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六 月令2
2024-10-10 19:44:12
作者: 王夫之
「澤人」,澤虞。「材」,蒲柳可為矢者。「葦」,蒲葦;條可織器。時方堅韌,故令采而納之。
是月也,命四監大合百縣之秩芻,以養犧牲。令民無不咸出其力,以共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祠宗廟社稷之靈,以為民祈福。令,力征反。其,九客反。為,於偽反。
「四監」,高誘謂是四郡大夫。秦置郡,有守,有尉,有監。作《月令》時,秦未並天下,惟立百縣,以四郡統之。「秩」,許慎曰「積也」,謂秷粟。「咸出其力」者,供秩芻也。「四方」,方望之祀。率天下以奉郊社宗廟,求盡其報本反始之誠而已,專以「祈福」言之,《月令》之所以不醇也。
是月也,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無或差貸;黑黃倉赤莫不質良,毋敢詐偽;以給郊廟祭祀之服,以為旗章,以別貴賤等給之度。貸,他得反。別,必列反。
是月也,樹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斬伐。
「虞人」,山虞。「行」,巡視。
不可以興土功,不可以合諸侯,不可以起兵動眾。毋舉大事以搖養氣,毋發令而待,以妨神農之事也。水潦盛昌,神農將持功,舉大事則有天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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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土功」「合諸侯」「起兵」,皆大事也。「搖」者,恇擾不寧之意。「養氣」,長養之氣。「令」,即三者之令,不特不於時舉事,且不預為期戒,示以農隙有事,令眾不安於農務。「持」,操也。大雨時行而水潦暴集,高者瀦之,下者瀉之,以為旱澇之防、功方操急,不可妨也。「神農」,農之神也。言「神農」者,神明其事,以示警戒。
是月也,土潤溽暑,大雨時行。燒薙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疆,其兩反。
季夏行春令,則谷實鮮落,國多風欬,民乃遷徙;行秋令,則丘隰水潦,禾稼不熟,乃多女災;行冬令,則風寒不時,鷹隼早蟄,四鄙入保。
「鮮落」,不待黃熟,風撼落也。「風欬」,感風而欬。「女災」,墮孕也。「隼」,鷂也。「鷙」,搏擊也。
右第六章。
中央土。
作記者以四時分配四行,而土無所措,乃取歷家每季十八日二十六分二十五秒為土王之說,又以四季亦無定屬,復用火土金相生之次及夏火秋金不相見之說,割據立秋以前十八日有奇為土王,而不能以月日名之,遂用在地五方之號,冠以「中央」焉。「央」,猶盡也,謂四方盡以此為中也。蓋嘗論之,天有五行與四時,互成其用,並行不悖,而非有一成之模,限眾理以必出於一轍,此天之所以圓妙不測而非私智之所可度者也。今乃損其固有而益以本無,其不足以與於天之廣大,明矣。氣者,資生之氣也;故土周乎木火金水而皆資焉,無能離也。德者,成用之德也;故信行乎仁禮義知而皆成焉,無能離也。割土於木火金水之外,則土滯而木火金水之化亦浮矣。四時無時而離乎土,四方無往而不可以為中。舍東西南北之外而據一以為中央,則東者見之謂之西,南者見之謂之北,中央之名且不足以立,而況拘土於其墟哉!且此篇之制,一歲十二月,時應乎氣,斗柄應乎辰,律應乎數,因時行令,有若畫一而不可以或違,乃每月之令皆三十日有奇,而季夏之月所正用者割去十八日有奇,惟十二弱而已,其亦自相刺謬矣。以律言之,林鐘之應亦止十有二日,而其雲「黃鐘之宮」者,豈孤行一律而商角徵羽之不備,亦將何施?其雲「天子居大廟大室」,傳注以為「中央之室」則四方十二室周回列墉,而此室者亦從何門而入?矧雲「上圓下方」,則此室當屋脊之中,何所置牖而異於幽窖邪?是其迂誕拘牽而不成義,審矣。《淮南子》知十有八日土王之非,而統以季夏一月為土德,差為可通,然於四時之化,夏之火王,獨詘其三之一,亦矯強而無實。其曰「律中林鐘」,似也;而又曰「其音宮」,則音律亦相乖背矣。要之以私意役天曲成一定之制,則固無一之可者也。惟中溜之祀舉以是月,於禮為得,余皆小道曲技之瑣言耳。
右第七章。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畢中。
「孟秋」,日月會於鶉尾而斗建申之月也。「建星」,當斗十六度。以《大統歷》法算之,處暑日在張七度,昏尾九度中,旦昴六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夷則,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少,時照反。中,陟仲反。
