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滿一打

2024-10-10 20:34:43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我喜歡埃爾瑟姆這個英格蘭南部的海濱勝地,它離布萊頓不遠,頗有幾分喬治時代晚期小鎮的魅力,讓人身心舒暢。它不是很吵鬧,也不太花哨。十年前,我常去那裡,不時還能見到一幢老房子,看著有些招搖,卻一點兒也不令人生厭(就像一個出身名門的沒落貴婦人,對自己的出身表現出遮遮掩掩的自豪,你是不會生氣的,反而覺得有趣)。房子建於歐洲第一紳士[1]統治時期,一個家道衰落的朝臣很可能在這裡度過了垂暮之年。大街上瀰漫著慵懶的氣息,醫生的汽車顯得有點兒突兀。主婦們悠閒地做著家務。她們跟肉販閒聊著,盯著他從無角短毛羊身上切下一塊最好的脖子肉;她們向雜貨店老闆親切詢問老闆娘的近況,等著他把半磅茶和一包鹽放進自己的網兜里。我不知道埃爾瑟姆是否時髦過,至少當時不怎麼時髦,但在那裡生活體面,經濟實惠。這裡住著上了年紀的婦人,有老姑娘,也有老寡婦,還有印度平民和退休士兵。他們都在期盼八九月份,那時候會有很多人來度假,想到人太多也不免哆嗦幾下。但他們還是很樂意把房子租給遊客,收了租金,他們就可以在瑞士某個廉價小旅館過幾個禮拜世俗的日子。那時候的埃爾瑟姆,出租房裡住滿了人,穿著運動夾克的年輕人在海灘上閒逛;啞劇男丑角在海灘上表演;海豚酒吧的撞球室里,晚上十一點還能聽到撞球碰撞的聲音。我從沒見過如此熱鬧的埃爾瑟姆,我只在冬天來這裡。海濱的每一座房子都有上百年歷史,弓形窗子、灰泥牆,一個個都掛著公寓出租的標誌。海豚酒店只有一個侍從接待客人,剩下的都是擦鞋的小童。每天十點,門房都會走進吸菸室盯著你看,你就知道該起身去睡覺了。埃爾瑟姆是一處安靜的地方,海豚酒店也是一家舒適的旅館。想起攝政王[2]和菲茨赫伯特夫人[3]不止一次開車到這家酒店的餐廳來喝茶,我心中不免覺得愉悅。大廳有一封裝裱好的薩克雷先生[4]的來信,他在信里預定了一間有客廳和兩間朝海的臥室的房子,還讓酒店派一輛馬車去車站接他。

  那是戰後第二年還是第三年的十一月,因為得了重流感,我去埃爾瑟姆休養。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我歸置好行李後,就去海邊散步。天陰沉沉的,平靜的大海寒冷而灰暗。幾隻海鷗在海岸上空低飛。帆船被遠遠地拉到滿是小石子的沙灘上,桅杆已經卸下準備過冬。破舊的洗澡間一間挨著一間連成一長排。鎮議會在沙灘上隔段距離布置了長凳,這會兒都空著,只有幾個人邁著大步走來走去鍛鍊身體。我在路上碰到一位鼻子通紅的老上校,他穿著高爾夫球褲,步履沉重,後面跟著一隻小獵犬;兩位年長的女士,穿著短裙和厚實的鞋子,還有一個相貌平平、頭戴奧桑特[5]的女孩。這海灘以往可沒有這麼蕭條。招待所看起來像邋裡邋遢的老姑娘,在等待永遠不會回來的情人,就連好客的海豚酒店也顯得冷清。我的心情有些沉重,生活似乎一下子就乏味至極。我回到旅館,拉上客廳的窗簾,撥了撥爐火讓它燒得更旺,拿起一本書想驅散憂愁。到更衣用餐的時間,我的心情愉悅了不少。我走進咖啡廳,發現旅館的客人已經就坐,隨意掃了一眼,發現一位中年女士獨自坐著,兩位面部通紅的禿頂老年紳士(可能是高爾夫球手)自顧自地吃著東西,有些悶悶不樂。此外,咖啡廳的弓形窗下還坐著三個人,他們讓我有點兒驚訝,很快便引起了我的注意。三個人中有一位上了年紀的紳士和兩位女士,其中一位女士年齡不小了,可能是這位紳士的夫人,另一位年輕一些,可能是他的女兒。最開始是這位老太太引起了我的興趣。她穿著一件寬鬆的黑色絲綢連衣裙,戴著一頂黑色蕾絲帽,手腕上戴著分量不輕的金鐲子,脖子上掛著一條粗粗的金項鍊,項鍊上還吊著一個很大的金盒式掛墜,胸口別著一枚醒目的金胸針。我不知道現在還有人這樣穿戴。經過二手珠寶店和當鋪時,我經常會駐足一會兒,看看這些奇怪的老物件,結實、昂貴,卻丑得出奇,我會忍不住笑出來,但想起這些首飾的女主人早已離世,我不免感到些許哀傷。這些物件代表著一個時代,裙撐和荷葉邊取代了裙襯,套疊式平頂帽代替了闊邊女帽。當時的英國人喜歡結實、漂亮的物品。他們禮拜天早上去教堂,做完禮拜後在公園散步。他們舉辦宴會要準備十二道菜式,主人親自切牛肉和雞肉;晚飯後,能彈琴的女士會演奏幾曲孟德爾頌[6]的《無言歌》[7],中音醇厚的男士則會唱一首古老的英國民謠。

  起初那個年輕一點兒的女士背對著我,我只能看到她苗條、年輕的身形,一頭棕色的頭髮明顯精心梳理過。他們三人低聲說著話,過了一會兒,她轉了一下頭,我才看到她的側臉,簡直驚為天人!筆挺的鼻樑十分精緻,臉頰的線條雕琢精美,梳著亞歷山德拉王后[8]的髮式。用完晚餐,這三人便起身,老婦人目視前方,徑直離開咖啡廳,年輕女士緊隨其後。這時我才驚奇地發現,這位年輕女士也不怎麼年輕了,足有五十來歲。她的連衣裙款式簡單,並不花哨,長度比當時流行的更長些,剪裁也有點兒過時,我敢說腰部的線條設計比時興的更凸顯身材,但那確是女孩子穿的連衣裙。她身材高挑、雙腿修長,且舉止優雅,像丁尼生[9]詩歌里的女主角。這隻鼻子我以前見過,那是希臘女神才有的,她的嘴巴很漂亮,眼睛又大又藍。她的皮膚包著骨頭,顯得有些緊繃,額頭和眼睛周圍都能看見皺紋,但年輕時她的皮膚一定柔軟、富有彈性。她能讓你想起阿爾瑪·塔德瑪[10]曾經畫過的那些五官端正、精緻的羅馬女士,儘管她們穿著古典服裝,卻依然能明顯感到她們是英國人。這種冷峻的完美,我已有二十五年沒有見過了,就像雋語[11]一樣消亡了。我就像一個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尊埋藏多年的雕像,實在沒料到就這樣發現了過去一個時代的殘存,我激動不已。因為消亡得最徹底的其實就是昨天。

