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公
2024-10-10 19:47:55
作者: 王夫之
閔公
公名啟方,而《史記》雲名「開」者,漢景帝諱啟,故易「啟」為「開」。去「方」而但言「開」。則沿公羊氏之瑣說,謂《春秋》譏二名也。《史記》桓公名允,宣公名倭,亦林堯叟所謂傳異,未聞孰是。
季子 仲孫 高子
三子皆不名,非《春秋》之通例。三《傳》以為「賢之」「嘉之」「貴之」或曰「外之」,義皆未安。大夫之稱子,猶侯、伯、子、男之稱公,皆假尊號以面諛之。《春秋》時習俗則然,而書之史冊,固不可以五等之爵加之列國之臣。況仲湫曰「孫」,尤非名之正。蓋魯國之亂,於閔公之世為已極。閔公雖立,幼稚無知,唯國人之所為,故仲湫、高徯之來,皆不以禮見主君,故湫與徯不言「使」,無所致命也。湫不言「聘」,不成廟也。季友不言「至自」,無所告至也。國人接之,國人納之,從國人之尊稱而書之,所以著魯亂之甚也。曰:「齊桓存三亡國。」魯無君,無異於亡也。
陽
杜但云:「陽,國名」,不詳其地。按:《漢書》東海郡都陽縣《注》云:「應邵曰:《春秋》『齊人遷陽』是。」其地當在郯、沂濱海之間,杜未考耳。
禘於莊公
言莊公者,杜氏謂:「時別立廟,廟成而吉祭。」然言公而不言宮,則非廟也。故胡氏、汪氏以為於寢。乃喪唯在殯,則寢為先君之殯宮,既葬卒哭,則主祔於祖,寢為新君之寢矣,不得仍繫於先君。維時莊公葬已逾年,主襯於惠公之廟,魯人屈其祖以從莊公之主於惠公之廟,廟未遷,不得言莊宮;為升莊公於禘祭之列,初行吉祭,又不得言惠宮。「於莊公」者,以主之,所在而言之實則惠公之廟也。失禮之尤,名不能正,益於此而見。《傳》《注》皆屬未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