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說全集:第10冊 上校夫人
2024-10-10 20:34:38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故事發生在戰爭爆發前的兩三年。
博雷克林上校夫婦正在吃早餐。餐桌很長,雖然只有夫妻二人,他們卻在餐桌兩端相對而坐。牆上掛著喬治·博雷克林祖先的畫像——都是當時上流社會的畫家畫的,此時,那些祖先正俯視著他們。管家送來晨報,有幾封上校的信、商務信函、《泰晤士報》,還有一個上校夫人艾薇的小包裹。喬治看過信,打開《泰晤士報》讀起來。用完早餐,他們起身準備離開餐廳,喬治發現妻子還未打開包裹。
「是什麼?」他問。
「幾本書而已。」
「我幫你拆開好嗎?」
「如果你願意的話。」
他不喜歡把繩子剪斷,費了好大勁才把繩結解開。
「都一樣啊。」他打開包裹,「你要六本一模一樣的書幹嗎?」他翻開其中一本書,「是詩歌啊。」然後他翻到扉頁,嘴裡念著,「《金字塔坍塌之時》,E. K. 漢密爾頓著。」伊娃·凱薩琳·漢密爾頓是妻子的閨名。他看著妻子,露出驚訝的微笑。「艾薇,你寫書了啊?真是個小滑頭。」
「沒想到你有興趣。想要一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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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你知道我對詩歌不是太感興趣,但是——行吧,我想要一本,我會看的。我要先拿到書房,今天上午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他收起《泰晤士報》、信函和這本書便出去了。他的書房寬敞舒適,擺著一張大寫字檯、幾把真皮扶手椅,四面牆上都掛著「狩獵的戰利品」。書架上擺放著工具書,以及農業、園藝、釣魚和射擊等方面的書,還有研究上次戰爭的書。正是在上次戰爭中他贏得了一枚十字勳章和一枚優質服務勳章。婚前,他曾在威爾斯服役。那次戰爭結束後他就退役了,過上了鄉紳生活,住在離謝菲爾德大約二十英里[1]外的一幢寬敞的房子裡,這房子是他的祖先在喬治三世時建造的。喬治·博雷克林有一座占地大約一千五百英畝[2]的莊園,他管理得很好。他是位太平紳士,盡忠職守,努力做好自己的分內之事。狩獵季節,他每周有兩天時間騎馬打獵。他是個神槍手,也是個高爾夫球手,雖然已經年過五十,但他依然可以堅持打完一場艱苦的網球比賽。他完全有理由說自己是個全能運動員。
最近他的體重一直在增加,但他依舊是個身材健美的男人。他個子高大,銀白色的鬈髮只有頭頂上略顯稀疏,儀表堂堂,膚色紅潤,湛藍的雙眼透著真誠。他熱心公益,在許多地方組織擔任主席。他還是保守黨的忠實黨員,身份符合他的階層和地位。他認為自己有責任為莊園裡的人謀福利,他知道艾薇是可以信賴的,她可以照顧病人、救助窮人,因此他內心很是滿意。他在村子旁邊建了一所村舍醫院,並自掏腰包支付一名護士的工資。他只要求受到幫助的人在縣級選舉或大選中把票投給他支持的候選人。他很友好,對下級和藹可親,對佃戶體貼周到,在鄰近的貴族中很受歡迎。如果有人誇他是個大好人,他會很高興,同時也會有點兒不好意思。這就是他一心想要成為的樣子,他並不奢求更多稱讚。
他沒有孩子,這還真是不幸,他本可以做一位優秀的父親,和藹而不失威嚴。如果有兒子,他會把兒子培養成紳士該有的樣子,送他們去伊頓公學讀書,教他們釣魚、射擊和騎馬。結果卻是他的侄子做了繼承人,這個侄子的親生父親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了。他人倒還不壞,卻不太像他父親,不對,應該是差遠了。你相信嗎,他那愚蠢的母親把他送進了一所男女同校的學校。艾薇也曾讓喬治傷心失望。沒錯,她是一位淑女,自己也有點兒錢,把這棟房子打理得妥妥噹噹,是個很不錯的女主人。村裡的人都很崇拜她。嫁給他的時候,她還是個小可人,有著凝脂般的皮膚、淺棕色的頭髮、苗條的身材,身體也相當健康,還是個不錯的網球運動員。喬治不明白,她怎麼就生不出孩子。