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廣義卷二2
2024-10-10 19:54:47
作者: 王夫之
封
封,本訓諸侯之爵土也。封疆雲者,所封之疆界也。古者封諸侯,授以大社五色之土,各如其方色,至國,築壇而藏之為社。從二土。從土,藏所受之土也。古人書與簡策合文內向,以泥塗其旁,加壐印泥上,謂之封,函藏之,若封社土也。後世以楮墨為書,粘黏而傅以朱印,亦謂之封,蒙其名爾。借為錮蔽之義者,封則不可見也。窆亦謂之封,藏之土中也,正可如字讀之。窆與築墳本一事,不必別為之名。《禮》注乃以封墳之封讀如字,而下棺之封讀之為窆。漢人傳經,多為音釋,以務秘授、炫門徒,往往如此。其始不過雲封即窆也,後遂呼封為窆,專己保陋,莫之或辨矣。若《詩》「無封靡於爾邦」,借為大也者,與墳同義。墳封積土高大,故「牂羊墳首」亦訓為大,猶大嫂謂之「丘嫂」。
本章節來源於𝒷𝒶𝓃𝓍𝒾𝒶𝒷𝒶.𝒸ℴ𝓂
塗
塗,本訓泥也。以泥傅壁亦曰塗。《詩》「如塗塗附」,兼此二義。借為「塗畫」「塗飾」字者,堊赭之類皆土屬,水和之如泥,施之素上,如傅泥也。轉為道塗之塗,道上遇雨則成泥也。其塗乃水名,出雲南,入溫水。經傳或寫道塗作「塗」,省爾。俗別作「途」,不成字。
堪
塞
塞,止先代切一音,本訓隔也,與通相對。借為「邊塞」字,隔絕胡、漢也。今俗於「邊塞」字存本音,而讀「通塞」為蘇則切。去、入二聲,方言乖互。北人呼入為去,越人呼去為入,此類多矣。
墇
肁
氣
匹
布帛四丈為匹,馬四亦為匹,合四為一之詞也。晉、宋人臨池矜巧,寫令逸媚,以「疋」字寫之。疋自音雅,酒器也。四丈為匹,一端之帛也;四馬為匹,一車之馬也。自其二二為四而言之,則耦合而為匹配之辭;自其一端一乘無餘而言之,則可借為匹夫之賤稱。故婞婞自用,眾叛親離,謂之匹夫;孤守一室,識量不及遠大者,謂之匹夫匹婦,田野之人僅有室家之恆稱也。鶩雖群而不能容外至者,亦謂之匹,以其怙黨而不容也。
乃
施
旃
曲柄旗為旃,通帛為旃。而借為語助詞者,合「之焉」二字而為一也,與「之」字意通,而有結上文之意。或有「叮嚀」之意,則兼「焉」字用也。反切之學,後代侈為浮屠之秘授,而「之乎」「之於」為「諸」,「之焉」為「旃」,「不可」為「叵」,古人已先有此法矣。
游
軍
族
族,本矢上鏑也,加金作「鏃」,則訓利也。古者「剡木為矢」,其銳謂之族,後加金鏑,謂之利兵。借為宗族之族及四閭為族之族,則以同姓聚於廟中,四閭聚而相保,若矢族之聚於鞬弓也。又借為樂之節族者,節以紀分,族以紀合,節樂句、族樂章也。今專以族為「宗族」「族閭」字,而矢鏃加金,乃讀「節族」之族為奏音,皆非本義。
中
中,本訓云:和也。其字從口,而上下貫通,調和而無偏勝,適與相宜,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酌之以中,所以和順義理,而苟得其中,自無乖戾也。中為體,和為用,用者即用其體,故中、和一也。東西南北之無倚,上下之皆貫,則居事物之里矣,故又為內也,與外相對。唯其在內,故不偏倚於一方,不偏不倚,必貫其內矣,其義一也。不偏而和,則與事物恰合,故又為當也,「發而皆中節」,當其節也,俗有「中用」之語,意正如此。舉子合式謂之「中式」,皆如字讀。塾師胥吏呼作「眾」音,皆謬。又為平分三節而在二者之間之通稱,故建子、卯、午、酉,謂之中冬、中春、中夏、中秋。一月三十日,而冬至等十二氣曰中氣,皆前後均分之辭。俗或寫中冬等為「仲」,讀直送切者,亦非。唯矢著正鵠及方書「中風」「中暑」之類,可作去聲讀之,以無和均恰合之義。從彼及此,自外以傷內,故借為「中傷」「中計」等義。投壺有「虎中」「鹿中」,刻木為之,以盛勝者之筭,因矢中而納籌,可音丁仲切。
厲