秋王在金「庚辛」金幹,故吉。少皞,金天氏,以金德王。蓐收,金神,摧蓐萬物而收藏之也,迎秋祀之。走獸曰「毛」。「商」,徵三分益一上生之音,其數七十二,濁之次也。「夷則」,大呂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五分五厘一毫,半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積十一萬五百九十二分。」「九」者,金之成數,於《河圖》位在西。「辛」「腥」者,金之味、臭。臭甚微,察之則審。要言味臭者,皆自化之所自成言之,不可以跡求也。「門」者,大門;自外入向內先由乎門,德主於納,故秋祀之。「肝」,木藏,金克木,故為養道之重者。
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
白露之降在仲秋而記於是月也,時或有降而記其始也。「降」者,升已而下之謂。「寒蟬」,螿也。鷹之「祭鳥」,或殺之而不食有如祭也。「行戮」者,自搏殺而食之。「用始」雲者,祭已乃戮也。
天子居總章左個,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齊。立秋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秋於西郊。還反,賞軍帥、武人於朝。「軍帥」之「帥」,所反類,下同。朝,直遙反。餘音同「孟春」。
「軍帥」,六軍之長。「武人」,車右,環人之類。
天子乃命將帥選士厲兵,簡練桀俊,專任有功,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順彼遠方。將,子亮反。好,呼報反。惡,烏路反。
「厲」,磨治也。「兵」,矛戟之屬。「簡」,挑選。「練」,訓習。「桀俊」,勇力之士。「有功」,曾著戰功者,以其嫻習軍政,威名動物,故「專任」之;而桀俊者為其用也。「詰誅」,聲罪致討。「暴」,虐民;「慢」,慢上;皆所云「不義」也。詰誅之,則天下諸侯知天子建侯欲其尊王愛民,而不然則惡而必討,遠方之國無不順服矣。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務搏執。
「法制」,律令之科條也。「修」者,稽考而舉行之。「繕」,治也;謂厚其茨棘,謹其關鍵。「具」,造也。「奸」,骩法。「邪」,行惡。「慎罪」者,謹定其罪也。手執曰「搏」,械擊曰「執」。「務搏執」者,如今訪挐然。
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創,初良反。斷,丁亂反。下同。
「理」,舊說謂夏后氏刑官名,於經傳無確據,蓋亦秦官爾,在周為士師。非常曰「瞻」。手足捶擊曰「傷」。「察」,詳閱也。刀刃所傷曰「創」,撲斷筋骸曰「折」,皆驗之以坐抵償也。「端」,求得其端而詳之。「平」,中也。
戮有罪,嚴斷刑。
「戮有罪」者,大罪速即於刑,若今不待冬決者也。「嚴」,詳確也。「斷刑」者,定五刑之屬以待決也。
天地始肅,不可以贏。
「贏」者,饒益之意,謂施惠行賞也。
是月也,農乃登谷,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谷」,黍、稷、稻、粱之總稱;其早熟者,皆以是月登。「嘗新」者,所嘗非一,隨登而隨嘗之。
命百官始收斂。
收斂其祿田之人,於此月始也。
完堤防,謹壅塞,以備水潦。
「堤」,護岸。「防」,障水沖。「壅」,以土。「塞」,以木石。「水潦」,秋霖漲。
修宮室,壞牆垣,補城郭。
「壞」,培也。「牆」,宮牆。「垣」,園圃牆。「修」「壞」「補」,皆因仍而葺治之。早穡已登,晚稼未熟,農功小訖,薄用之以防秋霖。
是月也,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幣。
「立」,猶爰立之立。「大官」,公卿也。「割地」,以嘉賞諸侯也。「大使」,公卿出聘。「大幣」,大聘用幣豐厚。
孟秋行冬令,則陰氣大勝,介蟲敗谷,戎兵乃來;行春令,則其國乃旱,陽氣復還,五穀無實;行夏令,則國多火災,寒熱不節,民多瘧疾。大,他蓋反。復,如字,扶又反。還,似宣反。
「陰氣大勝」,謂暴寒殺草。「介蟲」,蟹也;「谷」,稻。「來」,來侵伐也。「陽氣復還」者,蒸暑而雨,物生蘤萼。「不節」,時寒時熱。
右第八章。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牽牛中,旦觜觿中。觜,子斯反。俗音即委反者,誤。
