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

2024-10-10 20:33:55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算得上個人物。他是中國最大的英國公司某個不大不小的分公司的頭兒。一步步走到這個位置,他靠的是過人的本事。回望三十年前初來中國的那個毛頭文員,他露出一絲淺笑。他那個寒酸的老家位於巴爾內斯郊區一長排紅色房子的中間,那個郊區一心想和上流社會沾點兒邊,卻髒得要命。每每想起那間房子,再看看眼前這幢宏偉的石砌大樓,有著寬闊的陽台、敞亮的房間,馬上就要成為公司的辦公室兼住所,他就滿意地笑出聲來。眼下他已今非昔比。他想起曾經從學校(聖保羅學校)回家吃的傍晚茶,一起吃飯的有他的父母和兩個姐妹,茶點只有一份冷肉、幾片麵包和黃油,還有奶香十足的茶,大家按需自取。接著他又想到了他現在吃晚餐的情形:他總是一身正裝,而且,不論是獨自進餐還是同他人一起,他總要求三個侍從伺候在側。一等侍從很清楚他的喜好,他從來無須操心家務瑣事。他的晚餐基本是一個模式,晚禮服、餐前開胃菜、主菜、烤肉、甜品,所以即便是臨時請客吃飯,他也可以應付自如。他喜歡這種用餐方式,不明白獨自用餐憑什麼就得降低標準。

  他確實算得上功成名就了。因此,他現在不願回家鄉了,已經有十年沒回過英國了;即便是休假,他也會去日本或者溫哥華,他確定在這些地方可以遇到中國沿海地區的老友。他在老家一個人都不認識。姐妹們都嫁給了門當戶對的人,她們的丈夫是職員,兒子也是。他的那些親戚和他沒什麼共同之處,和他們在一起他覺得沒什麼樂趣。每個聖誕節他都寄禮物給他們,一塊上等絲綢、一些精緻的刺繡或者一盒茶葉,聊以表達自己對親人的關愛。他不是個吝嗇的人,只要母親在世一天,他就會一直給她生活費。但他打算等到退休也不回英國,回去的人他倒是見過不少,他心裡清楚他們多半過得並不如意。他打算在上海馬場附近買一棟房子:玩玩橋牌、打打高爾夫、養幾匹小馬,安享餘生。但現在就開始憧憬退休生活,還為時過早。再過個五六年,希金斯就會回中國,他將負責上海總公司。同時,他也很滿意現在的工作地點,在這裡可以省下錢,在上海是萬萬不可能的;而且在這兒他也過得很愉快。這個地方還有一個優勢是上海沒有的:他是全社區最具威望的人,他的話很管用。即便是領事也不敢和他唱反調。曾有個領事和他起了爭執,結果讓步的人居然不是他。想起這件事,大班就惡狠狠地把下巴揚得老高。

  但他還是笑了,因為他心情極好。他剛在滙豐銀行參加了一場正式午餐會,這會兒正往回走呢。午餐會很不錯。食物非常棒,酒也喝得盡興。他喝了幾杯雞尾酒和頂級白葡萄酒,還喝了兩杯波爾圖葡萄酒和上佳的陳年白蘭地,他感覺很舒服。離開的時候他做了一件罕見的事,他沒上轎。轎夫在他身後幾步之遙緊跟著他,隨時準備抬他上轎,但他這會兒就想走走路、活動活動,這些日子他都沒有好好鍛鍊。體重太重,騎馬不方便,鍛鍊的機會也就少了。雖然太沉騎不了馬,他還是可以養養小馬駒。漫步在這溫暖舒適的空氣中,他不由得想起了春季賽馬會。他養了幾匹還未參過賽的駿馬,每匹他都寄予厚望。他發現辦公室有個小伙子是出色的騎師(大班必須確保這個小伙子不會被偷偷帶走,上海的老希金斯會給他一大筆錢把他挖走),小伙子應該能贏個兩三場比賽。他自詡有城裡最好的馬廄,想到這,他像鴿子一樣驕傲地挺起胸膛。多麼美好的一天,活著真好。

  途經墓園時他停下了腳步。整潔有序的墓園清楚地反映出這個社區的富裕程度。他每每經過這裡,總會心生自豪。身為一個英國人,他由衷地高興。墓園定址的時候,這裡不怎麼值錢,後來這座城市越來越富裕,這塊地也跟著越來越值錢。之前有人建議把墳墓都移到另一個地方,好把土地騰出來賣掉、蓋房子,但社區的人情感上過不去,反對這個建議。想到死者安息在島上最值錢的地方,大班就感到非常滿足。這表明,比起錢,他們還有更關心的事情。讓錢都見鬼去吧!一碰到「要緊事」(這是大班最喜歡說的一句話),人們總會記著:錢並不代表一切。