當然,她的青春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怕是快四十五歲了,皮膚暗沉,頭髮失去了往日的光澤,瘦得像根麻稈似的。她向來穿著整潔、得體,但她似乎並不怎麼在意容貌,她不化妝,甚至不塗口紅。在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參加聚會時,還能看出昔日的風采,但在平時里——好吧,她是那種你根本不會注意的女人。當然,必須承認,她是個好女人、好妻子,不能生育不是她的錯,但對於一個想要傳宗接代的男人來說,這當然是個問題。她毫無活力可言,這就是癥結所在。向她求婚時,他以為自己愛上了她,這份愛至少足夠讓一個男人想結婚,想安定下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她不喜歡打獵,釣魚亦讓她感到厭煩。就這樣,他們漸行漸遠。客觀地說,他得承認她從未打擾過他。她從未當眾紅過臉,他們從不爭吵。她似乎覺得,丈夫拋開她自己行動是理所當然的。他現在偶爾會去倫敦,可她從不想和他同行。他在那交往了一個姑娘,不對,準確來說她也算不上姑娘,她應該有三十五歲了,但她金髮碧眼、性感迷人。他只需提前打個電報,然後他們就會一起吃飯、看表演、共度良宵。當然,一個男人,一個健康的正常男人得讓自己的生活有點兒樂趣。他會突然想到,如果艾薇不是那麼好的女人,她可能會是一個更好的妻子;但這樣的想法又讓他覺得有點兒荒唐,自然也就不把它放在心上了。
喬治·博雷克林看完《泰晤士報》,為了體現自己的體貼,他按下響鈴叫來管家把報紙拿給艾薇。然後他看了眼手錶,十點半了,他和一個佃戶要在十一點見面,還有半小時的空閒。
「不妨還是看看艾薇的書吧。」他自言自語道。
他笑著拿起書。艾薇在自己的起居室放了許多高雅的書,但他並不感興趣,可既然這些書讓她感到有趣,他也不反對她讀。他注意到現在手裡拿著的這本書不超過九十頁。幸好不長。他贊同埃德加·愛倫·坡[3]的觀點:詩歌就應該簡短。但是,當他翻開書頁,他注意到艾薇的詩歌有不押韻的長句,長短不一。他不喜歡這種詩句。他剛上學的時候——當時他還是個小孩子,他記得學過一首詩,開頭是這樣的:男孩站在燃燒的甲板上。[4]後來在伊頓公學又學了一首詩,那首詩是這樣開頭的:無情的國王,你必將滅亡。[5]再後來學的是《亨利五世》[6]。上學時,這些詩歌基本都是必學的,有一年半的必修課。他驚愕地盯著艾薇的書頁。
「這算哪門子詩。」他說。
所幸,並非整本書都是這個樣子。感謝上帝,這古怪的篇章中,總算有些短小的詩句,押韻且每行字數一樣,還有幾行三四個字的詩句,接著是十個或十五個字一行的詩句。其中有幾頁的標題僅僅寫著「十四行詩[7]」,好奇心作祟,他還數了數行數,確實是十四行。他讀了讀。詩句似乎不錯,但他不甚明白講了些什麼。他又自言自語念叨著:無情的國王,你必將滅亡。
「可憐的艾薇。」他嘆了口氣。
就在這時,他約好的那個佃戶被領進書房,他放下手裡的書,歡迎客人的到來。兩人開始談正事。
「艾薇,我看過你的書了。」兩人坐下來吃午飯時他說,「非常不錯。出版花了你不少錢吧?」
「沒花錢,我很幸運。我把它寄給一家出版商,他們就採用了。」
「詩歌掙不了多少錢,親愛的。」他用一貫溫和且誠懇的語調說。
「是的,的確掙不了錢。早上班諾克找你有什麼事?」
班諾克就是那個打斷他讀詩的佃戶。
「他想買一頭純種公牛,想讓我提前支給他錢。他是個好人,我想給他。」
喬治·博雷克林發現艾薇不想談論她的書,所以切換話題時他並沒覺得愧疚。他很開心她在書的扉頁用的是娘家的姓;雖然他認為沒人會聽說這本書,但他為自己與眾不同的姓名感到自豪,如果哪個該死的窮酸文人在報紙上取笑艾薇的努力,他是不會喜歡的。
在接下來的幾個禮拜,他認為不向艾薇提起任何有關她大膽寫詩的問題是明智之舉,艾薇也從來沒有提及過。他們在這件事上倒是很默契,感覺像是會丟臉似的。但後來發生了一件怪事。他去倫敦出差的時候,帶達芙妮出去吃晚飯——達芙妮就是先前提到的那位姑娘,他只要進城就會和她一起纏綿幾個小時。
「哇,喬治。」她說,「大家都在討論的那本書是你太太寫的嗎?」
「你到底想說什麼?」
