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靈公篇

2024-10-10 19:52:44 作者: 王夫之

  一

  

  「吾道一以貫之」,「之」字所指,包括周遍。「予一以貫之」,「之」字所指,則子貢所疑為「多學而識之」者也。於此有別,故《集注》曰「彼以行言,而此以知言」。若雲「一」雲「貫」,則未嘗有異,故《集注》雲「說見第四篇」。以實求之,此所云「貫」,以言知,而未該夫行;若「吾道一以貫之」,則言行,而豈遺夫知哉?使遺夫知,則所知者亦夫子之道也,而彼所云「一」,「一」外更有「一」;彼所云「貫」,有所「貫」而有所不「貫」矣。

  凡知者或未能行,而行者則無不知。且知行二義,有時相為對待,有時不相為對待。如「明明德」者,行之極也,而其功以格物、致知為先焉。是故知有不統行,而行必統知也。故「吾道一以貫之」者,並子貢所疑為「多學而識之」者而亦貫也。

  然則「予一以貫之」者,亦可受貫於忠恕乎?此讀書者之所必疑也。雖然,惡在其非忠恕耶?謝氏曰:「『予一以貫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夫所謂「上天之載」者,其於天,則誠也。「其為物不貳,而生物不測」者也,是即所謂「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者也。其於人,則誠之者也,「篤恭而天下平」也,是即所謂「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者也。乃於行見此易,而於知見此則難,故疑一以貫乎所知之理者,不可以忠恕言也。嗚呼!苟非知聖學之津涘者,固不足以知之。然唯不知此,則不得不疑為「多學而識之」矣。藉令不此之疑,則又以為神靈天縱,而智睿不繇心思,則其荒唐迂誕,率天下以廢學聖之功,其愈為邪說淫詞之歸矣!

  二

  「予一以貫之」,亦非不可以曾子「忠恕」之旨通之。此非知德者不足以與於斯,先儒之所重言,而愚何敢言。雖然,其無已言之。忠,盡己也;恕,推己也。盡己之理而忠,則以貫天下之理;推己之情而恕,則以貫天下之情。推其所盡之己而忠恕,則天下之情理無不貫也。斯「一以貫之」矣。

  夫聖人之所知者,豈果有如俗儒所傳「萍實」「商羊」,在情理之表者哉?亦物之理無不明、物之情無不得之謂也,得理以達情而即情以通理之謂也。如是而古今之遠,四海之大,倫常禮法之賾,人官物曲之繁,無不皆備於我矣。

  所以「皆備」者何也?理在心,而心盡則理盡也;情沿性,而知性則知情也;理之不爽,情之不遠,於己取之而皆備矣。己之理盡,則可以達天下之情;己之情推,則遂以通天下之理。故盡之以其理,推之以其情,學者之所以格物致知也,學者之忠恕也。理盡而情即通,情不待推而理已喻,聖人之所以窮神知化也,聖人之忠恕也。

  天下之事,無不依理而起;天下之物,無不如情而生。誠有其理,故誠有其事;誠有其情,故誠有其物。事物萬有者,乾道之變化;理情一致者,性命之各正。此「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生物不測」,皆示人以易知者也,天道之忠恕也。

  故烏吾知其黑,鵠吾知其白,繭吾知其可絲,稼吾知其可粒,天道以恆而無不忠,以充滿發見於兩間,推之無吝、如之不妄而無不恕。聖人以此貫事物之情理,學焉而即知,識焉而不忘,非所學、非所識者,即以折中之而不惑;祖述、憲章,以大本生達道,而敦化者自有其川流。以要言之,一誠而已矣。誠者天之道也,物之終始也,大明終始而無不知也。嗚呼!過此以往,則固不可以言傳矣。

  三

  《或問》中「語子貢一貫之理」一段,中間駁雜特甚。朱子曰「此說亦善」,取其「不躐等」數語,為學有津涘耳。乃其曰「一體該攝乎萬殊」,則固然矣;抑曰「萬殊還歸乎一原」,則聖賢之道,從無此顛倒也。《周易》及《太極圖說》《西銘》等篇,一件大界限,正在此分別。此語一倒,縱復盡心力而為之,愈陷異端。愚於此辨之詳矣。

  又曰「聖人生知,固不待多學而識」,則愚所謂荒唐迂誕之邪說也。又曰「學者必格物窮理以致其博,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及夫積累既久,豁然貫通,則向之多學而得之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此雖與《大學補傳》相似,而揆之聖言,則既背戾;且其言亦有自相剌謬而不知者。朱門諸子,用一死印板,摹朱子語作生活,其於朱子之微言且不得達,況聖人之旨耶!