「仲秋」,日月會於壽星而斗建酉之月也。以《大統歷》法算之,秋分日在翼十九度,昏斗十二度中,旦參九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南呂,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音同「孟秋」。
「南呂」,大簇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三分,積十萬四千九百七十六分。」
盲風至,鴻雁來,玄鳥歸,群鳥養羞。
「盲風」,猛疾之風,秦人語也。「來」者,初自塞北南飛,暫止中土也。「歸」者,往於其所自來之稱。「群鳥」,鶯雀之類群飛者。「養」,蓄也。所食者曰「羞」,謂蓄聚草木之實於巢穴以備雨雪。
天子居總章大廟,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大,他蓋反。
「總章大廟」,謂是西向正中室。
是月也,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
五十始「衰」,七十而「老」。「授几杖」者,滿杖鄉,杖國,杖朝之歲,則令之杖;而坐則設幾也。此為有爵者而言。「行糜粥飲食」,則遍賜國中之老者,以粟肉為養之之具也。
乃命司服具飭衣裳,文繡有恆,制有小大,度有長短;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帶有常。
乃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毋或枉橈;枉橈不當,反受其殃。當,丁浪反。橈,女教反。
「嚴」者,鉤考詳審而定其罪也。「百刑」,五刑之條目,以百概之也。「斬」,斷也;謂宮、刖、劓;「殺」則大辟也。「枉」,屈也。「橈」,壞法也。「反受其殃」者,謂故入人罪,即以其罪反坐之。
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犧牲,視全具,案芻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類,量大小,視長短,皆中度。五者備當,上帝其饗。行,下孟反。量,呂張反。中,陟仲反。當,丁浪反。
天子乃難,以達秋氣。難,諾何反。
稱「天子」者,明諸侯以下所不得用。「達」,暢滌其陰之郁滯。
以犬嘗麻,先薦寢廟。
麻始登也。
是月也,可以築城郭,建都邑,穿竇窖,修囷倉。
「可以」者,或可之辭。農或早收,功或不容待,則為之也。「築城郭」,所以建立都邑。有先君之廟曰「都」,無曰「邑」。「竇」所以行水、「窖」所以藏粟。圓曰「囷」,方曰「倉」。
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畜菜,多積聚。趣,七玉反。畜,丑六反。
「有司」,田官。「收斂」,獲也。「畜菜」者,北土寒,多無青蔬,秋則瓜瓠之屬,干之以御冬也。「積聚」,謂芻蒿薪蒸。
乃勸種麥,毋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
麥以接五穀之窮,恐以方斂而怠,故急趣而以刑糾之。「疑」,矜宥也。
是月也,日夜分,雷始收聲,蟄蟲壞戶,殺氣浸盛,陽氣日衰,水始涸。
「收聲」者,陽氣或出,微弱散緩不能成聲,如斂聚退縮也。「壞」,益而小之也。「水」,潦水。
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春分較正之,所以謹出;秋分較正之,所以謹入。
是月也,易關市,來商旅,納貨賄,以便民事。四方來集,遠鄉皆至,則財不匱,上無乏用,百事乃遂。易,以豉反。來,落蓋反。
「易」,治也;謂修除其道路邸舍也。「來」,招徠之也。「貨賄」,泉布器用之屬。有來賣者則得其器用,有來買者則得其泉布,皆便民也。「四方」,侯國。「遠鄉」,六鄉相去二百里者。「百事」,國所營造。「遂」,成也。
凡舉大事,毋逆大數,必順其時,慎因其類。
「大事」,兵戎力役之事。「大數」,時與類也。「類」者,事之宜,物之便也。自此月訖冬皆可次舉大事,故於其始戒之。
仲秋行春令,則秋雨不降,草木生榮,國乃有恐;行夏令,則其國乃旱,蟄蟲不藏,五穀復生;行冬令,則風災數起,收雷先行,草木早死。恐,欺用反。復,如字,扶又反。數,所角反。
「復生」者,不黃熟而更苗葉也。「風災」,大風偃禾。「收雷先行」,不待秋分,雷先收聲也。
右第九章。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虛中,旦柳中。
「季秋」,日月會於大火而斗建戌之月也。以《大統歷》法算之,霜降日在角十二度,昏虛三度中,旦井二十九度中。
