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的啼鳴[3]
2024-10-10 20:32:07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有一段日子,我無法斷定自己是否喜歡彼得·美爾羅斯。他出版了一本小說,在那些隨時在尋找新天才的、無聊卻有身價的人士中間引起了一定的轟動。一些除了參加午餐會便無所事事的上了歲數的老紳士,以少女般的熱情誇讚這部小說,有些與丈夫關係不好的乾瘦硬朗的女人也認為這部作品頗有前途。我讀了幾篇書評,評論家眾說紛紜,褒貶不一。有的認為作者憑這部處女作便已可躋身英國一流小說家的行列,有的則對這部作品嗤之以鼻。我沒有讀這部小說。經驗告訴我,如果一本書引起了轟動,那就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讀。最後你會驚訝地發現有那麼多書其實根本沒必要去讀,但事有湊巧,有一天我遇到了彼得·美爾羅斯。有人邀請我出席一個雪利酒會,我本想推辭,最後還是不情不願地接受了邀請。酒會是在布魯姆斯伯里一座改造過的樓房的頂層公寓裡舉辦。我費勁地爬上四層樓梯到達那裡時,已經有些喘不過氣來。招待我的兩位女主人已步入中年,身材遠比一般女人高大。這類女人總是對汽車的內部構造無所不知,喜歡在雨中漫步逗留。即便如此,她們仍有十足的女人味,喜歡吃裝在紙袋子裡的簡餐。她們管自己家的客廳叫「我們的工作室」,雖然這「工作室」是個獨立的房間,卻並不意味著有人在這裡做過哪怕一件工作。客廳寬敞,空蕩蕩的,只擺著幾把不鏽鋼椅子,這些椅子看上去很難支撐得住主人的非凡體重;此外,還有幾張玻璃面的桌子,一張巨大的沙發上覆蓋著斑馬皮。牆上有書櫃,還掛著幾幅臨摹塞尚、布拉克和畢卡索的畫作,都出自英國比較著名的臨摹者之手。書櫃裡除了幾本十八世紀的「奇書」(色情作品是不朽的)之外,只有一些在世作家的作品,大多都是初版。說實在的,我應邀出席這個酒會就是要給我的一些作品簽名。
出席酒會的人不多。只有一位女賓,也許是女主人的妹妹,雖然也體格粗壯,但沒有那麼粗壯;雖然個子也高大,但沒有那麼高大;雖然也熱情,但沒有那麼熱情。我沒聽清她的名字。除了我以外,唯一的男賓就是彼得·美爾羅斯。他很年輕,也就二十二三歲,中等身材,但是身材很難看,看上去總像是蹲著似的。他臉色發紅,皮膚似乎緊緊地繃在臉上,他雖然不是猶太人,卻長著一個閃米特人的大鼻子,濃密的眉毛下有一雙警覺的綠色眼睛。棕色頭髮剪得很短,滿是頭屑。他身穿褐色的諾福克夾克衫和灰色的法蘭絨褲子,就是那些通常不戴帽子在倫敦切爾西區國王大道上閒逛的藝術系學生的打扮。他是個不修邊幅的年輕人,他的言談舉止也沒有多少引人注目之處。他自以為是,喜歡爭論,不能容忍別人的意見。他興致勃勃地表達對同行作家由衷的蔑視,眉飛色舞地抨擊一個個名人,這倒是令我滿意的,因為這些人在我看來也的確是徒有虛名。但我還是謹慎地保持沉默,而且我暗自相信,只要我一轉身,他也會一樣把我貶得一錢不值,這樣一想我也就滿意不起來了。他頗健談,談吐也有趣,有時甚至很機智。要不是三位女士沒來由地被他的俏皮話逗得捧腹大笑,我應該會更容易被他的風趣逗笑的。只要他一開口,不管他說的話是否好笑,是否得體,三個女人都會縱聲大笑。他講了很多蠢話,因為他一直說個不停,不過有些話也說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觀點,儘管粗糙,更不像他本人認為的那樣富有新意,但還是真誠的。不過,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隨時會迸發出來的活力,仿佛有一團無法忍受的怒火在他身上燃燒,這火焰的光甚至也會照到他身邊的人。這小子有點兒名堂,也就因為這個感覺,我辭別後心裡仍有幾分好奇,想知道他將來會有什麼出息。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寫作才華,很多年輕人都能寫出一部聰明的小說——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他這個人還是有些與眾不同的地方。像他這種類型的人,到了三十歲,歲月就會磨平他的稜角,閱歷則會告訴他,他沒有自己想像的那樣聰明。那樣,他就可能會變成一個有趣的、讓人愉快的傢伙。不過,我應該不會再見到他了。