「是這樣的,我認識一個評論家朋友,有一天晚上他帶我出去吃飯時,手裡拿著一本書。『帶了什麼?給我讀的?』我說,『什麼書來著?』『哦,我覺得這本書不合你的胃口。』他說,『是本詩集,我最近給它寫評論來著。』『我確實不喜歡詩歌。』我說。『我從沒看過這麼銷魂的詩。』他說,『賣得很火,而且寫得很好。』」
「這本書的作者是誰?」喬治問道。
「一個叫漢密爾頓的女人。我朋友告訴我這不是她的真名,她的真名叫博雷克林。『有意思。』我說,『我認識一個叫博雷克林的男人。』『是個陸軍上校。』他說,『住在謝菲爾德附近。』」
「我希望你不要和你的朋友談論我。」喬治有點兒生氣,皺著眉頭說。
「別激動嘛,親愛的。你把我當什麼了?我只是說,『不是同一個人』。」達芙妮說著,咯咯地笑起來,「我朋友說:『大家都說博雷克林是個不折不扣的老頑固。』」
喬治倒是很有幽默感。
「你可以和他們說,可不止是個老頑固呢。」他笑著說,「要是我的妻子寫了本書,我肯定是第一個知道的,不是嗎?」
「說得有理。」
總之,達芙妮對這件事並不感興趣,上校開始講別的事情,她就把這回事拋諸腦後了。博雷克林也忘了這件事。他斷定這並不能說明什麼,那個愚蠢的評論家一定是在開達芙妮的玩笑。想到她被告知這本書很火就拿起來看,結果發現只是一些長短不一的胡言亂語,他就覺得好笑。
他是幾家俱樂部的會員。第二天,他想在聖詹姆斯街道的一家餐廳吃午餐,並打算下午早些時候坐火車回謝菲爾德。進入餐廳後,他在一張舒服的扶手椅上落座,喝著一杯雪莉酒,這時候一位老友走了過來。
「嘿,老夥計,最近怎麼樣?」老友問道,「成了名人的丈夫了,感覺如何?」
喬治·博雷克林看著這位朋友,覺得他的眼中閃過一絲嘲笑。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他回答說。
「別裝了,喬治。我們都知道E. K. 漢密爾頓是你太太。很少有詩集能這樣成功。跟你說,亨利·達什伍德要和我一起吃午餐。他想見見你。」
「亨利·達什伍德是什麼人,他憑什麼要見我?」
「天哪,親愛的夥計,你一天到晚在鄉下都忙什麼呢?亨利是國內最好的評論家。他給艾薇的書寫了精彩的評論,你是說她沒給你看?」
沒等喬治回答,朋友就叫來了一個人。一個高高瘦瘦的男人,額頭突出,留著鬍鬚,鼻子長長的,有點兒駝背,正是那種喬治看一眼就不會喜歡的人。相互引見後,亨利·達什伍德坐了下來。
「博雷克林夫人在不在倫敦?我很想見見她。」亨利·達什伍德說。
「不在,我妻子不喜歡倫敦,她更喜歡待在鄉村。」喬治生硬地說。
「她就我的評論給我寫了一封很客氣的信,我很高興。你知道,我們評論家不怎麼受待見,反而會被唾罵。我只是單純被她的書迷住了,那麼新穎、現代,又不晦澀。她的自由詩和古典詩都不受拘束。」然後,因為自己是個批評家,他認為還是應該指摘一二,「有時候,她的音韻方面還不完美,但艾米莉·狄金森也有這個缺陷。她的一些小篇幅抒情詩頗有幾分蘭德[8]的味道。」
在喬治·博雷克林聽來,這些話都是胡扯。這個男人不過是個喜歡賣弄學問的傢伙,叫人生厭。但是上校也是個有禮貌的人,他的回答很得體。亨利·達什伍德就像什麼都沒聽到似的,接著往下說。
「但是,這本書之所以這麼與眾不同,是因為每一行都洋溢著激情。眼下,多數年輕詩人寫的詩都毫無生氣可言,都是冷酷、遲鈍的書呆子,但在這本書里,你能看到赤裸、率直的激情。當然了,這種深沉、真摯的情感居然是個悲劇——啊,我親愛的上校,海涅[9]說詩人是在巨大的痛苦中創造詩歌的,這句話說得太對了。你知道,當我一遍又一遍地讀那些令人心碎的詩句時,我時常想起薩福。」
喬治·博雷克林忍無可忍,站了起來。
「就這樣吧,很高興您說了這麼多關於我妻子那本小書的好話。我相信她一定會很開心。但我必須走了,我要去趕火車,在那之前我還想吃口午餐。」
「該死的白痴。」他往樓上的餐廳走去,嘴裡生氣地嘟囔著。
他回家剛好趕上晚餐。艾薇睡了之後他去書房找她的那本書。他覺得應該再看一眼,看看書里到底寫了什麼讓他們這麼大驚小怪,但他沒找到。艾薇一定把它拿走了。
「傻瓜。」他喃喃地說。
他跟她說過,他覺得這書寫得很好。你還指望一個男人說出別的什麼呢?好吧,沒關係。他點燃菸斗,開始看《野外》雜誌,直到看得累了。但大約一周後,他不得不去謝菲爾德待一天,當時他正在俱樂部吃午飯,快吃完的時候哈沃瑞爾公爵進來了。這位可是當地的大富豪,上校當然認得他,但他們之間的交情也僅限於打個招呼而已。當公爵在他的桌前停下來時,他感到很驚訝。
