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家說卷三上 襄公二十三論
2024-10-10 19:47:27
作者: 王夫之
一
晉靈公之世,鄭、宋爭,而楚因鄭以逼宋;晉悼之初,鄭、宋爭,而鄭借楚以亢晉。故楚勢莫如鄭,晉勢莫如宋。乃宣之元年,晉出微師以撓鄭,而宋人偕。其後遂委宋之自戰,而晉無事。此趙盾所以喪諸侯也。襄之元年,晉勤師以加鄭,韓厥獨行,諸侯次於鄫,而宋人不與。楚、鄭屢犯宋,晉皆當之,而宋人不報,此韓厥所以能合天下也。
晉委宋於鄭,則威喪於鄭,恩喪於宋,弱宋以自失其輔,是三喪也。晉專鄭於己,而置宋於無爭,則鄭無深怨於宋,而益畏晉。宋益暇,而可以為晉拒楚,是交得也。鄭畏晉之專己,威不喪也;鄭無深怨於宋,則有加於宋而不力,宋乃暇焉,則宋恩晉也。宋不爭鄭,楚無釁以過求夫宋,輔不失也。是故韓厥之為是謀,審於利害之歸矣。
天下無非義而可以利,《傳》曰:「放於義而行。」以其知伯者之義矣。以其身而任天下之伯,利亦己擇之,害亦己赴之,實亦己任之,名亦己屍之。害不分,名不委,夫然後可以守諸侯而任天下之賾。故《易·姤》之二曰:「包有魚,不利賓。」象曰:「義不及賓也。」象言利,夫子言義,義在而委之,利亦委之矣。故義者,利之合也。知義者,知合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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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老子曰:「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激夫竊禮樂者攘臂以仍成乎大盜,而已甚言之也。已甚之言,激於末而忘其序。夫竊者固有序,竊於人者亦有序,是故反之以防其失也亦有序。禮樂之竊,與其見竊,則皆自征伐始矣。征伐未之有竊,而遽有竊禮樂者,必不受竊也。童子之手摶黍,莫與批之,固不可得而奪矣。征伐之不能竊,而遽竊其禮樂,必不能竊也。一夫無挾,遽黃其屋而冕其首,狂而已矣,旦然而夕戮矣。夫知竊者之序,先於征伐;受竊者之序,先喪其征伐。則禮樂之竊,大亂之極,而始防不在是也。非亂之始,則禮樂雖竊,不任其咎,況其本不聽竊者乎?
又況夫禮樂之行,節征伐而制其度,足以治夫征伐之竊者乎!故弗獲已而咎徵伐之為竊資,猶賢於其咎禮樂也。雞澤之會,大夫受盟;溴梁之會,大夫庚盟;宋之會,大夫屍盟。大夫盟,而齊遂移,晉遂分,魯遂專。是會盟之為盜資也,而非也。悼公立六年,而後親將以出。樂、韓、荀三大夫,專以其兵馳驅天下,控扶齊、宋、魯、衛暨小國之卿,胥制諸侯之師,以成乎下移。兵歸之,民從之;功歸之,天下望之;權歸之,君且畏之。以無耦之威,成尤重之望,率習於相從之民,上逼其主,而後會盟之竊,若行所無事,而用其不容已。是故弗獲已咎徵伐之召竊,猶之可也。征伐不可弭,固不可勤,即可以勿勤之道防之也。征伐勤,國君倦,怵之以凶危,誘之以尊安。於是受竊者發其篋,出其器,恬以授盜而不驚。大禮之行雖勤不倦,大禮之制尊而光,大禮之儀恭而安。以審度而節兵,利器不操而固無所喪,惡容彼竊者而斤斤以之憂為?
三
善用者不用其所用,善威人者不威以其所畏。天下無可頻用,而威無固威,久矣。用頻則竭。威以所必畏,則徐測其無足畏而威亦盡也。楚之為天下患,自熊通始。熊通之以患天下,自蔑周始。蔑周而不能得志於天下,楚猶有畏天下之心,而無畏於周明矣。齊桓召陵之師,實以天下之可畏者制之,而名以周之職貢收之。楚固不欲暴其畏天下之實,無寧收之於畏周,而楚服。惟夫齊桓之不殫其威,而以不用者用也。乃桓名用周,而實未用。則其用周也,固未嘗以用用之也。夫名者,固有時而生乎實,楚無寧收之於畏周,而遂成乎畏齊。故以莊王之強自處以伯,不絕於周之侯服,去熊通之自大也已遠,於是乎忌周之勢成。楚忌周,則是周可以畏楚,而晉得以用之也。
乃周僅有其威,而晉之不宜頻用也,亦審矣。何也?周之威,惟以不實用而僅有者也。晉厲之伐鄭,三用尹單柯陵之盟,二子與歃。逮乎悼公收鄭通吳,以為雞澤之盟,而單子復蒞,是何用周之亟也!夫晉之不能下楚,而僅爭之鄭,不足於楚之勢也。爭鄭而不必得鄭,同盟以謀之。尤不足於鄭之勢也。僅得鄭而大會以收之,要盟以保之,自無可必保。而扳吳以怙之,尤大不足於楚鄭之勢也。有不足之勢,暴於楚,暴於鄭,然且煌然引重於周,則晉之不能得鄭而急保鄭,無以抑楚而仰之吳,實已暴,名已無權,周之威無有餘焉者矣。暴周威之無餘,貽楚以無畏之慰,而益生其力。楚力生,晉力死,故竭其用者,竭其力也。於是而齊桓之陰陽名實,起無威之用以伸威於楚者,其短長盡露,而道為之窮。
夫晉之始伯,無是也。戰勝楚,而後為溫之會,示楚不足當周之治也。靈、景之世,晉為楚詘,而猶無求於周,故莊王之強,不自處於伯而不得。厲始用周,「悼踵用周」,而周竭。周竭而晉恃以伯者亦竭。幸楚審之非熊通羋旅也,悼乃薄收之鄭而不喪諸侯。以厲、悼之事,值通旅之敵,晉僨而周亡久矣。晉悼之宜喪伯也三,而獎大夫不與焉。用周,用吳,無能加楚而全力以向鄭,三者皆足以亡,恃無其敵焉耳。《春秋》書悼公之事,張皇紛紜,喧豗勞疲,情形具於策,望而知晉之且替。《傳》曰:「史外傳心之要典。」其此謂乎!