  

  那位紳士跟著兩位女士一起站起來,待二人離開後又坐下。侍者給他端上一杯濃郁的波爾圖葡萄酒。他聞了聞,抿了一口,在舌間品味了一番才咽下。我仔細觀察了一番。他個子不高,比他那高大的妻子矮了不少,略微有點兒發福卻不顯得臃腫,一頭捲曲的銀髮泛著光澤。臉上布滿了皺紋,隱隱地透漏著一絲幽默。他嘴唇緊閉,下顎稜角分明。就當前的觀念來看,他的衣著有些浮誇,黑絨夾克、低領折邊襯衫、大黑領帶、寬鬆的晚禮服褲,看上去倒像是戲服一樣。他緩緩地品嘗完葡萄酒,便起身信步離開咖啡廳。

  我好奇地想知道這三個與眾不同的人是誰,再經過大廳的時候就瞟了一眼訪客簿。我看到上面的字體出自某位女性之手,這種筆法稜角分明,大約是四十年前時髦學校教授的。這幾個人名字分別是:埃德溫·聖克萊爾先生、埃德溫·聖克萊爾夫人和波切斯特小姐。地址則是:倫敦市貝斯沃特區萊因斯特廣場68號。這一定就是那幾位讓我非常感興趣的人了。我問酒店女經理聖克萊爾先生是誰,她說她覺得是城裡一位了不起的人。我走進撞球室,打了一會兒撞球,就上樓了。經過休息廳的時候我看到那兩個紅鼻子紳士在讀晚報,那位中年女士正對著一本小說打瞌睡。我感興趣的那三個人在角落落座。聖克萊爾太太在織毛衣,波切斯特小姐忙著刺繡,聖克萊爾先生正壓低聲音朗讀,卻依然能聽得見。經過他身旁的時候,我看見他讀的是《荒涼山莊》[12]。

  第二天大半時間我都在讀書、寫作,就下午出去散了一會兒步,返回途中在海灘上的一個便民長凳上小坐了一會兒。天氣不像前一天那麼冷了,空氣也很宜人。我沒什麼事情可做,就看著一個身影從遠處向我走來。那是個男人,當他走近時,我才看清他是個穿著寒酸的小個子男人。他穿著一件單薄的黑色大衣,戴著一頂略顯破舊的圓頂禮帽。他走路時雙手插兜,看上去很冷。從我身旁走過時他看了我一眼,沒走幾步,他放緩了腳步,然後停下轉過身來。等他折回我坐著的長凳這裡,他從口袋掏出一隻手,碰了碰帽子以示致敬。我注意到他戴著的黑手套也很破舊,便猜想他是一個生活拮据的鰥夫,也許跟我一樣得了流感,嗓子壞了,來這裡修養。

  「先生,打擾一下。」他說,「可以借我一根火柴嗎?」

  「當然了。」

  然後,他就在我旁邊坐了下來。我把手放進兜里找火柴,他則找他的煙,掏出一小包黃金葉的煙盒,然後臉就沉了下來。

  「哎呀,哎呀,真煩人!我的煙都抽完了,一根也沒剩下。」

  「抽我的吧。」我笑著說。

  我掏出煙盒,他自己動手取了一根。

  「煙盒是金的嗎?」他問,在我合上的時候敲了一下,「真是金子做的啊?這玩意兒在我這裡可留不住,我有過三個,都被偷了。」

  他一臉愁容盯著自己那雙急需修補的靴子。他身材幹癟,長著細長的鼻子和淡藍色的眼睛。他的皮膚發黃,身上布滿了皺紋。我看不出來他多大歲數,可能已經三十五歲了,興許六十歲也說不定。他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雖然明顯看得出他很窮,但他把自己收拾得乾淨利落。他是個要面子的人,也在意自己的體面。不,我不認為他的嗓子壞了,他可能是個律師事務所的辦事員,最近剛剛埋葬了妻子,被寬厚的僱主送到埃爾瑟姆,讓他從悲痛的打擊中緩過來。

  「你會待很久嗎,先生?」他問我。

  「十來天吧,最多兩個禮拜。」

  「你第一次來埃爾瑟姆嗎,先生?」

  「以前來過。」

  「我很熟悉這裡,先生。我自詡很少有哪個海濱勝地是我沒去過的,但都比不上埃爾瑟姆,先生。來這裡的人都是很體面的人,不會大吵大鬧,也不粗俗,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埃爾瑟姆留給我的都是美好的回憶,先生。過去我很了解埃爾瑟姆,我的婚禮就是在聖馬丁島教堂舉行的,先生。」

  「是嗎?」我提不起精神。

  「在這段婚姻里我們很幸福,先生。」

  「為你們感到高興。」我答道。

  「這段婚姻持續了九個月。」他若有所思地說。

  當然這話聽上去有點兒詭異。其實我之前就清楚地預見他會向我講述他的婚史,但我本來沒有特別熱切地期待;不過聽他這麼一說,雖然我的內心沒到按捺不住的境地,但也有些好奇想聽他講講事情的發展動向。他只是嘆了口氣,沒有繼續說下去,最終我打破了沉默。

  「這周圍好像沒有多少人。」我說。

  「我就喜歡這樣,不喜歡人多。就像我剛才說的,我想我在一個個海濱勝地待了這麼多年,卻從不會在旺季去,我喜歡冬天去。」

  「不覺得有點兒淒涼嗎?」

  他轉向我,一隻戴著黑色手套的手搭在我胳膊上。

  「是有些淒涼。但也正因為如此,哪怕只有一縷陽光也讓人特別愉快。」

  在我看來,這完全是句廢話,就沒有接茬。他將手收回去,站了起來。

  「就這樣吧,我不能耽誤你太久,先生。很高興認識你。」

  他摘下那頂髒兮兮的帽子致意,慢步離去。這時天開始冷了起來,我想該回海豚酒店了。我剛走到海豚酒店寬闊的台階上,一輛兩匹瘦馬拉著的四輪馬車開了過來,聖克萊爾先生從車上下來了。他戴著一頂帽子,那帽子說是圓頂禮帽吧,又有點兒像高頂禮帽。他先後把妻子和侄女扶下車。行李員跟著他們把地毯和坐墊搬進酒店。聖克萊爾先生付錢給司機時,我聽到他告訴司機明天還按老時間來。我想聖克萊爾一家每天下午都要乘坐馬車出去兜風。如果知道了他們三人都沒坐過汽車,我也不會感到驚訝。