「我很遺憾,你太太不能來和我們共度周末。」公爵說道,帶著一種羞澀的真誠,「我們請來了不少人呢。」
喬治大吃一驚。他估摸是哈沃瑞爾夫婦邀請他和艾薇一起來過周末,但是艾薇拒絕了,還對他隻字未提。他只得鎮定地說,自己也很遺憾。
「希望下次可以如願。」公爵愉快地說完就走了。
博雷克林上校很生氣,回到家就對妻子說:
「聽說我們被邀請去哈沃瑞爾家是怎麼回事?你為什麼要說我們去不了?我們從未被邀請過,全郡最好的狩獵場就在他家呢。」
「我沒想到這點,我以為去了只會讓你感到厭煩。」
「該死。你至少應該問問我是否願意去啊。」
「抱歉。」
他仔細地打量著妻子。她的表情中有一種讓他捉摸不透的東西。他皺起了眉頭。
「我想我總該被邀請了吧。」他喊道。
艾薇的臉有點兒發燙。
「呃,事實上沒有。」
「要我說他們只邀請你,不邀請我,也太不懂禮數了。」
「我想他們是覺得你不喜歡這種聚會。你知道,公爵夫人很喜歡作家之類的人。她邀請了評論家亨利·達什伍德,出於某種原因,亨利·達什伍德想見見我。」
「你沒接受可真是太好了,艾薇。」
「至少,這點事我還是能替你想周全的。」她笑了,猶豫了片刻說,「喬治,我的出版商想在月底的某一天為我舉辦一個小型晚宴,當然,他們希望你也能出席。」
「雖然我覺得這種晚宴不適合我,但你要是願意,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去倫敦,不過我會另外找個人吃飯。」
此人就是達芙妮。
「我想晚宴會很無聊,但他們還挺重視的。晚宴第二天,買我書的美國出版商要在凱萊奇酒店舉辦一個雞尾酒會。你要是不介意的話,我希望你能來。」
「聽著無聊透了,但你真想我去,我會去的。」
「你真好。」
喬治·博雷克林被雞尾酒會弄得暈頭轉向。參加的人很多,其中一些人看上去並不是那麼差勁,有些女人打扮得也很體面,但在他看來,男人們都相當糟糕。這沒什麼出奇的,他以E. K. 漢密爾頓的丈夫博雷克林上校的身份被介紹給每一個人,男人們似乎沒有什麼要對他說的,但女人們卻有說不完的話:
「你一定很為你太太驕傲吧。這本書很精彩,不是嗎?你知道嗎,我坐著一口氣就讀完了,根本就放不下,一遍讀完了,我就從頭開始又讀一遍。我簡直太激動了。」
英國出版商對喬治說:
「二十年來,我們還沒有哪本詩集有過這樣的成就,我從沒見過這麼好的評論。」
美國出版商對喬治說:
「這本書寫得太棒了,肯定會在美國引起轟動,你就等著瞧吧。」
美國出版商給艾薇送了一大束蘭花。真是太荒唐了,喬治心想。喬治和艾薇一到酒會,人們就衝著艾薇一擁而上。很明顯,他們對她說的都是恭維話,她愉快地笑了笑,回一兩句感謝的話。她有些激動,臉上稍稍泛著紅暈,但似乎一點兒也不緊張。儘管喬治認為整件事就是場鬧劇,但還是注意到妻子可以應對自如,這點他還是認可的。
「好吧,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喬治自言自語道,「看得出她是位淑女,比任何一個在場的人都要端莊大方。」
他喝了很多雞尾酒。有一件事讓他很困惑,他總感覺,自己被引見的時候,別人看他的眼神很古怪,他不太明白那是什麼意思。而且,有一次他經過兩位坐在沙發上的女士身邊時,感覺她們在議論自己,他過去後,幾乎可以肯定她們在竊笑。他很高興終於挨到晚會結束了。
坐在回酒店的計程車上,艾薇對喬治說:
「你太棒了,親愛的,你剛剛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呢,那些姑娘簡直被你迷得團團轉,她們都覺得你長得很帥。」
「姑娘?」他悻悻地說,「那明明都是一些老巫婆。」
「你覺得很無聊吧,親愛的?」
「確實沒什麼意思。」
她緊緊握住他的手以示關心。
「我希望你不會介意我們明天坐下午的火車回去,早上我還有點兒事。」
「沒關係,要去購物嗎?」
「我確實想買一兩樣東西,但我得去拍照。我討厭這個主意,但他們認為我應該這麼做。你知道的,美國出版商要。」
他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卻想了不少。他想到,美國公眾看到妻子的畫像時,一定會被嚇一跳,因為她不過是個平凡、乾癟的小女人。他一直覺得美國人喜歡妖嬈的那種。