四
以德建者與畜德者鄰,以道建者與適道者鄰,以謀建者與善謀者鄰。故《書》曰:「臣哉鄰哉。」鄰其所鄰而有功。故《易》曰:「出門交有功。」晉悼之不擇,下而與猥末之陳、鄭相鄰以謀,功之詘也,不亦宜乎!鄭之決從楚也,盟蒲以後,十三年矣;陳之不北向也,辰陵以來,二十有九年矣。公子申殛,楚詘於吳,嬰齊恚死。夫二國者,乃驚愕失措,而請盟於晉。嗚呼,以此謀國,亡之徒也!與亡之徒者鄰,驚喜失據,奉王臣,合天下,以與之謀,晉之去陳、鄭也能幾哉!
往者晉得鄭,則楚師必及於滎。鄭受盟於雞澤,楚兵不加鄭者五年。側戮申殛,嬰齊不保。壬夫貪而專國,陳以之叛。夫非謂楚釁之不可乘也,非謂陳、鄭之來而不宜受也。陳、鄭偷而附於晉,晉能弗以偷受之,則知二國者,失據而無固志。憫其弱以惛焉,重可憫而不可恃也。憫而受之,知不可恃,徐收之而不為之動。晉文之於衛,請盟不許,不恤褊心之譏,而持之益堅,此志焉耳。奉王臣,合天下,以敷心腎腸於不可恃之羸者,相與為偷,以待壬夫之死而後戒,何戒之晚也。若夫楚之有可乘矣,上不難以請王命,致王臣,下不難以盡合山東之侯氏,投間而起,大舉以向申息之北門,亦奚求而不得?而屈一鄭君,致一陳大夫,即若定天下於幾席之上,沾沾然兩旬之內,再勤雞狗馬之血,指天畫地,而謀保此一日,是陳、鄭之以救亡而取亡者,晉乃欲用之以伯,是可不為之大哀邪!齊桓之用江、黃以成伯,而即以毀伯,固不如晉文之獨用齊、秦也。江、黃無恃力,而陳、鄭抑無恃心。亡之徒者,恃我以為心,未聞我之以彼為心也。晉厲公再振之業,衰之悼,喪於平,絕於昭,無他,不擇而已矣。己未盟於雞澤,戊寅及陳袁僑盟,庸主具臣之偷心,《春秋》傳之矣。
五
孟子曰:「以小事大,畏天者也。」「畏天者,保其國。」通其義者,非謂事大之即為畏也,惟畏而後可事大以保國也。故大功有所居,大名有所當,大事有所任,大機有所秉。秉大機,任大事,當大名,居大功,吉之所生,凶之所伏。凡若此者,非國小人微可乘間以攬之己,其亦明矣。晉之欲合吳也,盟於蒲以俟,而吳不應;會於雞澤,專使以迎吳,而吳不赴。蕞爾之鄫,介魯以通吳於晉,而吳遠去其國,以受盟於戚,何鄫之無忌也?
鄫者,吳之北道,魯之南鄙,莒之西徼也。鄫南得吳,北得魯,以邀功於晉,鄫乃無莒。鄫南得吳,西邀事於晉,滅於莒而不亡,滅鄫而鄫復見,猶陳、蔡之滅於楚而又復也。《公》《谷》說不足信。鄫乃無魯。無莒無魯,鄫不復有畏威之心矣。會戚之明年,剝喪於莒,不三十年而併入於魯。任天下之樞,系一時之望,嫉於人,而居之已盈,遠怙而近不恤,不亡何待焉?