厲,本訓旱石也,謂石無水而暴裂者,有熱燥剛粗之象,故借為威猛之辭。威以自持,則為君子之嚴毅;猛以犯物,則為獨夫之暴虐。美惡不嫌同辭,皆取象焉。
厥
厥,本訓發石也,謂啟石土中也。啟石者,窮深以底其極,故借為極至之辭。方書「厥陰」,至陰也;「寒厥」「熱厥」,寒熱極也。轉借為語助辭,與「其」通用者,登土取石而得石,指其所得而言之。
尨
尨,犬之多毛者,今俗謂之猱絲狗,音莫江切。借為「尨雜」字,毛多則雜亂,色不純也。其加廠作厖,乃大石也。厖然大物,言如大石之頑大也。或寫「尨雜」作厖者,非。俗或作「龎」,尤謬。
猶
猶,玃屬。凡猿、玃、猴、狙之類皆類人,故謂相似曰猶,相等曰猶。又借為「猶是」之猶,與「仍」意近者,言其仍似前也。又「猶能」「猶可」,與「尚」意近者,謂相似者且可,何況其真也。又借為「謀」也者,以謀事、謀道,必比度其類以擬之,而參於似可似否之間以審之也。謀審則有功,故轉借為「勛猶」字。其字或左犬右酋,或左酋右犬;臨池之士因筆勢之便,非有異。《周書》「王曰猷」乃發語辭,告下使審思之。誥誓如今文移,以一字兼數義,類如此。
猥
猥,犬吠聲。借為鄙瑣之詞者,雞鳴犬吠,巷陌之音容也。通為相近之詞者,犬出外則不吠,其吠依人,故謂附近為猥近。
獘
獘,從犬,忽然仆死也,一作「斃」。今但用斃死,而以「斃」為誣上行私之過犯,誤矣。凡有無情蔽之「蔽」,正當從草,謂匿情作慝也。俗於獘字下從「廾」,尤為舛謬。
獻
獻,從鬳從犬。古者燕祭之羹皆用犬,以鬳煮犬,所以獻賓也。主人進酒曰獻者,羹以佐酒也。因通為以物致敬於所尊者之辭。而進文藝謀策以俟採納者亦曰獻。又為文獻之獻。飲則先獻老者,故稱老曰獻。轉為法也者,老者之言,法則所在也。
獨
獨,犬相見而斗也。犬不能容,故借為孤特無侶之辭,「老而無子曰獨」。不言人不容之,而以己不能容人為義,君子辭也。唯己專之,而人不得與,故人所不知、但己所覺曰獨。借為語轉詞,與但、惟、特通用,謂他皆不爾,惟此一義孤異也。
默
辡
難
鳳
了
了,本訓尥也。尥者兩脛相交,蓋生而足曲不能行者。借為「止竟」之辭,謂不復能行也。了事,竟事也。若「曉憭」字作「了」者,俗誤。
孑
孑,無右臂也。借為「偏孤」之義,《詩》「靡有孑遺」,猶俗言無半個人爾。
爰
爰,本訓引也,與「援」同意。刑書稱爰書者,引證佐以得情,引經律以定罪也。借為助語詞,與於、曰通用。爰、於、曰,音相近,皆舒氣之詞,不必有義。此於六書為諧聲,而假借用之。
為
為,本訓母猴也,以爪相干,好動不已,故借為「作為」字,與「能」意同。熊,可以有為者,乃恆蟄而不動;猴非大有能者也,而躁動不已。故能者或不為,為者未必能,天下之所以鮮實用也。轉為代人任事之辭,音於偽切,代人為也。又為所因而起之辭,緣其所作之初意也。其「乾為天,為君」之類,則就所作之成功言之。
孚
孚,本鳥抱子之謂,從爪從子,以爪反覆子抱之也。借為「信」也者,鳥伏雛必如期而成,不爽也。雖訓為信,而抑有別:信,誠允於中也;孚,信浹於彼也。如鳥孚子,氣相感通,自不爽信,故信之相感曰孚。
夭
考
考,本壽考也,盡其天年而終,不必老壽,亦謂之考。「考終命」,死之福也,故父歿曰考,正其終也。通為正也、成也。令終,得正而成終也。宮室落成之祀曰考,成也。其「攷鍾伐鼓」之「攷」,從考省、從攴,敂擊。借為稽也、試也,皆「敂」俗作「扣」「叩」,誤。也,如「我敂其兩端」之敂,擊動以啟之,而知其中藏也。有所攷則得其實,故轉為「攷據」字。傳寫經傳者概作考,經師口授之訛。俗有「拷問」字,亦即攷字。擊掠而敂訊之,從手從考,不成字。
芪
苴
莩
莩,本草也。葭蘆及竹中白膜亦謂之莩。「葭莩之親」,附於肉而薄也。玉「孚尹旁達」:孚,莩也;尹,筠也;莩內而筠外也。但作「孚尹」字者,傳寫省訛。從草、從孚,在中之義。此字但有孚音。或以為「餓殍」字,音婢小切者,亦傳寫之舛。
蘆
荼