  酒店女經理告訴我,他們喜歡獨來獨往,從不主動結識酒店裡的其他客人。我的想法像脫韁野馬,我開始細細觀察他們的一日三餐。早上,聖克萊爾夫婦在酒店台階頂部坐下,聖克萊爾先生看《泰晤士報》,聖克萊爾太太做針織。我懷疑聖克萊爾夫人這一生都沒讀過報紙,因為他們除了《泰晤士報》什麼也沒帶,而聖克萊爾先生每天都帶著它去城裡。大約十二點的時候,波切斯特小姐會加入他們。

  「散步感覺怎麼樣,埃莉諾?」聖克萊爾太太問。

  「挺好的,格特魯德嬸嬸。」波切斯特小姐答道。

  我明白了,聖克萊爾太太每天中午要出去兜風,而波切斯特小姐每天早晨要出去散步。

  「親愛的,等你把這一行織完,」聖克萊爾先生瞟了一眼妻子手裡的針織活兒說,「我們可以在午餐前去健健身。」

  「那太好了。」聖克萊爾太太回答道,收起手裡的活兒交給波切斯特小姐,「埃莉諾,你要是上樓的話,可以幫我拿上去嗎?」

  「當然啦,格特魯德嬸嬸。」

  「散步有點兒累吧,親愛的?」

  「我可以在午餐前休息一會兒。」

  波切斯特小姐走進酒店,聖克萊爾夫婦並排沿海岸緩緩走著,走到某個地方,又緩步折回。

  在樓梯上遇到其中一人時,我鞠了一躬,也確實得到了禮貌的回敬,只是那人面無笑容。次日上午,我冒昧地說了聲「日安」,依舊沒有得到回應。看來我永遠都沒有機會和他們三人說話了。但不久我就覺得聖克萊爾先生會時不時瞥向我,我想著,他應該是聽到我的名字了,便想像著他可能對我也有些好奇,但可能也只是我一廂情願罷了。過了一兩天,我在房間坐著,行李員進來了,給我捎來一個口信。

  「聖克萊爾先生問候您,您能把《惠特克年鑑》[13]借他一用嗎?」

  我有點兒驚愕。

  「他怎麼知道我有《惠特克年鑑》?」

  「是這樣的,先生,酒店女經理告訴他您是一位作家。」

  我看不出這二者之間有什麼聯繫。

  「轉告聖克萊爾先生,我很抱歉,我沒有《惠特克年鑑》,但如果我有的話,我一定很樂意借給他。」

  機會來了。到現在為止,我滿心渴望再走近一步,了解這些與眾不同的人。我不時會在亞洲腹地遇到某個孤獨的部落,他們住在一個都是外國人的小村莊裡。沒有人知道他們是怎麼到那兒的,也沒人知道他們為什麼在那個地方定居。他們過著自己的生活,說自己的語言,和鄰居沒有任何交流。他們是被自己的國家橫掃整個大陸之時遺留下的人的後代,還是一些曾經統治過帝國的偉人的沒落餘眾,無人知曉。他們的存在就是一個謎。他們沒有未來,也沒有歷史。我看著這個奇怪的小家庭,就像看著這些部落一樣。他們所處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讓我想起父親讀過的一本悠閒的老式小說中的人物。他們是八十年代的人,之後就一直停留在那個年代,沒有前進。他們竟然可以把這四十年過得像世界靜止了一般,太不可思議了!他們把我帶回童年時代,讓我想起了那些死去多年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僅是這種距離感讓我覺得他們比現在的任何人都更獨特。當時要是哪個人被形容「真有個性」,天哪,那可不是隨便說說而已。

  因此,那天晚飯後,我走進休息廳,大膽地跟聖克萊爾先生講話。

  「很抱歉,我沒有《惠特克年鑑》。」我說,「不過,我其他的書如果您覺得有哪本能用得上,我很樂意借給您。」

  聖克萊爾先生顯然吃了一驚。兩位女士專心做著各自的事情。對話陷入了尷尬的沉默。

  「沒關係,我聽女經理說您是位小說家。」

  我絞盡腦汁也沒明白。顯然,我的職業和《惠特克年鑑》之間有某種聯繫。

  「以前,特羅洛普先生[14]經常和我們一起在林斯特廣場吃飯。我記得他說過,對小說家最有用的兩本書是《聖經》和《惠特克年鑑》。」

  「我知道薩克雷曾在這家酒店住過。」我很擔心對話就這麼斷了。

  「雖然薩克雷先生曾不止一次與我已故的岳父薩金特·桑德斯先生一起吃過飯,但我一直都不太喜歡他。在我看來,他有點兒太憤世嫉俗了,我侄女到現在也沒讀過他的《名利場》。」

  聽到自己被人提及,波切斯特小姐微微紅了臉。侍者端來咖啡,聖克萊爾太太轉向她的丈夫。

  「親愛的,這位先生或許可以賞光和我們共飲咖啡呢。」

  雖然沒有直接問我,我還是迅速回答說:「非常感謝。」

  我隨即坐了下來。

  「特羅洛普先生一直是我最喜愛的小說家。」聖克萊爾先生說,「他是個純粹的紳士。我很欣賞查爾斯·狄更斯,但他跟紳士可不沾邊。據我所知,如今的年輕人覺得特羅洛普先生有點兒粗俗。我侄女波切斯特小姐更喜歡威廉·布萊克[15]的小說。」

  「我好像一本都沒讀過。」我說。

  「啊,我知道了,你跟我一樣,也跟不上時代。我侄女曾勸服我讀羅達·布勞頓小[16]的一本小說,可我連一百頁都沒看完。」

  「我可沒說過我喜歡她的書,埃德溫叔叔。」波切斯特小姐辯解道,她的臉再次紅了,「我就是告訴你這本書寫得挺露骨的,每個人都在談論。」

  「我很確定,這不是你格特魯德嬸嬸希望你讀的那類書,埃莉諾。」

  「我記得布勞頓小姐跟我說過,她年輕的時候,人們嫌她的書太露骨了,等她老了,他們又說太保守了,這就不好辦了,因為四十年來她的寫作風格從沒變過。」

  「這樣啊,你認識布勞頓小姐嗎?」波切斯特小姐第一次跟我講話,「太有意思了,你知道奧維達[17]嗎?」

  「親愛的埃莉諾,下一個人你要問誰呢?我確定你從沒讀過奧維達的任何作品。」

  「才不是呢,埃德溫叔叔,我讀過她的《兩面旗之下》,非常喜歡。」

  「你太讓我意外了。真不知道現在的女孩子會變成什麼樣。」

  「你總說等我到了三十歲,就會給我完全的自由,我讀什麼都可以。」

  「親愛的埃莉諾,自由和放縱是不一樣的。」聖克萊爾先生說著露出一絲微笑,讓自己的指責聽上去不那麼刺耳,卻也聽得出很嚴肅。

  我不知道在敘述這段話時,有沒有把它留給我的那種既迷人又老派的印象表達清楚。我整晚都在聽他們討論十八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的墮落,我很想好好看看他們在倫斯特廣場那座寬敞的大房子。我應該能認出紅色錦緞蓋著的一套家具,每一件都僵硬地立在客廳指定好的位置;裝滿德勒斯登瓷器的櫥櫃會讓我想起我的童年。因為客廳只會在聚會的時候啟用,他們習慣坐在餐廳,餐廳鋪著土耳其地毯,擺著一個裝滿銀質器皿的大型紅木餐具櫃。牆上掛著幾幅畫,都是十八世紀八十年代曾讓漢弗萊·沃德夫人和她的叔叔馬修在學院讚不絕口的作品。

