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下篇

2024-10-10 19:53:50 作者: 王夫之

  一

  父兄者,對子弟之稱。若因用兵而多所殺戮,則直謂之殺人耳。人固不可殺,奚論其有子弟而為人父兄與否!殺人親,重矣,殺鰥寡孤獨者獨輕乎?緣子弟故而殺之,故曰「殺人之父兄」。此言當時法家置為參夷、連坐之刑,上及父兄,迨其身自罹罪,則其父兄亦坐此刑,是作法自斃,禍同親殺。非但謂天道好還如老氏之旨,恩冤相報如釋氏之言也。

  南軒以六代之君互相屠滅為征,戰國時未有此事。然其自啟禍門,使人仿而加之於己,理則一也。宋人「無令人主手滑」之說,亦有見於此夫!

  二

  南軒雲「後之取天下而立國差久者,其始亦庶幾於仁」,立論太刻。若漢之與昭代,豈但可雲「庶幾」也哉!

  夫仁之用在愛民,而其體在無私。南軒所疑者,有愛民之用而不足於無私之德爾。乃如漢高入關,除秦苛政,釋子嬰而不貪其財物子女,亦豈非私慾不行,閑邪復禮者哉!倘以滎陽交爭之日,或用權力以取機會,為異於湯、武之養晦以俟天命,乃暴秦已殄,懷王已弒,天下無君,向令漢高不乘時以夷項氏,寧可使山東之民塗炭於喑惡叱吒之主而不恤耶?

  

  紂雖暴,固天下主也。武王一日未加兵焉,天下固有主也。項氏之子起於草澤,既非元德顯功之後,承世及以有其故國,而又任情廢置,安忍阻兵,尚欲養之,將無為天下養癰耶?使鴻溝之割,漢且守硜硜之信而西歸,羽力稍完,其能不重困吾民以鋒鏑乎?率土之濱而有二天子,害且無窮,而豈天理之正哉!

  故武王克殷,不更推戴祿父,亦以奉天下之公理,不得復守一己之私義。是唯唐、宋之有天下為有歉焉,而非可論於漢。漢之德無愧軒轅矣,而況昭代之拯人於禽者哉!

  三

  變置諸侯,必有變置之者。假令丘民得以變置之,天下豈復有綱紀,亂亦何日而息耶?孟子謂貴戚之卿反覆諫其君而不聽則易位。到易位時,固必因方伯以告之天子,而非卿之所敢擅。今此言「變置」者,必方伯廉察其惡,貴戚與聞其議,而實自天子制之。

  知此,則知孟子所云「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者,以天子之馭諸侯而言也。故下言變置諸侯而不言天子。天子即無道如桀、紂,且亦聽其自亡以滅宗社,而無敢變置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則為天下神人之主,奉民之好惡以進退天下之諸侯而立其社稷。社稷有當變置者,諸侯亦必請於天子而後改制焉。蓋始封之日,分茅而受五方之土以立社稷,以王命立之,則亦必以王命變之也。王所奉者民心,而諸侯社稷一唯王之建置,則其重輕審矣。

  苟不酌於三代封建之制以考孟子立言之旨,則疑此言之太畸。三代之有諸侯,大者今之知府,小者今之州縣,特以其世國而司生殺為異,則亦與土司等耳。故曰「君為輕」者,非天子之謂也。《集注》於此為疏。

  四

  《中庸》說「天命之謂性」,作一直說,於性、命無分。孟子說性、命處,往往有分別,非於《中庸》之旨有異也。《中庸》自是說性,推原到命上,指人之所與天通者在此,謂此性固天所命也。乃性為天之所命,而豈形色、嗜欲、得喪、窮通非天之所命乎?故天命大而性專。天但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但以元、亨、利、貞為之命。到人身上,則元、亨、利、貞所成之化跡,與元、亨、利、貞本然之撰自有不同。化跡者,天之事也。本然之撰以成乎仁義禮智之性者,人之事也。此性原於命,而命統性,不得域命於性中矣。

  形色雖是天性,然以其成能於人,則性在焉,而仍屬之天。屬之天,則自然成能,而實亦天事。故孟子冠天於性上以別之。天以陰陽、五行為生人之撰,而以元、亨、利、貞為生人之資。元、亨、利、貞之理,人得之以為仁義禮智;元、亨、利、貞之用,則以使人口知味,目辨色,耳察聲,鼻喻臭,四肢順其所安,而後天之於人乃以成其元、亨、利、貞之德。非然,則不足以資始流形,保合而各正也。故曰:此天事也。

  若夫得喪窮通之化不齊,則以天行乎元而有其大正,或亨此而彼屯,利此而彼害,固不與聖人同其憂患,而亦天事之本然也。惟其為天事,則雖吾仁義禮智之性,未嘗舍此以生其情,而不得不歸之天。