他一直在想這件事。第二天早上艾薇出去後,他去了俱樂部和圖書館,在那兒,他查閱了幾份最新的《泰晤士報文學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觀者》。不一會兒,他找到了艾薇的書評。他沒有仔細看,但足以看出都是些正面的評論。然後他去了皮卡迪利大街的書店,他偶爾在那裡買書。他已經下定決心,一定要把艾薇這本詩集好好讀讀,但他不想問她把給自己的那本拿到哪裡去了。他要自己買一本。走進書店之前,他透過櫥窗看到的第一樣東西,就是一本《金字塔坍塌之時》的展品。他覺得標題很蠢!他走進書店,一個年輕人走過來,問他需要什麼。
「不用了,我只是隨便看看。」詢問艾薇的書讓他很尷尬,他以為自己能找到,然後拿給店員就可以了。但他怎麼也找不到,最後,他發現剛才那個年輕人就在身邊,便小心地、裝著很隨意的樣子,問道:「順便問一下,你們這裡有沒有一本叫《金字塔坍塌之時》的書?」
「今早剛到的新版,我給您拿一本。」
不一會兒,年輕人拿著書回來了。他個頭不高,胖乎乎的,留著一頭亂蓬蓬的紅頭髮,戴著眼鏡。至於喬治·博雷克林,個子高高的,站得筆直,很有軍人風範,比他高出許多。
「這是新版嗎?」喬治問。
「是的,先生。這是第五版。這本書賣得跟小說一樣好。」
喬治·博雷克林猶豫了片刻。
「你覺得這本書為什麼這麼成功?人們總是告訴我,現在沒人讀詩了。」
「是這樣的,你知道,寫得真的很好。我自己也讀過了。」雖然這位年輕人顯得很有教養,但說話帶點兒倫敦口音,所以喬治本能地認為自己高他一等。「故事是大家喜歡的類型。帶點兒色情,你知道,結局卻很不幸。」
喬治皺了皺眉頭。他的結論是這個年輕人沒有讀出精髓。沒有人告訴他這本書里有什麼故事,他閱讀評論的時候沒看到類似信息。年輕人接著說:
「當然,這部作品恐怕只會曇花一現,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是這麼看的,她的靈感來自個人經歷。就像豪斯曼[10]寫出詩集《什羅普郡的少年》一樣,除此之外,他再也寫不出別的東西了。」
「多少錢?」喬治冷冷地問道,想打斷他的嘮叨,「不用包起來,我把它塞進口袋就行了。」
十一月的早晨有些陰冷,他穿著厚厚的大衣。
喬治在車站買了晚報和雜誌,和艾薇舒舒服服地坐在頭等車廂正對面的角落裡看書。五點,他們一起去餐車喝茶聊天。到站以後,他們坐上提前等候他們的車回家。各自沐浴更衣、一起吃晚飯,然後艾薇說自己太累了,便去睡覺了。走之前,她吻了吻他的前額,這是她的習慣。然後他走進大廳,從大衣口袋裡掏出艾薇的書,走進書房開始讀起來。他不太擅長讀詩,雖然他全神貫注地讀著,一個字一個字地讀,卻不怎麼看得明白。然後他又從頭開始,讀了一遍。他越讀越覺得不舒服,但他並不是愚蠢的人。讀完時,他已經很清楚書里說了什麼。這本書的一部分是自由詩,一部分是傳統的韻律詩,但它所講述的故事是前後連貫的,即便是智力平平的人也能一目了然。故事講述了一位已婚老婦人和一位年輕男子之間一段激情四溢的戀情。喬治·博雷克林很容易就弄明白了故事的發展,就像做簡單的加法運算那麼容易。
詩集採用第一人稱,從青春已逝的女主人公突然明白男主人公(一位年輕男子)愛上了她而驚喜地顫抖開始。她遲遲不敢相信,她覺得這是幻覺。當她突然發現自己也深深地愛上了他時,她嚇壞了。她告訴自己這太荒唐了:他們二人年齡相差太大,如果放著這感情不管,聽之任之,那麼除了悲傷,她什麼也得不到。她試圖阻止他說出來,但這一天還是來了,他向她表達了愛意,還逼迫她也說出愛他的話,求她和自己一起私奔。她不能離開丈夫、離開家。她已經上了年紀,而他還很年輕,兩人又能憧憬過上什麼樣的生活呢?她怎麼能指望他的愛會天長地久?她乞求他可憐可憐她。但他的愛是那麼衝動,他想要她,一門心思想得到她;她在顫抖、擔心,又在渴望,終於還是向他屈服了。然後二人過了一段無比快活的幸福時光。這個世界,這個單調、乏味的世界的每一天開始閃著榮光。情歌從她的筆下溢出。女人崇拜情人年輕、剛健的身體。讀到女人稱讚情人那寬闊的胸膛、纖細的側腹、健美的腿部和平坦的小腹,喬治的臉紅到了耳根。
銷魂,達芙妮的朋友是這樣說的。他說的一點兒也沒錯,真噁心。