  第二天早上,我在埃爾瑟姆後面一條漂亮的小路上散步,遇到了同在散步的波切斯特小姐。我本想和她一起走一段,但仔細一想,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姑娘和我這個年紀的男人單獨相處多有不妥。我從她身邊走過時,她向我鞠躬,臉漲得通紅。在她身後幾步,我遇到了那個曾在海灘上聊過幾句的滑稽小個子男人,他還是衣著寒酸,戴著黑手套。他碰了碰自己那頂老舊的圓禮帽。

  「不好意思,先生,能借我一根火柴嗎?」他說。

  「當然。」我回答,「但是恐怕我現在身上沒有帶煙。」

  「請允許我請您抽一根我的吧。」他說著,掏出了紙菸袋,裡面卻是空的,「天哪,天哪,我也一根都沒有了。怪了,這也太巧了。」

  他繼續往前走了,我有一種感覺,他好像略微加快了腳步。我開始對他產生懷疑了,但願他不會去騷擾波切斯特小姐。有那麼一瞬間,我想折回去跟上他,但最終還是沒有。這個小個子男人也算得上是文明人,我不信他會做出什麼讓獨行女性討厭的事。

  當天下午我又見到他了。當時我在海邊坐著,他朝著我的方向來了,步子不大,走幾步歇一歇。空氣中吹著風,他看上去就像一片乾枯的葉子正隨風飄動。這次他沒有猶豫,直接在我身旁坐下。

  「又見面了,先生。世界真小啊。如果方便的話,可否允許我在這兒休息幾分鐘,我有點兒累了。」

  「這是公共長凳,你跟我一樣有權就座。」

  我沒等他問我借火柴,就立刻遞給他一支香菸。

  「你真是太客氣了,先生!我得控制自己每天抽多少煙,但每一支我都很享受。隨著年齡的增長,生活的樂趣卻隨之減少。但我的經驗是,那些所剩不多的更讓人享受。」

  「這樣想來倒是讓人寬慰。」

  「不好意思,先生,冒昧地問一句,您是否就是那位著名作家?」

  「我確實是個作家。」我回答道,「但你怎麼知道我有沒有名氣?」

  「我在畫報上見過您的畫像。我想你還沒有認出我吧?」

  我又端詳了他一會兒。這個瘦弱的小個子男人,穿著的黑衣服雖然破舊卻也整潔,長鼻子,一雙水汪汪的藍眼睛。

  「我還真沒認出來。」

  「我敢說我變了。」他嘆了口氣,「曾經,英國所有的報紙上都有我的照片。當然了,那些攝影記者從來都拍不好,我向你保證,先生,要不是在照片下面有我的名字,有些照片我怎麼也猜不到居然是我。」

  他沉默了一會兒。潮水已經退去,碎石灘外露出一段黃泥。防波堤有一半埋在泥里,外面的一半就像史前動物的脊骨一樣。

  「先生,想必當作家很有趣吧。我常想自己也有很多寫作的機會,時不時也會閱讀不少書,只是最近沒有堅持。主要是我的眼睛沒有以前那麼好使了,我想要是我試著寫的話,我也能寫本書出來。」

  「他們都說每個人都能寫書。」我回答說。

  「我可寫不了小說,你知道的。我不太喜歡小說,我更喜歡歷史之類的題材。回憶錄也可以考慮。如果有人值得我花時間,我不介意寫一本關於我的回憶錄。」

  「回憶錄現在很流行。」

  「有我這種經歷的人可沒有幾個。不久前,我確實給一家周末報紙寫過信,表示可以寫寫我的回憶錄,但沒有收到回復。」

  他盯著我看了半天,細細地打量了我一番,露出一副正派的樣子,像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問我討要半克朗[18]的人。

  「所以,先生你不知道我是誰,對嗎?」

  「說實話,我真不知道。」

  他似乎沉思了一會兒,然後把部分在手指上的黑色手套撫平,又看了幾眼手套上的一個洞,然後抬頭望著我,有些不好意思。

  「我是大名鼎鼎的莫蒂默·埃利斯。」他說。

  「呃?」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能發出其他什麼聲音來表達感嘆,因為我堅信此前從沒聽過這個名字。看到他臉上露出失望的表情,我也有點兒尷尬。

  「莫蒂默·埃利斯。」他重複了一遍,「別告訴我你不知道。」

  「恐怕我只能這麼說了,我常在國外。」

  我想不出他是因何出名的。我把各種可能性都想了個遍。在英國,只有當運動員才可能讓一個人真正出名,但他看上去不大可能是運動員;說是信仰治療師或一流撞球運動員倒有幾分可能。當然也不會有這麼默默無聞的在野內閣部長,他可能曾在某個已不復存在的行政機構擔任貿易委員會的副主席。但他一點兒政治家的樣子都沒有。

  「名氣也就這麼回事。」他悻悻地說,「你怎麼會不知道我呢,我好幾個禮拜可都是英國談論最多的人。看著我,你一定在報紙上見過我的照片,我是莫蒂默·埃利斯。」

  「不好意思。」我搖了搖頭說。

  他停頓了一會兒,給我時間回想。

  「我就是那個著名的重婚主義者。」

  一個嚴格意義上對你來說完全不認識的人,告訴你他是大名鼎鼎的重婚者,你讓我如何回復他呢?我得承認,我這個人其實有點兒自負,以為自己絕不會接不上話茬,可是眼下我卻無言以對了。

  「我有過十一位妻子,先生。」他繼續說。

  「大多數人覺得一個妻子就夠應付得了。」

  「啊,這需要練習。你要是有過十一位妻子,對女人便無所不知了。」

  「那你怎麼不繼續找下一個呢?」

  「你看看,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告訴我自己,你是個聰明人。先生,你知道吧,這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十一』確實是個有趣的數字,不是嗎?總感覺少了點什麼。誰都有可能娶過三個妻子,『七』這個數字也不壞,他們都說『九』能帶來好運,『十』就更沒有問題了。可『十一』呢!這件事一直讓我無法釋懷,要是我能湊滿一打,我將再無他求。」