夫弗畏而以正,猶莫之保,江、黃是也。況鄫之通吳,通非所通,以肇中原之亂者哉!《小宛》之詩曰:「哀我填寡,宜岸宜獄。握粟出卜,自何能谷!」畏者,畏其不穀也。巫之如晉,與叔豹齒;戚之會,與吳人齒。無所往而不自謂谷,無所往而不得亡也。
六
聖人之言,與天同化。天化之縕,中也。中者,不偏不倚而藏諸用者也。藏諸用,無顯用矣。故德行於生殺,而生殺亦不以意,天之所為易知而不可測也。聖人贊天之生殺,而天不與聖人同憂;夫婦與聖人之知能,而聖人不與夫婦同激。聖人不憂,則無以修道而立教,天之道教固行,不待憂也;夫婦不激,則不能好善而惡惡,聖人之好惡已誠,不待激也。謂莒人以其子為鄫後,滅人之祀而有其國,與滅國等,此激論也。二《傳》以其激怒為聖人之激詞。審然,一往之喜怒,感而為已甚之生殺,夫婦與能之,而豈曰「游夏不能贊」邪?
且夫莒之以子後鄫也,鄫之宗祀未殄,鄫之社稷未屋,鄫之公族未降於編氓,鄫之宗子可與爭,而特未能爭耳。與夫毀宗廟、屋社稷、編氓其子姓,嬰城力守,丐免而不得者,情理之相去,豈但疑似之間哉?況乎鄫君實自亡,而後莒私行焉。寬鄫以亡國之善詞,是賈充不宜得惡諡也。
有激詞則有深文,有深文則有姑縱,終以逆夫婦之同情,拂天地之生殺。躁以樂新者,特未之察耳。故我知莒人之滅鄫也,我知趙盾、許止之弒君也,我知鄭髡頑、楚麇之以病卒也,我知蔡侯申之為盜殺也。平情篤信,以觀於聖人之言,易知者或尚莫之測也。激喜而津津,激怒而悻悻,激易簡以成乎險阻,奚當哉!夫婦有聖人之知能,聖人無匹夫匹婦之喜怒。道之不明,激者亂之也。
七
或說《春秋》曰:「錄毫毛之善,貶纖介之罪,非君子之言也。」韓非、申不害之爚道,衛嗣君、曹叡、唐宣宗之蠹治,此而已矣。小知詹詹,大知閒閒。小知者,大知之賊也。錄毫毛之善,鄙師、酇長之課也;貶纖介之惡,督郵、巡徼之司也。《春秋》天子之事,而從乎鄙、酇、郵、徼之知,以此治經,不如其無治矣。《春秋》之取捨,聖人之喜怒也。喜無當於聖人之喜,齊桓存衛而有不予;惡無當於聖人之怒,晉文召王而有不奪。故夫善不全而惡未極者,賞罰有吝焉,慎之至矣。
乃均此一事也,此有毫毛之善,而彼有邱山之惡;此有纖介之惡,而彼有江河之善。詞難兩顯,姑無已而抑大以伸小,則元德隱而巨憝逸。故弒君,大惡也,鄭髡頑之如會,小善也,以髡頑之不宜於得弒,而逸弒君之辜,將有君而賢,人戕人弒而弗治乎?考髡頑之事晉,非果有棄夷即夏之志也。公子申戮,嬰齊死,楚挫於吳而去之若驚,以勢沮焉已耳。善固不可采,弒君之惡固不可逸,采之於纖介之疑似,而逸邱山之顯辜,申、韓之學所以仍自屈也。役情於一往而屈於其繼,或怵惕有餘而是非隱,或惡怒不返而斟酌廢。曲以為名,細以為法,取新於耳目,以疑天下之適從,非夫敢於賊道者,無尚此也。
故曰:我知髡頑之自以病卒也。二《傳》之傳聞,或者晉人慾以文致鄭罪而脅鄭乎?以晉人之詞為詞,非天下之公言也。髡頑卒,鄭為晉討蔡,而受會於邢邱。則從晉非髡頑之獨心,而大夫之不以此弒也,亦明矣。
八
兵者,毒天下者也。用之而即毒,不待其多殺也。行於不得已焉則殺,得已焉則勿用,故曰不戢自焚。今夫以毒攻疾者,無已而攻之,已疾而後可勿攻,則疾已而固勿攻矣。
畏巴菽之劫也,姑弗使大飲,而日咀之,疾固不可奪,而元氣盡,豈不愚哉!晉之舍楚不競而惟鄭是求,愚猶此也。
夫爭鄭者,緣制楚也。無求於楚,焉用鄭?鄭不服者,恃楚也。能創楚,鄭將焉往?本末逆順之勢,夫人而知之矣。乃疲天下於四年之中,僅以得歌鐘女樂之餉。是嬰兒之控首呼天而以易一餌也。君道長,臣奔命,兵死於馳驅,氓死於轉餉,鄭之邊鄙,死於侵掠者不知凡幾矣,而徒畏一日原野之暴骨,是盜跖日脯人肝而分以飼餓夫於道也。仁不足以仁,讓非其所讓,威而益喪其威,合諸侯而即以召離。晉自是而兵不能復及於中原,令不能復行於列國。甚哉,悼之以小知而墮伯業也!說《春秋》者猶從而獎之,不已過與?