誰料,兩三天後,我就收到了他寄來的一本小說,扉頁上題寫了充滿溢美之意的獻詞。我讀了一遍,小說顯然帶有自傳性質。背景是薩塞克斯郡的一個小鎮,人物來自中上流社會,他們收入並不豐厚,但又竭力保持臉面。小說中的幽默筆調毫不留情,而且用詞粗俗,書中不厭其煩地對年老貧弱者大加嘲弄,這使我越讀越生氣。彼得·美爾羅斯不懂得要承受生活的那些不幸是多麼艱難的事,也不懂得人們為應對生活苦難而奮力拼搏是值得同情,而不是可以譏笑的。不過書中對某些地方的描寫,對掛在屋裡的一些並不起眼的畫作,以及鄉村印象的描繪,都非常出彩,表現出了作者的溫情和他對物質事物中蘊含的精神美的感受。故事寫得輕鬆,無雕琢造作之氣,用詞的聲調鏗鏘有力,有餘音繞樑的美感。究竟是什麼東西給了這部小說些許不同尋常的魅力,也讓我理解了它為什麼能吸引讀者,其實就是構成整部小說情節的那樣一個平凡的愛情故事中始終跳躍著的激情脈動。小說寫得不只是有點兒粗糙,這是現代小說的時髦做法,故事結尾寫得很模糊,沒有任何具體的結局,所以故事的發展基本上是開頭如何,結尾仍是如何。但你還是能強烈感受到青春戀情的力量,充滿理想色彩,又激盪著難以擺脫的性愛衝動。故事寫得生動至極,深深地牽動著讀者的心,你會感到透不過氣來,仿佛生命的脈搏就在書頁上跳動。沒有一絲含蓄,只有荒誕,令人不齒,卻很美,就好像充滿了大自然的力量。無疑,這就是激情。我在哪兒都沒有體驗到過如此感人、如此令人敬畏的東西。
我給彼得·美爾羅斯寫了封信,告訴了他我對他的小說的看法,還建議一起吃頓午飯。第二天,他打電話過來,我們就約定了見面。
我們在一家餐館面對面坐下來後,我才發現他有些羞澀,我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我請他喝了一杯雞尾酒。他還算健談,可我還是看出了他有些不安。我產生了一種印象,他是故意擺出一副自信的姿態,為了掩飾——或許是對自己掩飾——在內心折磨著他的不自信。他的舉止一驚一乍的,很不自然。他會說出一句粗魯的話,然後神經質地大笑幾聲,來掩飾自己的尷尬。他雖然裝出自信十足的樣子,但每時每刻都希望從別人那裡獲得認可。他會故意激怒你,說一些他認為會讓你生氣的話,儘管說得很隱晦,卻明顯是要迫使你承認他的確像他自己認為的那樣優秀。他希望自己可以鄙視同行的意見,沒有什麼事情比這更重要的了。我覺得他是個挺招人討厭的年輕人,不過我對此並不介意。頭腦聰明的年輕人招人討厭是很自然的事。他們認為自己天生有才,只是沒找到用武之地。他們為自己懷才不遇而大為惱怒。他們有東西可以奉獻出來,可是沒有人伸手來接。他們迫不及待地想要成名,認為自己是當之無愧的。沒錯,我並不介意讓人討厭的年輕人,倒是年輕人顯得魅力十足時,我才會關上我的同情之門。
彼得·美爾羅斯對待自己的作品態度極為謙虛。我告訴他小說中有哪些地方我認為寫得很好,他膚色發紅的臉一下子漲得通紅。他極為謙卑地接受我提出的批評意見,謙卑得讓我不好意思。他寫這部小說沒有掙到多少錢,他的出版商在支付給他下一部作品的稿酬之前,每月付給他一筆微薄的補貼。下一部作品他剛開始寫,但他希望能去一個清淨的地方專心寫作。他知道我住在里維埃拉,就問我能不能找到這樣一個安靜的地方,可以游泳,而且房租便宜。我提出他可以先到我那裡住上幾天,四處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適的地方。他聽到我的建議後,綠色的眼睛閃出光來,臉一下子更紅了。
「不會給你添麻煩吧?」
「不會的,我有自己的事要做。我只能為你提供一日三餐和一個睡覺的房間。日子會非常單調,不過,你想做什麼都可以。」
「聽起來很棒!如果我決定要過來住,可以告訴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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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