  子曰「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又曰「予一以貫之」,凡兩言「以」。「以」者用也,謂聖功之所自成,而非以言乎聖功之已成也。然則夫子自志學以來,即從事於「一以貫之」,而非其用功在多,得悟在一也。若雲「向之多學而得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則夫子之能「一以貫」者,其得力正在「多學而識」,子貢之所曰「然」者,正有以見聖功之本原,而何以雲「非也」?則揆之聖言,豈不為背戾耶?

  其雲「格物窮理以致其博,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固與夫子博文、約禮之訓相為符合,乃既雲「主敬力行以反諸約」,又雲「積累既久,始有以知其一本而無二」,則敬既為主矣,於此之外而別有一本以待他日之知,是始之一本,而既之又一本也。此所謂自相剌謬者也。

  天地之道,所性之德,即凡可學可識者,皆一也。故朱子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理一而物備焉,豈一物一理,打破方通也哉?

  程子自讀史,一字不遺,見人讀史,則斥為「玩物喪志」。「玩物喪志」者,以學識為學識,而俟一貫於他日者也。若程子之讀史,則一以貫乎所學所識也。若不會向「一以貫之」上求入處,則學識徒為玩物。古人之學,日新有得,必如以前半截學識,後半截一貫,用功在學識,而取效在一貫,是顏子早年不應有「亦足以發」之幾,而夫子在志學之年,且應不察本原,貿貿然求之,而未知所歸也。

  無已,則曰:彼所言者,乃為初學言耳。然學者之始事,固無能貫之力,而要不可昧於一之理。「明則誠」者,聖人之德也。「誠則明」者,君子之功也。故彼所謂「主敬力行以反於約」者,即初學入德之「一以貫之」也。子固曰「予一以貫之」,而不曰「予既已能貫之於一」也,則聖固以為功焉,而非豁然貫通之速效矣。

  故博文、約禮,並致為功。方博而即方約,方文而即方禮;於文見禮,而以禮徵文。禮者,天理自然之則也。約而反身求之,以盡己之理,而推己之情,則天理自然之則著焉。故《大學》修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初不以前日為之之謂先,後日為之之謂後,而必以明德為本,知止為始,非姑從事於末而幾弋獲其本也。

  乃既曰「反諸約」,又曰「然後知其一本而不二」,若反約之日,猶將迷於一本者然。足以知發此問者,不知何者為一,而妄億有單傳末後之句,得之於「言語道斷、心行路絕」之日,則豈不誣哉!

  若其功之淺深,幾之生熟,固必有之。其為聖人也,而後篤實光輝,以知則耳順,以行則從欲。其未至者,多有扞格不合之處。然其不合者,亦非不可必合;積誠於會通之觀,典禮之行,而「誠則明」矣。非當其未之能貫,則姑「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且埋頭瞎撞,依樣循持而不求其故。然則為朱、陸之辨者,始終原自異致,正不前半修考亭之功,後半期鵝湖之效,遂可傲陸氏而自立門戶。必如此說,則鵝湖且得以格物窮理為敲門磚子傲人矣。

  子夏「先傳後倦」之說,其失正在此。自非聖人,固不能有始而即有卒,而方其始不知所卒,則亦適越而北轅,又奚可哉!

  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其雲「將以」者,言將此以說約也,非今之姑為博且詳,以為他日說約之資也。約者博之約,而博者約之博。故將以反說夫約,於是乎博學而詳說之,凡其為博且詳者,皆為約致其功也。若不以說約故博學而詳說之,則其博其詳,假道謬塗而深勞反覆,果何為哉!此優孟衣冠與說鈴、書廚之士,與聖賢同其學識,而無理以為之則,無情以為之准,所以祗成其俗儒,而以希頓悟之一旦,幾何而不為裴休、楊億之歸哉!聖學隱,大義乖,亦可憫已!