夫殺以止殺,未聞留殺以滋殺也。蕭魚之會,弗獲已而後以倦歸,王者之所不忍,伯者之所不屑,《春秋》疊序其興師之勤,繪其黷也。鄭人請成而不列於會,明乎非召陵、袁婁之績也。雖有樂黷武而憚除患者,不容叛經以為晉悼釋。
九
合十二國之諸侯以伐鄭,始以會於蕭魚,終合十八國之諸侯以侵楚。始以盟於皋鼬,終兩書曰「公至自會」,未畢其初事之詞也。召陵之侵,無救於蔡,無得於楚,蕭散無終,而以盟畢之,信為未畢矣。
蕭魚之會,鄭服也。鄭服而何為未畢邪?夫晉牽帥天下之君師,暴露三年,未遑稅駕,只以收薄賂於鄭,而僅服之,其以是為可畢事也與?將欲畢之,入其都,俘其君,遷其國,無已而滅其社稷,於以收十二國三年四舉之威,而亦僅報其大勞。然而以此加鄭,而固不得矣。夫鄭者,非天下之大害之司也。深伐之而不可,淺伐之而徒勤。由其蕭散無終,大會以解者觀之,晉人之不揣以爭鄭,自困於恩威,而失霸宜矣。
服鄭之道,德綏之,上也;立威於楚而鄭自來,次也。不能於楚,則固不能於鄭矣。不能於楚,僅能於鄭,是終無以有能於楚也;不能於楚,僅能於鄭,而其能於鄭者亦僅也;故雖得鄭而終不敢問楚,既且授諸侯於楚,以戴之而長諸侯。晉悼之所成,概如此矣。譽之者乃曰「推至誠以服鄭也」。夫以至誠服人者,固必牽帥天下之君師,疲敝於道路者三四年而無稅駕,一歃再歃,姑弗獲已,而收功於纖芥之賄乎?會而不言鄭與,以伐鄭出,而以會終。《春秋》之陋蕭魚,亦如其陋皋鼬也。說《春秋》者以悼公為復伯,吾不信也。無已,其齒諸宋襄而可乎!
十
小人之心惟君子知之,與小人為類者弗相知也。苟弗知之,重之以疑,益之以忮,競之以遽,還相為遽,而禍極於不已。莒於魯,故未有郤也,一旦以小犯大,方伐其鄙,旋重師而環其邑。魯之救台,台圍釋而亟破其別都。禍發於一旦,兩相為遽,而惟恐不力,是何其相忮之深邪?台,費之旁邑也;鄆,台之接壤也。魯城費而莒圍台,魯城防而齊圍成,其故一也。且夫魯之亟城費與防也,其非為齊、莒設,明矣。季欲分魯而費城,臧欲要魯而防城,斯亦何與於齊、莒,而遽為齊、莒憂?
雖然,其啟疑者,固有以也。季與臧之欲奪國也新,而居勢也不厚,為之利以啖其君,為之名以蠱其民,必將曰:費城而南制莒,防城而北捍齊,收莒亢齊,國家之利。二氏其為國吠犬也。之情也,能知之者,其惟君子乎!君子之審於事,惟知人也。其知人也,惟審實也。宿紇之不自靖,而費防之築,不足為齊、莒難,亦易見矣。
國無能自固,則見似而疑;情無能自守,則方疑而忮。疑不慮,忮不懲,憤於一往而不思其反,故莒、齊於魯,兵連禍結,君俘國圍,咸自召也。
夫君子有弗信之人而無過疑,有必爭之實而不以忮。故天下方亂,不與其亂,內先自固,可以無憂,事猝驚心,有以自守。待之須臾之頃,小人之情形盡見,而我亦可以無忌矣。夫小人之名為攻也,意不在攻也;名為弗攻也,固將攻也。幻以搖庸人之志,而實不能佚君子之鑑。是以情窮於君子,而君子不代之以受惡。
宿與紇也,一仇其奸,莒為之殘,齊為之毀,晉為之斂怨於莒、齊,而勤天下以召叛,況魯襄之童昏受掣者乎!時無君子,交相為愈,猝然顛越以成乎亂,然後小人之求益仇,而得益堅。魯遂分,晉遂失伯,齊困莒凋,費防耦國。與小人為類者,惡知其底止之如斯邪!
十一
開大功者不保其終,則或起而殘之。殘其身,沒其功,掩其成以為己績。雖然,亦無能居也。
晉悼之君臣,有合諸侯勤天下之跡,或艷稱之。求其實,皆厲公之餘業爾。悼之有事於天下者三:服鄭也,用吳也,拒秦也。厲無鄢陵之戰,楚何為失鄭而終已?無麻隧之師,秦何為見伐而不報?無鍾離之約,吳豈聽蕞爾鄫之命以北向而受盟?悼公因之,是以有求而亦得。欒、荀士丐因之,是以執政於晉而為諸侯雄。
《春秋》於蕭魚,不序鄭服之績,於會向伐秦,目士丐、荀偃之專行以勞天下,而顯其無成。奸人之奸,無可掩矣。悼公沒,荀偃死,吳自競於南,秦自競於西,楚分諸侯於晉。欒氏先亡,荀、范勢夷,而趙武、魏舒、韓起代興於晉。故曰:「天之所佑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不信,思不順,或又起而殘之,將誰尤哉!