荼,徐鉉曰:「此即今之茶字。」蓋據《爾雅》「茶,苦檟」而言之。然荼不一種,今之煮以為飲者,亦名荼耳,實則蓼類也。今之「茶」字,從人從木,不成文,音宅加切,抑不諧聲。始產蜀西羌中,夷人為之名,因制其字,始見於王褒《僮約》,固不可深詰也。
茨
萊
萊,蔓華也。凡引蔓而開花者,其類不一,皆可名萊。田蕪則蔓草生之,故荒田謂之萊。古者中田二百畝,而百畝萊,下田三百畝,而二百畝萊,起科之法也,「辟草萊」,則盡稅之矣。萊本荒草,與蓬並生蕪穢之地。方士雲有蓬萊山,謂荒野無人,苟全其生者之所居。唐人乃以名宮。蕪草生於殿庭,安史之禍兆於此矣。
蓀
芳草曰蓀,讀如孫。芥脆曰荃,讀如筌。芥脆者,以湯瀹芥苗,令辛脆,俗所謂辣菜也。《楚辭》之荃,皆本蓀字,傳寫別而注音思昆切,則字訛而音猶不失。
茄
茄,芙蓉莖,音加。今菜屬有所謂茄者,俗呼求迦切,不知其所自始。既無別據,固當如字讀之。
芒
芒,草端也。草端微芒不可辨察,故借為芒芒無所知見之辭。俗有「茫」字,為浩淼無際之貌,要亦即借芒字耳。渺芒,亦不可辨察也。俗又有「忙」字,從心從亡,則亦「忘」字耳。遽而不及待者,必芒芒無所知見,而素無知見之人,臨事必迫遽,則「芒迫」「荒芒」亦但當作芒。「荒芒」荒字,俗作慌,亦非。
蒸
菲
菲,土瓜也,正音芳尾切。其草莖葉薄惡,故借為「菲薄」字。轉為「芳菲」,菲者,言芳氣輕好不濃也。凡香以輕薄者為清,故《楚辭》云:「芳菲菲兮襲予。」菲菲,芳貌。而後世文人割裂作句,有「芳菲」之語,殊不成文。乃讀作霏音,收入平韻,尤為乖錯。芳菲之菲,自當如字音匪。
苦
苦,本五味之一,而《說文》但云「大苦苓也」,特據《詩》「采苦」釋之,非苦字本義。苦從古者,古,故也、腐也、枯也,皆火熟已過之味。借為器之苦窳,材之不良,皆緣此義,甘美而苦惡也。正可如字讀之。俗發「良苦」「苦窳」為古音,亦贅。大苦苓,今謂之甘草,而名「苦」,甘草過於甘,故反名之。酢七故切。曰苦,酒酸,酒不良者也。
葆
葆,草盛貌。「如竹葆矣」,字本如此。今《詩》作「苞」者,傳寫訛也。苞音布交切,草名,可以織屨者。《書》「草木漸包」,亦當作葆。借為「羽葆」字,析羽蒙茸,如草之盛也。葆,盛也,而有聚意,故《莊子》以含明不散為「葆光」。
艸
葢
葢,本訓苫也,以草覆屋也。古雖天子之室,皆以草葢,後易用陶瓦,亦仍其名。通為上覆下之辭,故傘亦曰葢,器之上覆者亦曰葢。覆則蔽而不見,故借為揜也,沒人之善、掩人之惡皆曰葢。又借為罩壓之辭,葢居屋上,人物皆在其下,故氣高者曰氣葢一世。又借為語助詞,或申釋上文,或概思其義而衍之,以下所言者,皆以此意蔽之也。其姓葢者,或音盍,齊地名,因以為姓;或音沓,夷姓也。今姓此者,自讀為丐,迷謬甚矣!
藎
藎,本草名,可以染赤者。《詩》「王之藎臣」,本「進」字,漢儒口授,傳寫作「藎」耳。後人好異,以前人之誤為新奇,凡進忠、進言,皆用藎字。尤不通者,又作歇後語,不言忠,不言諫,而但言藎。又或顛倒言之曰「忠藎」,適足資一笑而已。
薦
藉
藉,神席也,謂祭祀所設之席也。王之繅藉亦曰藉,所以尊王也。有慈夜、秦昔二切,義並同。或因與席通,用為「枕藉」字。借為「馮藉」雲者,幾所馮,筵所藉,皆依之以安者也。故所依倚、所因仍,皆可曰藉。其狼藉雲者,狼躁,其所寢處,草茅披靡也。若耤田之耤,從耒、從借省,初不從草。耤田者,借民力以終畝,其郊廟之粢盛,不敢言使民也。藉從草、耤,以耤田之稿為郊席也。經史「耤田」字從藉,傳寫之誤。借作「耤令」「耤使」及《孟子》「助者,耤也」,皆假借之意,不當作藉。
薀
薀,積也,從草、從水、從昷,水草積則生濕熱也。借為積中而藏之義,《左傳》「薀崇之」是已。凡「薀畜」「薀含」「底薀」及「旱氣薀隆」,皆此薀字。其「縕藉」之縕,自音縕。縕,紼也、繩也。藉以承玉,縕以系藉,所以藏玉而固之,故含藏深密謂之縕藉。今俗有蘊字,於「薀藏」「蘊隆」「縕藉」皆從草從縕,於六書之義奚取焉!