書里還有些傷感的小片段,男主人公必須離開的時候,她在哀嘆餘生將是多麼空虛,最後她只能大呼,所遭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她曾經擁有過一段極樂的時光。她在書中描寫了他們一起度過的漫長而揪心的那些夜晚,還有他們在彼此臂彎里昏昏入睡時的那份慵懶;她還寫到他們被激情沖昏頭腦,冒著重重危險,他們屈服於它的召喚時,那種短暫的偷歡是何等的妙不可言。
她原以為這段戀情進行幾個禮拜也就結束了,但它竟奇蹟般地持續了很久。其中一首詩提到,三年過去了,他們心中的愛卻絲毫沒有減少半分。他似乎一直在催促她和他遠走高飛,走得越遠越好。去義大利的一座山城、去希臘的一座島嶼或者去突尼西亞一座城牆環繞的城市,這樣他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而在另一首詩中,她又懇求他順其自然。他們的幸福飄搖不定。也許,正是因為他們愛的路上困難重重,而且相會極少,所以他們的愛情才能長久保持著最初的那份迷人的熱情。後來,那個年輕人突然死了。喬治讀不出年輕人死亡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著是一聲長長的、令人心碎的痛苦呼喊,她不能沉浸在悲傷之中,悲傷必須要隱藏起來。儘管她的生命之光已經熄滅,儘管已被痛苦折磨得向命運低頭,但她必須像以前一樣做事,一樣快樂地生活、舉辦宴會、外出吃飯。最後一首詩有四個小節,作者悲痛欲絕,只得聽天由命,她感謝主宰人類命運的黑暗力量,她至少有一段時間有幸享受過可憐的人類所能體驗的極致快樂。
直到凌晨三點,喬治·博雷克林才把書放下。在他看來,他似乎在每一行詩里都能聽到艾薇的聲音,他一次又一次地聽到她使用過的短語,有些細節他和她一樣熟悉:毫無疑問,這是她在講述自己的故事。她曾經有過一個情人,而這個情人已經死了,這再明顯不過了。他沒有那麼生氣,也沒有那麼沮喪和憎惡。他是有些失望、害怕,但最大的感受還是驚愕。同樣不可思議的是,艾薇竟會有一段風流韻事,而且是一段狂熱的戀情,就像他在書房的壁爐上玻璃櫃裡的鱒魚——那可是他釣到的最好的鱒魚——竟突然會搖尾巴了一樣。他現在才明白在俱樂部和他說話的那個人為什麼會是那種「有趣」的眼神;他明白了為什麼達芙妮在談論這本書的時候,似乎在享受一個私密的笑話;他明白了在雞尾酒會上他經過那兩個女人時,她們為什麼會咯咯發笑了。
他出了一身汗,突然勃然大怒,跳了起來,想去叫醒艾薇,嚴厲地要求她解釋一番。但他在門口停了下來。畢竟,他有什麼證據呢?就憑一本書?他想起曾對艾薇說過,他覺得這本書很好。是的,當時他根本沒看,只是假裝自己讀過了。如果連這一點都承認了,那他看起來一定是個十足的傻瓜。
「我可得小心點兒。」他咕噥道。
他決定再等上兩三天,好好想想這件事,然後再決定該怎麼做。他上床去睡覺,但久久不能入眠。
「艾薇。」他不斷自言自語,「艾薇,怎麼偏偏是你呢?」
第二天早上,夫妻二人一起吃早餐時跟平日裡沒什麼不同。艾薇和往常一樣,安靜、端莊、自持,雖已到中年,卻從不花費心思打扮,讓自己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年輕,而且她身上早已沒有他所說的女性魅力了。他看著她,就像好多年沒見過她一樣。她像往常一樣平靜安詳,淡藍色的眼睛看不出任何煩惱,坦率的臉上沒有一絲內疚的表情。她隨口拉著家常。
「在倫敦忙碌了兩天,回到鄉下真是太好了。早上你有什麼事?」
真是教人捉摸不透。
三天後,他去見律師。亨利·布蘭是喬治的老友兼律師。他的住處離喬治家不遠,多年來他們還在彼此的獵場打獵。他每周有兩天的身份是鄉村紳士,其餘五天則是謝菲爾德一位忙碌的律師。他又高又壯,活力十足,笑起來特別爽朗,說明他從內心還是喜歡被人們當成運動員和大好人的,偶爾才想起他還是個律師。但他也精於世故。
「哇,喬治,什麼風把你吹來了?」上校被引進辦公室的時候,他大聲說,「在倫敦玩得開心嗎?下個禮拜我要帶我太太去住幾天,艾薇好嗎?」
「我來找你就是為了艾薇的事。」博雷克林說,疑惑地看了一眼律師。
「你看過她寫的書了嗎?」
最近幾天喬治都很不安,變得更加敏感了。他覺察到律師的表情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好像突然提高了警惕。