我們分了手,一兩周後,我回家了。那是五月份。六月初,我收到了彼得·美爾羅斯的一封來信,他在信中問,如果我邀請他過來住幾天是認真的,他可否在某月某日就過來。瞧瞧,當時我說的是認真的,可現在過了一個月後,我只記得他是個傲慢魯莽、缺乏教養的年輕人,我只跟他見過兩次面,對他一點兒都不感興趣,我不再把當時的提議當真了。我感到,他住在我這裡很可能會無聊至極。我過的是很平靜的生活,平時也不怎麼見人。我心想,如果他像我猜想的那樣是個粗魯的人,那麼我就會不堪其煩,而他是我邀請來的客人,我勢必不能對他隨便發脾氣。我似乎已經看到自己忍無可忍,按鈴叫人來給他卷好行李,叫車開過來,半小時內把他送走。不過我也不能這麼辦事。讓他在我這裡住一段時間畢竟可以幫他省下食宿費用,而且,如果像他信中說的那樣,他現在身心俱疲,心情不好,那麼住在我這裡也可以讓他散散心。我給他發了封電報,不久,他就過來了。
我在火車站接到他時,他穿著灰色的法蘭絨褲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顯得又熱又邋遢。不過,他跳進池裡遊了個泳後,換上了白色短褲和乾淨的襯衣,又顯得不可思議地年輕了。他以前從沒走出過英格蘭,到了我這裡很興奮。看到他如此快樂我很有感觸。在這個新的生活環境裡,他似乎變了個人,變得單純、謙遜,孩子氣十足。我感到驚訝,並為此欣喜。晚上吃過晚餐後,我們坐在花園裡,周圍一片靜謐,只能聽到小青蛙呱呱的叫聲。他跟我談起了他的小說。他寫的是一個年輕作家和一個女歌星的浪漫故事,這個題材會讓人想起奧維達的作品。我根本沒有想到這個不懂感情的年輕人會去寫這樣的故事,我被逗笑了。時尚總是循環反覆,經歷了一代又一代的變化之後,又回到了原來的主題,真是不可思議!我毫不懷疑彼得·美爾羅斯會用現代方式來處理這個故事,這明顯就是八十年代把多愁善感的讀者迷得神魂顛倒的那些三卷本小說[4]中描寫的同類故事。可他提出要把故事背景放在愛德華時代2的初期,而這個時代在當時的年輕讀者看來早已逝去,只留在人們的想像之中。他不停地說著他的想法。聽他說話並不讓人感到不快。他沒有意識到他是在把自己的白日夢寫進小說里,也就是一個非常平庸、默默無聞的年輕人整天做著滑稽可笑卻又讓人感慨良多的白日夢,相信自己被一個美麗無比、聲名顯赫的高貴女人愛上,簡直全世界的人都對他艷羨不已。我一直喜歡奧維達的小說,彼得·美爾羅斯的想法一點兒也沒有讓我不快。我知道他有高超的描寫才能,對物質的事物,什麼布料啦,家具啦,牆壁啦,樹木花草啦,都有獨到的眼光和生動的描繪,他也有很強的能力表現生命的激情、愛的激情,這些激情流動在他粗笨的身體裡,牽動著他的每一個細胞。因此我隱約感到,他或許完全可以寫出一部生氣勃勃、荒誕而又富有詩意的作品來。但我還是問了他一個問題:
「你認識什么女歌星嗎?」
「不認識,但是我讀了所有我能找到的自傳和回憶錄,我做了很深入的研究,不只是那些顯而易見的事情,你知道,我還到處搜尋了各種邊邊角角的內容,去發現每一件逸聞趣事背後的含義。」
「你找到想要的東西了嗎?」
「我想是的。」
他開始向我描述他要寫的女主角。她年輕漂亮,有些任性,脾氣暴躁,但很大度。她是個氣場強大的女人,她深愛音樂,不僅嗓子裡有音樂,她的每一個姿勢、她心靈深處的感受,無不透露出音樂的魅力。她沒有嫉妒之心,只有對藝術的追求,如果有哪個歌手傷害了她,只要聽到這個歌手在台上唱得優美,她就會原諒他。她為人熱心慷慨,如果有人遭遇了不幸,她柔軟的心腸就會被打動,她會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出來。她也是一個了不起的愛人,願意為所愛的男人犧牲一切。她也很聰明,讀書很多。她溫柔、無私、公正。說真的,她太完美了,簡直不像是真的。
「我想你最好見見哪個女歌星。」最後我說道。
「怎麼見呢?」
「你聽說過福特羅娜夫人嗎?」
「當然聽說過,我讀過她的回憶錄。」
「她就住在海邊,我給她打個電話,請她過來吃飯。」
「真的嗎?那太好了!」
「如果你發現她跟你想的不一樣,可不要責怪我啊。」
「我只想了解事實。」
