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篇
2024-10-10 19:52:17
作者: 王夫之
一
「不言而存諸心」,乃靜存動察工夫,不因語顯,不以默藏,與「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一義,只在識不識上爭生熟,不在默不默上爭淺深。特以人於不默時有警,則易識;而方默亦識,乃以征存諸心者之無所間也。南軒雲「森然於不睹不聞之中」,正是此意,那得作知識之識解!作知識解者,則釋氏所謂現量照成也。識如字。而不識音志,非淺人之推測,則釋氏之知有是事便休而已。
然聖學說識志,釋氏亦說識志,其所云「保任」者是也。達磨九年面壁,亦是知識後存識事。故「默而識之」,聖人亦然,釋氏亦然,朱子亦然,象山亦然,分別不盡在此,特其所識者不同耳。倘必以此為別,則聖人之「誨人不倦」,抑豈必異於瞿曇之四十九年邪?
異端存個「廓然無聖」,須於默中得力;聖人則存此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在默不忘。釋氏說一切放下,似不言存,然要放下,卻又恐上來,常令如此放下,則亦存其所放者矣。故云「恰恰無心用,恰恰用心時」,用心以無心,豈非識哉?
夫子此三句,是虛籠語,隨處移得去,下至博弈、圖畫、吟詩、作字亦然。聖人別有填實款項,如「入孝出弟」「不重不威」等章是事實,此等乃是工夫。工夫可與異端同之,事實則天地懸隔矣。如舜、跖同一雞鳴而起,孳孳以為,其分在利與善;而其不孳孳者,善不得為舜之徒,利不得為跖之徒也。
識如字識志之辨,亦在淺深上分,非朱、陸大異處。子靜之病,只泥看一「默」字耳。故朱子又雲「三者非聖人之極致」,則以初學之識,易於默時不警省,須默無異於不默;向上後,則靜里分明,動難效用,須不默亦無異於默。故曰「存諸中者之謂聖,行於天壤者之謂神」。故學者急須先理會識,後理會默,乃於聖功不逆。不識則何有於默哉?待默而後不識,猶賢於一切鶻突之狂夫,全不惺忪之愚人也。「識」字對「學」「誨」,「默」字對「不厭」「不倦」。學是格物、致知事,識是正心、誠意事;不厭只是終始於學,默識止是純熟其識耳。
朱子於「父母之年不可不知」注,說個「記憶」,正可於此處參觀。如記憶父母之年,固不待有語而後生警,而非謂口言之、耳聞之而即有損於孝思,須刪除見聞而密持之也。「視於無形」,豈有形而不視?「聽於無聲」,豈有聲而不聽?不然,則又白晝求螢以待夜讀之妄人矣。足知象山之學,差於一「默」字著力,而與面壁九年同其幻悖。聖人之學,正於獨居靜坐、大庭廣眾,一色操存,不可將不默時看作不好耳。朱門諸儒,將此一「識」字安在格物、致知上,以侵下「學」字分位,用拒象山,則亦不善承師說矣。
二
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德。得為心得,則修亦修之於心,故朱子以誠意、正心言此。又雲「無欲害人,得之於心矣,害人之心或有時而萌,是不能修」,此全在戒懼慎獨上用功。若徙義、改過,則修身應物之事,並齊、治、平在里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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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欲害人之心,心心不斷,德已無玷。若不能審義樂遷,則信為不害人者,或且有害於人;或功用未熟,則心未有失而行處疏漏,因涉於害人而不自知。是須以徙義善其用,改過防其疏。乃聖人之學,不徑遣人從修身應物上做去,故徙義、改過之功,待修德之餘而尤加進。若世儒無本之學,則即於聞義時、不善時作入路,子路亦然,故未入室。到熟處方理會心德,則本末倒置矣。
故世儒見徙義、改過粗於修德,聖人則以此二者為全體己立、大用推行之妙。是徙義、改過,正廣大精微之極至矣。就中內外、身心、體用,分別甚明。小注或雲「遷善、改過是修德中要緊事」,新安雲「修德之條目」,俱不足存。