  他解開上衣的扣子,從裡面的口袋裡掏出一本鼓鼓囊囊、油膩膩的小筆記簿,又從筆記簿里抽出一大堆剪報,皺皺巴巴的又破又舊。他選了兩三張攤開。

  「現在你看看那些照片。我就問你,像我嗎?這對我就是一種侮辱,豈有此理,單看這些照片你會以為我是個罪犯。」

  簡報的篇幅都長得嚇人。助理編輯認為莫蒂默·埃利斯很有新聞價值。一份剪報的標題是「一個不停結婚的男人」,另一份的是「無情的惡棍受到了懲罰」,還有一份則是「卑鄙的流氓遭遇滑鐵盧」。

  「都不是什麼好話啊。」我低聲說。

  「我從不關注報紙上說了什麼。」他聳了聳瘦弱的肩膀答道,「這樣的期刊我見得多了,我不怪他們,要怪就怪法官,他對我很兇,但對他也沒好處,告訴你吧,他不到一年就死了。」

  我仔細看了看手裡的那份報導。

  「上面說他給你判了五年。」

  「照我說,這太不要臉了。看看這兒是怎麼寫的。」他用食指指了指。

  「『三位受害者懇求從輕發落。』這表明了她們對我的看法,就這樣他們依然判了我五年。看看他叫我什麼,『無情的惡棍』——說我嗎?我可是有史以來最善良的人,『社會的害蟲,對公眾不利的人』。他說他要是有權利,非得動用九尾鞭抽我不可。他給我判了五年,我倒不是十分介意,雖然你永遠都不會聽到我抱怨說這太過分了,但是,我想問問你,他有權這樣對我講話嗎?他沒有,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他,活到一百歲也不會。」

  這位重婚者的臉漲得通紅,無神的雙眼一下子充滿了怒火。這個話題戳到了他的痛處。

  「我可以看看嗎?」我問他。

  「給您就是想讓您看的,先生。如果看完了,您還不認為是人們冤枉了我,那我就看錯你了。」

  我把這些剪報一一看完,才明白莫蒂默·埃利斯為什麼了解那麼多英國海濱勝地。這些地方可都是他的獵場。他會採取這樣的辦法,旺季結束就到某個海濱,住在某間空出來的寄宿公寓。很明顯,他用不了太久就能結識某位女性,不是寡婦就是未婚的老姑娘。我注意到這些女人初識他時通常在三十五到五十歲之間。她們在證人席上說,是在海邊第一次見到他的。他一般在兩個禮拜內就會求婚,不久就會結婚。他以某種方式誘使她們把積蓄交給他,幾個月後他打著去倫敦出差的幌子,離開她們再也沒有回來,只有一位後來見過他一次,其他人都是出庭做證時才在被告席上再次看到他。這些女性可都不是隨便的人。有醫生的女兒、牧師的女兒,一個寄宿公寓的管理員、一個旅行推銷員的遺孀,還有一個退了休的裁縫。她們中多數人的財產從五百鎊到一千鎊不等,但無論多少錢,這些誤入歧途的女人都被騙得一分不剩。有幾位講述了她們被騙得身無分文的悲慘故事,但所有人都承認他是個好丈夫。不僅有三個人請求寬恕他,還有一個人在證人席上說,如果他願意回心轉意,她願意接納他。他注意到我在讀這篇報導。

  「這個女的挺適合我的。」他說,「這一點毫無疑問。但我說過,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我承認我喜歡最好的羊脖子上的肉,但是,我可不喜歡涼了的烤羊肉。」

  因為出了點意外,莫蒂默·埃利斯才沒能和第十二位夫人完婚,湊滿一打的願望也就落空了。在我看來,他這麼想湊滿一打是想尋求對稱吧。他本來和一位叫哈伯德的小姐訂婚了——他向我吐露說,她有兩千英鎊的戰時公債——而且結婚公告都已經宣讀完了,但這時候他的一位前妻看見了他,詢問情況後,就和警察聯繫了。於是,就在第十二次婚禮的前一夜,他被捕了。

  「她是個壞女人,絕對是。」他告訴我,「她把我騙得好慘。」

  「她做什麼了?」

  「是這樣的,某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在伊斯特本的碼頭遇見了她。她在談話中告訴我,她以前是做女帽生意的,現在退休了。她說她賺了一大筆錢,具體數額她不肯透露,但她讓我覺得怎麼著也有一千五百英鎊的樣子。然後我就跟她結婚了,說出來你都不信,我那時候才發現,她連三百英鎊都沒有。就是她把我告發的,我跟你說,我從沒有責怪過她。許多男人發現自己被愚弄後,都會大發雷霆。我甚至從來都沒有向她表明我很失望,我只是默默地離開了而已。」

  「順帶拿走了那三百英鎊吧,我猜。」

  「別這樣,先生,說話要公平一點兒。」他用受傷的語氣回答,「你總不能指望三百英鎊過一輩子吧,而且我跟她結婚幾個月後她才說出真相。」

  「原諒我這麼問。」我說,「別誤會,我的問題不是想貶損你的魅力,但是,這些女性跟你結婚圖什麼呢?」

  「因為我求婚了啊。」他顯然被我的問題驚著了。

  「那就從沒有人拒絕過你嗎?」

  「非常少。我整個婚姻生涯也不超過四五個吧。當然,沒有十足把握不會貿然求婚的,自然也有竹籃打水的時候。你不能指望每次都能成功,你知道我想說什麼,有時候討好一個女人會花上我好幾個禮拜,到頭來才發現是白費工夫。」

  我一時有點兒語塞,但很快我就注意到,這位朋友表情豐富的臉上洋溢著燦爛的笑容。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他說,「你覺得我的長相一般,但你不知道我在她們眼中的樣子。這就是閱讀小說和看電影的結果。你以為女性想要什麼?牛仔那樣的?或者老西班牙的浪漫情懷?要有傳神的眸子、橄欖色的皮膚,還得擅長跳舞?您都把我逗樂了。」

  「我很榮幸。」我說。

  「你結婚了嗎,先生?」

  「結了,但我只有一個妻子。」我回答說。

  「你不能就這樣下結論。你總不能只憑一個例子就得出結論吧,你知道我想說什麼。現在,我問你,如果你只養過一隻鬥牛梗,那麼你對狗的了解能有多少呢?」

  又是個反問句,但我確信不需要回答。他停了一會兒,給我時間思考,然後繼續說:

  「你錯了,先生。而且錯得很離譜。她們可能會喜歡上英俊的小伙子,但不會嫁給他。她們並不在乎外表。」

  「道格拉斯·傑羅德,他的才情有多高,長相就有多醜,他過去常說,如果給他十分鐘和一位女性聊天,他能把房間裡最英俊的男人比下去。」

  「女人們才不稀罕什麼天才。她們不喜歡風趣的男人,認為那不嚴肅;也不喜歡太帥的,認為那不夠莊重。這就是她們想要的,她們只想要個嚴肅莊重的男人。安全感第一,感官感受第二。我或許看著不帥氣,也不風趣,但相信我,我有所有女人想要的東西:穩重。我讓我的每個妻子每天都過得很開心就是最好的證明。」