每個人都聽說過福特羅娜夫人,澳大利亞大歌星梅爾巴也沒有她出名。她現在不再唱歌劇了,但嗓音依然美妙動人。不論她到世界上的哪個地方開音樂會,都能讓劇場爆滿。每年冬天,她都要去各地巡演,夏天就在海濱別墅休養。在里維埃拉,方圓三十英里內的人都是鄰居。有幾年,我常常見到福特羅娜夫人。她性格熱情,她不僅是個有名的歌手,她的風流韻事也一樣有名。她並不介意談論自己的戀情,我經常一連幾個小時坐在那裡,聽她眉飛色舞地大講她被王公貴族或大富豪追求的奇聞趣事,聽得心醉神迷。她講這些故事時談吐幽默,我實在沒有想到她的性格中竟然也有幽默的一面。讓我感到滿意的是,她講的故事起碼不是完全虛構的。她結過三四次婚,每次持續的時間都不長。其中一次是嫁給一位那不勒斯王子。她認為自己的稱呼福特羅娜夫人比什麼頭銜都更響亮,所以她沒有用這位王子的姓氏(事實上她也很快就沒有這個權利了,因為她跟王子離婚後馬上又跟別人結婚了)。不過她使用的銀器和刀叉餐具什麼的,都裝飾著王族盾徽和王冠,她的僕人一律稱呼她為王妃夫人。她自稱是匈牙利人,但她的英語說得很地道。有時(也就是她想起來的時候),她會故意說得有點兒口音,曾有人告訴我,她說話的腔調很像堪薩斯人。對此她解釋說,她很小的時候,父親因政治原因流亡,逃到了美國,但她說不清楚她父親到底是一個傑出科學家,因自由主義言論惹了禍,還是一個上層匈牙利人,因與一位大公夫人私通而招來了王室的憤怒。這要看她是跟什麼人在一起交談,身邊是一群藝術家時她就是一位藝術家,與出身高貴的人交往時,她便成了貴族夫人。
跟我在一起時,她總顯得不太自然,即便盡力想要表現得自然些,她也根本做不到,不過在我面前她要比跟別人在一起時更坦率些。她瞧不起藝術,而且表達得很自然,也很在理。她真誠地把藝術全看作裝腔作勢唬人的東西,發自內心地認為那些居然能用藝術來矇騙公眾的人都可笑又可憐。我要承認,我懷著看笑話的竊喜期待彼得·美爾羅斯和福特羅娜夫人的會面。
她喜歡過來跟我一起吃飯,因為她知道在我這裡可以吃上一頓好吃的。她一天就吃這一頓飯,她要精心保持自己的身材,不過她希望吃的這頓飯要可口而豐盛。我請她九點過來,我知道只有到這個時間她才會想到要吃東西。我訂了九點半的飯菜。她九點四十五才到。她穿一身蘋果綠的緞子長裙,前面的領口開得很低,整個後背都裸露著。脖子上戴著一串巨大的珍珠項鍊,手上戴著好幾枚看上去價格不菲的戒指,左胳膊上從手腕到肘部戴滿了鑽石和翡翠的手鍊,其中兩三條肯定是真的。烏黑的頭髮上套著一圈細細的鑽石飾環。就算在早些年她去參加斯塔福宮的舞會,也不過穿戴得這麼璀璨耀眼。我和彼得·美爾羅斯穿的是白色背帶褲。
「你太隆重啦,」我說,「我跟你說了,這不是晚會。」
她那動人的黑眼睛朝彼得眨了眨。
「當然是晚會了。你跟我說了,你的朋友是個很有才華的作家,而我只是個唱歌的。」她用一根手指在亮閃閃的手鍊上劃了一下,「這是我對創作藝術家表達敬意。」
我差點兒脫口罵出一句髒話,可好歹還是咽了下去,我請她喝我知道她最喜歡的雞尾酒。我被特許稱呼她瑪麗亞,而她總稱我「大師」。她這樣稱呼我是有原因的,一則是因為她知道這個稱呼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十足的傻瓜;二則是因為,雖然她實際上僅比我小兩三歲,但這樣稱呼我,就可以表明她跟我不是同一代人。然而,她有時也會稱我為「你這頭髒豬」。從她今天晚上的模樣來看,她肯定早已過了三十五歲。她的五官挺大的,不知為何似乎顯不出她的年齡。在舞台上,她是個漂亮女人;即使在個人生活中,儘管她鼻子和嘴巴都很大,臉上肉也多,但還是很好看的。她擦了棕色的粉,塗了深色胭脂,嘴唇猩紅,很生動。她看起來很像是西班牙人,我猜想到了,也感覺到了,因為晚餐剛開始時,她說話的口音很像塞維亞人。我希望她多說話,這樣彼得的錢就不會白花,而我知道她能談論的話題只有一個。事實上,她是個愚蠢的女人,只是掌握了能說會道的本事,讓初次見到她的人會以為,看她這麼能說會道,自然也該是個有才氣的女人。其實這不過是她的表演罷了,你很快就會發現,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而且對自己所說的也毫無興趣。我認為她這輩子從來就沒有讀過一本書,她對世界上發生的事情的了解僅僅來源於她能搜集到的插圖書籍中的圖片。她熱愛音樂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去聽音樂會,在演奏貝多芬《第五交響曲》時,她竟一直在睡覺,然後在幕間休息時,我又饒有興致地聽到她在跟別人說,貝多芬的音樂對她震撼太大了,她都常常猶豫要不要來聽了,因為這些輝煌的樂章會久久縈繞在她的腦子裡,也就是說,她一夜都不能入睡。我完全相信她會一夜無眠,因為她在演奏交響曲時這麼酣睡了一大覺,夜裡怎麼還可能睡得著?