  四

  雙峰雲「德與道不同」,一語甚是斬截。顧下文云云,又不足以發明其意。《集注》雲「義理之得於己者」七字,包括周至。雙峰似於「得於己」上,添一既字,如雲「義理之行焉而既有得者」。

  慶源亦坐此誤,故曰:「不徒以知為尚,要在實有諸己。」使然,則當雲「有德者鮮」,不當雲「知」,以有則未有不知者也。乃不可雲「有德者鮮」,以人苟有志於道而從事於學,則豈窮年之不能有一德哉?如子路勇於行,其所行者,豈皆仿佛依傍,心所不得主而強行之者乎?而夫子胡為輕絕人而遽謂其「鮮」?以實求之,雙峰於此「德」字,未得曉了;其於《集注》「得於己」三字,亦未知其意味。

  德者,得也。有得於天者,性之得也;有得於人者,學之得也。學之得者,知道而力行之,則亦可得之為德矣。性之得者,非靜存動察以見天地之心者,不足與於斯也。故不知德者,未嘗無德,而其為德也,所謂弋獲也,從道而得者也。唯知德者,則灼見夫所性之中,知、仁、勇之本體,自足以行天下之達道;而非緣道在天下,其名其法在所必行,因行之而生其心也。

  天下之大本者,性之德也;發而中節者,天下之道也。於天下見道者,如子路固優為之;於吾心見德者,非達天德者不能。從道而生德,可雲有得,不可雲知德。其所已得則自喻,其所未行則不知。從德以凝道,則行焉而道無不行,未行焉而固有得於己。未行焉而固有得於己,則以其得於己者行之,乃以「泛應曲當而渾然一理」也。

  此其為功,靜存為主,動察為輔。動察者,以復見天地之心;靜存者,以反身而誠,萬物皆備;於是而天之所以與我,我之所得於天,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經綸條理,粲然現前而無有妄矣。元亨利貞,天之德也。仁義禮知,人之德也。「君子行此四德者」,則以與天合德,而道行乎其間矣。此子路未入之室,抑顏子之「欲從末繇」者也,故曰:「知德者鮮。」

  五

  三代以上,與後世不同,大經大法,皆所未備,故一帝王出,則必有所創作,以前民用。《易傳》《世本》《史記》備記之矣。其聰明睿知,苟不足以有為,則不能以治著。唯舜承堯,而又得賢,則時所當為者,堯已為之,其臣又能為之損益而緣飾之;舜且必欲有所改創,以與前聖擬功,則反以累道而傷物。舜之「無為」,與孔子之「不作」同,因時而利用之以集其成也。《集注》雲「既無所為」,自是此意。小注以巡守、封浚、舉元愷、誅四凶為疑,而朱子言踐位以後並不為此,則以不言不動、因仍縱弛為無為,此老氏之旨,而非聖人之治矣。「恭己」者,修德於己也。「正南面」者,施治於民也。此皆君道之常,不可謂之有為。然則巡守、封浚、舉賢、誅凶,自是「正南面」之事,夫子固已大綱言之,而讀書者不察耳。

  《集注》謂「恭己為敬德之容」,乃未能識一「己」字。身心言行皆己也,豈徒貌哉?且夫子去舜千餘載,當時史冊雖存,亦必無繪其容貌以寫盛德之理,則夫子亦惡從而知之?史稱漢成帝「穆穆皇皇」,班氏所以刺也。其大者不言,而但言其小者,必其大者不足道也。敬但在容,而敬亦末矣。

  「南面」,出治之所也。「正」雲者,所謂以其正而正人之不正也。後人蒙注不察,連「恭己」為文,亦若端坐於上,如泥塑神像之為「正南面」者,然則甚矣其陋也。

  唯以創作言「為」,斯與《集注》「紹堯」「得人」意相承貫。雙峰分兩節說,是紹堯、得人為贅設矣。《集注》雲「聖人德盛而民化」,則以釋經文一「治」字,非為「無為」言也。此是聖人與老、莊大分判處,不可朦朧叛去。《集注》唯「敬德之容」四字有礙,其他自正,為後來諸儒所爚亂,為害不細。

  六

  堯命羲、和迎日以作歷,舜則「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在者,因固有之器而察之也。然則璣、衡亦堯所作,而舜特加之察爾。察即「正南面」之事,他皆放此。

  七

  朱子云「口裡如此說,驗之於事卻不如此,是不信也」,解猶未當。此卻是行不信言,非言之過。始終一致、內外一實曰信。昔如此說,今又不如此,心不如此,口中徒如此說,乃是言不信。

  八

  雙峰雲「篤自篤,敬自敬」,得之。然以「凡事詳審不輕發」為篤,則又慎也,非篤也。慎亦敬之屬也。《集注》云:「篤,厚也。」厚者,不薄之謂,一如「民德歸厚」之厚。則篤亦與「君子篤於親」之篤義通。凡有所為,務厚至而不為刻薄浮輕之事曰篤。如此,方與敬並行而相成。行,兼執事、與人說。執事敬,敬也;與人忠,篤也。