  若夫健順、五常之理,則天所以生人者,率此道以生;而健順、五常非有質也,即此二氣之正、五行之均者是也。人得此無不正而不均者,既以自成其體,而不復聽予奪於天矣。則雖天之氣化不齊,人所遇者不能必承其正且均者於天,而業已自成其體,則於己取之而足。若更以天之氣化為有權而己聽焉,乃天自行其正命而非以命我,則天雖正而於己不必正,天雖均而於己不必均,我不能自著其功,而因仍其不正、不均,斯亦成其自暴自棄而已矣。

  蓋天命不息,而人性有恆。有恆者受之於不息,故曰「天命之謂性」。不息者用之繁而成之廣,非徒為一人,而非必為一理,故命不可謂性,性不可謂命也。此孟子之大言命而專言性,以人承天而不以天治人;其於子思之旨加察焉,而未有異也。

  故唯小注中或說以「五者之命皆為所值之不同,君子勉其在己而不歸之命」一段,平易切實,為合孟子之旨。而《集注》所述延平之說,「世之人以前五者為性,雖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後五者為命,有不至,則不復致力」,正與或說一段吻合。其他言理言氣,言品節限制、清濁厚薄,語雖深妙,要以曲合夫程子氣稟不同之說,而於孟子之旨不相干涉。

  程子固以孟子言性未及氣稟為不備矣,是孟子之終不言氣稟可知已。且孟子亦但曰「口之於味」云云爾,未嘗自其耽於嗜欲者言之也。「口之於味」,其貪食而求肥甘者,信非理矣。今但言「口之於味」,則已饑渴之飲食,與夫食精膾細之有其宜者,亦何莫非理!則前五者總無關於氣質之偏正清濁。若後五者之純乎天理,固也。乃不僅雲仁,而雲「仁之於父子」,則不以未發之中性德靜存者為言,而以言乎已發之用,介於中節與不中節之事,則固非離氣言理,而初不得有離氣之理,舍喜怒哀樂以著其仁義禮智之用,明矣。

  若夫命,則本之天也。天之所用為化者,氣也;其化成乎道者,理也。天以其理授氣於人,謂之命。人以其氣受理於天謂之性。即其所品節限制者,亦無心而成化。則是一言命,而皆氣以為實,理以為紀,固不容析之,以為此兼理、此不兼理矣。

  乃謂後「命」字專指氣而言,則天固有無理之命。有無理之命,是有無理之天矣,而不亦誣天也哉!

  且其以所稟之厚薄清濁為命,而成乎五德之有至有不至,則天既予之以必薄、必濁之命,而人亦何從得命外之性以自據為厚且清焉!夫人必無命外之性,則濁者固不可清,薄者固不可厚,君子雖欲不謂之命,容何補乎?

  且君子不以清濁厚薄為性,則其謂清濁厚薄為性者,必非君子矣。而程子抑言有氣質之性,則程子之說,不亦異於君子哉!況天下之不得於君親賓友者,苟為怨天尤人之徒,則必歸咎於所遇之不齊,而無有引咎於吾氣稟之偏者也。故曰語雖深妙,而不合於孟子之旨也。

  孟子曰「性善」,曰「形色天性」,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生於色」,固無有離理之氣,而必不以氣稟之清濁厚薄為性之異。其言命,則曰「莫之致而致」,曰「得之不得有命」,曰「夭壽不貳,所以立命」,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則皆以所遇之得失不齊者言命,而未嘗以品物之節制此只是理。氣稟之清濁厚薄為命。此程子之所謂性。胡為乎至此而有異耶?

  聖賢之學,其必盡者性爾;於命,則知之而無所事也。非不事也,欲有事焉而不得也。其曰「天命之謂性」者,推性道之所自出,亦專以有事於性也。使氣稟之偏亦得為命,則命有非道者矣,而何以雲「率性之謂道」哉!故言道者,已高則偏,已密則紛。擇焉而執其正,論斯定矣。

  五

  慶源「才小道大」之說甚為魯莽,又雲「才出於氣而有限」,則不但誣才,而且以誣氣矣。孟子之言「小有才」,才本不小,有之者小,即是不能盡其才,若才則何病之有!生人之才,本足以盡舉天下之道。天下之道,皆斯人以才率其性所辟之周行。若才所不至,則古今必無有此成能,又何者為道?君子之道,行過一尺,方有一尺,行過一丈,方有一丈,不似異端向「言語道斷,心行路絕」處索廣大也。

  蓋才生於氣,性依於道。氣之塞乎兩間者,即以配道而無不足;而才言性即是人之性,才言道即是人之道。氣外無性,亦無道也。

  盆成括之小有才也,替才所本大者而小之,以其小體之聰明為才所見功之地,而未聞君子之大道,則才之所可為而不能盡者多矣。君子之道,以才弘之則與鬼神同其吉凶,聰明睿知極其量則健順剛柔成其能,何至嬰禍而以咎其才哉!

