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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四書大全說卷五·論語 雍也篇

2024-10-10 19:52:14 作者: 王夫之

  一

  說「居敬則行自簡」,亦天理自然之相應者。如湯之「聖敬日躋」,則其寬仁而不苛責於民,固條理之相因,無待已敬而又別求簡也。故朱子曰「程子之言,自不相害」,《集注》雖不用其說,而必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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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繇敬得簡者,敬德已成之功也。若方事居敬之始,則不得不用力於敬;用力於敬,則心已密,而是非得失之不自欺者,必無小、無大、無人、無己而不見其一致,則且不安於簡而至於求物已煩者多矣。故不得不將居於己與行於民者,分作兩事,而一以敬、一以簡也。

  程子怕人將敬、簡分作兩橛,則將居以仲弓、行以伯子,而血脈不相貫通,故要其極致而言之,謂敬則必簡,以示敬德之大,坤之直方所以不習而無不利者,天德、王道之全也。

  朱子則以南面臨民,居雖其本,而行乃其實;既不容姑待我敬德之充實光輝而後見諸臨民之事,則持己以敬,御人以簡,兩者之功,同時並舉,斯德以嚴而日成,教以寬而漸喻,不躐求之於理之一,而相因於分之殊,此修天德、行王道之津涘也。

  仲弓只是論簡,而於簡之上更加一敬,以著修己治人之節目不可紊亂,則「居簡而行簡」者病也,居敬而責人以敬者亦病也。簡為夫子之所已可,故其言若歸重於敬,而實以論簡之可;則在簡者必求諸敬,而不能簡者,其規模之狹隘,舉動之瑣屑,曾不足以臨民,又不待言矣。仲弓蓋就行簡者進求純粹之功,非驀頭從敬說起,以敬統簡之謂。求之事理,求之本文,知朱子之說,視程子為密切矣。

  二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無不以居敬為德,敬者非但南面之所有事也。行簡則唯君道宜然。唯君道為然,則仲弓之語,於行簡上進一步說居敬,實於君子之學,居敬上更加一法曰行簡也。

  且如「畜馬乘,不察於雞豚」,雖以遠利,若在命士以下,即與料理,亦未必不為敬而為煩。蓋就非南面者而言之,則只是敬;敬德之成,將有如程子所云「中心無物」者,自然一切可已而不已之事,不矜意肆志去攬著做。若其為南面也,則不待矜意肆志以生事,而本所應求於民之務,亦有所不可責備。

  只此處規模自別,故曰理一而分殊。窮居之不簡,必其所不當為者;若所當為,本自不煩。帝王,則所當為者固有不得盡為者矣;直到無不敬而安所止田地,方得以其易知簡能者統馭天下,如一身一家之事。若其未逮於此,但以窮居獨善之居行而心中無物者試之人上,恐正不能得簡也。

  仲弓且未到「從心不逾矩」地位,故夫子於見賓、承祭之外,更須說不欲勿施,使之身世兩盡,寬嚴各致。程子遽以一貫之理印合之,則亦未免為躐等矣。

  三

  直到伯子不衣冠而處,大不可地位,以之治民,自亦無不可。若君人者必使其民法冠深衣,動必以禮,非但擾民無已,而勢亦不可行矣。到行於民處,豈特仲弓之行簡無以異於伯子,即五帝、三王亦無異也。

  兩「行簡」字,更無分別。伯子有得於名法之外,則必不以自弛者張之於民,於以治人,人且易從,故夫子曰「可也」,言其亦可以南面也。居者,所以自處也;行者,行之於民也。

  程子似將居屬心、行屬事看,此王通「心、跡之判」,所以為謬。假令以堯、舜兢業之心,行伯子不衣冠之事,其可乎?

  出令於己曰行,施令於民曰臨。臨者即以所行臨之也。「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猶言自治敬而治人簡也。謂自治敬則治人必簡,亦躐等在;須到「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時,方得貫串。夫子曰「可使南面」,仲弓曰「不亦可乎」,下語俱有斟酌,且不恁地高遠。

  四

  居敬既不易,行簡亦自難。故朱子以行簡歸之心,而以呂進伯為戒。看來,居敬有餘,行簡不足,是儒者一大病痛;以其責於己者求之人,則人固不勝責矣。且如醉飽之過,居處之失,在己必不可有,而在人必不能無。故曰「以人治人」,不可執己柯以伐人柯也。

  曹參飲酒歡呼以掩外舍吏之罪,則先已自居不敬,固為不可。若置吏之喧豗於不問,以徐感其自新,亦奚病哉!欲得臨民,亦須著意行簡,未可即以一「敬」字統攝。

  五

  朱子既雲「不遷怒、貳過,是顏子好學之符驗」,又雲不是「工夫未到,而遷怒貳過只且聽之」,只此處極不易分曉。朱子苦心苦口,左右怕人執語成滯;總為資質魯鈍人,須教他分明,而道在目前,舉似即難。後人讀書,正好於此左疑右礙處,披沙得金,若未揀出,直是所向成棘。

  蓋不遷怒者,因怒而見其不遷也;不貳過者,因過而見其不貳也。若無怒、無過時,豈便一無所學?且舍本以治末,則欲得不遷而反遷,欲得不貳而又貳矣。故曰「卻不是只學此二事。不遷不貳,是其成效」。然無怒無過時,既有學在,則方怒方過時,豈反不學?此扼要處放鬆了,更不得力。故又曰「但克己工夫未到時,也須照管」。總原要看出顏子心地純粹謹嚴、無間斷處,故兩說相異,其實一揆。《易》雲「有不善未嘗不知」,此是克己上的符驗;「知之未嘗復行」,是當有過時工夫。可見亦效亦功,並行不廢。