不過,有一個話題她從來不會失去興趣,每次談論起來都不知疲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止她回到這個話題上來,任何一句偶爾提起的題外話,無論多麼不相干,都會被她拿來用作鋪墊,一下又跳到那個話題上去了。為了鋪墊成功,她發揮出誰都想像不到她會具備的聰明才智。只要談起這個話題,她就變得詼諧活潑,富有哲理,時而充滿悲情,時而別出心裁。總之,這個話題能讓她的足智多謀展現無遺,可以無限延伸,變化無窮。這個話題就是她自己。我只需要給她起個頭,接下來適當地插幾句話就可以了。她的狀態如魚得水。
我們在露台上吃晚飯,一輪圓月熱切地照亮了我們眼前的海面。大自然似乎也懂得如何應景,布置好了最佳的場景。月光下有兩棵高大的柏樹幽暗地聳立在兩旁,露台上我們的四周是開滿花的橙樹,芳香四溢。沒有風,餐桌上的蠟燭燃燒著,閃動著平穩、柔和的光。這樣的亮光正適合福特羅娜夫人。她坐在我們中間,開懷大吃,盡情品味著香檳,興致很好。她仰頭掃了一眼天空中的月亮。月光在海面上照出一條寬闊的銀色大道。
「大自然多美啊!」她說,「上帝啊,在這樣的景色里,我們都應該盡情玩鬧,怎麼還能期待別人唱歌呢?你們知道嗎?說真的,考文特花園皇家歌劇院的舞台布置真是丟人,我上次在那兒演唱《朱麗葉》的時候,就告訴他們,要是不把布景中的月亮弄好,我就不上台了。」
彼得靜靜地聽她說著,似乎沒有時間吃東西,只能把她說的每一句話吃下去。我原先不敢指望她會發揮很大的價值,但她的表現比我預想的更有價值。她已有些醉意,不只是因為喝了不少香檳,她陶醉於自己的滔滔不絕中了。聽她說話,你會認為她是個逆來順受的溫順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在密謀要坑害她。她一生都在同無盡的厄運艱苦搏鬥。經理待她惡劣,主辦方無恥欺騙她,歌手聯合起來詆毀她,批評家被她的敵人收買,總是寫她的醜聞;她為自己的戀人不計一切得失,而這些男人卻忘恩負義地利用她。然而,她靠著自己出眾的聰明才智創造了奇蹟,把他們都打敗了。她面露喜色,兩眼放光,告訴我們她怎樣一一粉碎了那些詭計,而那些阻擋她前進道路的可憐蟲都遭遇了什麼樣的災難。我很納悶她怎麼會有勇氣把這些不光彩的事情都心安理得地講出來。她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卻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了自己的性格,睚眥必報、嫉妒成性、冷酷無情、異常虛榮、殘忍自私、詭計多端、唯利是圖。我不時地偷看一眼彼得,我看得出他在把自己心中描畫的那個理想女歌星的形象與自己眼前的無情現實做比較,腦子已經亂成一團,我不由得暗自竊笑。這是個沒有心肝的女人。等她終於離去後,我轉身對彼得微微一笑。
「怎麼著?」我說,「你好歹得到了好素材。」
「我知道,真是太適合了。」他興致勃勃地說。
「是嗎?」我吃了一驚,大聲問道。
「她就是我要寫的那個女人。她永遠都不會相信,我還沒見到她就已經把人物性格的主線都勾勒出來了。」
我驚詫地凝視著他。
「熱愛藝術,沒有偏見。這就是我心目中的高貴靈魂。那些心胸狹隘的人、那些好事之徒、那些品行粗俗的人,在她的前進道路上給她製造各種障礙,可她有遠大的追求、單純的目的,她把這些障礙都一一清除乾淨了。」他突然興奮地輕輕笑了一聲,「你說妙不妙,大自然竟然是模仿藝術的?我向你發誓,我已經可以把她寫活了。」
我剛要開口,卻沒有說出來,不過還是忍不住輕輕聳了聳肩,心裡感覺到自己被打動了。彼得在這個女人身上看到了他決意要找的東西,他在自己的幻想中看到了一種類似於美的東西。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是一個詩人。我們上床休息了。兩三天後,他領到了一筆讓他滿意的補助金,便從我這裡搬走了。