「是的,我讀過了。非常成功,不是嗎?試想一下,艾薇竟然進軍詩歌界了,奇蹟真是無處不在啊!」
喬治·博雷克林忍不住想發脾氣了。
「這讓我看起來像個十足的大傻瓜。」
「哦,喬治,你胡說什麼呢!艾薇寫書並沒有壞處,你應該為她驕傲。」
「別瞎扯了。寫的是她自己的故事。你知道,其他人也知道。我估摸著就我一個人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誰了。」
「老夥計,世上還有一種叫想像力的東西。我們有十足的理由認為整個故事都是虛構的。」
「喂!亨利,咱倆相識半輩子了,一起經歷風風雨雨。跟我說實話,你能看著我的眼睛告訴我,你相信這個故事是虛構的嗎?」
亨利·布蘭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挪了挪身體。老喬治的聲音讓他心煩意亂。
「你沒有權力問我這樣的問題,去問艾薇吧。」
「我不敢。」喬治非常痛苦,停頓片刻後回答道,「我很害怕她告訴我真相。」
接著是一陣尷尬的沉默。
「那傢伙是誰?」
亨利·布蘭直視著喬治的眼睛。
「我不知道,就算我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你。」
「你個渾蛋。你難道不明白我現在的處境嗎?你覺得被人玩得團團轉很有意思嗎?」
律師點了根煙,默默地吸了一會兒。
「我不知道能為你做些什麼。」最後他說。
「我想,你有私人偵探。我要你讓他們去查這件事,把一切都弄清楚。」
「讓偵探去查自己妻子可不是君子所為,老夥計。而且,即便艾薇確實有過一段艷遇,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想什麼都查不到了。他們似乎做事很小心、很隱秘。」
「我不在乎,你就讓偵探去查吧,我想要真相。」
「不行,喬治。要是你下定決心非做不可,那你最好另請高明。而且,你看,就算你找到艾薇不忠的證據,你又打算怎麼辦呢?離婚嗎?就因為她十年前和別人私通過?那你太傻了吧!」
「無論如何,我得跟她攤牌。」
「那你現在就可以跟她說啊,其實你跟我一樣明白,如果說了,她就會離開你。你希望她這樣做嗎?」
喬治不悅地看了律師一眼。
「我不知道。我一直認為,她是我的好妻子。她把家管得妥妥噹噹的,僕人也從來沒給我們捅過什麼亂子;她把花園打理得漂漂亮亮的;她和村里所有人都相處得很好。但是,我也有自尊啊。我都已經知道她對我這麼不忠了,我還怎麼和她繼續一起生活呢?」
「你對她就一直很忠誠嗎?」
「你知道的,還是有不忠的時候。畢竟,我們已經結婚近二十四年了,而且艾薇從來都不喜歡床笫之事。」
律師微微揚起眉毛。但是喬治一心只在自己說的話上,沒有注意到。
「我不否認我偶爾會找點兒樂子。可是男人需要樂子,女人就不一樣了。」
「只有我們男人會這麼說。」亨利·布蘭淡淡一笑。
「打死我也不相信艾薇這樣的女人會出軌。我的意思是說,她那麼挑剔,又不怎麼說話。她究竟為了什麼要寫那本書?」
「我想,那次經歷讓她非常痛苦,寫出來反而是一種解脫。」
「好吧,如果她非寫不可,為什麼不用筆名呢?」
「她用的娘家的姓啊。我想她覺得這就足夠了,而且如果那本書沒有取得這麼大的成功,署這個名字確實也沒什麼問題。」
喬治·博雷克林和律師面對面坐著,中間隔著一張桌子。喬治的胳膊肘支在桌子上,用手托著臉,一想到這點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真討厭,不知道那是個什麼樣的傢伙。你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紳士,我是說,據我所知,他可能是農場工人,也可能是律師事務所的職員。」
亨利·布蘭儘量憋著不笑出聲來,回答的時候眼裡都是和藹、寬容的神情。
「我很了解艾薇,我認為沒有你說的這種可能。不論如何,我可以確定他不是我辦公室的職員。」
「這對我是個打擊。」上校嘆了口氣,「我自認為她是喜歡我的,除非她恨我,否則她不可能寫那本書。」
「不,我不相信,我不認為她會恨誰。」
「你別假裝說她愛我了。」
「沒有假裝。」
「是嗎,那她對我是什麼感覺?」
亨利·布蘭靠在轉椅上,若有所思地看著喬治。