  「三個請求寬恕你,一個願意重新接受你,這也確實證明了你很厲害。」

  「你不知道,我在監獄的時候,一想起這事就發愁。我怕我刑滿釋放的時候她會在監獄門口等我,我就對典獄長說:『看在上帝的份上,先生,你把我偷偷送出去吧,這樣就不會有人看見我了。』」

  他又捋了捋手套,目光再次落在食指的破洞上。

  「住在寄宿公寓裡就這樣,先生。沒有女人照顧,男人怎麼可能總是乾淨清爽呢?我結了那麼多次婚,沒有老婆的日子真是沒法過。有些男人不喜歡婚姻生活,我理解不了他們的心理。事實是,除非你全身心投入,否則你不可能把事情做得很好。我喜歡做一個丈夫。做討女人喜歡的小事對我來說並不難,但有些男人就受不了。就像我剛說的,女人需要的是關注。我每次外出都會給老婆一個吻,回來的時候也是,一次都不會落下。我很少回家的時候不給她帶些巧克力、花什麼的,我從不吝惜這筆花銷。」

  「那是自然,你花的可是她們的錢。」我插了一句。

  「那又怎樣?重要的不是花了誰的錢,而是你所傾注的感情。女人最在意的是這個。我不是夸自己,但我必須說一句,我是個好丈夫。」

  我漫不經心地翻了翻我手裡關於審判的報導。

  「我來說說讓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是什麼。」我說,「這些女人都是體面人,也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姑娘,為人低調、正派。然而,她們都不打聽打聽,才見了幾面就隨便跟你結婚了。」

  他煞有介事地把一隻手搭在我的胳膊上。

  「啊,這你就不懂了,先生。女人都渴望結婚,無論老少、高矮,不管皮膚是黑還是白,她們都有一個共同點——渴望結婚。不妨告訴你,我都是在教堂和她們結婚的,只有在那裡結婚她們才會有安全感。你覺得我長相不好,說實話,我也從沒覺得自己有多好看。但即便我只剩一條腿,背也駝了,也有很多女人都想嫁給我。這是女人的一種嗜好,是她們的通病。其實,就算第二次見面我就求婚,她們當中也很少有人會拒絕,只不過我喜歡想清楚了再表態。後來事情暴露了,鬧翻了天,就因為我結過十一次婚。十一次怎麼了?這有什麼,連一打都不夠。我要是想結婚,結三十次都沒問題。跟你說吧,先生,只要想到我放棄了那麼多次機會,我就為自己的節制感到詫異。」

  「你說過喜歡讀史書。」

  「是的,這句話是沃倫·黑斯廷斯[19]說的,是嗎?第一次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就被震撼到了,它就像我的手套一樣,簡直是為我量身打造的。」

  「你從不覺得無休止地追求異性也很單調嗎?」

  「先生,是這樣的。我認為自己是個邏輯思維清晰的人,看到相同的原因總能產生一樣的結果,我就無比開心,你明白我的意思吧。給你舉個例子,和一個從未結過婚的女人在一起,我總是裝成一個鰥夫。這招很管用。你知道的,老處女喜歡了解婚姻。但要是和寡婦在一起,我總說自己是單身漢——寡婦總擔心結過婚的男人知道的太多。」

  我把剪報還給他,他仔細疊好,放回油膩膩的小記事簿里。

  「你知道,先生,我一直覺得法官對我的審判並不公平。看看他們都是怎麼說我的:社會的害人蟲,無恥的惡棍,卑鄙的流氓。你現在看著我,我問你,我看起來像那種人嗎?你了解我,你可以評判我的品格,我把自己的情況都告訴你了,你認為我是一個壞人嗎?」

  「我和你才剛認識啊。」我覺得自己的回答很機智。

  「我想知道法官、陪審團,還有民眾,是否有人曾站在我的角度想過這個問題。我被帶上法庭的時候,民眾噓我,警察只好出面,我才免受攻擊。這些人到底有沒有想過我為這些女人付出了多少?」

  「你拿走了她們的錢。」

  「錢我當然要拿走,我和其他人一樣也得活著。但我付出了什麼才換來她們的錢?」

  又來一個反問句,他望著我,期待著我的答案,但我沉默不語。其實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提高嗓音,字字分明,我看得出來他是認真的。

  「讓我來告訴你我給了她們什麼。是浪漫。看看眼前這個地方。」他伸出雙臂在胸前合成圓形,像是在擁抱大海和地平線,「英國有上百個這樣的地方,看這大海和天空,這寄宿公寓、碼頭和海岸。你的心不會死嗎?肯定死得透透的了。對於你來說,累倒了就來這裡待上一兩個禮拜就很好。但是想想這些女人吧,她們一年到頭都生活在這裡。她們沒有機會去外面看看,也幾乎不認識什麼人,她們所有的錢也不過剛好夠維持生活,除此之外,一無所有。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這樣的生活有多糟。她們的生活就如同這海岸一樣,就是一條長長的水泥小路,從一個海濱勝地通往下一個。即便在旺季,她們也得不到什麼。她們被冷落在一旁,倒不如死了。然後,我來了。不瞞你說,要是哪個女性不樂意承認自己三十五歲了,我是不會主動接近的。我會讓她們感受到愛。因為她們很多人從沒體會過男人從背後幫她們扣扣子的感覺,也從不知道在黑暗中坐在長凳上時被男人的胳膊摟著腰是什麼滋味。我的出現給她們帶來了改變,讓她們不再覺得生活平淡如水。我重新讓她們感到驕傲。她們被冷落,我悄悄走到她們身邊,給她們溫暖。我就是她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的一縷陽光。難怪她們會欣然接受我,也難怪她們希望我回到她們身邊。唯一騙了我的就是那個女帽商,她說自己是寡婦,但我個人認為她根本就沒有結過婚。你說我對她們做了下流的事,為什麼要這麼說呢,我明明是給這十一個生命帶去了幸福,讓她們感受到生活的魅力,而這些於她們而言本來是再也指望不上了的。你說我是惡棍、無賴,那你就錯了。我是一個博愛主義者。儘管他們關了我五年,但他們也應該給我頒發皇家人道協會[20]的勳章。」