芼
芼,莫保切,讀如卯,本訓草覆蔓也。借為「芼羹」之芼,以菜和羹,菜覆羹上,如草覆蔓然。《詩》「左右芼之」,則謂荇菜柔脆,採得者恐日暴枯悴,左右取草覆其已得者,而更采也。
荔
蔟
蔟,行蠶蓐也。蠶所叢集,有輳集之義,故用為「大蔟」字。正月三陽集,物蠕動也。字本音族,律書注音輳者,入、去二聲相近,師傳轉易爾,不似「姑洗」之本音跣也。
菊
藐
藐,茈草也,音莫覺切,本無輕忽眇小之義。其「聽我邈邈」「說大人則邈之」,皆從貌從辵。邈,遠也,遠則不相親,與己無與之意。藐、邈同音,俗概作藐,或妄讀為渺者,當以注云「邈,渺也」,蒙師昏瞀,遂以義為音爾。
若
若,本訓擇菜也,一曰杜若,芳草。擇則各從其類,故借為分類之辭,曰若某若某。擇菜者以類相從,莖葉相肖而後留,故借為似也,與「如」通用。轉為轉語詞,曰「若使」「若能」「若夫」之類者,擇於彼而不然,別為一類之意。又借為順也者,肖者順,不肖者逆,順從其類,必其擇美而一致者也。宛轉相借,用者不知其所自始矣。
薄
薄,本訓林薄也,從草、從溥,草溥生也。鳥獸得林薄而安,故借為「棲薄」字。蠶筐曰蠶薄,蠶所棲也。借為不厚之辭者,草薄生,雖似密而不如林叢之厚也。其字或作「泊」,淡泊,淡薄也。泊,暫繫舟也。暫泊者,情所不系,以擬用情之不固也。
荅
荅,小尗也。《顏氏家訓》謂北人稱豆曰荅。今無此語,因廢其義,而以此字為對問之辭,轉為酬報之意。不知其解,反覆思之,乃「對」字轉呼入聲,口授傳寫,因以此字當之,實但對字耳。俗又從竹作「答」,於義更為不通。
奇
奇,從大從可。事以適可而止,大可則異矣,故訓異也。異者不與物群,故一曰不耦也。陽奇陰耦,不耦則孤而為餘,故有餘者謂之奇。凡「奇異」「奇邪」「奇耦」「奇零」之奇,皆音渠羈切。或讀「奇耦」「有奇」為羈音者,非。
哥
義
義,從羊、從我。從羊,與美、善同意;從我,義者,我心之制也。董子曰:「仁者,人也;義者,我也。」「仁義」之義,制之自我。「意誼」之誼,言之所宜,二字有可互用,有不可互用,經傳無分,通人自宜酌之。若交義作交誼,情義作情誼,微言大誼作大義,俱所未安。
煖
煖與煗,皆溫也,義同而音異。煖,況袁切;煗,乃管切。《孟子》「不煖不飽」,自音喧。俗廢煗字,而以煖作煗音,舛矣。俗或寫煖字從日,作「暖」,又或寫「寒煖」字,從日從宣者,皆非。
然
票
焅
焅,音苦沃切,旱氣也,「焅熱」字本如此。旱氣逼人,人不得蘇,草木當之,無不枯槁,故借為焅吏之焅,焅猶暴也。其從酉之「酷」,乃酒味厚也。酒以厚為美,曾殘虐之吏而如美酒乎?芳香酷烈,則當作酷。
灼
灼,炙也;焯,明也。二字同音之若切,而義別。「或燔或灼」,及以焞火加龜上曰灼,則作灼。若《周書》「焯見三有俊心」之類,皆應作焯。焯從卓;卓,高也,舉火高則所見者徹。經傳作灼者,傳寫之訛。
騷
騷,從馬、從搔省,擾也。搔馬,則馬擾動不寧,有亂意焉。離騷者,言己離此擾亂之世,而作賦以寫憂也。王逸曰:「騷,憂也。」非是。《離騷》本賦題,東方朔、劉向之徒,別為一體,名之曰騷,不統於賦。然則《通幽賦》可名曰「幽」、《述志賦》可名曰「志」乎?即欲別之賦外,名曰《楚辭》可爾。
驟
驟,馬疾步也。大步騁曰馳,小步亟行曰驟。從聚者,聚足速行也。借為遽也、乍也者,速至速過,如馬疾行也。轉為頻數之辭,如「趙宣子驟諫」之類,與亟同意,速往速來,必頻數也。
驗
篤
騭
甄
甄,匋也,謂燒土成瓦也。借「甄陶」為造就之語。轉借為「甄別」字者,猶言器使也。姓甄者,先世為甄陶之官,以官氏。正音居延切,或讀如真者,非。宋林攄呼「甄盎」為「堅」音,反以不識字被褫,夫孰與正之!