  現在他想進去隨便走走。他看著那一座座墳墓,都打理得不錯,小路上也沒有雜草,一派繁榮景象。他一邊走一邊念墓碑上的名字。這裡有三個並排的墳墓,分別是三桅帆船瑪麗·巴克斯特的船長、大副和二副,他們都是在1908年的颱風中遇難的。他記得很清楚。還有幾個立在一起的墓碑,是兩個傳教士和他們的妻兒,他們都是在戰亂中被殺害的。這也太駭人聽聞了!並不是說他有多看重傳教士,但是怎麼能被殺呢?接著他走到一個十字架跟前,上面的名字他認識。愛德華·馬洛克可是好小伙,卻沒能抵擋住酒精的誘惑,生生把自己給喝死了,真是可憐,他才二十五歲——大班知道不少小伙子都落得了這樣的下場。另外還有幾個更加精緻的十字架,上面刻著名字和年齡,二十五歲、二十六歲、二十七歲不等;故事都大同小異:他們來中國之前從沒見過那麼多錢,都是些開朗的小伙子,都想和其他人喝酒,卻敗在了酒精的手下,結果全都進了墳墓。想在中國沿海地區斗酒,你得有拿得出手的酒量和健康的身體。當然這些故事都很悲傷,但想到這裡埋了不少被他喝倒的年輕人,大班忍不住笑了。也不是所有人的死都沒意義,大班公司有一個同事,比他年長,也很聰明,要是那傢伙還活著,現在當上大班的就另有其人了。確實,命運總是難以捉摸。啊,這兒埋著可愛的特納太太。維奧萊特·特納長得嬌小迷人,和大班有過一段風流韻事。她死的時候,他受到的打擊不小。他看著墓碑上她的年齡,要是她還活著,也不再是小姑娘了。想到這些死去的人,他感到很是得意。他們都被他打敗了。這些人都死了,而他還活著,天哪,這些人都成了他的手下敗將。他雙眼掃過這些擁擠的墳墓,不由得輕蔑地笑了,忍不住要搓起手來。

  「他們可沒把我當傻瓜。」他嘟囔道。

  他想著這些連話都講不清楚的死者,一種不帶惡意的輕蔑感油然而生。他繼續往前走著,突然撞見兩個勞工在修建墳墓。他吃了一驚,因為沒有聽說社區有人死了。

  「你們這是在給誰建墳呢?」他大聲問道。

  兩個勞工站在墓穴里,離地面有些距離,都沒抬頭看他一眼,只管幹活,把厚厚的土塊剷出來。他來中國也有些日子了,卻一點兒漢語都不會說。那時候,人們認為沒有必要學習這門語言,所以他是用英語問的這兩個人。那兩個勞工聽不懂,回應了幾句漢語,他就罵他們是什麼都不懂的蠢貨。他知道布魯姆太太的孩子病了,有可能是這孩子離世了,但要是這樣的話,他肯定早就聽說了。況且,這墓穴看著也不是給孩子的,明顯是一個成年人的,而且是個體形較大的成年人。這也太奇怪了。他真希望沒來這兒,便匆忙逃了出來,躲進轎子裡。他的好心情一下子全沒了,不安地皺起了眉頭。一回到辦公室,他就喊他的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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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彼得斯,你知道誰死了嗎?」

  但彼得斯全然不知,大班很是困惑,便派了一個當地職員去墓地詢問那兩個勞工。他自己則開始簽署信件。那個職員回來後,說那兩個勞工已經不在那兒了,沒有人可以打聽。大班隱隱覺得很是不快: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居然蒙在鼓裡,他很不喜歡這種感覺。他的僕人應該知道,什麼事情都瞞不過那小子,他便派人把僕人找來,但僕人沒聽說社區裡有誰死了。

  「我知道沒有人過世。」大班暴躁地說,「可那個墳墓是幹嗎用的?」

  他叫僕人去找墓園管理員,問清楚既然沒有死人,為什麼要修建墳墓。

  「走之前先給我來點威士忌和蘇打水吧。」僕人往外走時他說。

  他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墳墓讓他感到渾身不安,但他試著不想這事了。他喝了威士忌,感覺好多了,就把工作完成了。他上樓翻了幾頁《笨拙》[5]周刊。幾分鐘後他就該去俱樂部打了一兩盤橋牌,然後吃晚餐。但要是能聽聽僕人回來怎麼說,心情也會好轉,他會先等他回來。沒過多久,僕人回來了,還帶著墓園管理員。