其日庚辛,共帝少嗥,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無射,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射,羊蓋反。餘音同「孟秋」。
「無射」,夾鐘下生之律。蔡氏曰:「全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絲,半二寸四分四厘二毫四絲,積九萬八干三百四分。」
鴻雁來賓。爵入大水為蛤。鞠有黃華,豺乃祭獸戮禽。華,呼瓜反。
「來賓」者,漸寒雁急南征,甫至中土即往江表,如賓之不久留也。「爵」,黃雀。「大水」,海也。《國語》云:「爵入於海為蛤。」「為」者,偶有之。「鞠」與菊通。獸之小者,或謂之「禽」。
天子居總章右個,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總章右個」,謂是西鄉北偏室。
是月也,申嚴號令,命百官貴賤無不務內,以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內,奴答反。
「貴賤」,兼農人而言。「內」,斂也。「會」,合也。「天地之藏者」,秋高物皆堅燥,天地之所以利民藏者也。「宣」,露也。「出」,在外之稱,謂委於露地不收也。
乃命冢宰,農事備收,舉五穀之要。要,如字,於堯反。
「舉」,定而頒之。「要」,計會之冊籍,以核公田之人,定貢賦之則者也。
藏帝籍之收於神倉,只敬必飭。只,章移反。
「神倉」,粢盛所藏。「只」,專謹也。「飭」,謂謹其簸揚暴晾,慎其苫蓋,潔其囷庾。
是月也,霜始降,則百工休。乃命有司,曰:「寒氣總至,民力不堪,其皆入室。」
「工」,務也;謂農人之百務。「休」,息也。「有司」,都鄙長民之吏。「入室」,今得安居省役。
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
「吹」,笙奏及舞者之龠。
是月也,大饗帝,嘗句。犧牲告備於天子。
「大饗帝」,郊也。「嘗」,秋祭,於四時之祭為大。「犧牲」,郊與嘗之犧牲。「告備」者,前月已使宰祝行視,養之於滌,至此益充肥,故告也。
合諸侯句,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以給宗廟之事,無有所私。
「合」,總會而頒之法也。「制」,命也。秦謂天子詔令為「制」,其名始此。「朔日」,十二月之歷及所行之時令也。「稅民輕重之法」,雖有恆制,而猶必每歲頒之,使諸侯不得輒為增損,若今時歲給易知由單是也。「貢職」者,貢於天子之常職。「遠近」,以制輕齎本色之異;「土地所宜」,以制出產有無之則;亦必歲頒之者,防所司詐矯上旨非法徵求也。「無有所私」,言不得以奇褻之物貢獻取悅。此皆歲終頒行來歲之事,而於季秋行之者。自秦文公獲黑龍,自謂德應水瑞,改建亥之月為歲首,記者因之。
是月也,天子乃教于田獵以習五戎,班馬政。命仆及七騶咸駕,載旌旐,授車以級,整設於屏外。司徒搢撲,北面誓之。天子乃厲飾執弓挾矢以獵,命主祠祭禽於四方。載,都代反。
「教于田獵」者,寓兵政之教於獵也。「五戎」,五種兵器:弓矢一,殳二,矛三,戈四,戟五。「班」,定也。「馬政」,齊馬之高卑強弱,配服驂也。「仆」、戎車「仆」。「騶」,主駕稅之官。「七騶」,義未詳。按《逸書》言天子有七萃;萃,副車也。則七騶其分駕副車者與?「咸駕」,備法駕也。「載」,建也。析羽為「旌」,繼帛為「旐」。旗不一而但言「旌旐」者,略文。「授車」,謂授軍帥以下車,使其御自駕也。「以級」者,自軍帥至七十二人之長,駕有先後,車有部分,各視其級之尊卑也。「整」者,齊也;皆駕而整齊、列為陳以聽誓也。「屏外」者,揭纏旃以為門,外暫立屏翳,象天子外屏而車止其外也。「撲」,以楚木為之,長三尺。「搢」,插之革帶間,示用刑也。「北面誓」者,陳南鄉也。「厲飾」,戎服;謂韋弁服也。「主祠」,典田祭之官。「禽」,所獲之獸也。「四方」,《周禮》所謂「以祀祊」也。此教獵之制,與《周禮》仲冬之狩以大閱者多同;而以為季秋之令者,亦秦以建亥為歲首,故是月為歲終而以畢冬政也。
是月也,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
不戕生氣,且堅實耐爇也。
蟄蟲咸俯在內,皆墐其戶。
「墐」,途塞也,以不復出知其俯而塞戶也。
乃趣獄刑,毋留有罪。趣,七玉反。
速斷而決遣之,勿使營脫及淹累干連者。
收祿秩之不當,供養之不宜者。當,丁浪反。
「收」,削奪之也。「祿」,官所食粟。「秩」,車服。「供養」,國所周給者,耆老、孤子之類。「不宜」,謂若年未及養而增年冒養及雖老而敗德不堪養者,與祖、父非果死事而詐冒求恤之類。