  以此推之,則不遷怒亦是兩層該括作一句說。若是無故妄怒於所不當怒者,則不復論其遷不遷矣。怒待遷而後見其不可,則其以不遷言者,必其當怒者也。怒但不遷而即無害於怒,效也;於怒而不遷焉,功也;則亦功、效雙顯之語也。然夫子於顏子既沒之後,追論其成德,則所言功者,亦已成之詞矣。

  朱子不說效驗之語,為問者總把這兩件說得難,似無可下手處,而一聽之克己既熟之後,則直忘下臨幾加慎一段工夫,故不嫌與前說相背。

  而《集注》雲「顏子克己之功,至於如此」八字,下得十成妥穩,更無滲漏。其言「至於如此」,則驗也;而其曰「功」者,則又以見夫雖不專於二者為學,而二者固有功焉,則不可言效至如此而必言功也。

  此段唯黃勉齋說得該括精允。所云「未怒之初,鑒空衡平;方過之萌,瑕纇莫逃」,是通計其功之熟也。其雲「既怒之後,冰消霧釋;既知之後,根株悉拔」,則亦於怒與過加功,而非坐收成效之謂矣。嗚呼!此勉齋之親證親知,以踐履印師言而不墮者,為不可及也。

  六

  自為學者言,則怒與過是己私將熾時大段累處,吃是要緊,故即此正當用力。自顏子言,則不遷、不貳,是天理已熟,恰在己私用事時見他力量,則未過未怒時,其為學可知已。

  克己之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所謂非禮者,於物見其非禮也,非己之已有夫非禮也。若怒與過,則己情之發,不繇外至矣。外物雖感,己情未發,則屬靜;己情已發,與物為感,則屬動。靜時所存,本以善其所發,則不遷、不貳者,四勿之驗也。所發不忒於所存,而後知所存者之密,而非托於虛矣。

  動靜不可偏廢。靜有功,動豈得無功?而此所謂動者,則又難乎其為功者也。余怒不忘,即已是遷。後過之生,不必與前過為類,無此過,更有彼過,亦是貳。到此地位,豈是把捉可以取效?顏子之學,已自篤實而光輝矣。「篤實光輝」四字,方形容得他出。

  蓋學之未至者,天理之所著,自在天理上見功,不能在己私上得力。怒,情也,又情之不平者也。過則又不待言矣。情者,己也。情之不平者,尤己之不能大公者也。故怒與喜同為情,而從出自異。凡喜之發,雖己喜之,而必因物有可喜,以外而歆動乎中者也。若怒之發,則因乎己先有所然、有所不然,物觸於己之所不然而怒生焉。故天下之可怒者未必怒,而吾情之所怒者非必其可怒。雖等為可怒,而見盜則怒,見豺狼蛇蠍則惡之,畏之,而怒不生;豈非己先有怒,而不徒因其能為人害也哉?

  己先有怒,則不因於物;不因於物,故物已去而怒仍留,遷之所自來也。故人有遷愛,無遷喜;無遷哀,而有遷怒。喜因物,則彼物與此物殊,而雖當甚喜,有怒必怒。怒在己,則物換而己不換,當其盛怒,投之以喜而或怒也。感乎物而動己,則外拒而克之易;發乎己而加物,則中制而克之難。故克己之功,必驗之怒而後極焉。

  因於己則怒遷,因於物則怒不遷。喜怒哀樂,本因於物;昏者不知,以己徇物,而己始為害。故廓然知其因於物,則即物之己可克矣。而以其本因於物,則盪而忘反之己,較易知而易克。怒因於己,不盡因物,而今且克之使因於物,則固執之己私,亦蕩然而無餘矣。

  夫在物者天理也,在己者私慾也。於其因於己而亦順於天理之公,則克己之功,固蔑以加矣。是豈非靜存之密,天理流行,光輝發見之不容掩者哉?故以知顏子之功為已至也。

  怒與過,總是不容把制處。所以然者,則唯其皆成於己也。過者,亦非所遇之境必於得過也,己自過也。己有過,而誰知之乎?知之,而誰使之不復行乎?夫人之有過,則不自知也,雖知之而未嘗自懼其復行。既不以為懼而復過者,固然矣。假令他人之有過,則無不知也,則無不疑其後之復然也。有過而知,知而不復行,此非以大公之心,視在己者如其在人而無所迷,因以速知其不可而預戒於後者,詎能然乎?蓋以己察人之過者,是非之心,天理之正也。即奉此大公無私之天理以自治,則私己之心,淨盡無餘,亦可見矣。

  夫子於此,直從天理人慾,輕重、淺深,內外、標本上,揀著此兩項,以驗顏子克己之功至密至熟、發見不差者而稱之。非顏子不能以此為學,非夫子亦不深知如此之為好學,非程、朱二子亦無以洗髮其本原之深,而豈易言哉!若於怒於過,雖功未至而必有事,則為初學者言,正未可盡不遷不貳之德也。

  七

  情中原有攻取二塗:喜,取於彼也;怒,以我攻也。故無濫取者,易於屬厭;無妄攻者,發不及收。攻一因物之可攻,而己無必攻之心,則克己之功,豈不至乎!

  取緣己之不足,攻緣己之有餘。所不足、所有餘者,氣也,非理也。氣不足,則理之來復易;氣有餘,則將與理扞格而不受其復。唯奉理以御氣,理足在中而氣不乘權,斯可發而亦可收,非天理流行充足者不能也。

  理居盈以治氣,乃不遷怒;理居中以察動,乃不貳過。慶源所云「遇怒則克,遇過則克」,是志學事。朱子所云「全在非禮勿視、聽、言、動上」,是「適道」與「立」事。「遇怒則克,遇過則克」,不怒、不過時,又將如何?此慶源之言所以使人學為顏子,而朱子之言則顏子之學為聖人也,其亦有辨矣。

  八

  「遇怒則克,遇過則克」,克不得,不成便休?又豈只痛自悔艾於無已乎?固知朱子之言四勿,正與慶源一下手處。然人亦有依樣去視、聽、言、動上循禮而行,卻於怒、過乘權時不得力;則正好因此遷、貳之非幾,以生警省而自求病根。故慶源之說,亦不可廢。

