮貌,但他確實有點兒唐突。卡拉瑟斯知道貝蒂很有錢,也許他是她的經理人。他看上去很能幹,這會兒,他用流利的希臘語給搬運工下了指示。他們上小船後,船夫們提出加錢,他說了什麼,逗得他們哈哈大笑,滿意地聳了聳肩,沒再提加錢的事。行李未經檢查就通過了海關,漢弗瑞的嚮導與官員們握手,然後,他們來到一個陽光明媚的地方,一輛黃色的大轎車停在那裡。
「你開車送我?」卡拉瑟斯問。
「我是夫人的司機。」
「明白了。恕我不知道內情。」
這個人的穿著打扮可不像司機。他光著腳,穿著白色粗布褲、帆布鞋、白色網球衫,沒打領帶,領口敞開,還戴著一頂草帽。卡拉瑟斯皺起了眉頭。貝蒂不應該讓她的司機打扮成那樣開車。不過他必須在天亮前起床,而且開車去別墅的路上看起來很熱。也許在一般情況下,他是穿制服的。卡拉瑟斯穿著襪子,身高六英尺一英寸[30],雖然這個人沒有卡拉瑟斯高,但也並不矮。他肩膀寬闊,體格健壯,所以看上去很結實。他談不上肥胖,只是略微有些胖,就好像他食慾旺盛,吃得很多。他還很年輕,也許三十歲,也許三十一歲,有些發福,而且肯定會越來越胖。現在他看來就是個大塊頭。他的臉很寬,曬得黝黑,鼻子又短又寬,面相有點陰沉,還留著金黃色的小鬍子。奇怪的是,卡拉瑟斯隱約覺得這人有些面熟。
「你跟夫人很久了嗎?」他問。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的。」
卡拉瑟斯變得更嚴厲了。他不太喜歡司機說話的態度。他不明白司機對自己說話的時候為什麼不用「先生」。想必是貝蒂太驕縱他了,畢竟她在這類事情上的確有點兒粗心大意。但這麼做真的不合適,等有機會他就提醒她。他們的目光對視了片刻,他可以肯定,司機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笑意。卡拉瑟斯有些不明所以,他想不出自己有什麼可笑的地方。
「想必那裡就是古老的騎士之城吧。」他指著帶有城垛的城牆,冷冷地說。
「是的。夫人會帶你去參觀的。在這個季節,我們這裡來了很多遊客。」
卡拉瑟斯希望能表現得和藹可親。他想,如果他主動提出坐在司機旁邊,而不是一個人坐在後面,會顯得更為親切,他剛要這麼提議,卻已經失去了主動權。司機叫搬運工把卡拉瑟斯的行李放在后座,他自己坐到駕駛座上說:
「上來吧,我們出發了。」
卡拉瑟斯在他旁邊坐下,他們沿著海邊一條白色的道路向前駛去。幾分鐘後,他們來到了開闊的田野,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卡拉瑟斯拿出了威嚴的姿態。他覺得這個司機有點兒自來熟,但他不願意給他這樣的機會。他自認氣場很足,可以讓不如他的人在他面前安分守己。他帶著譏諷的神情想,過不了多久,司機就會叫他「先生」了。但是早晨的天氣十分舒爽,白色公路的兩側種著橄欖樹,他們不時從農舍之間穿過。農舍有著白色的牆壁和平坦的屋頂,帶有一種令人神往的東方風格。而且,貝蒂在等他。他心中充滿了愛意,不由得對所有人都很友好,他給自己點了一支煙,他想如果給司機也來一支,那會顯得十分慷慨。畢竟,羅茲島離英國很遠,這個時代流行民主。司機接受了禮物,停車把煙點著。
「你帶了嗎?」他突然問道。
「帶什麼?」
司機的臉沉了下來。
「夫人給你打了電報,要你帶兩磅普雷爾海軍藍菸絲。所以我才和海關的人商量好,不用檢查你的行李。」
「我沒接到電報。」
「該死!」
「夫人要兩磅菸絲幹什麼?」