  六

  義之發有羞、惡兩端:「無欲穿窬」,羞也;「無受爾汝」,惡也。羞則固羞諸己,即此用之而義已在。惡則於物見惡,於物見惡而無其實,不反求之己,而但以加物,將有如為郡守則傲刺史,為刺史則陵郡守,一酷吏而已矣。故孟子於惡必言其「實」。無實之惡,七情中之惡,非四端中之惡也。

  小注所錄朱子用趙台卿之說,自較《集注》為當,新安從之,是也。若欲「充無受爾汝之實」,則非集義不能。乍然一事合義,便欲據義自尊,以求免於侮,其可得乎!所以說「無所往而不為義」。蓋「無所往而不為義」,然後在己有可以免於爾汝之實,而充其惡辱之心以反求免辱之實,初終表里,無可間斷,則不但不屑為不義,而徙不義以集義者,義路熟而義用自周矣。

  七

  曰「中禮」,曰「不回」,曰「必信」,亦有閑邪存誠之意。但他發念時便在好路上走,則謂之「性」。湯、武之「反」,則其起念時有未必恰中者,卻向動時折轉來,方得有善無惡。

  謂堯、舜之所以能爾者,因其天資之為上哲,則固然矣。然雲「無所污壞」則得,雲「不假修為」則不得。《六經》《四書》,唯《詩》《書》間有說得張大處,夸美生質。乃讀書者亦須具眼。《詩》以歌之廟中者,固子孫揚詡先人,不嫌溢美;《尚書》贊德處,抑史臣之辭耳。孟子故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也。乃《詩》《書》說聖功處,抑何嘗不著實!周公之稱文王,曰「不顯亦臨,無射亦保」;舜之所授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三謨》中所往復交儆者,皆一倍乾惕。何嘗以堯、舜為不假修為哉!

  《大易》《論語》說堯、舜,說聖人,一皆有實,不作自然之詞。謂聖人無修為而自聖,乃漢儒誇誕之論爾。程、朱諸先生力破漢儒議論,而於此不無因仍,則以生當佛、老猖狂之日,若不如此稱頌聖人之德,推之於天授,則老氏之徒且將以敝其口耳譏聖賢之徒勞,釋氏之徒且將以無學無修者夷周、孔於聲聞之列。故諸先生不得已,亦須就本色風光上略加點染。乃知道者,當得其意而善通之,以求合孔、孟之旨,亦所謂「無以辭害意」也。

  此一「性」字,但周子引用分明,曰「性焉、安焉之謂聖」。性下著個「焉」字,與孟子言「性之」「性者」合轍。但奉性以正情,則謂之「性焉」。《中庸》雲「能盡其性」,有「能」有「盡」,豈不假修為之謂哉!既雲「堯、舜性者也」,又雲「人皆可以為堯、舜」,此二處若何折合?堯、舜之德自不可企及,何易言「人皆可為」?所以可為者,正在此一「性」字上。若雲天使之然,則成侀不易,其將戕賊人而為之乎?

  朱子謂喜怒哀樂未發之中為性之德,已自分明。於不睹、不聞之中,存養其仁義禮智之德;迨其發也,則若決江河,莫之能御,而天下之和自致焉。此以性正情,以本生道,奉道心以御人心,而人心自聽命焉。是堯、舜之性之也。人皆此性,性皆此德,特無以敦其化於存養,而「罔念作狂」耳。此堯、舜之性之所以退藏於密,上合天載,而要可與同類之人通其理以盡其善者,即此性也。

  若夫君子之行法也,固非無靜存養性之功;而當其情之未發,天理未能充浹,待其由靜向動之幾亦未有以暢其性之大用,以貫通於情而皆中,則必於動幾審之:有其欲而以義勝之,有其怠而以敬勝之,於情治性,於人心存道心,於末反本,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守義禮為法,裁而行之,乃以咸正而無缺。是湯、武之反身自治者也。

  大正於存養而省察自利者,聖人之聖功;力用其省察以熟其存養,本所未熟。君子之聖學。要其不舍修為者,則一而已矣。

  天道自天也,人道自人也。人有其道,聖者盡之,則踐形盡性而至於命矣。聖賢之教,下以別人於物,而上不欲人之躐等於天。天則自然矣,物則自然矣。蜂蟻之義,相鼠之禮,不假修為矣,任天故也。過持自然之說,欲以合天,恐名天而實物也,危矣哉!