十二
《春秋》之獎伯,靳天下而一之也。伯之未興,諸侯相攻而無已,王以是而益如贅,民以是而益如焚。民既病而偷相仇,王既無以翕天下,而自保也亦危。故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非僅山戎、狄、楚也,一朝之忿,競其民以死之者,皆山戎、狄、楚也。
伯興而天下猶一矣,天下猶一則若存若亡,仿佛之聲靈,固天子也。民有輯,固以存其生;民有歸,固以心無妄競也。微此,將枵然自保乎伯之名,而諸侯不禁於相攻,惡用獎伯而徒以替王邪?故諸侯之復自相攻,於是乎而伯不足獎。是以《春秋》亟奪其伯,而一以無伯之治治天下。
晉悼之季年迤於平公之世,齊、莒、邾攻魯,魯攻邾,宋攻陳,衛攻齊、曹,一朝之忿無所歸輯,視諸齊桓未興之日為無愈矣。平公之合諸侯,盟不書同,執大夫而稱行人,非伯之詞也。後乎溴梁之會,七年而伐晉之師舉,與衛齒焉,無伯之詞也。聖人之欲治天下也益難矣。王者不興,伯不可用。故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非聖人其孰能易之哉!
十三
惟固有德,則乘於道者不能與爭。德非固有,而先喪其道,乘於道者雖無德而爭之有餘。蓋道可乘也,德不可乘也。道用天之自秩,因先王之已制,約亂人而俾勿甚亂者也,故可乘也。德非固有,不足以麗乎道,則恆為乘道者之所詘矣。故曲直老壯,壹因乎道。
晉為溴梁之會,命諸侯曰:「歸侵地,抑齊之強,扶魯之弱,弭邾、莒之亂。」德人之言也。直於齊,壯於齊,誼不得與之爭,而齊無忌。晉德雖衰,其於齊之秉凶以為德者,不猶遠乎?盟而其臣逃,未幾而伐魯之兵五出。執邾、莒而邾、莒不順,圍齊而終不能修袁婁之已事。何齊之壯邪!
學《春秋》者,比其事,觀其所由,而得失之故顯矣。齊靈之悖,德悖也。德悖於人,而道不圮於中國也。會於溴梁,大夫盟,上無諸侯。齊之伐魯,比年五出,而君將者四。齊乘道,而晉乘非道,不相下之勢在此矣。
故道者,德所乘也,亦無德者之猶無可乘也;德者,道所秉也,非無道者之可秉也。魯惟為季孟樹邑,而邾、莒憎;晉惟為荀偃抒怒,而齊靈逞。道無可乘,詹詹之德言不足以令,久矣。故用人情者不如用天秩,用己志者不如用王制。君臣父子之外無德也,尊親令恭之外無直也。齊由是而張乎天下者逾三十年,迨乎陳氏之強,而後大挫於吳。魯之益弱,晉之不競,又奚怪焉!
十四
諸侯之盟會征伐,必親者也。委之大夫,而權以替,國以不振,慮事者之所宜尤慎也。乃以此為慮,趙宋之君相收權於上而替其臣,漸漬以弱,國喪於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極難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慮者也。盡其百慮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殺有體,端委有緒,古今遞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會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將而行之者,諸侯也。諸侯之臣大夫,非猶夫天子之臣諸侯也。三代之諸侯,後世之將帥焉耳,其大夫,屬吏焉耳。春秋之諸侯,上擬天子而屍盟會征伐之制,故以將行之權委之大夫而權失。趙宋之天下,屍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視諸侯,以夷於陪貳,自卑以卑其臣,而舉國無權。
自天子出者,諸侯之所宜躬親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縣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輔之勢,一而已矣。知其一,則下不移,上不攝,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審矣。故春秋之季無諸侯,諸侯上擬天子而失其諸侯,大夫之所以終成乎諸侯。弱宋之制無天子,天子自視諸侯而削其諸侯,諸侯不建,則任卑賤之陪屬以與強鄰爭,宜其仆也。三代之禮,郡縣之權,革其文,必因其實。以天子統諸侯,以諸侯治大夫。未有無諸侯而不傾以喪,古今一也。
十五
同盟,同欲盟也;同圍,同欲圍也。忌齊之爭伯者,晉也;毒齊之屢伐者,魯也。以魯勤晉,以晉勤天下,宋、衛、鄭、曹無怨焉。滕、薛、杞、郳狎於齊而憚其強,久矣。若莒若邾,又比齊以干魯而試晉者也。夫惡以雲諸侯之同欲哉?欲之從其私而翕於一時者,雖固欲之,君子不成其欲。不成其欲,不許其欲也。欲之出於理勢之必然,而固將以是為安者,雖弗固欲,君子必成其欲,以為不欲而不可得也。
晉之勤魯,非獨為魯也;天下之勤晉,非獨為晉也。天下可無晉,翕然從之,而適成乎黨;晉可無魯,牽率天下以爭,而適成乎詖。黨以詖,君子不許之。以勤天下,而天下固然不效其勤。合諸侯之眾,無怨者,狎者,比者,翕然固之,而弗得不欲,天下其何欲哉?不欲夫無伯之情同也。
晉當靈、景之世,嘗失諸侯矣。其失諸侯也,失之於楚;其失於楚也,先失齊也;其失齊也,失魯於齊而後齊抗也。斷道之盟,晉得魯而後能挫齊,齊已挫而晉乃以暇求於鄭而折楚。是故魯之繫於晉重矣。齊西抗晉,不得魯則晉壓其戶;齊南聯楚,不得魯則橫絕其聲息之往來。故齊桓之伯也,盟於柯,而始有事於鄭;定僖公以講於檉,而始有事於楚。楚之靜躁視齊,齊之出入維魯。惟然,晉惡得不勤魯,而天下亦惡得不為晉勤邪?