卡拉瑟斯這話說得很傲慢。他不喜歡司機大聲嚷嚷。那傢伙斜睨了他一眼,卡拉瑟斯從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一絲無禮的意味。
「這裡買不到。」他簡單地說。
司機扔掉了卡拉瑟斯給他的埃及香菸,看上去非常惱怒,然後,他們再次出發。司機沉著一張臉,沒再說什麼。卡拉瑟斯覺得自己就不該嘗試與這個人交好。在餘下的旅途中,他沒有再理會司機。他拿出了在大使館擔任秘書時對付來求援的英國公眾所使用的冷淡態度。車子向山上開了一段時間,隨後沿一堵又長又矮的牆開到一扇開著的門前。司機把車開了進去。
「到了嗎?」卡拉瑟斯大聲問道。
「五十七分鐘開了六十五公里。」司機說,他突然笑了起來,露出一口潔白整齊的牙齒,「路況這麼不好,這速度可以了。」
他按了下喇叭,那聲音聽起來很刺耳。卡拉瑟斯激動得上氣不接下氣。他們沿著一條窄路穿過一片橄欖樹林,來到一所低矮且格局不規則的白房子前。貝蒂站在門口。他跳下汽車,吻了吻她的雙頰。他一時說不出話來。但他下意識地注意到門口站著一位穿著白粗布褲子的老管家和幾個身著當地傳統白色及膝裙的男僕。這些人打扮整潔,看起來十分古雅。無論貝蒂允許她的司機做什麼,很明顯,這所房子是按照與她的身份相稱的文明風格來管理的。貝蒂領他穿過門廳,這裡很大,牆壁刷成白色,他隱約看到了一些漂亮的家具,然後,他們走進客廳,這裡同樣又大又矮,牆壁也被刷成白的,他立刻就感受到舒適和豪華的氛圍。
「你先來觀賞一下從房子裡看到的風景吧。」她說。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你。」
她穿著一襲白衣。她的胳膊、臉和脖子都曬得黝黑,她的眼睛比他以往見過的更藍了,牙齒異常潔白。她看上去狀態非常好,整個人整潔利落,留著波浪鬈髮,指甲修剪得很整齊。他還曾擔心她在這個浪漫的小島上過的生活太安逸,會因此變得不修邊幅。
「說真的,貝蒂,你看上去像十八歲。你是怎麼做到的?」
「因為我很幸福。」她笑了。
聽到她這樣說,他一時感到心痛不已。他不希望她太幸福,他希望她的幸福由他來給予。但現在她堅持要帶他去陽台。客廳里有五扇長窗,窗外就是陽台,陽台外面,橄欖樹覆蓋的陡峭小山延伸向大海。下面的一個小海灣里有一條白色的小船,在平靜的水面上投下倒影。在遠處的一座小山上有一座希臘村莊,村里都是白色的房子,村莊的後面是一座巨大的灰色峭壁,上面聳立著一座中世紀城堡的城垛。
「那是騎士的據點之一。」她說,「今晚我帶你去那兒轉轉。」
景色美到令人屏息凝神。四周十分安靜,卻瀰漫著一種奇特的生活氣息,不會使你沉思,卻能叫你活躍起來。
「菸草帶來了吧?」
他聽了這話有些吃驚。
「沒有。我沒收到你的電報。」
「但我給大使館發了電報,也給埃克塞爾西奧旅店發了電報。」
「我住的是廣場旅店。」
「糟糕!艾伯特會生氣的。」
「艾伯特是誰?」
「開車接你來的那個人。他只喜歡普雷爾海軍藍菸絲,但在這裡買不到。」
「是那個司機啊。」他指著他們下面閃閃發光的小船說,「那是你和我說過的遊艇嗎?」
「是的。」
那是貝蒂買的一條大划艇,船挺漂亮的,裝有馬達輔助裝置。她就是乘坐這艘船遊覽希臘群島的。她去過最北邊的雅典,去過最南邊的亞歷山大。
「如果你能抽出時間,我們就開船帶你去玩。」她說,「你應該看看科斯。」
「誰替你開船?」
「我當然有船員了,但出力最多的還是艾伯特。他對馬達之類的東西很在行。」
他不知道為什麼聽到她又談起那個司機,他會隱隱感到不舒服。卡拉瑟斯不知道她是不是太依賴艾伯特了。給僕人太多的自由可不應該。