  此項須困心衡慮,到克不去時,方知四勿之功是如此做,而悔悟夫向之從事於視、聽、言、動者,徒描模畫樣,而不足與於復禮之學也。故可因怒、因過以生其篤志,而功則不盡於此。

  九

  小注朱子答問中,有「聖人無怒」一語,多是門人因無過之說而附會成論,非朱子之言也。《集注》引舜誅四凶一段,明說聖人亦但不遷怒耳。喜、怒、哀、樂,發皆和也,豈怒獨無必中之節哉?鯀為禹父,又位在八議之條,豈舜恬然愉然而殛之,如伐惡木、除蕪草相似?孔子歷階而升,以責齊侯,命樂頎、申句須下伐郈人時,當自不作謝安圍棋賭墅風味。此方是天理大公,因物付物之正。朱子嘗曰「談笑殺人,斷乎不可」,則豈有聖人無怒之理哉?

  怒者緣己之有餘。氣有餘者,眾人之怒也;理有餘者,聖人之怒也。其以攻己之所異,則一而已矣。今不敢謂顏子之無異於聖,然不遷怒者,聖學之成,聖功之至也。顏子非學聖而何學?學而不與聖人合,何雲好學?區區於此較量淺深,固矣夫!

  十

  莊子說列禦寇「食豕如食人」,釋氏說「我為歌利王割截支體時,不生我見、人見」,所謂「聖人無怒」者,止此而已矣。《春秋》書「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只此九字,千載後如聞雷霆之迅發!

  十一

  許衡雲「顏子雖有心過,無身過」,甚矣,其敢以愚賊之心誣聖賢也!

  橫渠雲「慊於己者不使萌於再」。慊者,心慊之也,而心之所慊者,則以心而慊其身之過也。心動於非,迷而誰覺之乎?心之有惡,則謂之慝,不但為過。若其一念之動,不中於禮,而未見之行事,斯又但謂之此心之失,而不成乎過。過者有跡者也,如適楚而誤至于越也。失則可以旋得,過則已成之跡不可掩,而但懲諸將來以不貳。倘於心既有不可復掩之愆,徒於容貌動作之間,粉飾周遮,使若無瑕疵之可摘,是正孔子所謂鄉原,而許衡之規行矩步,以講道學於蒙古之廷,天理民彝,不顧此心之安,徒矜立坊表、炫人耳目、苟免譏非者。衡之所以為衡者此也,而顏子其然乎?

  蓋唯顏子心德已純,而發見於外者,不能幾於耳順、從心之妙,則如曾子襲裘而吊之類,言動不中於禮者,時或有之;乃其心體之明,不待遲之俄頃,而即覺其不安,是以觸類引伸,可以旁通典禮,而後不復有如此之誤矣。

  衡雲「無身過易」,何其談之容易也!心者,性情之所統也,好學者之所得而自主也。身者,氣稟之所拘,物交之所引者,形質為累,而患不從心。自非盛德之至,安能動容周旋而一中於禮!故以曾子之臨深履薄,而臨終之頃,且忘易大夫之簀。衡乃雲「無身過易」,吾以知其心之久迷於流俗,而恃其「非之無舉,刺之無刺」者為藏身之偽術矣。

  總以大賢以上,於性見性易,於情見性難;不遷怒,則於情而見性。於道見道易,於器見道難;不貳過,則於器而見道。此以為天理渾然,身心一致者也,而豈悖天理、亂民彝之許衡所得知哉!

  十二

  「三月不違仁」,夫子亦且在顏子用功上說。「其心」二字,是指他宅心如此。如以心體之成效言,則與「日月至焉」者,不相對照矣。只《集注》數語精切不差,程、張之說亦未得諦當。諸小注只向程、張說處尋徑路,則愈求愈遠。

  《集注》言「能造其域」,謂心至仁也,非謂仁之來至也。從其不間而言,則謂之「不違」;從其有依有違而言,則謂之「至」;而當其「至」,與其「不違」則亦無所別。勉齋雲「心為賓,在仁之外」,几几乎其有言說而無實義矣。

  注言「無私慾而有其德」,究在「有其德」三字上顯出聖學,而非「煩惱斷盡即是菩提」之謂。西山雲「諸子寡慾,顏子無欲」,則寡慾者斷現行煩惱之謂,無欲者斷根本煩惱之謂。只到此便休去、歇去,一條白練去,古廟香壚去,則亦安得有聖學哉?

  以此思之,則朱子所謂「仁為主,私慾為客」,亦擇張子之語有所未精,而與「見聞覺知只許一度」者相亂。朱子「知至意誠」,不是配來話。此等處,唯朱子肯盡情示人,程、張卻有引而不發之意。

  孔顏之學,見於六經、四書者,大要在存天理。何曾只把這人慾做蛇蠍來治,必要與他一刀兩段,千死千休?且如其餘之「日月至」者,豈當其未至之時,念念從人慾發,事事從人慾做去耶?此不但孔門諸賢,即如今尋常非有積惡之人,亦何嘗念念不停,唯欲之為汲汲哉?既飽則不欲食矣,睡足則不欲寢矣。司馬遷說盡天下之人奔走不休,只是為利,此亦流俗已甚之說耳。平心論之,何至如是?既然,則以人慾不起為仁者,將凡今之人,其為日一至、月一至者,亦車載斗量而不可勝紀。李林甫未入偃月堂時,殺機未動,而可許彼暫息之時為至於仁乎?

  異端所尚,只掙到人慾淨處,便是威音王那畔事,卻原來當不得甚緊要。聖賢學問,明明有仁,明明須不違,明明可至,顯則在視、聽、言、動之間,而藏之有萬物皆備之實。「三月不違」,不違此也;「日月至焉」,至於此也。豈可誣哉!豈可誣哉!