是月也,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
稻始熟也。
季秋行夏令,則其國大水,冬藏殃敗,民多鼽嚏;行冬令,則國多盜賊,邊竟不寧,土地分裂;行春令,則暖氣來至,民氣解惰,師興不居。藏,組浪反。竟,居影反。煖,許遠反。解,居隘反。
右第十章。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
「孟冬」,日月會於析木之津而斗柄建亥之月也。以《大統歷》法算之,小雪日在房三度,昏室七度中,旦張六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應鐘,其數六,其味咸,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音同「孟春」。
水始冰,地始凍,雉入大水為蜃,虹藏不見。見,賢遍反。
「地凍」者,地中上升之水氣凍而地為結坼也。「大水」,淮水。「蜃」,大蛤。《國語》云:「雉人於淮為蜃。」淮,四瀆之大者,故與海俱謂之「大水」。「虹藏不見」者,以為人所不得而見,有如藏也。虹之見,由疏薄之雨反映日光而成彩色;其輪圓者,效日輪爾;半出地上者,其見必以斜日側倚於地也。今以水向日而噀,從外視之,為圓暈,有五色,可以類驗。舊說陰陽不正之氣所感,其說未是。孟冬之後,日漸向南,去人益遠;雖有虹而人不正當其外,無由見之。且於時陰雨必濃,無有霏微夾晴之雨,則亦無由成也。仲春,日去南與人近,雨晴相雜,故復見焉。
天子居玄堂左個,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玄堂左個」,北鄉西偏室。「玄路」,以黝漆飾路。「鐵」,黑色。馬深黑色曰「驪」。「奄」者,器口狹也。
是月也,以立冬。先立冬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齊。立冬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於北郊。還反,賞死事,恤孤寡。音同「孟春」。
冬夏不言諸侯,文偶略爾。「賞」,謂誄諡葬祭之。「孤寡」,死事者之妻子。
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是」,審也。「察」,糾察。阿私黨護,施之重刑,以擿發群臣,使相攻訐,此蓋秦之虐政。
是月也,天子始裘。
朝祭亦服之於裼衣之內。天子裘,群臣乃敢服。
命有司曰:「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命百官謹蓋藏,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壞城郭,戒門閭,修鍵閉,慎管龠,固封疆,備邊境,完要塞,謹關梁,塞蹊徑。上,時掌反。藏,組浪反。行,下孟反。積,子賜反。竟,居影反。「要塞」上,於笑反,下先代反。「塞徑」,上蘇則反,下胡難反。
「天氣上騰」者,生物之氣高引而清剛也。「地氣下降」者,發生之氣含於地中而不蒸起於地上也。如此,則陰陽不交而化機塞矣。「冬」之為言終也。「謹蓋藏」以下,皆法天地閉藏之政。「命有司」,分命之。居室曰「蓋」,倉囷曰「藏」。「謹」,繕修嚴密也。「無有不斂」,不使露積也。「壞」,與「培」同。「戒」,嚴譏出入也。「鍵」,戶閂牡。「閉」,閂牝也。「管」,鎖。「龠」,開鎖者。「封疆」,邊境之溝塹。「固」者,修治之。「備」者,嚴其防守也。「要塞」,扼要之塞、敵所出入之險隘也。「梁」,橋也。「徯」,與「蹊」通,山間私路。「徑」,田間小道也。凡此既以法冬氣之閉塞,而農事已畢,兵戎盜賊恆於此而起,溝洫涸、田野平,可恣驅馳,而民皆入室,偵探候望之尤難,故必於此謹之焉。
飭喪紀,辨衣裳,審棺槨之厚薄,塋、丘壟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貴賤之等級。
「衣裳」,五服之衰,「棺槨之厚薄」,謂四重、三重、二重、一重、不重也。「塋」,兆域。「丘壟」,冢也。「厚薄之度」,言厚葬薄葬之度,成人與殤之異也。「貴賤之等級」,天子至庶人之差也。此二句通喪禮而言。
是月也,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毋或作為淫巧以盪上心。必功致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當,丁浪反。
「效」,呈也。「功」者,所作已成之器。「陳」,閱驗之。「祭器」,器之重者,舉之以概用器。「度」,大小之制。「程」,重輕之量。淫巧之禁,方作時已日戒之,至此驗之,審其遵否;此指用器而言。「功」,精好。「致」,密緻也。「物勒」者,每物刻識之,驗其耐用之久近,以征其果否功致也。「行其罪以窮其情」者,不以過誤貸之,則冒破冗食及故為淫巧而妨實用之情者,無所逃也。