  九

  朱子既雲「常若有見」,又雲「不成是有一塊物事,光輝輝在那裡」。既無物可見,則「常若有見」者又何見耶?潛室雲「令自家實有者個道理鎮在眼前」。夫其曰「自家實有」,則在中之謂矣。在中者,其可使在眼前乎?此與人不能自見其臟腑一理。

  此說既非,則當但云「念之不忘」,如朱子所謂「言必欲其忠信,行必欲其篤敬」可耳。乃欲者志願也,未能如此而欲之也。凡人之所欲者,非其即能見者也。其或見而後欲者,則見無權而欲乃有功。乃熟繹經文,必如此見之而後能行,則不但以欲為功,而得力在見矣,已能忠信篤敬而見為加密也。是則以「必欲」為「常見」,義亦疏矣。

  既非有諸內者之可見,又非但常欲之不忘而即得雲見,宜夫求其實而不得,必將以為有一光輝輝物事在面前矣。此又釋氏「處處逢渠」之邪說,非聖教也。

  夫所謂見者,見夫忠信篤敬也。此四者,與仁義禮知之固有於己者不侔。仁實有仁,不待有不仁者而後顯其仁;義、禮、知之不待不義、無禮、不知之相形而顯其有也,亦然。若夫忠,則待有不忠而後顯其忠,信與篤敬亦無不然者。是故仁義禮知,不以用之不顯而體亦隱。若夫忠信篤敬者,則必待言行而後有,且無不忠而即已忠,無不敬而即已敬,非別有體也。若仁,則無不仁未便是仁。是則欲於其未言、未行之際而在前在衡,實無物之可見也。

  無物可見而「常若有見」,此不容不疑已。乃其必有可見者,則以忠信篤敬者,合乎人與事以生者也,是己與天下相為貫通之幾也。故忠信篤敬無體,而言行有體。即未言而有其可言之體,未行而有其可行之體,故言行之體無間斷。夫未言而有言之體,未行而有行之體者,言行之體隱而人與事之受吾言行之體者不隱也。無體者不可見,而有體者可見。體隱者有時不見,而不隱者無時而不可見。

  今夫或立,或在輿,未有言而未有行,然而盈吾目者,皆人與事之待吾言行者也。君子之欲忠信篤敬者,既不忘於心,而效於天下之動以為之則,故必有人焉,必有事焉,寓於目者無不有以察其理。苟有人也,苟有事也,則必有其必盡之實,必有其不可渝之故,必有其相恤而不容薄、相警而不容肆之情。理取之目前,而皆忠信篤敬用之所行,則皆忠信篤敬體之所著。斯所謂無須臾之離而「其則不遠」者也。

  常若見之,而後吾之欲忠信、欲篤敬者,益以警覺其心而無可息矣。取精多而用物弘,則以言而忠信,以行而篤敬,道以豫而不窮矣。此《集注》「念念不忘」「常若有見」之二義,相須而始盡也。

  乃或疑夫人與事之當前,則以人事見其理矣;若其人事之未接,而君子之忠信篤敬其隱乎?此又無容疑也。

  夫子之言此,以答子張之問行也,進論及言行之未出諸身者而已密矣。故曰「立」,曰「在輿」,而不及乎不睹不聞也;曰「忠信」,曰「篤敬」,而不及乎仁義禮知之德也。忠信篤敬者,動而善其幾也。仁義禮知者,固有乎靜以統動者也。其但為行言也,則因人之情、因事之理,而行其德於動也。其曰「參前」,曰「倚衡」者,是物來接己,而己往治物之介也。若夫人所不接,事所不及,則君子之存養夫所性之德以為忠信篤敬之本,則不但於行而見功;而以之言行,則嫌於動幾之未警。聖人之教,各有攸宜,固無所用其疑也。

  十

  仁義禮知,在天地之道為陰陽剛柔之體;忠信篤敬,在天地之道為化育。《中庸》立本、知化,分作兩項說,思之自見。

  陰陽有定用,化育無定體,故陰陽可見,化育不可見。「體物而不可遺」,其不遺夫物者,未嘗成能於物之時,不可見也,須於物見之,須於物之不可遺者見之。如稻不得水則槁,此即可見。未言之忠信,未行之篤敬,須於所立之前、所駕行之衡邊,見不可不忠信、不可不篤敬之理。初時須隨在盡心觀察,亦與察言觀色相近。既則充滿目前,應接不暇矣。