晉之勤魯,非魯事也。勤魯以爭於齊,非晉事也。非魯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吝;非晉事,故晉以大號天下而不慚。天下自為以勤晉而以勤魯者勤之,故不恤無怨,不畏非敵,不敢不釋其比黨之邪心,而共勤一伯。且夫蕭魚之會,晉伯之功淺矣,溴梁以來,晉伯之勢夷矣。功淺者,將無以服天下;勢夷者,暫一合而殆不可久也。將無以服,而服於其夙服;殆不可久,而猶暫一合焉,固君子之所甚珍而欲挽之者也。人心猶可用而瓦解未成,伯之存亡,系之亟矣。圍齊之功不終,天也。荀偃死,趙武以偷心繼之,東無事於齊,西無事於秦,南無事於楚,舍魯不恤,置邾、莒不理,而小國悉離。四國交戰,吳、越入而為主。斯役也,介乎伯之將裂而挽之者與!
十六
人心之壞,其始不堪於義而犯之,其繼狎於不順而忘之,而終忕於不道而覆執以為義,極矣。覆執以為義,則奉之為典,建之為名,循之為毀譽,用之為賞罰。嗚呼!典其非彝,名其非正,毀其譽,譽其毀,賞其必罰,罰其宜賞,而人無紀,不禽者鮮矣。
故人心之害,莫大乎不堪於義,弗可以情之窮困而貰之也,弗望其他日之悔而姑待也。習成於偶然,妄生於一念,治之早而已。《易》曰:「臀無膚,其行次且。」立志以循義者,豈有末流之可爭哉!
十七
《春秋》之義,不比事不足以達微言。其人當罪,習俗奪於勢而隱之,則起特文以顯之;其人未當罪,習俗奪於勢而文致之,則不起特文,如其所文致者以暴之。晉人殺欒盈,鄭人殺良霄,當時文致之獄辭也。取討賊之詞,加之盈、霄,君子之修《春秋》,無此已甚之法,知為當時之文致矣。
欒氏之亡,汰也;良氏之亡,亦汰也。復入其國而不言叛,惡止於汰而無叛心。其復入也,固無叛事,不叛而比之於國賊,知《春秋》之無此法也。盈霄不當討賊之辟,君子無治焉,因當時文致之辭為辭,加之罪者之慝章矣。天下無王,國無君,有得罪於執政大夫者,罪視弒君之賊,乘驕淫沉酗之紈絝,滅人家而以利其私,定為爰書,告之鄰國,登諸史策,廷無異議,天下無異詞,此夫《春秋》之所深痛者也。痛之甚,而無以顯文致者之奸,故為如其詞以達其惡。若夫盈與霄之不可以州吁、無知例也,則不待起特文而自明矣。
里克、寧喜,親弒者也,弒而得以大夫稱。趙氏,賊也,賊而不沒其世爵,以殺大夫之禮殺也。欒盈、良霄,得罪於執政,乘其汰而殺之,不得以大夫稱,不以殺大夫之禮殺之也。奪其官,絕其籍,肆其屍,滅其族,舉國讎之,盡鋤其黨,擬於宮官之辟,極矣。襄公之末,伯無統,官無治,廷野無公是非,而盈、霄當罪,前乎此者未之有也。《春秋》之詞隱,君子之志戚,非達於詞外者,不足與於聖人之微言,惟此類焉耳與!
十八
興不浹旬者,亡不逮於望朔。其所以興者,即其所以亡也。吳見於《春秋》者七君,而五以兵死,一再戰而不勝,國遂以亡。以兵興,則以兵死,而以兵亡。其甘兵也,以之死,以之滅,猶固然其甘之矣。故鬍子髡、沈子逞卒於戰而書「滅」,其以兵死為慘而凶訃之也。吳子遏、吳子光不書「滅」而書「卒」,其以兵死為幸而正訃之也。從主人之詞,不為之書「滅」以悼之,繪其樂殺輕死之心,而系之「門於巢」「敗於槜李」之後,以顯其實。吳之為吳,見矣。
畏,厭,溺,不吊者也。為千乘之君,樂得不吊之禍,以倡臣民而獎之死,故《春秋》之貶蠻夷者,未有如吳之甚者也。晉乃以之為援,晉之所以不振;魯乃與之為婚,魯之所以益衰。彼且速興捷亡,而貿貿者猶恃之,「困於石,據於蒺藜」,不偕之以捷亡者,其猶幸夫!