三
《集注》「先後之序,輕重之倫」,自慶源以下,皆不了此語。朱子嘗自雲「注文無一字虛設」,讀者當知其有字之必有義,無字之不可增益,斯不謬耳。
《集注》云:「據德則道得於心而不失,依仁則德性常用而物慾不行。」德緣志道而得,而特進以據之功,斯所服膺者不失也。仁緣據德而性足用,而進以依之功,則用可常而欲不行也。此所謂「先後之序」也。
又云:「遊藝則小物不遺而動息有養。」不遺者,言體道之本費也。動有養者,德之助也;息有養者,仁之助也。而雲「不遺」,則明道無可遺,苟志於道而即不可遺也;雲「有養」,則養之以據德,養之以依仁,為據德、依仁之所資養也。此遊藝之功,不待依仁之後,而與志道、據德、依仁相為終始,特以內治為主,外益為輔,則所謂「輕重之倫」也。
志道、據德、依仁,有先後而無輕重;志道、據德、依仁之與遊藝,有輕重而無先後。故前分四支,相承立義,而後以先後、輕重分兩法,此《集注》之精,得諸躬行自證而密疏之,非但從文字覓針線也。
《集注》於德雲「行道而有得於心」,於仁雲「心德之全」。德因行道而有,仁則涵動靜,故曰全。蓋志道篤則德成於心,據德熟則仁顯於性。德為道之實,而仁為德之全;據與依,則所以保其志道之所得,而恆其據德之所安。若藝,則與道相為表里,而非因依仁而始有。其不先依仁而後遊藝,甚著明矣。
潛室不察於此,乃云:「教之六藝,小學之初事;游於藝,又成德之餘功。小學之初習其文,成德之游適於意。」此亦舍康莊而取徑於荊棘之蹊矣。蓋六藝之學,小學雖稍習其文,而其實為大經大法,與夫日用常行之所有事者,即道之所發見。故大學之始教,即在格物、致知,以續小學之所成,而歸之於道。夫子教人以博文約禮為弗畔之則,初非小學則姑習之,一志於道而遂廢輟,以待依仁之後而復理焉,既不可雲僅為小學之初事;若其所云「成德之後適於意」者,則尤依託「游」字之影響,而初無實義也。以為德已成矣,理熟於胸,則遇物皆順,而藝之與志,得逢原之樂乎?是藝之游也,乃依仁之後耳順、從心之效,不當平列四者節目之中,以示學者之當如是矣。今與前三者同為為學之目,而以成本末具舉、內外交養之功,則實於據德、依仁之外,有事於斯,而非聽其自然,遇物皆適之謂矣。如以恣志自得,遊戲徜徉之為適意邪?則即以夫子末年刪定為德成以後所發之光輝,而要以定百王之大法,正萬世之人心,且凜凜於知我罪我之間,不敢以自恣自適。況在方成其德者,乃遽求自適其意,如陶元亮之「時還讀我書」者,以遣日夕而悅心目,其可乎?
潛室但欲斡旋「先後之序」四字,遂曲為附會,以幸無弊。乃不知朱子之雲「先後」者,固不於遊藝云然,則又無待潛室施無病之藥也。且前三者之有先後,特因德得於志道之餘,而仁現於據德之熟,以立此繇淺入深、繇偏向全之序;固非依仁則無事於據德,據德則無事於志道,當其志道且勿據德,當其據德且勿依仁,一事竟即報一事之成,而舍故就新以更圖其次。況乎依仁之功,與生終始,何有一日為仁之已依而無憂不依,何有一日為依之已盡而不用再依,乃告成功於依仁,而他圖遊藝也哉?
所以《集注》雖有先後之說,而尤雲「日用之間,無少間歇」,以見四者始終不離之實學;且獨於立志言先,而據德、依仁不言先,亦不言次,肯綮精確,一字不妄。何居乎於下三者逐節施以先後,而穿鑿以求伸其說?嗣者無人,良負前賢之苦心矣。
四
說聖人樂處,須於程、朱注中篤信而深求之,外此不足觀也。程子云「須知所樂者何事」,固非刻定一事為聖人之所樂,然亦何嘗不於事而見其樂哉?朱子云「『從心所欲不逾矩』,左來右去,儘是天理」,其非脫略事物,洒然不著,可知也。
於此一差,則成大妄。莊子開口便說「逍遙遊」,弁髦軒冕,亦是他本分事,到來只是不近刑名,以至於嗒然喪耦而極矣。陳氏所謂「萬里明澈,私慾淨盡,胸中洒然,無纖毫窒礙」者此也。萬里明澈則樂,有片雲點染便覺悶頓,所以他怕一點相干,遂成窒礙,而視天下為畏塗;則所謂終日游羿彀之中者,亦相因必至之憂。
聖人說「於我如浮雲」,明是以天自處。於我皆真,於土皆安,聖人之天體也。若必萬里明澈而乃以得樂,則且厭風雲、憎雷雨,若將浼焉,而《屯》之經綸,《需》之宴樂,皆適以為累矣。使然,則疏水曲肱而後樂,非疏水曲肱則不樂也。不義而富貴則不處,以義而錦衣玉食則亦不去,豈漫然任運而無心哉?