「你知道嗎?我總覺得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艾伯特,可就是想不起他是誰。」
貝蒂燦爛地笑了笑,眼睛閃閃發亮,臉上突然現出愉快的神情,看起來是那麼坦率討喜。
「你應該記得他的。他是露易絲姑媽的二管家。他給你開門肯定有幾百次了。」
貝蒂在結婚前一直和露易絲姑媽住在一起。
「是他嗎?我想我一定沒仔細留意過他。他怎麼會在這兒?」
「他是從我們家裡來的。我結婚時他想和我一起走,我答應了。他曾給吉米當過一段時間的貼身男僕,後來我把他送到了汽車廠做工,他對汽車很著迷,最後我請他當我的司機。我不知道現在沒有他我該怎麼辦。」
「你不認為過分依賴僕人是個錯誤嗎?」
「我不知道。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貝蒂帶他看了為他準備好的房間,他換好衣服後,他們漫步到海灘上。一條小船在等著他們,他們乘小船到划艇那兒,還在那裡遊了個泳。海水很暖和,他們在甲板上曬太陽。划艇很寬敞,既舒適又豪華。貝蒂帶他在船上轉了轉,他們看到艾伯特正在修理發動機。他穿著骯髒的工作服,雙手都是黑的,臉上沾滿了油漬。
「怎麼啦,艾伯特?」貝蒂說。
他站起身來,恭恭敬敬地面對著她。
「沒什麼,夫人。我只是隨便看看。」
「艾伯特在這個世界上只愛兩件事。一個是汽車,另一個是划艇。是吧,艾伯特?」
她給了他一個愉快的微笑,艾伯特那相當冷淡的臉上露出了喜色。他一笑,那口潔白整齊的牙齒便露了出來。
「是的,夫人。」
「你知道,他睡在船上。我們在船尾為他安排了一間很漂亮的船艙。」
卡拉瑟斯很快就適應了島上的生活。貝蒂從被阿卜杜勒·哈米德流放到羅茲島的一名土耳其巴夏[31]手中買下了這處房產,並在這幢風景如畫的房子邊上又蓋了一個側室。她用周圍的橄欖樹林造了一個野生花園。園子裡種著迷迭香、熏衣草、水仙、她從英國帶來的金雀花和島上著名的玫瑰。她告訴卡拉瑟斯,到了春天,地上就會長滿海葵。但是,當她帶著他參觀她的房屋,講述她的計劃和她想做的改變時,卡拉瑟斯不禁感到有些不安。
「你說得好像要在這兒住一輩子似的。」他說。
「也許是的。」她微笑著說。
「胡說八道!你還這麼年輕。」
「我快四十歲了,老夥計。」她淡淡地回答。
他很滿意地發現貝蒂有一位出色的廚師,他覺得和她在富麗堂皇的餐廳里吃飯很得體。這裡擺放著義大利家具,有威嚴的希臘男管家和兩個穿著華麗制服的英俊男僕伺候,這使他感到很滿意。這所房子布置得很有品位,房間裡沒有多餘的物件,但每一件擺設都很精緻。貝蒂過著相當富裕的生活。在他到達的第二天,總督帶著幾名工作人員過來吃飯,貝蒂把宴會辦得十分氣派。總督走進房子,兩側站著穿著硬挺襯裙和繡花上衣、戴著天鵝絨帽子的漂亮僕役,活像兩隊護衛隊。卡拉瑟斯喜歡這種豪華的風格。宴會很熱鬧。貝蒂的義大利語很流利,卡拉瑟斯的義大利語則堪稱完美無瑕。總督辦公室里的年輕軍官們穿著制服,顯得異常瀟灑。他們對貝蒂很關心,她對他們也很友好,還會揶揄他們幾句。晚飯後,留聲機播放音樂,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和她跳舞。
他們走後,卡拉瑟斯問她:「他們都瘋狂地愛上你了吧?」
「這我可不知道。他們偶爾暗示要和我永遠在一起,但聽我婉言拒絕後,他們也接受了,沒有不痛快。」