  八

  多欲,「未便到邪僻不好底物事,只是眼前底事,才多欲,本心便都紛雜了」,朱子此語,非過為嚴也。凡天下之陷於邪僻者,揆其始,哪一件不與吾所當得者同類!只此欲心,便無分別,初未嘗有意必求所謂不好者而欲得之也。良心喪盡時,又不在此論。其分別為當得、不當得者,則吾性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授之辨也。故寡慾者須一味寡去,以欲上討個分辨不得也。若心存而理得,則吾性之義,自如利斧,一劈兩分,又何屑屑然向人慾邊揀可不可哉!

  如孟子所以處齊、宋、薛之饋:於齊之不受,固無欲金之心;於宋、薛之受,亦終無有欲金之心,而但以斟酌乎交際之禮。若既有欲金之心,卻去分別此為當受,此為不當受,剛由伊伶俐,總主張不得。故寡慾者,一概之詞,不揀好歹,一概寡之,心不緣欲而起,然後可不可一徑分明。君子之道,有正本而無治末。治末非但不能反本,末亦不可治也。

  九

  《集注》於《孟子》極略,緣朱子看得《孟子》文字發明自盡,不消更為衍說,庶後人可致其三隅之反。乃傳之未久,說《孟子》者於其顯然著明處即已茫然,則又未嘗不惜《集注》之疏也。

  如熊勿軒、朱公遷說「曾子不忍食羊棗」,扼定「不忍」二字為主,則不但不知孟子之意,而於曾子之孝亦未見得在。若但一不食羊棗便是曾子之孝不可及處,則獨行之士一念關切者皆曾子矣。曾子於作聖之功是何等用力,而其言孝之見於禮者又是何等精微廣大,僅一忍其口腹於可以不食之羊棗,又何足稱焉!

  且勿論孟子析理精微處,即公孫丑膾炙一問,是何如深妙!後人看文字,論古人,誰解如此細心察理,以致疑問?自四先生外,唯南軒往往能然,所以得為朱子益友。

  此段問答,正在「食膾炙」上審出天理人情之則,所以雲「聖人人倫之至」;而非獨行之士毀生滅性,以及夫足不履石、棄子全侄一流人有所過必有所不及者之可謂至也。若但以「不忍」言,則舉目動足,孰為當忍者?從一同、一獨上求心之安,即以心之安者為理之得,即此是「心之制」,即此是「心之德」,即此是「事之宜」,即此是「愛之理」。

  佛氏也只昧此一段至誠無妄之仁義,卻盡著呴呴之恩,戚戚之愛,硜硜之貞,皎皎之白,便割須剃髮,無父無君,也不能滿其一往之私意。君子之道簡而文,溫而理,以成精義研幾之用;則文必及情,情必中理,而必無致遠恐泥之傷。乃其奉性以治情,非由情以主性,則人皆可以為堯、舜,亦此道爾。而以之定王道之權衡,俾為民極,則後世一切刑名苛察之法,與夫小人托天理以行其賊害,如禁李賀之不得舉進士,責范滂之不當先父受辟命者,皆無所容其邪說。則即此膾炙一問,而天德、王道皆著明矣。

  善讀書者如是以求之,斯無不窮之理。而死守章句者,其於聖賢之言,貌取而不以心,亦安足與于格物、致知之學哉!

  十

  朱子定馮道為鄉原,乃就五代時人,說他俯仰屈伸以救殺戮,而詞貌謹厚,往往取夷狄盜賊之歡,亦「生斯世也,善斯可矣,閹然求媚」之事也。然馮道身為宰相,旦此夕彼,如失節之婦二十年而五適人,人皆得而賤之,猶未足以為「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之願人。且其隨波逐浪以苟全其軀命富貴,亦未敢「自以為是」,而又何足以亂德?

  夫能亂德而自以為是,必其於道若有所得,而立言制事亦自有其始終。求之宋代,則蘇學、浙學,真鄉原爾。觀蘇子瞻所以非笑二程,及陳同父所答朱子書,則與鄉原之譏狂狷,而雲「生斯世也,為斯世也,善斯可矣」,自以為是而悅於人者,真古今一軌。葉正則、陳同父說來魯莽,天下宗尚之者幸少。蘇氏之學盛於北方者幾二百年,而其作為文章,滑熟圓美,奄然媚於後世,乃使人悅之而不知堯、舜之道者,至於今而未艾。是真鄉原也,是真德之賊也。其源始於韓退之,而其流禍之深,則極於焦竑、李贄。嗚呼!游於聖人之門者,可無厚為之防哉!

  《讀四書大全說》卷十終

  《讀四書大全說》全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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