  十一

  胡氏謂「有志之士,慷慨就死;成德之人,從容就死也」,此亦不可執。時當其不得從容,則仁人亦須索性著。若時合從容,志士亦豈必決裂哉?劉越石、顏清臣,皆志士也,到死時卻盡暇豫不迫。夫子直於此處看得志士、仁人合一,不當更為分別。近瞿、張二公殉難桂林,別山義形於色,稼軒言動音容不改其素,此又氣質之高明、沉潛固別,非二公之一為志士,一為仁人,可分優劣也。

  十二

  死生之際,下工夫不得,全在平日日用之間,朱子此說,極好著眼。乃平日工夫,不問大小,皆欲即於義理之安,自君子之素履;要不為死生須分明,而固以彼養之也。仁人只是盡生理,卻不計較到死上去。即當殺身之時,一刻未死,則此一刻固生也,生須便有生理在。於此有求生之心,便害此刻之生理。故聖人原只言生,不言死;但不惜死以枉生,非以處置夫死也。

  若於死上尋道理,須教如何死,此便是子路問死之意。子路唯想著求個好處死,如賣物不復問價。到底子路死之道則得,而失身仕輒,生之日已害仁矣。仁人必不將死作一件事,為之豫施料理,只此與釋氏所言「生死事大」者迥別。

  至於志士,則平日未皆合義,特於君父大倫加倍分明;故一力只要奪日補天,到行不去處,轉折不得,則亦付之一死而已,亦初不於平日以死為志也。

  十三

  朱子引邵康節、吳氏引蔡西山說三正,俱於此「行夏之時」訓證不切。故後人胡亂只將三建作三正大題目。若然,則商、周之王者,止換下一個正月,有甚要緊?天運循環無端,不可為首,但略有取義,即與改易歲首,則秦之建亥,今回回家之建巳,亦無不可矣。

  三正者,其本在曆元,而歲首其末也。歲首之建子、建丑、建寅者,以曆元之起於此三辰者異也。其法,以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所起之次、七合之時為元,因以推步七政行躔之度,上推其始,而以下極其終。其說備於劉歆三統曆。古固迭用此法,夏則改堯、舜所用顓頊之地正,而復上古之人正也。

  夏曆曆元,甲寅歲,甲子月,先年仲冬。甲寅日,平旦冬至朔。商曆曆元,甲辰歲,乙丑月,先年季冬。甲辰日,雞鳴冬至朔。周曆曆元,甲子歲,甲子月,甲子日,夜半冬至朔。其算:積二人統為一地統,三人統為一天統,愈遠則疏,愈近則密。謂斗分歲差等。故夫子以夏曆之簡密為合天,於《春秋》譏日食之失朔,而此曰「行夏之時」,不專謂歲首也。歲首之三建,因曆元而取其義,以歲配一元耳,於歷無大關係。

  十四

  「遠慮」「近憂」,朱子只用蘇注,已無餘義。蔡覺軒說「以時言,恐亦可通」,猶有慎疑之意。其雲「如國家立一法度」云云,則與聖言相剌謬矣。

  「人無」雲者,為恆人言,既非有國家者之詞。且即在國家立法,也只要與天下宜之,而道之不易者,自可以傳子孫,俟後聖。若隨事計慮將去,如何得久遠無弊,則事故之變,雖聖人有所不知;而於未變防變,則即其所防者為近憂矣。秦之愚黔首,宋之釋兵權是已。

  「君子創業垂統,為可繼也。」可繼者,必有待於繼之者。「若夫成功,則天也」,而何能為之慮哉?雙峰不審,而曰「慮不及千百年之遠,則患在旦夕之近矣」。一人一事而慮及千百年,則夫子當藏書於秦火不及之地矣。況凡人之慮,只為算計到底,故利謀深而私意惑。冉有言「後世必為子孫憂」,而夫子斥其憂在蕭牆之內,此以知慮遠者之得憂近也。患得患失,無所不至,俱從此來。故曰「君子素其位而行」。而其行於蠻貊、洽於四國者,只是素位中寬大廣遠規模,斷不作百年料量,如田舍之積粟收絲也。此人事自然之勢,亦人心義利之分。蘇說自正。

  十五

  若無以為義之本,則待一事方思一事之義,即令得合,亦襲取爾。義在事,則謂之宜;方其未有事,則亦未有所宜。而天德之義存於吾心者,則敬是已。故曰「行吾敬」,敬行則宜矣。程子推本於敬,真知義之言也。