遇富貴則不逾富貴之矩,遇貧賤則不逾貧賤之矩,乃是得。「左右來去,儘是天理」,方於疏水曲肱之外,自有其樂,而其樂乃以行於疏水曲肱之中。聖人所以安於疏水曲肱者,以樂為之骨子,此非蕩然一無掛礙可知已。使但無欲則無得,無得則無喪,如是以為樂,則貧賤之得此也易,富貴之得此也難,必將如莊子所稱王倪、支父之流,雖義富、義貴,亦辭之唯恐不夙矣。此是聖學極至處,亦是聖學、異端皂白溝分處。若不了此,則袁安、張翰、韋應物、白居易,皆優入聖域矣,而況於蒙莊!
五
朱子「即當時所處」一語,諦當精切,讀者須先從此著眼,則更不差謬。雙峰雲「樂在富貴中見得不分曉,在貧賤方別出」,語亦近似。然要似夫子設為此貧境以驗樂,則於聖人於土皆安之道不合矣。
夫子此章,自是蚤年語,到後來為大夫而不復徒行,則居食亦必相稱。既非虛設一貧以驗樂,亦無事追昔日之貧而憶其曾樂於彼,作在富貴而思貧賤願外之想也。樂不逐物,不因事,然必與事物相麗。事物未接,則所謂「喜、怒、哀、樂之未發」,豈但以月好風清,日長山靜,身心泰順,而為之欣暢也乎?既以左宜右有、逢源而不逾矩為樂,則所用者廣,而所藏者益舒。是樂者,固君子處義富、義貴之恆也。故曰「樂亦在其中」。言「亦」,則當富貴而樂,亦審矣。
使夫子而如夏啟、周成,生即富貴,直不須虛設一貧以言樂。而又豈隨物意移,貿貿然日用而不知,遂使其樂不分曉乎?即在夫子攝相之時,位且尊矣,道且泰矣,豈其所為樂者,遂較疏水曲肱時為鶻突不分明,而不能自喻邪?聖人之於土皆安者,於我皆真,富貴、貧賤,兩無礙其發生流行之大用,樂主發散在外,故必於用上現。故曰「樂亦在中」,貧賤無殊於富貴也。
此雙峰之語所以似是而非。如云:使在富貴,則君子之行乎富貴者,可以不言樂;而唯貧賤亦然,乃以見性情之和,天理之順,無往不在;而聖賢之樂,周遍給足,當境自現,亦可見矣。如此,斯為得之。
六
唯知夫子為當時所處之現境,則知為夫子早年語;知為夫子早年語,則亦不用向孔、顏之樂,強分異同。今即雲顏子所得,同於聖人,固不敢知;然孔子「三十而立」之時,想亦與顏子無大分別。俗儒不知有樂,便覺是神化之境,實則不然。在聖賢分中,且恁等閒。故周、程二先生教學者從此尋去,亦明是有階可升之地,非「欲從末繇」之境也。
朱子以不逾矩言樂,乃要其終而言之,愚所謂到後亦只是樂者也。而「三十而立」時,不逾之矩已分明更無差忒。若所欲者動與矩違,則亦不能立矣。即未到發念皆順、於我皆真地位,而矩已現前,無有不可居、不可行之患,則資深逢原,已不勝其在己之樂矣。如小兒食乳得飽,亦無異於壯夫之飽。陳、饒、許諸子,強為分判,固須以朱子「孔、顏之樂不必分」一語折之。
七
天地之化,與君子之德,原無異理。天地有川流之德,有敦化之德,德一而大小殊,內外具別,則君子亦無不然。天地之化、天地之德,本無垠鄂,唯人顯之。人知寒,乃以謂天地有寒化;人知暑,乃以謂天地有暑化;人貴生,乃以謂「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性仁義,乃以曰「立天之道,陰與陽;立地之道,柔與剛」。《易》是天地之全化、天地之全德,豈但於物見天,而不於天見天,於感通見人事,而不於退藏見人道乎?《集注》專以進退存亡之道言《易》,則是獨以化跡言,而於川流、敦化之德,忘其上下一致之理矣。