是月也,大飲烝。
「烝」,眾也。不言天子者,合上下而飲,以農功畢與眾樂之也。其禮亡考,蓋亦後世大酺之類爾。
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牲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先,悉薦反。
「宗」,尊也,又榮也。「天宗」者,六宗之統名,日、月、四時、寒暑、星辰、水旱,皆天之神,故曰「天宗」。「大割」,大牢。王所為民立社為「公社」,對自立社為私而言也。「社」,少牢之祀而用大牢者,為祈年故重之。「及」者,被及之辭。「門閭」,磔禳之事,亦割祭也。「臘」者,於周為「蠟」,秦、漢謂之「臘」,謂大獵得禽而祭也。「先祖」者,既臘而後祭宗廟。蔡邕《獨斷》曰:「青帝以未臘卯祖,赤帝以戌臘午祖,白帝以丑臘酉祖,黑帝、黃帝以辰臘子祖。」蓋先祭祖廟之八日而臘也。「五祀」,四時各一祀,而此合祭之者,歲終大報之也。「祈年」「臘」,皆歲終之事,而行之此月者,用周正也。大抵《月令》一篇雜三代及秦禮而錯記之,非一王之典。讀者勿泥焉。
勞農以休息之。勞,力報反。
既蠟之後,黨正屬民飲酒。
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將,子匠反。帥,所類反。
「講武」,演軍陳。「習」者,教練士卒。「角力」,投石抵撲。
是月也,乃命水虞、漁師收水泉池澤之賦,毋或敢侵削眾庶兆民以為天子取怨於下,其有若此者,行罪無赦。為,於偽反。
「水泉」,流水。「池澤」,止水。其「賦」,漁蜃葦材。水澤之利,贏縮無恆,不能制為定額,故吏或任意多取,是以必嚴禁之。
孟冬行春令,則凍閉不密,地氣上泄,民多流亡;行夏令,則國多暴風,方冬不寒,蟄蟲復出;行秋令,則雪霜不時,小兵時起,土地侵削。復,如字,扶又反。
「地氣上泄」,草木或有生者。「不時」,不以時降。「方冬」,竟冬也。
右第十一章。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旦軫中。辟,與「壁」同,必亦反。
「仲冬」,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月也。按歷經歲差之法,以《堯典》中星考之,冬至日在女、虛之交。及漢元和,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洛下閎所測星度,斗凡二十六度四分度之一,則元和冬至之日初入斗六度,大雪日在箕三度。以歲差之法逆推已往,當周之初,千歲而遙,相去幾二十度,冬至日當在女、牛之間。今雲「日在斗」,亦明此記為周末秦初之書無疑已。然既定仲冬為「日在斗」,以歲差從元和上算,周末當亦在斗初,去孟春六十一日,凡行六十二度,自斗至室七十五度有奇,而孟春章雲「日在營室」,則記者之不審甚矣。要之,一月日躔歷三十度強,則泛舉一月日在之處,不可指一宿而言,必以中氣為止,則前後可推。而記法粗疏,或以月初,或以月終,必至參差而不可以為法,非歷家之所得而據也。今以《大統歷》法算之,冬至日在箕五度,昏奎十度中,旦翼十九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黃鐘,其數六,其味咸,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音同「孟冬」。
「黃鐘」,十二律之君,長九寸,蔡氏曰:「積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律之最洪長而濁者也。
冰益壯,地始坼,鶡旦不鳴,虎始交。
「壯」,堅也。「坼」,凍極而裂也。「鶡旦」,狀如小雞;四足有肉翅,《本草》謂之寒號蟲,穴處,冬則毛落,夜寒叫呼如求旦然。是月地中微暖,夜不復鳴。
天子居玄堂大廟,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大,他蓋反。
「玄堂大廟」,謂是北向正中室。
飭死事。
「死事」,送死之事。「飭」者,修具之。國君之椑歲一漆,大夫、士五十以上歲時月制之。
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發蓋,毋發室屋及起大眾,以固而閉。」地氣沮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命之日暢月。沮,將慮反。喪,息浪反。