  新安陳氏謂此章本無「敬以直內」意,夫子因君子制事而贊之,故但云然。乃制事,因乎事者也。事無分於常變,無分於緩急,猝然當前以待君子之制,如何安頓得者四段精密貫通?唯其為君子也,而後能然,故曰「君子哉」。然則開口說一「君子」,便有一「敬以直內」在里許,特新安不察耳。

  十六

  「沒世」是通算語,猶言終身,皆指在生之日說。雙峰以蓋棺論定言此,大錯。所謂蓋棺論定者,言一日未死,或不免於失節而敗其名,非此之謂也。若生前得失,付之不較,卻但求身死之後有稱於來者,則李西涯之屈膝以求美諡,未為過矣。聖人只說「天下歸仁」「邦家無怨」,初不索知己於泉路。

  十七

  朱子說「道體無為」,是統論道;張子言性,則似以在人者言之。所以雙峰雲「此『道』字是就自家心上說,不是說道體」,與朱子之言相背。以實思之,道體亦何嘗不待人弘也!有天地之道,有君子之道,莫不有體。君子之道,如子臣弟友,其體也。人之為倫,固有父子,而非緣人心之孝慈乃始有父有子,則既非徒心有之而實無體矣;乃得至誠之經綸,而子臣弟友之倫始弘,固已。天地之道雖無為而不息,然聖人以裁成輔相之,則陰陽可使和,五行可使協,彝倫可使敘,贊之以大其用,知之以顯其教,凡此皆人之能。豈如雙峰所云「蟠天際地,何待人弘」也哉?

  張子說「心能盡性,性不知撿其心」,其大義微言,自難與章句之儒道。張子原不將「心」字代「人」字,「性」字代「道」字。心者,人之能弘道者也。若性之與道,在大儒眼底,從條理粲然中,看得血脈貫通,故不妨移近一層與人說。道體自流行於天下,而與吾性相附麗,唯人有性,故天下之道得與己而相親。此張子之所以言性也。「心能盡性」,性盡則道以弘矣。「性不知撿心」,故道無繇以弘人也。性涵道,則道在性中,乃性抑在道中,此不可煞說。而非性即道、道即性也。

  雙峰煞認性作道,遂雲「四端甚微,擴而充之,則不可勝用」。夫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皆心也。人之有是四端,則其所以能弘道者也。若以擴充為弘,則是心弘心而人弘人矣。如其不然,而以四端為道,則夫仁義禮智者,德也;即其在性,亦所性之德也。夫子固不曰人能弘德也。雙峰之徒為枝蔓,固不如熊勿軒所云「唯學故能廓而大之」,語雖淺而不失也。

  若張子之意,則以發聖言之大指,謂:「心能盡性」,苟有是心者皆可以作聖;「性不知撿其心」,則人之有不善者,其過在心而不在性;心該情才言。唯心不足以盡性,病亦在不學。而非性不足以凝道;道本靜,故性雖靜,而道自凝焉。性繼道以無為,則不善而非其過;繼善成性,故曰性繼道。以釋天下之疑:謂人之不弘者為道本不弘,而人無容強致其功,因以倡邪說而趨詖行。其以發夫子之微言,至深遠矣,宜乎雙峰之未逮也。

  十八

  但言仁,則為心德之全。今曰「仁能守之」,此其為德,唯在能守,而所守者又但其知之所及,則不可遽以全德歸之。倘其為全德矣,則如見賓、承祭,而何有不莊;「克己復禮,天下歸仁」,而何動之不善也?

  此章四段,一步切實一步,所以約高明於平實。自非聖人徹底示人,則必顛倒看去,說動之以禮為最易,而以知之能及為極至;將其用功,急於求明,而以禮為末矣。乃合始末功用而言,則繇得以幾於盡善,其次第固有如此。若君子之以知止至善為學也,則迎頭便須從禮上分明,而抑先簡治威儀以為之則,只此兩者是學者有捉摸處,功極於此,而事始於此。

  故夫君子之德,以通民物之志而成天下之務者,莫不以「知及」利「精義入神」之用。然而其所從入者,則必內持之以仁,外持之以莊,而受其法則於禮。蓋不如是,則雖知及之而有得矣,然而始事未密,則其末流之病,且有如此者。是以內外交養,知行並懋,大其功於始,斯以備其效於終也。

  知此,則為學之次序可知,固不當如小注所云「以仁為主」矣。仁為心德之全者,上統知而下統莊、禮,以之守而即以之及;以蒞,以動,莫不於此。今但云「能守」,則其為「拳拳服膺而弗失」之功能,亦宅心之純而非心德之固純,力行之至而非萬行之統宗也。

  蓋仁者,無私慾也,欲亂之則不能守,汲黯所謂「內多欲而外行仁義」是也;仁者,無私意也,私意惑其所見則不能守,季文子之所以陷於逆而不決是也;仁者,固執其所擇者也,執之不固則怠乘之而不能守,冉有所云「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者」是也。去私慾,屏私意,固執其知之所及而不怠,此三者足以言仁矣。豈必天理渾全,廓然大公,物來順應,以統四端而兼萬善,然後為能守哉?