十九
「衛寧喜弒其君剽」,「其君」雲者,喜之君也。「衛殺其大夫寧喜」,「其大夫」雲者,衛侯衎之大夫也。喜其君,則弒者服辜;衎其大夫,則殺非討賊矣。剽不可以為君者也,喜不可以為大夫者也。故喜之迎衎,正也;衎不殺喜,亦以私勞而廢公法也。然則衎與喜,何如而可以免乎?
夫不正於本而免於末,未有能勝者也。故為喜計者,殖之死,知剽之非所當君,則弗君之焉,可也。舍其家而亡,潔身而不知其餘,正矣。《蠱》之上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善幹蠱者也。棄剽不事,從衎於夷儀,圖以與之俱入,可矣。《比》之彖曰:「不寧方來。」得所比者也。用斯兩者,則喜可以不君剽,而抑可以不弒矣。
為衍計者,喜之許迎己也,正名寧氏之為賊,弗納而自求入焉,正矣。《詩》曰:「無縱詭隨,以警無良。」昔詭隨人,今詭隨己,無良一也。詭者之隨,若將浼己而不可縱也。受寧氏改過之請,使全剽而以公子處之可矣。《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以祉已亂,未聞其以禍也。酌斯兩者,喜固不得為賊,而衎亦可不殺矣。
故介於亂,反於正,去於禍,從於福,斟酌於原始,姑為忍待而弗遽,非君子其孰能免哉!喜怙其九世之卿,不忍於寵祿,而求以蓋逐君之惡,則惡益劇。衎沮於十有二年奔竄之苦,遽欲因不正以反,導人為亂以假之權。逮其末流,喜雖欲弗君剽而不得,衎雖欲以賊討喜而固不能矣。正其本者,理不可據,先遏其欲。欲據於中,理以為名於外。虎其文,羊其鞟,將誰欺哉?
二十
惡而無以為名,其惡不昌。充其類至於弒父與君,亦各有名也。名不可以意取,故民不可以苟悅,事不可以猝靖,禍不可以遽已。遽已其禍,猝靖其事,苟悅其民,此三者,邀名者之所乘也。夫天下有兵連於二百年,而可以一旦弭者乎?二百年不解之難,一旦姑弭之,苦於役者之不審而悅也。若病炅熱者之授以冰也,雖益其病,乍悅之矣。於是而以事靖禍已為之功,而大名遽歸。嗚呼!孫綽、王羲之之以沮晉,秦檜、湯思退之以誤宋,使無名,綽、羲之何以得為名士?檜、思退何以言出而上下靡以從邪?
宋向戌之惡,泯王跡,裂伯統,亂夷夏,啟紛爭,俾無名焉,亦奚至此哉?夫向戌者,惡能以其意取之,名動天下乎?孫綽、王羲之固嘗欲以為名矣而不能,而向戌捷得之一旦。夫向戌惡能以其意取名也?楚之謀深,陽餌而陰用之,故利用其邪說;趙武之志偷,欲以弱晉而自保其力,故樂假其詖詞。而小國之君,三晉之氓,且如炅熱之得冰,益其病而不恤,乃相率以獎戌之名,戌乃以名報其意,而綽、羲之力爭而不得者,一旦而捷收之矣。自是而後,八年而楚奪諸侯以為盟主,率天下以蹀血於東方,十二年而滅陳,十五年而滅蔡,炅熱者得冰而疾果益也。乃諸侯奪於楚,陳、蔡,滅於楚,趙氏乃以罷外兵,專內圖,蠱其君,狐媚其民,漸漬而晉移於趙,授炅熱者以冰,聽其病以死,而我且有其室也。楚之詐,趙之奸,戌乃以為名於一旦,烈哉!名之為害,莫之拯也!
檜、思退之俎豆,綽、羲之之餘也。綽,羲之之宗祊,戌之系也。名之嬗也,有源流焉。民速悅之,爭速靖之,禍速已之,故舉二百年之難若已之一旦。而華夷之辨,人禽之紀,不旋踵之患,陰陽之用,生殺之數,惟其邪說以莫之紀。禍開於春秋之季,稔於東晉之初,極於南宋之世,惟向戌之為名俾以有名焉耳。夫邪人之為名,爭之也,無如其沒之也。爭之其名競,沒之其名亡。故《春秋》兩以宋地而不登向戌之名於武建之列。若曰趙武自偷,屈建自詐也,宋介其沖,不得辭焉,非戌之所能屍也。奪其意取之名,而弋名者寒矣。綽、羲之言焉而莫聽,檜、思退乍仇而天下謫之。聖人不與邪說爭名而名乃正,殆猶天乎!殺物不以威而物自熸矣。游、夏之所不能贊,其諸此與!