這些人都構不成威脅。年輕的吧,不成熟;不那麼年輕的,則是又胖又禿。不管他們對她有著怎樣的感情,卡拉瑟斯都不相信貝蒂會委屈自己,找一個義大利中產階級。但一兩天後,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他正在自己的房間裡換衣服準備吃晚飯,就聽到外面走廊里有一個男人的聲音,他聽不清說了什麼,也聽不出說的是哪種語言,然後突然響起了貝蒂的笑聲。那笑聲太迷人了,蕩漾著快樂的漣漪,與年輕姑娘的笑聲無二,充滿了狂熱與歡樂,極富感染力。但是她能和誰一起笑呢?和僕人一起,是不會這麼笑的。笑聲中有股奇怪的親密感。卡拉瑟斯在一陣笑聲中聽出這麼多信息,似乎有些奇怪,但必須記住一點,那就是卡拉瑟斯非常敏感。他的小說就是以這樣的細膩而著稱。
過了一會兒,他們在陽台上見面。他調了一杯雞尾酒,想把事情打聽清楚。
「剛才你在笑什麼?有人來過嗎?」
「沒有。」
她看著他,滿臉的詫異。
「我還以為來了一個義大利軍官呢。」
「不是。」
歲月的流逝當然對貝蒂產生了影響。她是很漂亮,但她的美麗是成熟的。她一向信心十足,但現在的她多了一分平和,她的平和是她的一個特徵,就像她的藍眼睛和眉間的坦率一樣,構成了她的美。她似乎與世界和平相處。待在她的身邊,你會感覺非常平靜,正如你在橄欖叢中,凝望著酒紅色的大海。雖然她跟以前一樣快活風趣,可是從前只有他一個人了解的那種一本正經的態度,現在卻展現在所有人的面前。再也不會有人指責她是個草包了,是個人就能看出她具有美好的品格。她甚至還那麼高貴。這在現代女性身上並不常見。卡拉瑟斯覺得她有些復古,她使他想起了十八世紀的貴婦。她一向對文學情有獨鍾,她年少時寫的詩優美動聽。聽她說起她正在做一些與歷史有關的工作,他與其說感到驚訝,不如說是很感興趣。她正在收集有關羅茲島聖約翰騎士團的資料。這其中涉及很多浪漫的事件。她帶卡拉瑟斯進城參觀莊嚴的城垛,他們還一起在簡樸而莊嚴的建築物里漫步。他們徜徉在寂靜的騎士街上,兩側是漂亮的石頭外牆,以及讓人想起逝去的騎士精神的巨大盾形紋章。貝蒂在那裡給了他一個驚喜。她買了一所舊房子,精心地將房屋復原。當你走進這個有著石雕樓梯的小庭院時,仿佛回到了中世紀。房子裡有一個有圍牆的小花園,裡面有一棵無花果樹,還種著玫瑰花。院子很小,卻私密而安靜。古代的騎士與東方接觸時間久了,學到了東方的隱私觀念。
「我在別墅住膩了就會到這裡待上兩三天,在外面野餐。有時身邊沒有人圍著,也是一種解脫。」
「但你不是一個人在這裡吧?」
「基本上只有我一個人。」
房子裡有一間陳設簡樸的小客廳。
「這是什麼?」卡拉瑟斯微笑著指著桌上的一份《體育時報》說。
「那是艾伯特的。我想他去接你時把報紙落在這裡了。每個禮拜都有《體育時報》和《世界新聞報》送來給他。他就是這樣了解這個偉大世界的。」
她寬容地笑了笑。客廳旁邊是一間臥室,裡面除了一張大床什麼也沒有。
「這房子以前是一個英國人的。這也是我買房子的部分原因。那人是吉爾斯·奎恩爵士,我的一個祖先娶了他的表妹瑪麗·奎恩。他們都是康沃爾郡人。」
貝蒂發現,不懂拉丁文就看不懂中世紀的文獻,也就無法繼續收集歷史資料,於是她開始學習這門古典語言。她費了好大的勁兒才掌握了一些語法知識,然後一邊對照譯本,一邊閱讀她感興趣的作家的作品。這是一種非常好的學習語言的方法,我經常疑惑學校為什麼不用這個法子,如此一來,就沒必要沒完沒了地翻字典查找詞義了。九個月後,貝蒂能像我們大多數人讀法語一樣流暢地讀拉丁語。在卡拉瑟斯看來,這個可愛、聰明的女人如此認真地對待她的工作,似乎有點兒好笑,但他還是被感動了。他想把她抱在懷裡吻她,不是把她當作女人,而是當成一個早熟的孩子,卻突然被她的聰明迷住了。但後來他開始琢磨她對他說的話。