  他掏出自己那包一支煙也沒有的黃金葉煙盒,愁眉苦臉地搖了搖頭。我把我的煙盒遞給他,他一言不發地取出一根。我靜靜地看著眼前這個大男人被情緒折磨得難以自持。

  「我就問你,我得到什麼了?」過了一會兒,他又說,「有飯吃,有地方住,還有買煙的錢。但我一分錢都沒有存下,證據就是,如今我不再年輕了,口袋裡卻連半克朗都沒有。」他斜著瞄了我一眼,「我竟落魄到如此境地。一直以來我都自食其力,從未找朋友借過錢。先生,我不知道您能否借我一點兒錢。說實話這很丟臉,但現在的情形是,如果你能借給我一英鎊,那真是幫了我大忙了。」

  也是,這個重婚者給我的娛樂一英鎊就能買到,早就物超所值了。我伸手去拿錢包。

  「我很樂意。」我說。

  他看著我掏出來的鈔票。

  「我猜你是不是可以借給我兩英鎊,先生?」

  「我想沒問題。」

  我遞給他兩張一英鎊的鈔票,他接過去的時候嘆了口氣。

  「你不知道對於一個習慣了舒適家庭生活的人來說,不知道去哪裡過夜意味著什麼。」

  「有件事我希望你能告訴我。」我說,「希望你不要覺得我憤世嫉俗,只是一直以來我都以為,幾乎所有女性都認為『給予比獲取更有福分』這個準則只適用於男性。你是怎麼說服這些體面的女人那麼信賴你,把她們所有積蓄都託付給你的?畢竟她們都是節儉的人。」

  他那張不起眼的臉笑了笑,似乎被逗樂了。

  「是這樣的,先生,你知道莎士比亞說過「野心過頭[21]」的話吧,和這是一回事。你告訴一個女人,如果她願意讓你理財,你能在半年內讓資金翻番,她會立馬把錢都給你。貪念,就是這麼回事。除了貪念,其他的一概都不是原因。」

  從這個有趣的無賴回到體面的聖克萊爾夫婦和波切斯特小姐身邊,回到有薰衣草和襯裙的世界,這反差極其強烈,很能刺激食慾(好比辣醬配冰激凌)。我現在每天晚上都和他們在一起。兩位女士一離開,聖克萊爾先生就朝我餐桌的方向致意,請我和他一起喝杯波爾圖葡萄酒。喝完酒,我們去大廳喝咖啡。聖克萊爾先生喜歡喝杯陳年白蘭地。我和他們一起度過的這一個小時簡直太無聊了,但反而格外吸引我。女經理告訴他們我寫過劇本。

  「亨利·歐文爵士[22]還在學院劇場的時候,我們常去看演出。」聖克萊爾先生說,「我曾經有幸見過他一次。埃弗拉德·米萊斯爵士帶我去加里克俱樂部用晚餐,把我引見給歐文先生,當時他還沒有封爵。」

  「告訴他歐文先生跟你說什麼了。」聖克萊爾太太說。

  聖克萊爾先生擺出一副表演的樣子,像模像樣地模仿了一回亨利·歐文。

  「『聖克萊爾先生,你還真長著一張演員的臉。你要是想登台表演,來找我,我可以給你戲份。』」說完,聖克萊爾先生又恢復了本來的樣子,「這足以讓一個年輕人頭腦發熱。」

  「但你並沒有被沖昏頭腦。」我說。

  「我不否認,如果當時不是那樣的處境,也許我會允許自己接受誘惑,但我得考慮我的家人。我要是不做生意,會傷透我父親的心。」

  「怎麼說?」我問。

  「我是個茶商,先生。我的公司是全倫敦城最古老的一家。四十年來,我用盡渾身解數,說服我的同胞戒掉喝錫蘭茶的習慣,重新愛上我年輕時人人都喝的中國茶。」

  他一生都在勸說公眾購買他們不想要的東西,他的這個特點倒讓我覺得很有魅力。

  「但是,我丈夫年輕的時候參加過不少演出,人們都說他很聰明。」聖克萊爾太太說。

  「都是莎士比亞的戲劇,你知道,有時候也演《造謠學校》[23],我絕不會接垃圾劇本。這都是過去的事了。我有表演天賦,或許白白浪費很可惜,但現在太晚了。出席宴會時,女士們有時候會慫恿我背誦幾段《哈姆雷特》的獨白。也就只能這樣了。」

  哎呀呀!光是想想那些晚宴就讓我浮想聯翩,我想知道自己是否也可以被邀請去參加一次。聖克萊爾太太似笑非笑,一半驚訝,一半拘謹。

  「我丈夫年輕的時候可是有些放蕩不羈。」她說。

  「我是放蕩不羈過,我認識很多畫家和作家,像威爾基·柯林斯[24],甚至還認識一些給報紙撰稿的人。瓦茨[25]給我夫人畫過一幅肖像,我也買過一幅米萊斯[26]的畫。我認識一些拉斐爾前派[27]藝術家。」

  「你有羅塞蒂[28]的畫嗎?」我問。

  「沒有。雖然我欣賞他的天賦,但他的私生活我實在無法苟同。要是哪個藝術家,我不願請到家裡用餐,那肯定不會買他的畫。」

  波切斯特小姐看了看手錶說:「埃德溫叔叔,你今晚不給我們讀書了嗎?」聽到這話我腦子暈乎乎的。

  於是我便離開了。

  一天晚上,我和聖克萊爾先生一起喝葡萄酒時,他給我講了波切斯特小姐悲慘的故事。波切斯特小姐與聖克萊爾太太一位當律師的外甥訂婚後,卻發現他和洗衣女工的女兒有私情。

  「真是太糟糕了。」聖克萊爾先生說,「太糟糕了。我侄女只好選擇了唯一可行的路,她把他的戒指、信件和照片悉數還給了他,說她永不會嫁給他。她懇求他和那個被他傷害了的年輕女子結婚,還說她會把對方當成妹妹。這件事傷透了她的心,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喜歡過任何人。」

  「那他和那個年輕人結婚了嗎?」

  聖克萊爾先生搖了搖頭,嘆了口氣。

  「沒有,我們都看錯他了。我親愛的妻子一想到她的外甥竟會做出這樣不體面的事來,就感到痛心。過了一段時間,我們就聽說他和一位身居高位的年輕女士訂了婚,她有一萬英鎊財產。我認為我有責任給這位女士的父親寫封信,告訴他事情的真相。但他的回信真是傲慢至極,他說他寧願女婿在婚前有情婦也不願婚後有。」

  「然後呢?」

  「他們還是結婚了,現在,我妻子的外甥是英國高等法院的法官之一,他的妻子成了貴族夫人。但我們一直都沒同意見他們,我妻子的外甥被封爵時,埃莉諾建議我們邀請他們共進晚餐,但我妻子說他永遠都別想登我們家的門。我支持她。」