  十三

  張子賓主之分,只以乍去乍來為賓,安居久住為主。其內外之辨,亦以所存之理應外至之感為內,於外至之感求當然之理為外。其雲「賓」者,既不必別立一主;其雲「主」者,亦初非對待有賓。

  朱子云「在外不穩,才出便入」,亦乍來久住之別也。其借屋為喻,亦須活看。不可以仁為屋,心為居屋之人;尤不可以心為屋,仁為出入之人;更不可將腔子內為屋裡,腔子外為屋外。緣張子之意,但以戒人逐事求理,事在理在,事亡理亡,說得來略帶含糊;而「賓主」二字,又自釋氏來,所以微有不妥。後人只向此處尋討別白,則愈亂矣。

  顏子「三月不違仁」,也只三月之內克己復禮,怒不遷,過不貳,博文約禮,欲罷不能而已。聖學到者一步,是吃緊處,卻也樸實,所以道「暗然而日章」。更不可為他添之,繞弄虛脾也。

  十四

  「三月不違仁」中有「雷雨之動滿盈」意思,故曰「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肫肫其仁」。朱子鏡明之說,非愚之所敢據。若只與鏡相似,只是個鏡,鏡也而仁乎哉!

  十五

  十六

  聖人亟於稱三子之長,雙峰巧以索三子之短,而下斷案處又淺薄。學者如此以為窮理,最是大病。且如「賜也達」,是何等地位,豈容輕施貶剝?如雲達於事,未達於理,天下有無理之達乎?

  十七

  朱子以「有生之初,氣稟一定而不可易者」言命,自他處語,修《大全》者誤編此。胡光大諸公,直恁粗莽!

  伯牛不可起之疾,無論癩與非癩,皆不可歸之氣稟。以氣言,則是李虛中生克旺廢之說;以稟言,則《素問》三陰三陽相法而已;君子正不以此言命。術之所可測者,致遠則泥也。如雲氣稟弱荏,不足以禦寒暑風日,而感疾以劇,則《洪範》六極,分弱、疾、短折為三,初非弱者之必疾,疾者之必折也。夫「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則無時無鄉,非可執有生之初以限之矣。氣稟定於有生之初,則定於有生之初者亦氣稟耳,而豈命哉?

  先儒言有氣稟之性。性凝於人,可以氣稟言;命行於天,不可以氣稟言也。如稻之在畝,忽然被風所射,便不成實,豈禾之氣稟有以致之乎?氣有相召之機,氣實召實,氣虛召虛;稟有相受之量,稟大受大,稟小受小。此如稻之或早、或遲,得粟或多、或少,與疾原不相為類。風不時而粟虛於穗,氣不淑而病中於身,此天之所被,人莫之致而自至,故謂之命,其於氣稟何與哉!謂有生之初,便栽定伯牛必有此疾,必有此不可起之疾,唯相命之說為然,要歸於妄而已矣。

  聖人說命,皆就在天之氣化無心而及物者言之。天無一日而息其命,人無一日而不承命於天,故曰「凝命」,曰「受命」。若在有生之初,則亦知識未開,人事未起,誰為凝之,而又何大德之必受哉?

  只此陰變陽合,推盪兩間,自然於易簡之中有許多險阻。化在天,受在人。其德,則及爾出王游衍而為性;其福,則化亭生殺而始終為命。德屬理,福屬氣。此有生以後之命,功埒生初,而有生以後之所造為尤倍也。

  天命無心而不息,豈知此為人生之初,而盡施以一生之具;此為人生之後,遂已其事而聽之乎?又豈初生之頃,有可迓命之資;而有生之後,一同於死而不能受耶?一歸之於初生,而術數之小道繇此興矣。

  十八

  夫子說顏子「不改其樂」,賢其不改也。周、程兩先生卻且不問其改不改,而亟明其樂,其言較高一步,而尤切實。樂而後有改不改,倘無其樂,則亦何改之有哉?

  不改是樂之極致,於貧而見之,樂則不待貧而固有也。學者且無安排不改,而但問其樂何如。未究其樂而先求不改,則且向「山寺日高僧未起」「莫笑田家老瓦盆」上作生活,氣質剛者為傲而已矣,其柔者為慵而已矣。此所謂「樂驕樂、樂佚游」之損者也。

  十九

  程子謂顏子非以道為樂,後人卻在上面說是一是二,這便是弄風捉影語。唯朱子委實親切,故為之易其語曰:「要之,說樂道亦無害。」蓋樂道而有害,則伊尹、孟子都是「將道為一物而玩弄之」矣。真西山語。

  但以道為樂雖無害,而大概不能得樂。如嗜酒人,自然於酒而樂。若雲以酒為樂,則本非嗜酒,特借酒以消其磊砢不平之氣,到底他臨觴之下,費盡消遣。

  且人若任著此情以求樂,則天下之可樂者,畢竟非道,如何能勾以道為樂而不改!唯不先生一樂之之心,而後於道有可樂之實。此天理現前,左右逢源、從容自得之妙,豈可雲「以」,而豈可雲「為」哉?以道為樂,只在樂上做工夫,而顏子之樂,乃在道上做工夫,此其所以別也。

  在樂上做工夫,便是硬把住心,告子之所以無恐懼疑惑也。在道上做工夫,則樂為禮復仁至之候,舉凡動靜云為,如馳輕車、下飛鳥,又如殺低棋相似,隨手輒碎,如之何無樂!如之何其改也!