過了一段時間,他的書問世了。跟大多數年輕作家寫的第二部小說一樣,這部作品算不上很成功。評論家曾過度讚頌他的第一部作品,現在又變得格外吹毛求疵。當然,寫一部小說描寫自己和童年時代就熟悉的人,與在小說中描寫自己創造出來的人物,是完全不同的事。彼得的第二部小說寫得太長了。他過度放縱了自己駕馭文字的才能,筆下的幽默依然很粗俗,不過他巧妙地重構了故事的時代背景。這部浪漫的小說依然激情四溢,這種真實的激情在他的第一部小說中就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在我那裡吃過那頓晚飯後,我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再見到福特羅娜夫人。她到南美巡演去了,直到第二年夏末才回到里維埃拉。
一天晚上,她請我過去跟她一起吃飯。除了我們兩人,只有她的女伴兼秘書在場。秘書是個英國人,叫格拉澤小姐。福特羅娜夫人對她惡語相加,隨意虐待,又打又罵,但是離開她就是不行。格拉澤小姐五十來歲,面容憔悴,頭髮花白,面色發黃,滿臉皺紋。她是個怪人。她對福特羅娜夫人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她既崇拜這個女人,又對她充滿怨恨。在她的背後,她會極風趣地拿這個女人開涮,她偷偷地模仿這位大歌星和她的追求者之間的往來,那是我有生以來聽到過的最令人捧腹的笑話。不過,她又像母親一樣照料著她。正是因為有這位秘書的關照,有時用好言好語哄她,有時直言不諱地訓斥,才使得福特羅娜夫人的行為多少像個正常人,也正是她為這位歌手寫了一本極不準確的回憶錄。
福特羅娜夫人穿著淺藍色的緞子睡衣(她喜歡緞子衣服),戴著綠色絲綢假髮套——據說是為了讓頭髮休息;除了幾枚戒指、一條珍珠項鍊、兩條手鍊、腰上別了一枚鑽石胸針之外,沒戴什麼首飾。她的南美之行獲得了巨大成功,她要好好講給我聽。她不停地說著。她的嗓音從來沒有這麼華美過,她一出現就贏得了無與倫比的歡迎,掌聲雷動。音樂廳座無虛席,她可掙了大錢!
「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格拉澤?」瑪麗亞用濃重的南美口音大喊道。
「差不多是真的。」格拉澤小姐答道。
福特羅娜夫人有個令人不快的習慣:她總喜歡用姓氏來稱呼她的女伴。不過,這個可憐的女人應該早就不再為此氣惱,所以也無關緊要了。
「我們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遇到的那位先生是誰來著?」
「哪位先生?」
「你個傻瓜,格拉澤。你記得清清楚楚的,我跟他結過一次婚。」
「佩佩·薩帕塔。」格拉澤小姐回答,臉上沒有一絲笑意。
「他破產了,竟厚顏無恥地要我把他送給我的一條鑽石項鍊還給他,說那是他母親的東西。」
「你還給他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格拉澤小姐說,「反正你從來也不戴。」
「還給他?」福特羅娜夫人驚叫起來,她驚訝得說出了最地道的英文,「還給他?你瘋啦!」
她看了一眼格拉澤小姐,仿佛她期待就在此時此刻格拉澤小姐會突然發瘋似的。她從餐桌邊站了起來,因為我們的晚餐已經結束。
「我們到外面走走吧。」她說,「要不是我有天使般的耐心,早就把這個女人趕走了。」
福特羅娜夫人和我走了出去,不過格拉澤小姐沒有跟我們出來。我們在遊廊上坐了下來。院子裡有一棵挺拔的雪松,在星空的映照下可以看到黑魆魆的枝丫的輪廓。大海幾乎就在我們的腳下,平靜得妙不可言。福特羅娜夫人突然驚跳起來。
「我差點兒忘了。格拉澤,你個笨蛋!」她大嚷道,「你怎麼不提醒我?」然後又對我嚷道,「你氣死我了!」
「幸虧你在晚飯後才想起來。」我應道。
「你的那位朋友,寫了本什麼破書啊!」
我一時沒弄明白她到底在說什麼。
「什麼朋友?什麼書?」
「別犯傻了!那個難看的小男人,臉色發光、身材很醜的那位,寫了一本關於我的書。」
「哦,彼得·美爾羅斯!可那本書寫的不是你啊。」
「當然是寫我的。你當我是傻瓜嗎?他很放肆,還寄給我了一本。」
「我希望你能坦然回信告訴他你收到書了。」
「你以為隨便哪個不值一文的小作者寄給我書,我都有時間回復嗎?我是指望格拉澤給他寫封回信的。你沒有權利讓我跟他一起吃飯,跟他見面,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去的,我以為你就是因為我這個人而喜歡跟我交往,沒想到我是被利用了。連老朋友都不能指望他會行為端正,這太不像話了!我這輩子再也不會跟你一起吃飯了,永遠、永遠、永遠不會!」