  「那洗衣女工的女兒怎樣了?」

  「她找了個門當戶對的人結婚了,在坎特伯雷開了一家小旅館。我侄女本來也不怎麼富裕,但她傾其所有幫助那個女人,還做了她第一個孩子的教母。」

  可憐的波切斯特小姐,成了維多利亞時代道德祭壇上的犧牲品。她認定自己的行為很高尚,恐怕這種想法是她能從中獲得的唯一好處了。

  「波切斯特小姐長相出眾。」我說,「她年輕的時候一定非常漂亮。真奇怪,她怎麼沒有嫁給別人。」

  「波切斯特小姐是公認的大美人。阿爾瑪·塔德瑪很欣賞她,還邀請她去給他的畫作當模特,不過,我們自然沒讓她去。」聽聖克萊爾先生的語氣,阿爾瑪的提議讓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不是的,波切斯特小姐除了那個表哥誰都不喜歡。她雖從不提及他,兩個人也三十年沒見過面了。但我確信,她還愛著他。她是個真性情的女子,親愛的先生,她這一生,只愛一個人。或許我很遺憾,她被剝奪了婚姻和做母親的喜悅,但我很欽佩她的忠誠。」

  但是女人心海底針,要是哪個男人認為女人一生只會為一個男人停留,那他就太輕率了。埃德溫叔叔,太輕率了。你認識埃莉諾很多年了,自從她母親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最後離世,埃莉諾淪為孤兒,你就把她帶到你在林斯特廣場那個舒適的甚至豪華的家裡,她當時不過是個孩子;但是,說真的,埃德溫叔叔,你真的了解埃莉諾嗎?

  就在聖克萊爾先生向我講述這個感人的故事,解釋了波切斯特小姐一直沒有嫁人的原因的第三天,我下午打完高爾夫球回到酒店,女經理走到我跟前來,顯得很不安。

  「聖克萊爾先生問候您。您現在能否馬上到二十 七號房去一趟?」

  「當然可以,不過怎麼了?」

  「哦,是出了點兒煩心事兒,還挺罕見的。他們會告訴你的。」

  我敲了敲門,然後聽到一句「請進,請進」。這讓我想起聖克萊爾先生可能曾在倫敦最優雅的業餘劇團扮演過莎士比亞的角色。我走進房間,看見聖克萊爾太太在沙發上躺著,一張浸滿古龍水的手帕搭在額頭,一瓶嗅鹽拿在手裡。聖克萊爾先生站在壁爐前,看樣子是要霸占整個壁爐。

  「非常抱歉,用這種無禮的方式請你來。但是我們現在非常痛苦,我們認為你也許對這件事有所了解。」

  看得出來他很不安。

  「發生什麼事了?」

  「我們的侄女波切斯特小姐,私奔了。今天早上她給我妻子留言說她的頭痛又發作了。每次她頭痛發作的時候,都喜歡一個人待著,中午我妻子去看能否幫助她做點什麼,才發現早已人去樓空。她的行李箱打包好了,銀飾化妝盒不見了。枕頭上放著一封信,她在信里告訴我們她的輕率之舉。」

  「我很抱歉。」我說,「但我不知道我能為你們做些什麼?」

  「在我們印象中,你是她在埃爾瑟姆唯一認識的紳士。」

  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沒有和她私奔。」我說,「我已經結婚了。」

  「我現在看到了,你沒有和她私奔。一開始我們想也許是你……但如果不是你又會是誰呢?」

  「我確定我不知道。」

  「把信給他看看吧,埃德溫。」聖克萊爾太太癱在沙發上說。

  「格特魯德,你別動,腰會疼的。」

  波切斯特小姐有頭痛病,聖克萊爾太太有腰痛病。那聖克萊爾先生呢?我願意賭五英鎊,聖克萊爾先生有痛風病。他把信遞給我,我用稍顯憐憫的語氣讀了一遍。

  親愛的埃德溫叔叔、格特魯德嬸嬸:

  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離開了。今天早上我要和一位對我非常重要的紳士結婚。我知道我這樣逃跑是不對的,不過我擔心你們會竭力給我的婚姻設置障礙。因為什麼都不能讓我改變想法,所以我認為什麼都不告訴你們才能拯救我們所有的不幸。我的未婚夫性格孤僻,因為他長期生活在熱帶國家,健康狀況也不是很好,他認為我們應該悄悄結婚。如果你們知道我有多幸福,我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請把我的箱子寄到維多利亞車站行李部。

  愛你們的侄女,

  埃莉諾

  「我永遠都不會原諒她。」我把信還給他的時候,聖克萊爾說,「她再也別登我家的門,格特魯德,我不許你在我耳邊提起埃莉諾這個名字。」

  聖克萊爾太太輕輕抽泣起來。

  「你會不會太冷酷了?」我問,「波切斯特小姐為何就不能結婚?」

  「在她這個年紀。」聖克萊爾先生生氣地答道,「太可笑了,我們會成為倫斯特廣場上每個人的笑柄。你知道她多大了嗎?五十一了!」

  「五十四。」聖克萊爾太太哽咽著說。

  「我曾視她為掌上明珠,她就像我們的女兒一樣,這麼多年了,她都是老姑娘了。她還在考慮婚姻的事,我認為這絕對不合適。」

  「我們一直把她當成小姑娘,埃德溫。」聖克萊爾太太央求道。

  「跟她結婚的那個人是誰?這就是赤裸裸的欺騙,她一定是在咱們眼皮底下和他搞到一起的。她甚至不把他的名字告訴我們,我擔心可能出現了最壞的情況。」

  一個念頭在我腦海里閃過。那天早晨,吃完早飯,我出去買香菸,在菸草店我碰到了莫蒂默·埃利斯,我有好幾天沒見著他了。

  「你今天看起來很清爽。」我說。

  他的靴子已經修好,擦得油黑髮亮,帽子也刷洗過了,他穿著乾淨的襯衣,戴了雙新手套。我以為他把我給的兩英鎊派上了大用場。

  「今天早上我得去倫敦出差。」他說。

  我點了點頭就離開了商店。

  我還記得兩周前在村子裡散步的時候曾遇見過波切斯特小姐,在她身後幾步,又碰上了莫蒂默·埃利斯。有沒有可能他們本是走在一起的,看到我時他才拉開了幾步?天哪,我全明白了。

  「我記得你們說過波切斯特小姐自己有些錢。」我說。

  「沒多少,也就三千英鎊。」

  現在我可以確定了。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們,突然,聖克萊爾太太大叫一聲,跳起來。

  「埃德溫,埃德溫,要是他沒娶她怎麼辦?」

  聽了這話,聖克萊爾先生用手摸著頭癱倒在椅子上。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我活不成了。」他呻吟著說。

  「別擔心。」我說,「他一定會娶她的,這是他的一貫作風,而且他們會在教堂結婚。」

  但他們壓根不關心我的話。我猜他們可能以為我在胡言亂語。現在,我有十足的把握,莫蒂默·埃利斯終於實現了自己的野心。波切斯特小姐幫他湊滿了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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