  二十

  要知顏子如何「不改其樂」,須看「人不堪其憂」是怎生地。或問朱子「顏路甘旨有闕時如何」,此處正好著眼。

  道之未有諸己,仁之未復於禮,一事也發付不下;休說簞瓢陋巷,便有天下,也是憔悴。天理爛熟,則千條萬歧,皆以不昧於當然;休說簞瓢陋巷,便白刃臨頭,正復優遊自適。樂者,意得之謂。於天理上意無不得,豈但如黃勉齋所云「凡可憂可戚之事,舉不足以累其心」哉?直有以得之矣。

  二十一

  真西山所云「簞瓢陋巷不知其為貧,萬鍾九鼎不知其為富」,一莊生《逍遙遊》之旨爾。簞瓢陋巷,偃鼠、鷦鷯之境也。萬鍾九鼎,南溟、北溟之境也。不知其貧,南溟、北溟之觀也。不知其富,偃鼠、鷦鷯之觀也。將外物撇下一壁看,則食豕食人、呼牛呼馬而皆不知矣。聖賢之道,聖賢之學,終不如是。「綠滿窗前草不除,與自家意思一般」,豈漫然不知而已哉?

  如唐人詩「薰風自南來,殿角生微涼」,與「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落處固自懸隔。自非聖賢,則總到說樂處,須撇開實際,玩弄風光。西山不知貧富之說,亦只到者一步。陶靖節雲「眾鳥欣有托,吾亦愛吾廬」,意思盡好;到下面卻說「泛覽周王傳,流觀山海圖」,便與孔、顏之樂,相去一方。緣他到此須覓個療愁蠲忿方法,忘卻目前逆境也。孔、顏、程、朱現身說法,只在人倫物理上縱橫自得,非西山所庶幾可得。

  二十二

  聖人尋常不輕道一「謙」字,而於贊《易》,唯以天之「益」、地之「流」、鬼神之「福」、人之「好」言之,則亦應物之德柄,柄有權意。非入德之始功也。故曰:「謙,亨,君子有終。」必君子而乃有終,未君子而難乎其始矣。

  上蔡雲「人能操無欲上人之心,則人慾日消,天理日明」,此語未得周浹。在上蔡氣質剛明,一向多在矜伐上放去,故其自為學也,以去矜為氣質變化之候。然亦上蔡一人之益,一時之功,而不可據為典要。若人慾未消,無誠意之功;天理未明,無致知之力;但以孟之反一得之長為法,則必流入於老氏之教。孟之反原是老子門下人,特其不伐一節,近於君子之為己。亦其聞老氏之風而悅之已深,故漸漬成就,至於奔敗倉皇之時,居然不昧。蓋于謙退一路,已為爛熟,而孟之反之為人,亦如此而止矣,未聞其能繇是而日進於理明欲消之域也。

  以淺言之,伐者亦私慾之一端,能去伐者,自是除下人慾中一分細過。細對粗而言。固有能去伐而他欲不必除者,如馮異、曹彬之流,其於聲色貨利之粗過,詎得淡泊?亦有不待去伐而欲已消、理已明者,則雖伯夷恐未能於此得釋然也。

  若以深言之,則不伐之成德,自為遠怨息爭之一道,而聖賢以之為居德之量,是《易》所謂「善世而不伐」,《書》所謂「女唯不伐,天下莫與女爭功」。此在功德已盛之後,以自極於高明廣大之至,而即以移風易俗,成廷野相讓之化者,非待此而始有事於消欲、明理也。故顏子以之為願,即孔子大道、為公之志,事有所待,而非與克己之功、亟請從事之比。聖賢之道,以此而善其成,故曰「君子有終」;以此而利行於天下,故曰「謙,亨」。明理消欲之始,焉用此哉?

  既亦聖賢居德善世之妙用,故夫子亦稱許之反。然之反之能此,則亦徒具下此腔殼,可以居大德,載大功,而所居、所載之實,未之逮者多矣。微獨之反,即彼所宗之老子,其大端已非,而此「盛德,容貌若愚」之量,夫子亦不能沒其善。至於所居、所載,虛無亡實,乃至陰取陽與,而與「良賈深藏」同一機械,則終未免於私慾潛行、天理不明之病。唯其欲恃此以消欲而明理,則消者非其所消,明者非其所明。克伐不行,不足以為仁者,此也。

  《或問》中有「先知得是合當做底事」之語,自是去伐之功,靠硬向聖賢學問中下手事。朱子不然其說,而雲「只是心地平,所以消磨容得去」,乃就之反論之反,知其「知雄守雌」「無門無毒」之心如此耳。朱子看來識得之反破,故始終說他別是一家門風;而曰「孟之反他事不可知,只此一事可為法」,則即愚所謂「除下人慾一分細過」之說,亦不教人全身從此下手也。

  若上蔡之學,其流入於老氏與否,吾不敢知,特以彼變化自家一偏氣質之事,以概天下之為學者,則有所不可。「無欲上人」四字,亦是一病。夫子說「君子矜而不爭」,特不與人對壘相角而已;到壁立萬仞處,豈容下人?孟子曰:「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斯學者立志之始事,為消欲明理之門也。

  二十三

  「人之生也」一「生」字,與「罔之生也」「生」字,義無不同。小注中有不同之說,蓋不審也。不但本文兩句,連類相形,且夫子之意,原以警人直道而行;則上句固自有責成意,非但推原所以不可罔之故,而意全歸下句也。

  二句之中,原有不直則不足以生之意。細玩本文,此意寓於上句之中,而雲「人之生也直」,而不直則不生,義固系之矣。其又雲「罔之生也幸而免」,則以天下之罔者亦且得生,而斷之以理,用解天下之疑耳。使上句但明有生之初,則下文不更言既生以後之當直,而遽雲罔之幸生,於文字為無條理,而吃緊警人處,反含而不吐矣。此章是夫子苦口戒世語,不當如是。

  且人生之初,所以生者,天德也;既生之後,所以盡其生之事而持其生之氣者,人道也。若夫直也者,則道也,而非德也,其亦明矣。以生初而言,則人之生也,仁也,而豈直耶?