豫
豫,象之大者。賈侍中謂「不害於物」者,言象龐然可畏,而實不搏噬也。以其大也,故「雷出地奮」,而為豫大之象。以其不害物,故為樂也,安也。又借為先事早圖之辭,與「預」通,徐鉉於「預」字注云:「經典通作豫。從頁,未詳。」蓋取雷出地之義,開萬物之先也。其「干與」「參與」字本作「與」;或作預,非。
享
罷
網
罪
罪,捕魚竹網;辠,過犯也。秦始皇以辠字近「皇」,改用「罪」字,雖異於古,然有非而罹於網,則以為過犯,亦通,不必以出自暴秦,譏其不典也。然因此可見《九經》之文,皆漢人以李斯、程邈之字寫之,非先聖筆授;苟其不典,勿妨改正也。
置
置,本訓赦也。犯於法網而情直者,赦之不問,故通為廢免之辭。釋罪不問,有安之之意,故舉之使安其位,建之使安其所,皆曰置。抑《說文》別有「寘」字,訓雲「置也」,從宀,有安處意。則「建寘」「安寘」「廢寘」,當以寘字為宜。
上
上,高也、升也;下,底也、降也。有體用之分,初無異音。上,但音時掌切;下,但音胡雅切。今別發時亮、胡駕二切,以高也、降也為去聲者,皆塾師支離之教。
茻
莫
盧
盛
盡
鎡
鎡,與鼒同,鼎之有蓋者。《孟子》「雖有鎡基」,注以為田器,非是。鼎者,國之宗器;基者,國之疆土。言國雖富盛,必待時而動也。
刱
徵
徵,召也,今借為「徵收賦稅」字。本當作「征」,或諱征而以「徵」易之。然言「徵」亦通,往田間而索稅,民以滋擾,為期會召之而使自輸,以便民也。通為「徵驗」字者,人之賢否,事之是非,不可遙斷,召之至前,則得失有據而不妄矣。若《洪範》「庶徵」,則謂人事作於下,而天應於上,感召之所致也。五音之「徵」,相傳音陟里切,字本無所取義,但以聲分五音耳。徵音陟陵切與陟里切,皆舌抵齒而唇張,其音上行,則如字讀為徵召之徵,亦宮下生而上生商之音,何事改發別音而後協哉!
久
久,本以抵距為義。《考工記》「久諸牆以觀其撓」,字形象相撐距。借為「長久」字者,或以相抵距者歷時而後驗其力也。然於義終勉強,意者亦「九」字相傳之訛耳。九,老陽之數也。陶元亮云:「端居愛重九之名。」則古人固以九為長遠之辭矣。
酢
酢,醋二字,古今互易。以實求之,古義為長。酢從乍,乍變也。酢一曰苦,音古。酒苦惡也。酒乍變酸惡,則以為酢,宜為「酸酢」字。醋從錯省,主人獻賓於西階,賓醋主人於阼階,禮儀交錯,酒行其間,宜為「獻醋」字。相沿既久,非考文者不能復古矣。
配
匋
不
不,正音方久切,與「否」同音,意亦相近。言之不允曰否。心所弗欲,力所弗任,事所弗成,行所弗為,物所弗然,期而弗至,欲而弗得,皆曰不,與「弗」意通;而「不」者,本所不也,「弗」則有相違拂之意焉。今呼此字皆作博木切,讀如儤。原其始,上、入二聲相近,轉為方物切,讀之如「弗」。浮屠誦其師說「不也世尊」為「弗」音,猶初變之音,輾轉口授,遂呼為博木切,莫能革矣。
否
言而不允曰否。不允其言,則兩意不相通矣,故為隔塞不交之象。天氣上升,地氣下降,各從其道,不相酬洽,上《乾》下《坤》曰《否》。《彖》曰:「上下不交,」不相允也,正可如字讀之。注《易》者作補美切,經師相沿,後學莫能辨也。
墮
墮,大篆從土、從隋。小篆從阜、從二左,作「隓」。今皆從大篆,「隓」字不行。墮,正音許規切,音近麾,《春秋》「墮郈」「墮費」是也,敗壞之也。徐鉉曰:「俗作隳,非是。」若「陊落」之「陊」,音惰,徐鉉曰:「俗作墮,非是。」至於「隋」字,本不成文。隋文帝去「隨」字之辵,固為不典,而楊用修譏其以「陊落」之陊為國號,非深知六書者也。
除
除,本訓殿陛也。借為除去之除者,殿陛常埽治,無宿穢也。今人以除去為正釋,而別讀「庭除」字為遲據切,誤切也。拜官稱除者,去舊任而就新職,惟遷擢者可言除;若釋褐之初,當言授,不得雲除。
陳
隱
隱,本訓蔽也。蔽則幽曖不見;可見而故蔽匿之,與本幽深而難見,皆曰隱。借為「惻隱」字者,中心藏痛,不能言也。《諡法》:不屍其位曰隱。居位不安,可惻隱也。若沈約賣國,其主惡之,諡之曰隱,以匿情不見為義,又別一意。藳城石公珤為當國所忌,諡曰文隱。忮人之毀,可憎哉!