如說個「天行健」,何嘗在進退存亡上論化跡?孔子贊《易》,第一句說「君子以自強不息」,只是無過之本,非但需之「飲食宴樂」,困之「致命遂志」也。真西山單舉仕、止、久、速,說孔子全體皆《易》,則但有利用安身之《易》,而無精義入神之《易》矣。慶源雲「履憂患之塗,不可以不學《易》」,尤將《易》看作不得志於時人下梢學問。如此說書,只似不曾見《易》來,恰將《火珠林》作經讀。
聖人於系《易》,多少底蘊精微,只有兩章說憂患,而又但以九卦為處憂患之用,則餘五十五卦,皆非有憂患之情可知矣。《文言》四序《爻辭》,言信,言謹行,閑邪存誠、進德修業、學問寬仁,皆修己無過之道也。「潛龍勿用,下也」一段,治人無過之道也。只末後一段,說進退存亡,為亢龍言爾。舍大中至正之道,而但以變化推移言天人之際,甚矣其誣也!
八
「發憤忘食,樂以忘憂」,《集注》《語錄》開示聖奧,至矣。就中「與天合契」一段,尤為不妄。於憤、樂見得天理流行之不息,於忘食、忘憂見得人慾淨盡之無餘;而天之無私者,唯其不息,則所謂「發憤便能忘食,樂便能忘憂」也。
天無究竟地位。今日之化,無缺無滯者,為已得。明日之化,方來未兆者,為其未得。觀天之必有未得,則聖人之必有未得,不足為疑矣。大綱說來,夫子「十五志學」一章,以自顯其漸進之功。若密而求之,則夫子之益得其未得者,日日新而不已,豈一有成型,而終身不舍乎?
朱子云「直做到底」,「底」字亦無究竟處。有所究竟則執一,執一則賊道,釋氏所謂「末後句」者是也。觀之於天,其有一成之日月寒暑,建立已定,終古而用其故物哉?
小注中有「聖人未必有未得,且如此說」之言,必朱子因拙人認定有一件事全不解了之為未得,故為此權詞以應之;後人不審,漫然錄之,遂成大妄。
九
《集注》「氣質清明,義理昭著」,是兩分語。「氣質清明」以人言,「義理昭著」以理言。非「氣質清明」者,則雖義理之昭著而不能知;然非義理之昭著者,則雖「氣質清明」,而亦未必其知之也。緣朱子看得此一「者」字活,大概不指人而言,與下句「者」字一例。豈「好古敏以求之」,為夫子之自言,而亦以人言之乎?
「義理昭著」四字,較和靖說更密。慶源、雙峰只會得和靖說,不曾會得朱子說。但言義理,則對事物而言之。既雲義理之昭著,則自昭著以外,雖未及於事物之蕃變,而亦有非生所能知者矣,故朱子云「聖人看得地步闊」。
總在說知處不同。精義入神,聖人方自信曰知。如生而知孝,自與不知孝者不同,乃中心愛敬,即可自喻,而事親之際,不但禮文之繁,即其恰得乎心而應乎理,以為天明地察之本者,自非敏求於古而不得,矧在仁義中正之縕藏乎?
聖人於此,業以生知自命,而見夫生知者,生之所知,固不足以企及乎己之所知,若曰「我非但生知,而所求有進焉者」,特其語氣從容,非淺人之所測耳。徇齊、敦敏之說,見於稗官,與釋氏墮地七步之邪詞,同其誕妄。乃疑古今有生而即聖之人,亦陋矣夫!