他當然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獲得他在外交部所擔任的職位。要說他的那兩本書沒價值,就純屬愚蠢,沒有價值怎麼會引起這麼大的轟動?如果我把他形容得有點兒傻,那只是因為我不喜歡他,就算我嘲笑他的小說,也只是因為我覺得這類小說相當愚蠢。他機智,有洞察力。他深信只有一種方法可以贏得她的芳心。貝蒂有著明確的計劃,把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在羅茲島的生活是那麼井然有序,那麼完整,那麼令人滿意,但也正因為如此,才可以消除這種生活對她的影響。他的機會就是喚起她內心深處英國人特有的躁動不安。於是他與貝蒂談起英國的倫敦、他們共同的朋友,以及他在文壇成名後結識的畫家、作家和音樂家。他談到了在切爾西舉行的波希米亞聚會,談到了歌劇,談到了去巴黎參加化裝舞會、去柏林看新戲。他試圖喚起貝蒂的想像力,於是大談豐富而輕鬆、多姿多彩而又高度文明的生活。他試圖使她感到她自己正停滯在一潭死水裡。世界在匆匆前進,從一個新鮮有趣的階段進入另一個階段,而她卻站著不動。他們生活在一個激動人心的時代,她卻錯過了一切。他當然沒有把這事告訴她,他要讓她自己去推斷。他有趣又活潑,能清楚地記得好故事,他異想天開又快活。我知道在我的敘述中,漢弗瑞·卡拉瑟斯並不聰明,就像我沒有把貝蒂形容得很聰明一樣。讀者必須相信他們都很優秀。人們都覺得卡拉瑟斯是個風趣的人,而這已經算是成功了一半,人們願意覺得他很有趣,他們發誓他說的話很了不起。當然,他的機智僅限於交際方面,需要特定的對象才能理解他的暗示,分享他那獨特的幽默感。艦隊街有二十來位記者,能徹底打敗社會上最有名的人物,聰明是他們的工作,機智是他們的日常。報紙上常見的社交美人兒,沒幾個能在周薪三英鎊的歌舞團里找到工作。對業餘選手的評判必須寬容。卡拉瑟斯知道貝蒂喜歡和他在一起。他們一起笑得很開心。日子轉瞬即逝。
「你走後我會非常想念你的。」她坦率地說,「你能來真是太好了。你真是個好人,漢弗瑞。」
「你才發現嗎?」
他在心裡鼓勵了自己一下。他的策略是正確的。看到他那簡單的計劃實施得那麼順利,是件有趣的事。就像施咒語一樣。粗俗的人可能會嘲笑外交部,但毫無疑問,外交部教會了他如何與難相處的人打交道。現在他需要做的是選擇一個好時機。他覺得貝蒂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愛他。他準備等到快走的時候再表白。貝蒂是多愁善感的人。他要走了,她會很捨不得。沒有他,羅茲島會顯得很無趣。他走後,她和誰說話呢?晚飯後,他們經常坐在陽台上看滿天星斗下的大海,暖和的風吹著,夾雜著淡淡的香味。他要在他離開的前夕向她求婚。他深信她會接受他。
他在羅茲島待了一個多禮拜,一天早晨,他上樓時正好看到貝蒂走過走廊。
「你還沒帶我參觀你的房間呢,貝蒂。」他說。
「是嗎?那現在進來看看吧。我的房間很漂亮。」
她轉過身來,他跟著她走了進去。她的臥室在客廳的上方,幾乎和客廳一樣大。房間裡的陳設是義大利式的,按照現在的裝飾風格,這裡一點兒也不像一間臥室,倒像是起居室。牆上掛著精緻的鑲板,還擺著一兩個漂亮的柜子。床是威尼斯風格的,上著精美的漆。
「對一個寡婦來說,這張床的尺寸驚人啊。」他開玩笑地說。
「床是很大,但太好看了,我沒忍住就買了,可是花了一大筆錢呢。」他的目光落在床邊的床頭柜上。上面有兩三本書、一盒香菸和一個菸灰缸,一支石楠菸斗擺在菸灰缸上。太奇怪了!貝蒂在床邊放個菸斗幹什麼?