阿
阿,大陵也,《詩》「我陵我阿」是也。一曰曲阜也,謂丘阜回曲處,《詩》「止於丘阿」是也。借為「阿曲」「阿私」「阿護」「阿諛」,皆取曲義。若《老子》「唯之與阿」,以為應聲。或音嗚何切,或呼烏可切,但肖其聲耳。古以應「阿」為傲,今以應「阿」為恭。
隊
推
推,本音他回切,俗讀如催者,誤,排去之也。「推讓」雲者,推去不有,讓以與人也。「推測」雲者,推排之使分開,易以測也。舉薦官吏謂之推,從眾人中推出而薦之也。
拿
拿,牽別也;挐,持也。二字音同而義別。「紛拿」字從奴,牽引紛亂也。擒持不使逸及舉物而持之曰挐,字從如。今俗以拿為「挐問」「挐物」字,失之。至於從合從手,乃「拾」字,而敕旨章奏文移皆寫拿作「拿」,傳之史策,令後世笑舉國無人識字。
攘
攘,推也。攘臂者,掉臂作勢,如推排狀。借為有因而盜之辭,亦謂所盜之物在其前,攘臂而即可得,不待往竊也。「搶攘」者,擾亂之狀,古無搶字,當即倉猝之「倉」,攘亦如字讀之。好異者讀為「崢能」,亦所不取。
捦
抍
抍,蒸上聲,之郢切。或作「撜」,從登。登、升同義,上舉也。通為「抍救」字者,本取抍溺為義,引援升之岸也。《易》「用抍馬壯」字本如此。徐鉉曰:「今俗別作拯,非是。」傳寫《易》者,俗誤之始。
扣
掩
掩,斂也;揜,覆也。音同義別。掩有藏戢之意,斂而不侈,善詞也。揜,蓋藏隱蔽,不使人見,惡詞也。窆棺下土曰揜,自上蔽下也。鳥翼斂而相蔭曰掩,左右相掩映也。俗多互訛。
據
據,本訓杖持也。如人倚杖,恃以為安,握而不舍,故借為「依據」字。據城、據險,皆所挾持而恃之也。今文移依下所告報曰據,持彼之說以為馮也。
撎
舉手而復下之曰撎,音於計切,讀如翳,《周禮》所謂「肅拜」,膝不屈而首俯躬曲也。拱手箸胸,推之向前以延賓而進之曰揖。然則撎者今之揖,而揖者今之拱也。乃相沿謂撎曰揖,官吏庭參謂之作揖,亦世迷不復之一。
揭
揭,正音去例切,讀如憩;一音居竭切,讀如碣。音有二而義同,隨讀皆可,不必「淺則揭」之僅音憩也。「褰裳涉水」,高舉其裳,與揭竿、揭榜同為高舉之義。今奏疏上別有副奏,不請旨及抄錄奏稿呈示各衙門者,謂之揭帖。揭亦舉也,舉以相告。故奏有揭而題無揭,題非舉事以立言也。
按
按,本訓下也,謂以手抑下之也。導引家有按摩法,按則體安,故從安。按抑者,壓而下之,故借為「按壓」字。「以按徂莒」,壓密人之後而摧服之也。自上服下曰按,故巡按、按察以臨察所部曰按。注《孟子》者,以《毛詩》「以遏徂莒」,遂發按為「遏」音。然《詩》傳不一家,不必以《毛詩》強《孟子》而使同也。或去、入二聲相近,可音案,亦可音遏耳。若據古立言、據情定法曰謹案,曰案問,自當作「案」。案,幾屬,所據者也,故借為據。爰書所定曰公案,猶言公據。
拚
搢
搢,本訓插也。搢紳,言搢笏於紳間,入朝對君之儀,故稱廷臣曰「搢紳之士」。「縉」本訓赤色帛。黃帝稱縉雲氏,以時有赤雲之瑞也。今處州縉雲縣,以黃帝立名。俗寫「搢紳」作「縉」者,非。《史》作「薦紳」,以音近而訛。
台
台,正音與之切,和說也,與怡義通。古以為自稱之詞,夏、商間方言,不知所取義。轉為土來切,三台星也,《說文》無此音義。然駘、胎、炱、怠從之得聲,則古有胎音,非僅音頤矣。三台或作三能,亦讀如台。然能者三足鱉,參差象三星,則讀奴來切,亦可。
哉
哉,本訓云:「言之間也。」居文句之間,為語助也。其聲激揚,故為驚詫之詞:以之讚嘆,驚其甚也;以為不然之詞,驚其不爾而詰問之也;以為危詞,驚其異也;以為傷悼之詞,驚其慘也。《尚書》借為「始」也者,蓋「裁」字傳寫之訛。裁,衣之始也,與「初」同意,或作「哉」,或作「載」,皆裁耳。