她越說越惱火,我趕緊打斷她,不然就不可收拾了。
「別說了,親愛的。」我說,「首先,書里寫的那個歌手,我想你指的就是這個人物……」
「你總不會認為我是在指那個女傭吧?」
「那個歌手的人物形象是在他見到你之前就構思好了的。再說,跟你一點兒也不像啊。」
「你什麼意思?跟我不像?我所有的朋友都看出了是我。我是說,這樣的描寫也太明顯了吧。」
「瑪麗。」我想辯解。
「我叫瑪麗亞,這個你比誰都清楚,如果你不願意叫我瑪麗亞,你可以稱呼我福特羅娜夫人,或者王妃。」
我沒有理會她說的這句話。
「這本書你讀過了嗎?」
「當然讀過了。每個人都跟我說這本書是寫我的,我就讀了。」
「可是那個年輕人寫的女主角,也就是那個歌星,只有二十五歲。」
「像我這樣的女人是沒有年齡的。」
「那個人物從頭到腳都是音樂,性情溫柔像一隻鴿子,無私得驚人,她坦率、忠誠、公正。這是你對自己的看法嗎?」
「那你對我的看法怎樣呢?」
「冷酷無情,絕對殘忍,天生愛玩詭計,完全以自我為中心。」
這時,她罵了我一句。一般說來,一個女士是不會張口就用這種話罵一個男人的,不論這個男人有什麼過錯,畢竟還從沒有人質疑過他是個男人。可是,雖然她的眼睛閃爍不定,但我還是能看出,她一點兒都沒生氣,她把我對她的描述看作恭維了。
「那麼,翡翠戒指是怎麼回事呢?你不會否認這是我告訴他的吧?」
翡翠戒指的故事是這樣的:福特羅娜夫人跟一個大國的王儲陷入了熱戀,王儲送給她一枚價值連城的翡翠戒指。一天晚上,兩人吵架了,互相說了些氣話,其中提到了那枚戒指。福特羅娜夫人一聽,馬上把戒指從手指上扯了下來,扔進了火爐里。王儲是個節儉之人,見狀驚叫了一聲,趕緊跪在地上把煤炭一塊塊扒出來,直到在火里找到了那枚戒指。福特羅娜夫人滿臉不屑地看著他趴在地板上鼓搗。她自己不是個大手大腳的人,但她無法忍受別人的吝嗇。她用下面這句感人的話結束了這個故事:
「從那以後,我不可能再愛他。」
這個情節很獨特,激發了彼得的想像力,他巧妙地把它寫進了自己的小說。
「我是特別信任你們兩人才講給你們聽的,以前我從沒告訴過別人。隨便寫進書里去,這是背棄信任的惡劣行為。你和他都難脫干係。」
「可是這個故事我都聽你講過幾十遍了。弗洛倫斯·蒙哥馬利也給我講過,說的是她自己和魯道夫王儲的戀情。這也是她最愛講的一個故事。羅拉·蒙特茲也多次講過同樣的故事,說的是她自己和巴伐利亞國王的戀情。我相信內爾·格溫也講過她和查理二世的類似經歷。這本來就是世界上古老的故事之一。」
她吃了一驚,不過很快就恢復了鎮定。
「我看不出一件事多次發生有什麼可奇怪的。誰都知道,女人都看重感情,而男人都是吝嗇鬼。你要是不相信的話,我可以把那枚翡翠戒指拿給你看。當然,我找人重新鑲過了。」
「羅拉·蒙特茲講的故事裡是珍珠項鍊,」我用譏諷的語氣說,「我相信已經壞得不行了。」
「珍珠項鍊?」她露出了平時常見的燦爛笑容,「我給你講過班吉·雷森巴姆和珍珠項鍊的故事嗎?你也許可以寫出一篇小說來。」
班吉·雷森巴姆是個大富翁,眾所周知,他做了福特羅娜夫人很長時間的情人。事實上,我們現在坐在裡面的這棟豪華小別墅就是這個富翁給她買的。
「在紐約時,他送給我一條精美的珍珠項鍊,那時我在大都會歌劇院演唱,演出季節結束後,我們一起回歐洲的。你從來不認識他,是吧?」
「不認識。」
「說起這個人嘛,他在有些方面並不壞,只是嫉妒起來像瘋了一樣。我們在船上大吵過一次,就因為有個義大利軍官太關注我了。老天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容易相處的人,但哪個男人也別想欺負我。不管怎麼說,我也有我的自尊心。我告訴他哪裡可以下船——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可是他打了我一個耳光,就在甲板上,你想想看!我可以告訴你,我一下子氣瘋了。我一把從脖子上扯下珍珠項鍊,扔進了海里。『這項鍊值五萬鎊呢!』他抽了口氣,臉色變得慘白。我挺直了身子,對他說:『我喜歡這條項鍊只是因為我愛你。』說完,我轉身就走了。」
「你是個傻瓜。」我說。