「來看看這個義大利箱子。上面的圖案好不好看?我找到它的時候,激動得都要哭了。」
「我想這個箱子也不便宜吧。」
「我不敢告訴你我花了多少錢。」
他們離開房間時,他又看了一眼床頭櫃。菸斗不見了。
貝蒂的臥室里竟然有菸斗,這真奇怪,她自己當然不抽菸,如果她抽的話,她也不會瞞著別人,不過當然有十幾個合理的解釋。也許是她送給別人的禮物,送給那些義大利人甚至是艾伯特。他沒能看到菸斗是新的還是舊的,或者那個菸斗只是個樣子,貝蒂會讓他帶回英國,買同樣款式的寄給她。他琢磨了片刻,但沒想明白,同時也覺得有趣,但很快就把這件事拋到腦後了。那天他們要去野餐,便帶著午餐出門了,貝蒂親自開車。他們計劃在他離開的前幾天坐船去玩,帶他去看看帕特莫斯島和科斯島,所以艾伯特一直忙著維護帆船的引擎。他們度過了美好的一天。他們參觀了一座廢棄的城堡,爬上一座生長著水仙花和風信子的大山,回來的時候都累壞了。晚飯後不久他們就分開了,卡拉瑟斯上床睡覺。他讀了一會兒書就關了燈,但睡不著。睡在蚊帳裡面很熱。他在床上翻來覆去。過了一會兒,他想到山腳下的小海灘那兒游個泳。步行用不了三分鐘就能到。他穿上帆布鞋,拿了條毛巾。一輪圓月掛在空中,他透過橄欖樹的縫隙看到月光灑在海面上。但是,他並不是唯一一個認為在這樣一個月夜遊泳會很愜意的人。他還沒走到海灘上,就聽到了說話聲。他有點兒惱怒地嘟囔著,心想肯定是貝蒂的僕人在游泳,他又不能去打擾他們。橄欖樹一直延伸到水邊,他站在林子裡不知該進該退。這個時候,他聽到一個聲音,嚇了一跳。
「我的毛巾呢?」
這人說的是英語。一個女人從水裡走出來,在水邊站了一會兒。一個男人走出黑暗,只在下半身裹著一條毛巾。那個女人是貝蒂,渾身一絲不掛。男人把浴衣披在她身上,使勁地把她擦乾。她靠在他身上,穿好鞋子。為了支撐她,他把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這個男人正是艾伯特。
卡拉瑟斯轉身向山上飛奔而去。他跌跌撞撞地跑著,根本不辨方向。有一次他差點兒摔倒。他像一頭受傷的野獸一樣喘著粗氣。他回到房間,一下子撲倒在床上,握緊拳頭,一陣乾澀而痛苦的嗚咽撕裂了他的胸膛,他的眼淚奪眶而出。他整個人進入了一種歇斯底里的狀態。他現在全明白了,他看得那麼真切,一切清晰得像在暴風雨的夜晚,一道閃電把一幅令人難堪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那個男人給她擦乾身子的樣子,她倚著他的樣子,都表示他們並不是偶爾偷情,而是一直都那麼親密。那個床邊的菸斗,可知他們過著如同夫妻一般的生活,這簡直叫人噁心。可以想像一個男人臨睡前躺在床上,一邊看書,一邊抽菸斗。還有《體育時報》!所以她才會在騎士街買了一所小房子,這樣他們就可以親親密密地在一起待上兩三天。他們就像一對老夫妻。漢弗瑞問自己這可恨的關係持續了多久,跟著,他突然想明白了,他們必定在一起很多年了。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在那個年輕的男僕剛來倫敦的時候,他們肯定就好上了,那時他還很年輕,很明顯主動的人並不是他。在那些年裡,她是英國公眾的偶像,每個人都崇拜她,她可以嫁給任何她喜歡的人,但她在姑媽家一直和這個二管家生活在一起。她婚後也帶著他一起。她為什麼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嫁給那麼一個人呢?還有那個小產的孩子。當然,這就是她嫁給吉米·韋爾頓-伯恩斯的原因,因為她有了艾伯特的孩子。無恥,無恥!後來,吉米的身體垮了,她唆使傑米接受艾伯特當貼身男僕。吉米知不知道這件事,有沒有過懷疑?他患上肺結核是因為酗酒,但他為什麼酗酒?也許他懷疑的事是如此醜陋,以至於他根本無法面對。她離開吉米就是為了和艾伯特生活在一起,她在羅茲島定居也是為了和艾伯特生活在一起。艾伯特修理馬達弄得滿手污漬,指甲都是斷的,他長得又矮又壯,活像一個面色紅潤、孔武有力的屠夫。艾伯特不年輕了,甚至已經開始發胖,他沒有受過教育,舉止粗俗,說起話來是那麼粗魯。艾伯特,艾伯特,她怎麼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