和
和,本訓相應也,音戶戈切。蓋唱和之和,本如字音禾。或發作去聲讀如賀者,非。凡相應者通謂之和。相應則協於中,心與理應,道與事應,文與情應,己與物應,無不愜合,故為天下之達道。若調盉之「盉」,本從皿,本訓云:「調味也。」五味均適,無先後倡隨之分,如《易》「和順於義理」,《莊子》「和之以天倪」,及釋怨講好、合眾同心之辭,皆宜作盉。其「和同」之辨,晏子既以聲言之,復以味言之,則和、盉皆可通。今盉字不行,概用和字,雖不相礙,終未盡六書之旨。
名
名,本訓云:「自命也。」從夕者,夕不相見,必自言其名,因此知暗夕問答,雖尊長於卑幼猶然。而無禮者於先生長者之前,亦自稱我,頑鄙甚矣!君子不以名為謙;名,自命者也。夫子於門人自名,今人不肯自名,而吏胥呼唱唯諾恐後,念之能勿汗背?借為「名譽」字者,舉其名而揚之也。「功名」雲者,有功而名箸也。凡公移稱無爵祿者曰若干名,既無官職,以名紀之也。名必有所自受。子生三月,而父名之。父名子,人名萬物,雖曰自命,有命之者矣。
呈
呈,本訓平也。借為顯示之義者,物有窪隆,則有隱蔽,平則人皆見之也。今為下言情於上之詞,謂其情明顯,使上易知也。然取義迂曲,應亦本「陳」字,胥吏從省而訛。
喝
噫
噫,音於介切,本訓飽食聲也,謂食傷飽而噫氣也。今方書作「噯」,乃此字之訛。《莊子》「大塊噫氣」,息之粗者也。借為不然而拒之之詞,又為不平而吐氣之詞,其聲皆與傷飽而噫同。「噫!斗筲之人」,拒之也;「噫!天喪予」,不平也。俗以為嘆詞,作意音者,謬。
呼
哨
哨,本訓不容也,音才笑切,讀如峭。《禮記》「枉矢哨壺」,古投壺不復躍出乃謂之中,激矢反出,惡壺也。今用此為「哨探」字,因以為防守偵探之名,讀作所教切,非是。「哨探」當作「嘯探」,斥候散出,以嘯相號召。俗訛之妄,字與音俱失之。
禽
禽,本訓云:「走獸總名。」凡經典言禽者,皆獸也。在野在牢曰獸;田獵所獲曰禽,從今,今為已得也。見獲曰禽,故弋獲之鳥亦可稱為禽。俗因以飛者為禽,走者為獸,非也。借為軍敶俘獲之名,如獵得獸也。然戰而獲曰禽,捕而執曰捦,二字音同義別,俗別立「擒」字,非。
禹
禹、禼,皆獸名,從禸;禸,獸足也。夏後、虞司徒以為名,古人質也。禼,或作「偰」。
萬
萬,蟲也,或曰蜂子也。其類至多,故借為十千之名。又轉借為「萬舞」字者,萬,羽舞也。羽舞者,左吹籥,右秉翟,且以羽翔且鳴,如蜂之飛而翼鳴也。
後
後,繼體之君也。天子曰元後,諸侯嗣立者亦可稱後,故加元以尊天子。后妃雲者,後之妃也。《詩序》稱后妃,不徒言後。《春秋》稱王后,蓋東周史官之詞,或內主承祀,有君道焉,後世皇后之名始於此。後為繼體之君,承前王而言,故可借與「後」通。《禮記》凡言「而後」皆作「後」,「然後」皆作「後」,意亦有別。「後」,自然相繼之辭;「後」者,復起加功以增乎前也。「而後」者,既爾而後即如此也;「然後」者,能然乃復如此也。若「前後左右」,則必不可作後,以四維分立,後非繼前也。
局
局,本訓促也;《說文》雲「從口在尺下」,言有量度,不得舒也。《詩》「不敢不局」,天高聽遠,言亦不敢肆也。天高何與於足?加足作「跼」,非是。通為博塞之枰,博局四周有闌,垠制五木不得出,亦促義也。今棋枰亦稱局。借為局量之局,言所行所志之尺幅也。又為事有成模之稱,亦謂其規量已定也。又為官署典工作者之名,以防閒出入而侷促之為義。