  蓋道,虛跡也;德,實得也。故仁、義、禮、智曰四德,知、仁、勇曰三德。而若誠,若直,則虛行乎諸德者。故《中庸》言「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而言直也,必曰「直道」,而不可曰直德。直為虛,德為實。虛不可以為實。必執虛跡以為實得,則不復問所直者為何事,而孤立一直,據之以為德,是其不證父攘羊者鮮矣。

  若人生之初,所以得生者,則實有之而可據者矣。「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闔一辟,充盈流動,與目為明,與耳為聰,與頂為圓,與踵為方正,自有雷雨滿盈、氤氳蕃變之妙。而豈有即為有,無即為無,翕即不辟,辟即不翕之足以生人乎?

  德也者,所以行夫道也。道也者,所以載夫德也。仁也者,所以行其直也。直也者,所以載夫仁也。仁為德,則天以為德,命以為德,性以為德,而情亦以為德。直為道,則在天而天道直也,直道以示人,天之事也;在人而人道直也,遵直道以自生,人之事也。

  子曰「人之生也直」,固言人也。言人以直道載天所生我之德,而順事之無違也;言天德之流行變化以使各正其性命者,非直道而不能載,如江海之不能實漏卮、春風之不能發枯乾也,如慈父之不能育悖子、膏粱之不能飽病夫也。故人必直道以受命,而後天產之陽德、地產之陰德,受之而不逆也;而後天下之至險可以易知,天下之至阻可以簡行,強不凌弱,智不賊愚,仁可壽,義可貴,凶莫之嬰,而吉非妄獲也。

  故南軒雲「直者生之道」,蓋亦自有生以後,所以善其生之事而保其生理者言。其曰「生之道」,猶老子所言「生之徒」「死之徒」也。聖人之言此,原以吉凶得失之常理,惠迪從逆之恆數,括之於直罔之分,徹上知、下愚而為之戒,非專為盡性知天之君子言;則亦不待推之有生之初所受於天,與天地生生之德也。天地生生之德,固不可以直言之。而人之不能一體夫天地生生之理者,亦未即至於宜得死而為倖免之生。

  龜山雲「君子無所往而不用直」,語自有病。君子之無往不用者,仁、義、忠、正也。豈悻然挾一直以孤行天下乎?凡言仁,不但不暴之謂;言知,非但不愚之謂;言勇,非但不怯之謂。言德必有得,既去凶德,而抑必得夫令德。若言直,則即不罔之謂。道者,離乎非道而即道也。故天地生生,必有以生之,而非止不害其生。直特不害,而無所益。人之祈天永命、自求多福者,則不可期以必得,而但可守以不失。故仁、智以進德,而直以遵道。進德者以精義入神,遵道者以利用安身。聖賢之言,統同別異,其條理豈可紊哉!於此不察,則將任直為性,而任氣失理以自用。逮其末流,石之頑、羊之很、雁之信、螳之躁,不與相亂者幾何哉!

  二十四

  「知之者」之所知,「好之者」之所好,「樂之者」之所樂,更不須下一語。小注有雲「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為何物」,語自差謬。若只漫空想去,則落釋氏「本來面目」一種狂解。若必求依據,則雙峰之以格物、致知為知,誠意為好,意誠、心正、身修為樂,仔細思之,終是「捉著鄰人當里長,沒奈何也有些交涉」,實乃大誣。

  近見一僧舉「學而時習之」一「之」字問人云:「『之』者,有所指之詞。此『之』字何所指?」一時人也無以答之。他者總是鬼計、禽魚計,與聖學何與?緣他胸中先有那昭昭靈靈、石火電光的活計,故將此一「之」字,捏合作證。若吾儒不以天德王道、理一分殊、大而發育峻極、小而三千三百者作黃鉞白旄、奉天討罪之魁柄,則直是出他圈套不得。假若以雙峰之見,區區於《大學》文字中分支配搭,則於「學而時習之」,亦必曰「之」者謂知行而言,適足供群髡一笑而已。故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聖人之言,重門洞開,初無喉下之涎,那用如彼猜度!

  尹氏說個「此道」,早已近誕;賴他一「此」字不泛、不著。且其統下一「此」字,則三「之」字共為一事,非有身、心、意、知之分。聖人於此三語,明白顯切,既非隱射一物;而其廣大該括,則又遇方成圭,遇圓成璧,初不專指一事。凡《論語》中泛泛下一「之」字者,類皆如此。總之是說為學者之功用境界,而非以顯道。聖人從不作半句話,引人妄想。若欲顯道,則直須分明向人說出。今既不質言,而但曰「知之」「好之」「樂之」,則學者亦但求如何為知、如何為好、如何為樂而已。何事向「之」字求巴鼻耶?

  以《大學》為依據,若以括其全者為說,意亦無害。而雙峰之病,則在割裂。《大學》雲「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豈當致知之日而意不誠哉?則亦豈當意誠之日,而心不正、身不修哉?有修身而未從事於誠意者矣,有誠其意而身不修者乎?則何以雲「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也?

  夫子以此三「之」字,統古今學者之全事,凡聖學之極至,皆以此三級處之。然合之而《大學》皆備者,分之而隨一條目亦各有之。如致知,則有知致知者,好致知者,知已致而樂者。乃至修身,亦無不然。從此思之,則知此三「之」字,既可全舉一切,亦可偏指一事。所以朱子以「樂斯二者」「樂循理」當之,而雲「顏子之樂較深」。則在孝弟而指孝弟,在循理而指循理,既非可憑空參去,將一物當此「之」字,如所云「當求『之』為何物」之妄語。抑事親從兄之道,固身、心、意、知之所同有事;所循之理,亦必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兼至,而不可屑屑焉為之分也。

  從乎「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為何物」之說,而於虛空卜度一理,以為眾妙之歸,則必入釋氏之邪說。從乎雙峰之所分析,則且因此誤認《大學》以今年格物,明年致知,逮乎心無不正,而始講修身,以敝敝窮年,卒無明明德於天下之一日。且誠意者不如身修,是其內外主輔之間,亦顛倒而無序矣。《五經》《四書》,多少綱領條目,顯為學者所學之事,一切不求,偏尋此一「之」字覓下落,舍康莊而入荊棘,何其愚也!