「土事」,土功。「蓋」,茨瓦。「室屋」,牆壁也。「起大眾」,亦謂土功。「而」,猶其也。「而閉」,謂天地之藏氣也。「沮」者,潰敗之意。起土髮屋,蟄蟲露而寒死,微陽泄露,人得之疾疫至死喪也。「命」,名也。「暢」,充也。命之曰「暢月」者,謂當顧名思義,養陽氣於地中,使充暢也。
是月也,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省婦事,毋得淫;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重,直龍反。
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櫱必時,湛熾必潔,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大酋監之,毋有差貸。湛,子廉反。「火齊」之「齊」,才細反。監,古銜反。貸,他得反。
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淵澤,井泉。
「大川」,江、淮、河、濟。「名源」,有名之水源。「淵」,深潭。「澤」,湖陂。平地出泉曰「井」,山下有水曰「泉」。祈祀之者,為來歲雨澤。
是月也,農有不收藏積聚者,馬牛畜獸有放佚者,取之不詰。積,子賜反。
「積聚」,謂瓜果薪芻。「畜獸」,羊豕。「詰」,問也。設此令以警惰民。
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奪者,罪之不赦。道,徒到反。
「蔬食」,榛芧鳧茈之屬。「教道」,告以有處。「侵奪」,謂暫置徑側又往尋求,後至者輒掩為己有,野虞執其禁詰而罪之。
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諸生盪。君子齊戒,處必掩身;身欲寧,去聲色,禁耆欲,安形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齊,側皆反。去,起呂反。耆,時利反。
「陰陽爭」者,積陰在上,不舍中位,以錮微陽之生,陽起而爭之也。「諸五」,謂凡諸生氣。「盪」,內動也。「掩身」者,重裘衾以養溫氣。「身欲寧」,以形體言。「性」,生理也。「事欲靜」,以營為言。「陰陽之所定」者,自此以後,陽漸壯則定於進,陰漸衰則定於退也。冬至養生之事與夏至略同,蓋微陰初生而慎「堅冰」之戒,微陽初起而戒「潛龍」之用,理雖異而功用同也。
芸始生,荔挺出,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
「芸」,薇也,類豌豆,苗叢生,葉香,俗謂之七里香。「荔」,一名馬蘭,一名旱蒲,葉似薤,根可為刷,花紫碧色,其子《本草》謂之蠡實。「挺出」,出土勁銳貌。「蚯蚓結」者,出穴屈首下鄉也。「麋」,似鹿而大,情淫而游澤。四者皆一陽初起之徵。
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
「箭」,小竹堅實可為矢者,一名箬。凡竹木冬取則不蠹。
是月也,可以罷官之無事,去器之無用者。
謂權所建作者不復除造。
塗闕廷門閭,築囹圄。此以助天地之閉藏也。
「塗」,丹堊之。「闕」,雉門外兩觀。「廷」,內朝。「築囹圄」者,築其圍垣。城郭官室前月已繕,此則飭其小者。
仲冬,行夏令,則其國乃旱,氛霧冥冥,雷乃發聲;行秋令,則天時雨汁,瓜瓠不成,國有大兵;行春令,則蝗蟲為敗,水泉咸竭,民多疥癘。雨,王遇反。
「旱」無雪,麥不生。「雨汁」,水霰雜下。「瓜瓠不成」,種壞也。「蝗蟲為敗」,生蝝子。「癘」,癩也。
右第十二章。
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婁中,旦氐中。婁,落侯反。氐,都離反,俗讀「都禮反」者誤。
「季冬」,日月會於玄枵而斗建丑之月也。以《大統歷》法算之,日在牛二度,昏胃九度中,旦角十一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大呂,其數六,其味成,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大,他蓋反。餘音同「孟冬」。
「大呂」,蕤賓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八寸三分七厘六毫,半四寸一分八厘三毫,積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分。」
雁北鄉,鵲始巢,雉雊,雞乳。鄉,許亮反。乳,而遇反。
「北鄉」,旋飛漸向北也。「巢」,架巢,將以伏子。「雊」,雄雉求雌之聲。「乳」,伏子也。