  夫所患於知者,以與理不相及也;抑有及有不及,而不能必其及也。曰「知及之」矣,是吾之於理,已徹其表里,而全體皆章,大用無隱矣。故知及者,與道體相稱之盡詞也。仁之所守,莊之所出,禮之所行,皆無有能過於知及者之所及。故以言乎其至,則知及為尚,而以仁守,以莊蒞,以禮動,率循夫簡易平實,非知及淺而仁守深。不得獨以仁守為全功,固矣。

  從其已至而言之,則仁守之詣入,較莊、禮而深。乃從入德之從事者言之,則不重不威,非禮而動,固無從以望仁之能守。從其成事而觀之,則知及者至動以禮而德始全。若從其適道而言之,則以明夫高明無實與得內忘外者為無本之學也。

  直到上達處,方知下學之益,故曰:「下學而上達。」得而無失,民敬之而極乎至善,然後知君子之學,謹於禮以為節文,修之於言動容色以定威儀,而知行並進,不但用其聰明以幾覺悟者,其用益顯而取效益深也。

  此與《大學》格致、誠正、修齊、治平,效以相因而至,而事之始終必以知止至善為先務一理。故朱子引《大學》以證此,誠為合符。而特其以知及為知至則是,而以莊蒞配修身正心為未葉耳。若其以仁守配誠意,亦自好善而必欲得,惡惡而必欲去者言之,則其非心德之全可知矣。諸儒冗說紛紛,如霧行舟,不知津步,汰之可也。

  十九

  《集注》「德愈全而責愈備」句,須活看。其雲「不可以小節而忽之」,蓋當入德之始,便不可忽,非謂仁守之後始當不忽於莊,莊蒞之餘始當不忽於禮;則亦非謂業已得而始責其不失,逮乎不失而始責其生民之敬,民已敬而始責其盡善也。唯稽其成功而責之愈備,則當其為學,而所責者已密矣。

  凡聖賢文字若此類者,須以學問實為體驗,則聖意自見,不可泥文句而執為次序。語言之次第,自不容不如此迤邐說來,其實卻是始終一致。如天道循環無端,而言四時者,不得不以春為始,非春前之一日不為方春之日先也。

  要此一章,原以反覆推求,而從成功之中,揀序其醇疵之大小,以為立言之次,而聖教之方,自在言外。動之以禮,必須詳其節文度數之則;格物致知,功即在此。莊以蒞之,必須有遠暴慢鄙倍之功;仁,必須有勝欲勝怠之事;知,必有知天知人之學。方博於文,即約於禮;其以成己,即以成物。學者須別自體驗。事雖有漸而規模必宏,安得於文句求線路,以惘然於所從入哉!

  二十

  凡小人與君子並言,則既非卑污已甚之小人;君子與小人並言,亦非必才全德備之君子。雙峰之說,可通於「和同」「驕泰」「求人求己」諸章。

  二十一

  「未見蹈仁而死」,與「殺身成仁」義不雙立,問者自是好個問頭。看聖人文字,須如此較量,方見敦化、川流之妙。惜乎潛室之不給於答,而為之強詞也。

  夫子決言蹈仁者不死。若雲比干雖死而不死,則必身名俱殞之謂死,蹈仁者之不然,豈待論哉?且如屈原,既是蹈仁而死,亦是蹈水而死。其蹈而死,均也,更何以相形而見仁之無害耶?