二十一
道之詖也成乎邪,邪成乎亂。以衛鱄為信,以靈輒為義,以伍員為孝,而大亂極矣。
衛侯之殺寧喜,過不在殺也。「政由寧氏,祭則寡人。」衎不殺喜,衎將續剽以死。即弗死,而衛移於寧矣。且喜固北面事剽,一旦志移於衎而推之刃,功雖在衎,私勞而已。已發之罪,弒君之賊也;未覺之惡,移國之賊也。國賊固然其可殺也。如鱄之志,懷其私惠,保賊為臣,舉國授之,喪先公之守,而鱄乃以不失其信,安於衛而為卿,是鱄幸而喜殺以奔也。匪然,鱄之不為華歆、褚淵以終者幾何邪?故鱄之信,不足為信也。背公死黨,匹夫之諒而已矣。
若夫鱄以失言為病,何病之晚也。善保信者,可生可死,而不可使為亂。衛侯之介鱄以命喜,命之以弒也。而其辭曰「政由寧氏」,之二言者,道之以逆,許之以竊,君言之不君,臣奉之不臣,友將之不友。嗚呼!惡有與其臣言,使弒其君、擅其國而可以信守者乎?荀息之不食言,殉君也;鱄病失言,怙賊也。始之不擇,繼之必保,荀息且有白圭之傷,而況鱄乎?《春秋》書曰:「衛侯之弟與宋辰、秦鍼均惡。」其挾小信殉匪類,忘君親而賊恩也。穀梁子曰:「鱄之去,合乎《春秋》。」吾未知奚以合也。
二十二
《春秋》,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綱也。以事而存人,不以人而存事。事繫於人,以事為刑賞,而使人因事,人繫於事,不以人為進退。而使事因人。人之臧否也微,事之治亂也大。故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綱,不以人為進退。
劉絢氏以不施殊詞於吳札,疑於貶札,非篤論矣。聖人所取,若管夷吾、蘧瑗、史鰌、國僑,不假事而著其名於《春秋》;聖人所惡,若藏孫辰、楚申,不因人而託事以貶,《春秋》書其得失,一因其事,而無溢詞。故子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言其不足以當於王道之大綱也。然則札之賢,不得因其來聘以為之特詞。義繫於聘,而不繫於札,其與椒術同科也。何嫌乎札之異於椒術哉?
且君子之責人也,至於賢而止。責之以賢人,企聖矣;責之以聖人,趨狂矣。賢者之自靖也,盡其道而無憂。盡諸在己,可弗憂矣;憂非所憂,道先荒矣。故君子不以聖責人,聖非可責者也。知然,札何足以君吳。而聖人奚以君吳望札哉?藉曰:「叔齊之德,不越伯夷,諸樊兄弟賢不逮札,將使伯夷、季札各操自賢之心,以酌君父之命,為公為私,而天理亡矣。」且僚之愚,光之狠,伍員、專諸、慶忌、要離之流,挾雄桀以喜亂,而札乃恃自賢之心排嫡系以自立,亂不發於僚而發於札,為達節之言者,不能任其無咎也。僚、光之亂不自札開,札惟為僚則身名交墮,進以希聖人之權,退受黔牟、叔武之禍,札且親以其身而為戎首,安得以積仁之岐周,戴季歷而晏然者,望窮兵樂禍之勾吳哉!
故君子之於札無可議也,札之於父兄之命無可屈也。微子去紂,商滅而不損其仁。勾吳兩世之難,天也,於札何尤邪?札無可貶,《春秋》不因聘以貶札,如實而書,從乎椒術之例。說《春秋》者,無所容其鑿知矣。
嗚呼!達節之興而逾矩以為聖,邪說之有枝葉也,而人無固志。東晉之士,薄井丹而尚相如,故中原陸沉,而篡弒相紹,禍亦烈矣。秦檜善無常師之說,用此知也。李贄之獎譙周,進馮道,祖此術也。君子好辯以爭而不得,佞人片言亂之而有餘。絢游二程之門,不思而淫入焉,亦為不善變矣。
二十三
札終辭而不君,自靖之仁也。爭弒之禍,咎始於壽夢之失正,道失於諸樊之虛讓,禍成於余祭之妄立,札無咎焉。
若然,則札無議乎?以君子而議札,其惟諸樊死、余祭立之日乎?諸樊之始欲讓札也,非道之正,而猶父志也。札不從,諸樊乃傳之餘祭以及札,是輕宗社,亂典章,而其為謀也亦迂矣。札於斯時,昌言其終不立之心,以息余祭之望,革諸樊之命,而固請立光,是仁人孝子慟哭力爭之日也,而札文弱而不能。《易》曰:「介於石,不終日。」一失其幾,欲成其介而不得矣。
夫諸樊舍子以崇讓,札不可以言語爭也。余祭非次自立,以冀傳之札,札可以言語爭者也。彼即有迂曲以傳季之心,其能曰吾必欲立乎其位以舍光哉?如其執而不我聽也,札逃而去之,得矣。札逃,而余祭無可傳;無可傳,而余祭因無辭以自立。余祭避位以立光,光立而札返焉,順也;光終不立,余祭且傳之夷昧,終身不入吳國焉可也。不失其身以事親,猶承志也。待之夷昧死,僚篡立,而札已無可為矣。況僚立而札猶不去,「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札所無能解矣。
諸樊之謀也迂,余祭、夷昧之妄立也僻,僚之無忌憚也狂,光之思得國也固。札以嫌疑之身立乎其間,而札亦危矣哉,其僅得為君子,而幾不免於同污也。乃欲以天地之德,聖人之中,非常之事責之乎?抑又何足以當《春秋》之進退哉!
《春秋家說》卷三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