  二十五

  如彼僧所問「學而時習之」「之」字何指,自可答之曰「指所習者」。僧必且問「所習者又甚麼」,則將答之曰「你習你底,我習我底」。噫!世之能以此折群髡者鮮矣。

  或問:「彼僧習其所習,亦還悅否?」曰:「如何不悅?豈但彼僧,即學唱曲子、下圍棋人,到熟時,也自欣豫。」曰:「其悅還同否?」曰:「不見道:『天理人慾同行異情?』天理與人慾同行,故君子之悅,同乎彼僧;人慾與天理異情,故彼僧之悅,異乎君子。既已同,則俱為悅。既已異,則有不同。如一人嗜睡,一人嗜夜飲,兩得所欲,則皆悅。而得睡之悅,與得飲之悅,必竟不是一般歡暢。」

  以此思之,則雖工匠技術,亦有知、有好、有樂,而所知、所好、所樂者即其事。但聖人所言,則為君子之學耳。顏子便以「克己復禮」為知、好、樂。仲弓便以「居敬行簡」為知、好、樂。隨所志學,工夫皆有此三者淺深之候也。孟子曰:「詖詞知其所蔽。」有所偏指,則必有所蔽矣,詞安得不詖哉!

  二十六

  不但以資質,而必以工夫,故孔子一貫之說,以語曾子,而不以語曾晳。但人而至於中人者,則十九可至,不問其質。若在中人以下,用工夫而能至於中人以上,則非其人亦自不肯用力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而無好學者,何故?如人不善飲酒,則亦不喜飲也。朱子謂「不裝定恁地」說工夫,說資質,自是見徹一垣,此原不可以一偏言也。

  南軒下一「質」字,是成質意。如良田之稻,飯以香美,稻則質也,亦是栽培芟灌得宜,非但種之美而已。朱子云「聖人只說『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且據現在而言,不須分質、分學,徒為無益之訟。

  二十七

  上與非上,不可在事目上分。灑掃應對,自小學事,不在所語之中。豈中人以下者,便只將如何灑掃,如何應對,諄諄然語之乎?雖不可語上,亦無語下之理。若事親事長,則盡有上在。子遊說「喪致乎哀而止」,便是躐等說上一層。

  真西山以「道德性命為理之精,事親事長為事之粗」,分得魯莽。事親事長,豈在道德性命之外?上下是兩端語,實共一物。盡其事親事長之道,須是大舜、文王始得,如何不是上?聖人微言,後人分剝而喪其真如此者,可慨也!

  二十八

  樊遲是下力做工夫的人,更不虛問道理是如何,直以致知、求仁之方為問。故夫子如其所問,以從事居心之法告之,則因其志之篤,問之切,而可與語也。

  就中「仁者」二字,猶言求仁者,特以欲仁則仁至,故即以仁者之名與之。又智是初時用功,到後來已知,則現成不更用力。仁則雖當已熟之餘,存心不可間斷,與初入德時亦不甚相遠。知有盡而仁無盡,事有數而心無量也。

  其雲「仁者」,又雲「可謂仁矣」,蓋括始終以為言也。知者無不知,唯民義之盡,而鬼神之通。仁者心德之全,則日進於難,而日有獲也。故務民義、敬遠鬼神,是居要之務;先難後獲,是徹底之功。夫子與他人言,未嘗如此開示吃緊。朱子云「因樊遲之失而告之」,非愚所知。

  二十九

  慶源於理上帶一「氣」字說,其體認之深切,真足以補程、朱之不逮。孟子養氣之學,直從此出,較之言情、言體者,為精切不浮。

  情發於性之所不容已;體為固然之成形與成就之規模,有其量而非其實。樂水、樂山,動、靜,樂、壽,俱氣之用。以理養氣,則氣受命於理,而調御習熟,則氣之為動為靜,以樂以壽,於水而樂、於山而樂者成矣。

  先儒以知動似水、仁靜似山為言,其說本於《春秋繁露》;然大要只說山水形質,想來大不分曉。樂水者樂游水濱,樂山者樂居山中耳。塊然之土石,與流於坎、汲於井之水,豈其所樂哉?山中自靜,山氣靜也。水濱自動,水氣動也。不然,則糞壤之積,亦頹然不動;洪波巨浪,覆舟蝕岸,尤為動極;而所樂豈在彼耶?

  水濱以曠而氣舒,魚鳥風雲,清吹遠目,自與知者之氣相應。山中以奧而氣斂,日長人靜,響寂陰幽,自與仁者之氣相應。氣足以與萬物相應而無所阻,曰動。氣守乎中而不過乎則,曰靜。氣以無阻於物而得舒,則樂。氣以守中而不喪,則壽。

  故知此章之旨,以言仁者、知者,備其理以養其氣之後,而有生以降,所可盡性以至於命者,唯於氣而見功,亦可見矣。慶源遇微言於千載,讀者勿忽也。

  三十

  博文、約禮,只《集注》解無破綻。小注所引朱子語,自多鶻突。《集注》「約,要平聲也」,小注作去聲讀者誤。勉齋亦疑要去聲我以禮為不成文,而猶未免將「約」字與「博」字對看。不知此「約」字,與「博學」二字相對,則「要」原讀作平聲,與「束」同義。

  《集注》添一「動」字,博其學於文,而束其動以禮,則上句言知,下句言行,分明是兩項說。朱子尊德性、道問學,驗諸事、體諸身,及行夏之時、非禮勿動等說,皆不混作一串。「約之」一「之」字,指君子之身而言也,與「約我以禮」「我」字正合。其雲「前之博而今之約,以博對約,有一貫意」,皆狂解也。