  繇夫子之決言,則蹈仁而死者,盡古今求一人不得。若殺身成仁者之死,則值時命之不造。時死之也,命死之也,豈仁死之哉?使以比干之自靖自獻,遇堯、舜之主,且可忘言;即使值漢文帝、唐太宗,亦且傾聽;又其不幸而遇庸主,禍亦不至剖心。故忠諫者,本尊主安民之道,而非致死之道也。

  諫無致死之道,則比干之死,非蹈仁之過。與水火本有殺人之道,而死者之過在蹈水火,正自懸隔。故曰「殺身以成仁」,而非繇仁故殺身也。以此求聖人之言,同條一貫,如冬寒之不礙於夏暑矣。

  二十二

  殺身以成仁則宜,殺身以求仁則不可,故知蹈死者之非能蹈仁也。秦始皇之流毒甚矣,荊軻之刺之,豈曰不當?然軻所以不得為仁者,非軻所當成之仁而刺之,則非誅暴之道。徒蹈死地以求仁,便是為名,非天理人心固有之理。此與蹈水火者同,非蹈仁也。

  二十三

  「不復論其類之善惡,如雨露之施於萬物」,此說與釋氏一轍。《易》言「見惡人,無咎」,亦但謂見之而已,非遂可收之為吾徒也,故子曰:「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而稗官小說言顏涿父為盜之類,自訛傳無實。

  釋氏唯不加揀別,故云「眾生無邊誓願度」。既徒有其言而必不能踐,而以此為教,則必移挪向下說,令下愚不肖略可解了信慕;抑取俗情所艷以歆動之,如說西方世界七寶裝成等。取下愚所畏以迫脅之,如說地獄諸苦等。意本無餘而多為之詞以叮囑之。如煩詞不已,又說偈言等。其稍為出脫者,則又開徑截一門,以使之功省而自謂所得者全。如「元來黃檗佛法無多子」等。不揀善惡而教者,勢必出於此。

  若聖人之教,洋洋優優者,待其人而行,廣大高明,精微敦厚,必不合流俗而同污世。及其言吉凶成敗之理,則苦節大貞而不諱其凶,邦家必聞而以為非達,初不以利誘威脅,強惡人而使向於善。即如雲「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亦至簡易矣,然使陷溺深固者聞之,其有能信以為然者乎?

  故惡人必不游君子之門,而君子必不取惡人而教。其行乎其所行,止乎其所止,與天之不以人之聰明畀之鳥獸,其揆一也。今雲「不復論其類之善惡」,豈其然哉!

  夫言「有教」者,言君子之有其教也,非謂盡人而有之以為教也。「教」之為言,非授也,以言乎所以誨人之條教也。其言「類」者,言教也,非言人也,言君子設教以教學者,其為道也:高者無所私授,卑者無所曲引;示之以大中至正之矩,而不徇以其類,或與深言之而或與淺言之也。

  故博文、約禮,所以教眾人之弗畔,即以教顏子之竭才;下學之即以上達,而無不上達之下學也。有其已高已美,而不可引之以近;有其極博極詳,而不姑與之略。若分類以教,則道本一而二之,教之乃適以迷之矣。夫子之言此,以辟立教者之無本徇物,而止望教者使可企及之妄冀。傳注於此不審,其不叛而之釋氏者幾何哉!

  或疑一貫之旨,僅以授之曾子,固有類矣。乃夫子之於曾子也,孰與顏子?語顏子以仁,而但曰「非禮勿視」云云,此固眾人所可從事也。何獨於曾子而別為一類,以單傳直指耶?「一貫」之呼,門人咸聞之矣。則教曾子者,即以教門人。且以推夫子之言,何一而非一貫之理,又何嘗以萬殊分貫教眾人哉?曾子曰「忠恕而已矣」,則以見夫子平日之教,咸與此同而無有別也,又奚疑焉!

  二十四

  「達」有兩義,言達其意而意達於理也。然此兩者又相為因,意不達於理,則言必不足以達其意。雲「而已矣」,則世固有於達外為辭者矣。於達外為辭者,求之言而不恤其意,立之意而不恤其理也。

  其病,大端有二:一則於言求工,或無意而乖於理;一則於意求明,則理不著而言亦鄙。如雲「黃鳥於飛,其鳴喈喈」,亦足寫景物之和矣;如必雲「風暖鳥聲碎」,則有言而非必至之意也。又如雲「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騋牝三千」,斯用意遠而取理近也;如必雲「太虛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則徒立一意而無其理矣。理在淺,而深言之以為奇;理在深,而故淺言之以為平;理本質,而文言之以為麗;理本文,而故質言之以為高:其不求之達而徒為之辭,一也。

  《集注》雲「不以富麗為工」,則只偏墮一邊。豈不富而貧、不麗而陋者之遂足以達哉?韓退之唯不達於理,苟異齊、梁,以刪洗刻削,自雄一代,遂詫為得六經之遺旨。不知止「博愛之謂仁」五字,早已不達,而為梗塞至道之敗葉朽壤,奚待富麗而後為病哉!

  《讀四書大全說》卷六終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