  「你讓他們挖墳幹什麼?」他直截了當地問管理員,「又沒人去世。」

  「沒有挖墳。」管理員說。

  「你什麼意思?下午有兩個勞工在挖墳。」

  這兩個人互相看了一眼。僕人說,他們一起去墓園看過了,並沒有新修的墳。

  大班欲言又止。

  他本想說「該死的,我明明親眼看見的」,但是他沒有說出口,硬生生憋了回去,臉變得通紅。那兩個人面無表情地望著他,他一時喘不過氣來。

  「行了,都出去。」他氣喘吁吁地說。

  但他們剛一離開,他又喊僕人進來。僕人進來後,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大班氣壞了,讓他去取些威士忌來。他用手帕擦去滿臉的汗水,然後顫抖著把酒杯送到唇邊。他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反正他親眼看到那個墳墓了。他仍然可以聽到勞工把土一鏟一鏟拋出地面時發出的悶響聲。這到底怎麼回事?他能感覺到自己的心撲通撲通地跳動著。他莫名感到很不自在,但他總算振作起來了。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事。要是真的沒有墳墓,那他肯定產生幻覺了。現在他最好去俱樂部,如果能遇上醫生,就讓他檢查檢查。

  俱樂部里的每個人看上去都和平常沒什麼兩樣。他不知道為什麼會盼著他們與平時不一樣,或許那樣能讓他安心點。這麼多年來,這些人一直都在一起,過著有條不紊的生活,也都有自己的小癖好——其中一個打橋牌時不停地哼小曲,另一個一直用吸管喝啤酒——這些常常惹得大班不快的把戲,此刻反而帶給他一種安全感。這正是他需要的,因為他無法擺脫之前看到的那樁怪事。今天他的橋牌打得很爛,搭檔對他挑三揀四,他便發起了脾氣。大班覺得他們都在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便想知道他們在他身上看到了什麼反常的東西。

  突然,他再也受不了了,沒法繼續待在俱樂部了。往外走的時候,他看見醫生正在閱覽室看《泰晤士報》,但他沒有勇氣上前跟他講話。他想親自看看那座墳墓是否真的在那裡。他坐上轎子,命令轎夫去墓地。人總不可能產生兩次幻覺吧,可能嗎?而且,他打算讓監工和他一起進去,如果那兒確實沒有新墳,他也就看不到了,但如果有,他將狠狠地把監工揍一頓。結果卻沒見監工的影子——他出去了,還把鑰匙也帶走了。大班發現自己進不了墓園,一下子感到筋疲力盡。他回到轎子上,讓轎夫抬他回了家。他得在晚飯前先躺上半小時。這會兒,他累壞了。他曾聽說人在疲憊的時候就會產生幻覺,準是這個原因。僕人進來幫他更衣準備吃晚餐,他靠著意念才勉強起床。那天晚上他很想不換衣服,最終還是堅持著換了:他自己規定吃晚餐的時候要著正裝,而且這二十年來,他一天也沒落下,絕不能打破自己制定的規矩。他在晚餐時點了一瓶香檳,這讓他感覺舒服一些了。飯後他讓僕人拿來最好的白蘭地。幾杯下肚,他又感覺身心舒暢了不少。讓該死的幻覺見鬼去吧!後來他去撞球室,練習了幾把高難度擊球。他的眼力很準,所以他的身體不大可能有什麼問題。他一躺下,立刻進入了酣睡狀態。

  但他突然醒了過來。他夢到了那個敞開的墳墓,以及那兩個不慌不忙挖墳的勞工。他很確定自己見過他們。明明親眼見過,這會兒又說成是幻覺,豈不是太荒謬了。然後,他聽到守夜人在打更,刺耳的聲音打破了黑夜的寂靜,把他嚇得魂飛魄散。他被恐懼攫住了。這座城裡無數蜿蜒的街道讓他害怕,寺廟繁複的屋頂和廟裡那些鬼怪都恐怖極了。他討厭侵入他鼻孔的氣味,還有這裡的人——形形色色穿著藍色衣服的勞工、衣衫污穢破爛的乞丐以及穿著黑色長袍的商人和地方官員,一個個都精於世故,臉上掛著笑,卻也難以揣摩。他們似乎都在脅迫他。他為什麼要來這裡?他現在驚慌失措,只想離開這裡。再在這裡多待一年、一個月都不行。還惦念上海做什麼?

  「哦,上帝啊!」他喊道,「要是我能安全返回英國就好了。」

  他想回家了。如果他死了,他希望死在英國。他無法忍受死後被埋在這群人之間,他們會斜著眼睛看人、咧著嘴笑。他想被安葬在故土,不想被埋在那天看見的墓穴里,在那兒,他將永遠無法安息。永遠也不會。人們怎麼想的有什麼要緊?他們愛說什麼就說去吧。唯一要緊的是趁著還有機會立馬離開這兒。

  他從床上爬起來,給公司的上司寫了封信,信里說他發現自己病得很厲害,必須得找個人接替他的職位。若不是非得留下,他一刻也不想多待。他必須立刻回到祖國。

  第二天早上,人們發現大班手裡緊緊攥著這封信。他從桌椅之間滑到了地上,死得透透的了。

  [1] 舊時長度單位,一里格約等於4.8千米。

  [2] 原文為義大利語。

  [3] 原文為義大利語。

  [4] 原文為義大利語。

  [5] 1841年創刊的英國幽默插畫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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