「我二十四小時不肯跟他說話,然後他就對我服服帖帖的了。我們到達巴黎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卡地亞給我買了一條同樣好的項鍊。」
她咯咯地笑起來。
「你剛才還說我是個傻瓜?我把真的項鍊存在了紐約的銀行里,因為我知道下一個演出季節我還要去。扔到海里的是仿製品。」
她放聲大笑起來,那笑聲圓潤、歡快,像是小孩子在笑。玩這種詭計是她的拿手好戲,她笑得又開心又得意。
「男人都是怎樣的傻瓜!」她抽著氣說,「看看你,你還以為我把真的項鍊扔到海里去了。」
她笑了一陣又一陣,最後終於停了下來,但仍興奮不已。
「我想唱歌,格拉澤,給我伴奏。」
一個聲音從客廳里傳出來。
「你剛吃下去那麼多食物,現在不能唱。」
「閉嘴,你個老母牛。彈點兒曲子,我命令你。」
沒有回答,但過了片刻,格拉澤小姐彈起了舒曼的一首樂曲的開頭小節。唱這個曲子不需要嗓子太過用力,我猜想格拉澤小姐選擇這首曲子時,是心中有數的。福特羅娜夫人開始用低音唱起來,她聽到自己的嗓音從嘴裡發出來,清澈而純淨,她便放開喉嚨唱了起來。歌唱完了,四周一片沉默。格拉澤小姐聽出福特羅娜夫人聲音清亮,感覺到她意猶未盡,還想再唱。這位歌星站在窗子前,背對亮著燈光的房間,望著窗外幽暗閃爍的海面。那棵雪松在夜空的映襯下,呈現出美麗的圖案。夜色溫柔,空氣芳香。格拉澤小姐又彈了幾小節。突然,我感到後脊樑起了一陣冷戰。福特羅娜夫人聽出了是什麼曲子後,也稍稍吃了一驚,然後我感覺她鎮定了下來。
多麼柔情多麼溫馨,
他笑容微綻;
他睜開雙眼,
是多麼動人。
這是伊索德之死的歌,在華格納的歌劇中她從來沒有演唱過,因害怕損壞嗓子。不過我猜想,她在音樂會上應該是經常唱的。現在,沒有交響樂團的伴奏,而只有一架鋼琴單薄的叮噹聲,那就沒有關係了。那來自天國一般的音符飄落到靜謐的空氣中,在海面上飄蕩而去。在這樣一個十分浪漫的場景中,在一個星光燦爛的夜晚,她的演唱是多麼震撼人心。福特羅娜夫人的嗓音,現在依然細膩、圓潤、純淨;她的演唱感情飽滿,輕柔動人,把人生的痛苦表達得那樣悽慘和優美,我的心融化了。當她唱完時,我的嗓子哽咽住了,我看了看她,淚水正順著她的臉頰流下來。我不想說什麼。她一動不動地站著,看著外面那片永恆的海洋。
多麼奇怪的女人!那一刻我想到,我寧願她就是現在這副本來面目,有她可怕的缺點,也不願她是像彼得·美爾羅斯描寫的那樣,集各種美德於一身。但是,這樣就會有人要譴責我,因為我喜歡壞得不合常理的人。她當然令人憎恨,但她的魅力是難以抵擋的。
[1] 拉丁文,意為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2] 廚子說的英語有語法錯誤,譯文儘量體現這個特點,不再一一加注說明。
[3] 源出《聖經·舊約·雅歌》(又名《所羅門之歌》或《歌中之歌》)第二章:The flowers appear on the earth, the time of singing has come, and the voice of the turtledove is heard in our land.(地上百花齊放、百鳥齊鳴的時候已經來到,斑鳩的聲音在我們境內也聽見了。)「斑鳩的聲音」指斑鳩在求愛時發出的叫聲,暗喻世俗的渴求。
[4] 在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通常定義為1837—1901年),因印刷出版的成本及迎合讀者趣味等原因,英國長篇小說通常以三卷本形式出版,這種三卷本小說與文學類別的三部曲小說有所不同,大多情節複雜,以大圓滿為結局,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特別流行。從十九世紀末開始,尤其是進入愛德華時代後,這類小說不再受歡迎,逐漸被篇幅較短的小說取代。2 愛德華時代指1901—1910年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在位的時期。愛德華時代和維多利亞時代中後期被認為是大英帝國的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