「也許是冷漠。」
上校微微打了個寒戰,臉漲得通紅。
「話說回來,你也不愛她,對嗎?」
喬治·博雷克林沒有正面回答。
「沒有孩子對我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我是對她有點兒失望,但我從來沒有讓她看出來。我一直對她很好。在合理的範圍內,我對她非常盡責。」
律師用一隻大手捂住嘴,遮住微笑時顫抖的嘴唇。
「這對我來說是個可怕的打擊。」博雷克林繼續說,「都該死,即便在十年前,艾薇也不是楚楚可憐的女人,天知道,反正沒什麼看頭,說長得醜都不過分。」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要是你是我,你會怎麼做?」
「什麼都不做。」
喬治·博雷克林挺起身子坐得筆直,他望著哈利[11],臉上嚴肅的表情像極了當年檢閱部隊時的表情。
「我決不能就這麼算了。這下我成了大家的笑柄,再也抬不起頭了。」
「別胡說。」律師厲聲說,然後又用和藹的語氣說,「聽著,老夥計,那個人已經死了,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忘了吧。去和人們談談艾薇的書吧,好好誇誇,告訴他們你很為她自豪。讓他們知道你對她很有信心,你知道她絕不會對你不忠。世界變化太快,人的記憶是很短暫的。他們很快就不記得了。」
「可我忘不掉。」
「你們都不再年輕了。她對你的意義可不單單是你想的那樣,離開她,你會非常孤單的。你忘不了,我認為沒什麼要緊的。如果你的榆木腦袋能發現艾薇比你想像的好,那就行了。」
「該死的,你說的好像是我的錯一樣。」
「不是,我沒說這是你的錯,但我也不確定是不是艾薇的錯。我想她並不想愛上這個男孩,你還記得結尾的那些詩句嗎?它們給我的感覺是,雖然她為他的死傷心欲絕,但她似乎莫名地歡迎這種結局。她自始至終都明白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多麼脆弱。那是他的初戀,他死的時候正值熱戀中,卻不知道愛情轉瞬即逝;他只品嘗到了愛情的幸福和美麗。她雖然是那樣悲切,但想到他再也不用被愛情折磨,反而感到些許安慰。」
「你說的這些有點兒超出我的理解範圍了,老兄。我多少明白你的意思了。」
喬治·博雷克林不悅地盯著桌上的墨水瓶。他沒有說話,律師用好奇而又同情的眼神看著他。
「你知道,她需要多大勇氣才能從不表露自己的不幸嗎?」律師溫柔地說。
博雷克林上校嘆了口氣。
「我很受傷,但我想你是對的。覆水難收,而且如果我小題大做的話,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
「所以呢?」
喬治·博雷克林可憐兮兮地笑了笑。
「我接受你的勸告,什麼都不做。就讓他們拿我當傻子吧,讓他們見鬼去吧。事實上,沒有艾薇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得告訴你,有一件事我到死都不會明白:那傢伙究竟看上她哪點了?」
[1]約等於三十二千米。——編者注
[2] 英制面積單位,1英畝約等於4047平方米。——編者注
[3] 埃德加·愛倫·坡(1809—1849),十九世紀美國詩人、小說家和文學評論家,美國浪漫主義思潮時期的重要成員。
[4] 出自英國詩人菲利西亞·赫門茲的作品《卡薩比安卡》。
[5] 出自英國詩人托馬斯·格雷的作品《吟遊詩人》。
[6] 英國劇作家莎士比亞以英格蘭國王亨利五世生平為基礎,於1599年創作的著名歷史劇,著重描寫百年戰爭期間的阿金庫爾戰役。
[7] 歐洲一種格律嚴謹的抒情詩體,最初流行於義大利,後傳到歐洲各國。音律優美,以歌頌愛情、表現人文主義思想為主要內容。
[8] 瓦特·蘭德(1775—1864),英國作家、詩人,出身貴族,鍾情自然,與桂冠詩人華茲華斯同時代。
[9] 海因里希·海涅(1797—1856),德國抒情詩人和散文家,被稱為「德國古典文學的最後一位代表」。
[10] 阿爾弗雷德·豪斯曼(1859—1936),英國著名悲觀主義詩人。——編者注
[11] 亨利·布蘭的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