天子居玄堂右個,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玄堂右個」,謂是北鄉近東室。
命有司大難,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氣。難,諾何反。出,尺類反。
「有司」,方相氏。「大難」,自國中達鄉、遂皆儺也。「旁」,猶方也。四郊皆磔,不但門也。「出」,遣也。「土牛」,范土為牛。是月建丑,丑土而屬牛,於是酷寒、遣土牛於野,若送此月之速往以冀春暄,此亦古禮之近於戲者,先王以其無大害,順人情而為之爾。今制,迎春作土牛而鞭之,蓋本於此。其以為督春耕之像者,則流俗之訛也。
征鳥厲疾。此句當在「雞乳」之下,簡錯在此。
「征鳥」,題肩鷹也。「厲疾」,搏擊而飛迅速也。
乃畢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天之神祇。
「畢」者,或歲所未遍,補畢之也。「帝」,古帝。「大臣」,有功德於民者。「天神」,星辰之精。「祇」,衍文。
是月也,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
「漁」,取魚於潛也。《詩》云:「潛有多魚。」《春秋》:魯隱公觀魚,臧孫諫其非禮。則天子往觀,蓋秦之敝政。記者習為故常而記之。
冰方盛,水澤腹堅,命取冰,冰以入。
「腹堅」,表里凍結也。「取」者,取之山澤。「入」者,納於凌室。
令告民出五種。命農計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
命樂師大合吹而罷。
「大合吹」,以考仲秋以來學子之成藝。「罷」者,歲終令休沐也。
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供郊廟及百祀之薪燎。
「秩」,積也。大而析者曰「薪」,小而束者曰「柴」;薪用炊,柴用燎。
是月也,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回於天,數將幾終,歲且更始。更,古衡反。
此言夏數之得天也。「窮於次」者,十二次玄枵為子,而子之半,一陽初生,於卦為復,十二辰之首也。大寒日始躔於玄枵,越十五日正值子之半,歲終之際,日躔子之前半,是十二次之窮也。「窮於紀」者,紀月之法,二十七日半大弱而周天,二十九日半稍弱而與日會,一月之朔過於周天者二日有奇,凡十二朔而其贏者二十七日,月又一周,蓋一年十二會而十三周;周與會既相符合,故來歲正月之朔,月復離於玄枵之中,而歲終之晦,月在玄枵之前半,紀亦窮也。「星」,謂北斗。「回」者,周回運鄉也。地之四方,以東為首,季冬之終,斗指艮方,將回寅位;又起於東也,以此為今歲之終而來歲之始。所謂「終始萬物者,莫盛於艮」也。
專而農民,毋有所使。
「專」,靜也。「而」,汝也。以農民為君之農民,親辭也。靜養其力,毋役使之,以待其始播百穀也。
天子乃與公、卿、大夫共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宜。
「飭」,修明之。「國典」,《周官》之六典。「論」,講求。「時令」,十二月之令。「宜」,謂典令雖有故式,而因時增損以通權宜,必修飭而講論之;孟春則以示百官,《小宰》所謂「正歲觀法象」也。
乃命大史次諸侯之列,賦之犧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饗。乃命同姓之邦,共寢廟之芻豢。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無不咸獻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大史」之「大」,他蓋反。共,九容反。
「次」,比次而差等之。「列」,謂同異庶姓之屬籍、爵之尊卑、國之大小也。大史之職定世系,故命次之。「賦」,為來歲賦也。「皇天上帝」之祀,郊也。「芻豢」,亦犧牲,變文者,以人道按宗廟也。「宰」,大宰。「歷」,序其親疏也。合同異姓諸侯以共郊社,尊之之理一也。率同姓以共宗廟,親之之分殊也。賦畿內臣民以共群小祀,明天子之守也。合而言之,九州臣民無不獻力以致於天子之所尊親,率天下以知所敬愛而王道浹矣。
季冬,行秋令,則白露早降,介蟲為妖,四鄙入保;行春令,則胎夭多傷,國多固疾,命之曰逆;行夏令,則水潦敗國,時雪不降,冰凍消釋。夭,烏老反。
「早」,晨也。「介蟲」,黿鼉。「為妖」,穿堤覆舟。「胎天多傷」,犢雛不育也。「固疾」,沉固之疾。「命」,名也;謂病證之名也。「逆」,氣厥上逆,為蠱膈喘呃之類。「國」,謂城郭。
右第十三章。
《禮記章句》卷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