  文與禮原亦無別。所學之文,其有為禮外之文者乎?朱子固曰「禮不可只作『理』字看,是持守有節文」,則禮安得少而文安得多乎?在學謂之文,自踐履之則謂之禮,其實一而已。但學則不必今日所行而後學之,如雖無治歷之事,亦須考究夏時。其服身而見之言動者,則因乎目前之素履,故文言博,而禮不可言博。然不可謂學欲致其多,守欲致其少。如顏子未仕,自不去改易正朔,則行夏時之禮,特時地之所未然,而非治歷明時為廣遠而置之,視聽言動為居要而持之也。

  約者,收斂身心不放縱之謂。不使放而之非禮,豈不使放而流乎博哉?學文愈博,則擇理益精而自守益嚴,正相成,非相矯也。博文約禮是一齊事,原不可分今昔。如當讀書時,正襟危坐,不散不亂,即此博文,即此便是約禮。而「孝弟謹信,泛愛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緩急之序,尤自不誣,原不待前已博而今始約也。

  若雲博學欲知要,則亦是學中工夫,與約禮無與。且古人之所謂知要者,唯在隨處體認天理,與今人揀扼要、省工夫的惰漢不同。夫子正惡人如此魯莽放恣,故特地立個博文約禮,以訂此真虛枵、假高明之失。而急向所學之文求一貫,未有不至於狂悖者。雙峰「相為開闔」之語,乃似隔壁聽人猜謎,勿論可也。

  三十一

  《朱子語錄》以有位言聖,卻於《集注》不用。緣說有位為聖,是求巴鼻語,移近教庸俗易知,而聖人語意既不然,於理亦礙,故割愛刪之。寧使學者急不得其端,而不忍微言之絕也。

  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又曰「聖則吾不能」,豈以位言乎?下言堯、舜,自是有位之聖。然夫子意中似不以聖許禹、湯、夷、尹以下,則亦歷選古今,得此二聖,而偶其位之為天子爾。程子言聖仁合一處,自是廣大精微之論,看到天德普遍周流處,聖之所不盡者,仁亦無所不至。且可雲仁量大而聖功小,其可得雲聖大而仁小乎?

  仁者聖之體,聖之體非仁者所歉也;聖者仁之用,仁之用卻又非聖所可盡。子貢說「博施濟眾」,忒煞輕易,夫子看透他此四字實不稱名。不知所謂博者、眾者,有量耶?無量耶?子貢大端以有量言博眾,亦非果如程子所謂不五十而帛,不七十而肉,九州四海之外皆兼濟之。但既雲博雲眾,則自是無有涯量。浸令能濟萬人,可謂眾矣。而萬人之外,豈便見得不如此萬人者之當濟?則子貢所謂博者非博,眾者非眾,徒侈其名而無實矣。故夫子正其名實,以實子貢之所虛,而極其量曰:「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則所謂「博施濟眾」者,必聖人之或能,與堯、舜之猶病,而後足以當此。倘非堯、舜之所猶病,則亦不足以為「博施濟眾」矣。

  蓋「博施濟眾」,須於實事上一件件考核出來;而抑必須以己所欲立欲達者施之於人,而後可雲施;以己之欲立欲達者立人達人,而後可雲能濟。故唯仁者之功用已至其極而為聖,然後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若其不然,則施非所施,濟不能濟,自見為仁,而不中於天理之則者多矣。

  夫仁者其所從入,與沾沾之惠、一切之功,則已有天淵之隔。他立達一人,也是如己之欲立欲達;立達千萬人,也是如己之欲立欲達。體真則用不妄。繇此而聖,則施自不狹,濟自不虛。而即當功用未見之時,已無有何者為博、何者為約、何者為眾、何者為寡以為之界限。且其所施所濟者,一中於天理人情自然合轍之妙,而一無所徇,一無所矯。不然,則豈待博且眾,即二桃可以致三士之死,而一夫無厭之欲,天地亦不能給之也。

  乃子貢所云「博施濟眾」者,初非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實,則固不可以言仁。而但云「博施濟眾」,則夫子亦無以正其為非仁之事。而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仁言,如是以博施,如是以濟眾,乃以極體仁之大用,從聖人一為想之。然而終有不能,則亦以見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世無有自信為能博施而能濟眾之人。即「何事於仁」三句中,而已折倒子貢不見實體、不知實用之失,故下直以「夫仁者」三字顯仁之實。則使子貢繇是以思焉,而如是以施,其不易言博,如是以濟,其不易言眾,亦不待夫子之言而自愧其失辭矣。程子謂子貢不識仁,看來子貢且不識施濟。使其有「能近取譬」之心,而敢輕言博眾哉?

  程子不小仁而大聖,是眼底分明語,而雲「仁通上下」,則語猶未醇。仁是近己著里之德,就中更無上下,但微有熟、不熟之分,體之熟則用之便。故以上下言仁,則且有瓶中亦水、大海亦水之說。而乍見孺子之心,特仁之端,而亦遽指為仁,則夫子所言仁者之心體全有不肖。只顏子簞瓢陋巷中,即已有仁之體,則即有聖之用,而特必在三月不違時,方得體立用具。若一念間至,直自瓶水,而豈得謂之海水哉?

  蓋仁之用有大小,仁之體無大小。體熟則用大,體未熟則用小,而體終不小。體小,直不謂之仁矣。於物立體,則體有小大。於己立體,則體無可小,而亦安得分之為或小而或大?若海水之大,瓶水之小,則用之小因乎體之小,而豈仁之比哉?將吝於施而鮮所濟者,亦可謂之仁與?亦失聖人之旨矣。子貢所云者,體不立而托體必小。夫子所言者,用不必大,而體已極乎天地萬物,更何博與眾之云乎?知此,則有位無位之說,曾何當耶?

  三十二

  「立人」「達人」二「人」字,不可分大小說。一人亦人,千萬人亦人,卻於立達之實體無異。故用或小而體終不小。不得已而姑為之喻曰:如大海水,一卮挹之亦滿,億萬卮挹之亦滿。然仁之體,終不可以海喻。他只認得自家心體,何嘗欲擴其量於天地萬物之表哉?

  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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