啞
魁
魁,羹斗也。蓋煮羹器可盛處為魁。柄,斗足也,魁,斗首也。故有渠魁、魁首之說。奎宿主文章,文士之媚神者或祀之,乃俗以「奎」作「魁」,因字從鬼從斗,遂繪一魑魅之形,拜而祭之。如「終葵」,本斧首也,古或設於門,以辟不祥,俗遂繪一陋獰進士,謂之鐘馗。兩者真堪絕倒。
斞
斞,量名。《論語》「與之斞」,本斞字,傳寫作「庾」,省訛。庾乃「倉庾」字,「與之庾」,豈舉一倉之粟而與之乎?庾、斞同音。
斛
十斗為斛,其重則一石也。故或曰斛,或曰石,其實一也。古斗容今三升有奇,後浸加至五升。今官斛容今斗五斗,則增多以後之一石。強豪兼併,黠商污吏虐取農民,乃從而倍之,二斛為一石。石者,衡石也,以石為權,度其重。人儋二石,凡粟六斗,中人之力也。今二斛重百斤以上,非人能勝,何名為石?何名為儋?「家無儋石」,儋,二石,石,一斛也。流傳謬亂,乃至呼儋作「旦」音,名實亂而法制益不可問矣。
品
品,眾庶也,從三口,猶古「眾」字從三人也。衆,庶類也,故借為「品類」字。《易》「品物流行」,庶類也;《書》「金三品」,三類也。類有不齊,而分別之,故借為「程品」字;官品尊卑,人品賢不肖,皆從其類程之。俗謂吹洞簫為品,則以蕭有衆口,任指斂放,庶幾象形之旨,後世立言之近雅者。雖非本義,吾從衆可矣。
稟
稟,本訓賜谷也。凡工役之食,常給曰氣,加賜曰稟。上賜之則下受之,故通為「稟受」字。人之才質,天所錫也,謂之稟賦。若稟命之稟,猶言受命。下請於上,待命而受以行,言稟可爾。乃言情者、參謁者,申狀投刺,皆曰呈稟,則反以下求上為言。胥吏相沿,名實顛倒,乃至定為儀制,士大夫因之,不典孰甚焉。
圅
圅,本訓舌也。借為中所藏畜之義者,以舌居口中,唇輔頰頷周護之也。耳、目、口、鼻皆可見,而唯舌藏,故借為鎧甲之名,以甲護藏其身也。又以紙囊書曰圅,藏書於中也。轉為容受之義,如口能容舌,不相妨也。俗作「函」,不成字。
序
序,本訓東西牆,然非牆之謂也。屋外周牆曰宮,於東西牆下各有廊屋曰序,故《說文》於「廊」字云:「東西序也。」古者射於庭中,而三耦待於廊,故曰:「序者,射也。」唯射宮及公宮有序,序當屋牆,在兩階之外。序附於牆,有止象,故《艮》之六三曰「言有序」,謂牆所閒止,無岐趨也。雲「循序而進」者,入門,繇序升堂,不可耦行,循之漸進也,故借為「次序」字。門外或並行,或雁行,至序則尊卑長幼以次相躡也。若歷述次弟,則其字從「敘」。凡述作書之始末於簡端,皆當作「敘」字,無容概以「序」言之。
府
府,所以藏文書者,有受而行之之意。故身中六府稱府,皆有所輸寫,不似五藏之納而不出也。徐鉉曰:「今俗『藏腑』字從肉,非是。」漢丞相署稱府,以其出納詔令章奏也。後相沿謂三公為府。都護、都督,因以官高均於三公而稱府,府之稱濫矣。唐立府兵,以其兵統於督護府而名之,其名尚尊,猶宋諸州之有禁軍也。沿及唐末,軍府散置,名府者益多。今則稱郡為府,官秩不尊,軍衛不統,天下之以府名者百五十有奇。無軍府之實而蒙尊稱,名實不稱,後將安止!
廣
廣,殿之大屋也。通為寬大之辭。凡殿制,東西寬而南北淺,以故東西言廣,南北言深,橫曰廣,縱曰深。本可如字讀之,而訓詁家讀廣作古亮切,深作式鴆切者,皆好異之過也。楚人謂兵車為廣,方言爾,實無取義。楚之南為嶺徼,其地曰廣,因楚語也。粵之東西,負山瀕海,幅員狹隘,何廣之有哉!
《說文廣義》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