十
聖人從不作一戲語。如雲不善亦師,為謔而已。以此求之,《集注》未免有疵在。老子曰「善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是很毒語。將謂紂為武王之資,楊、墨為孟子之資,利人之不善,而己之功資以成,道資以伸!若此,既非君子之存心;乃老子且僅曰「資」,而夫子顧以反其道而用之者為「師」邪?
「其不善者而改」,是補出「擇」字余意,師則但云「從之」者,所以雲「三人」而不雲「二人」。彼兩人者均善,必有一尤善者,均不善,必有差善者,即我師也。且其人業與我而並行,亦既非絕不相倫之人矣。故以善為師,則得師矣;不善而改,則不妄師矣。人苟知擇,豈患無師哉?
十一
夫子將善人、有恆作一類說。南軒雲「善人、有恆,以質言」,此處極難看得合。若如曾氏所云「善人明乎善者,有恆雖未明乎善,亦必有一節終身不易」,則相去遠矣。
此二種人全、欠、大、小之異致,而一皆率任其所本明,非有能明、不能明之別也。有恆者,無處則是無,有處則恆有,虛約則只是虛約,盈則恆盈,泰則恆泰;於其所無、所虛、所約,固不襲取而冒居之,然亦不能擴充以求益也;特以其不冒居之故,則求益也有端矣。若善人之別於有恆者,大概與理相得,求所謂無、虛、約者已鮮;而所有、所盈、所泰,未能精其義而利其用,便亦任其自然,條條達達,如此做去;其不能造其極而會其通者,亦與有恆之不能擴充以求益,同之為未學也。
質之美者,不求擴充,則必能恆;若求擴充,則反有杌隉窒礙,思為變通,而或不能恆矣。此有恆之進機也。又其上者,任其自然,則所為皆可,欲繇是而求精其義而利其用,則初幾反滯,轍跡不熟,而未必即能盡善矣。此善人之進機也。
善人大而不切,有恆既不能大,而亦未必其能切。大抵皆氣壹動志,只如此做去,更無商量回護,其為全為欠,則天定之矣。若不能大而已切,則君子也,志為主而氣為輔者也。於此辨之,乃知君子、善人、有恆之同異。
十二
善人亦是有恆。他所為皆善,如何不恆?有所不恆,則有所不善矣。但恆而曰「有」,自是在一節上說。若凡有皆恆,即不可名之為有恆。總之,有恆得善人之一體,君子具聖人之體而微者也。如此類,須分別看。倘以一例求之,而雲有恆篤實,而善人近於虛,則不足以為善人;聖人全而君子偏,則不足以為君子矣。
十三
南軒說梁武、商紂同咈天理,可謂正大精嚴之論。南軒於此等處,看得源流清白。其論《酒誥》一篇文字,極為朱子推服。古今儒者,能如此深切斬截者,蓋亦鮮矣。
然劈頭說個「聖人之心,天地生物之心」,安在此處,卻不恰好。聖人於此,卻是裁成輔相,順天理之當然,何曾兜攬天地生物之心以為心?若方釣弋時,以生物之心為心,則必並釣弋而廢之矣。
聖人只是聖人,天地只是天地。《中庸》說「配天」,如婦配夫,固不純用夫道。其雲「浩浩其天」,則亦就知化之所涵喻者言爾。無端將聖人體用,一併與天地合符,此佛、老放蕩僭誣之詞,不知而妄作。聖人立千古之人極,以贊天地,固不為此虛誕,而反喪其本也。
《泰誓》曰:「唯天地萬物父母,元後作民父母。」理一分殊,大義昭著。古人之修辭立誠,鮮不如此。若雲「不綱」「不射宿」便是天地生物之心,以大言之,天地固不為是區區者;以精言之,天地亦不能如是之允當也。
天地不需養於物,人則不能。而天地之或殺,則無心而無擇;方秋禾槁,固不復揀稚者而更長養之;夭札所及,不與人以得避之地。成周之治,可以數百年而無兵;七國、五胡之際,不復更有完土。必欲規規然一與天地相肖,非愚而無成,必且流於異端之虛偽矣。
天地之元、亨、利、貞,大而無跡;聖人仁至義盡,中而不偏。聖人之同乎天地者一本,聖人之異乎天地者分殊。不然,彼梁武之流,固且以究竟如虛空、廣大如法界,為行願一天地也,而何以罪均於商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