鄘風
2024-10-10 19:42:43
作者: 王夫之
一
奚而必言天邪?奚而勿庸言天邪?疑於天之不然,推求之不得,而終推之天,則言天也。固然為天而無疑,而人道以起,則勿言天也。君子之言,有天體,有天化,化而後命行焉。君子之言化,有天化,有人化,化凝於人而人道起矣。君子以人事而言天,有在天下之事,有在我之事。在我之事,天在我也。在天下之事,天在化也。在乎我之事而我猶不能知,然後推諸人之外而曰天,謂一唯天化,而廣大之體,變不可測也。
《北門》之詩,其言天也,我作我知,而且推而外之,勿庸言天而亟言之,小人之道也。《柏舟》之詩,其言天也,我不能知,我不能作,推而外之,而人始有權,必言天而決言之,君子之道也。天者,體之廣大者也,在通而行乎通,在窮而行乎窮。其廣大也,人可與之而廣大者也。與之者,人事也,在順而理順,在逆而理逆,亦其廣大也。然人弗可以學其廣大矣。故夫為《柏舟》之女者,亦天矣,為《柏舟》之母者,亦天矣。乃天自授《柏舟》之母以不順之化,而固使《柏舟》之女順為命也。天授我以為人,則既於天之外而有人,既於天之中而有人,則於人之外而繁有天,惡能以其固有,為必肖天之廣大,而無擇於逆順哉!
《乾》亢有悔,君子不違其亢;《坤》疑而戰,君子不為其疑;知其理數之或然,則諒之而已矣。所貴乎人者,為其能諒天也,未聞其恃天之諒也。諒天,則不敢固求肖天;恃天之諒,則失己而怨天。天不可肖,是以有外天之詞。己不可失,是以置天而怨亦不傷。《柏舟》之言天至矣,可與事天矣。《北門》之大夫,能安其心,行其素,輯睦其家,勤干其國,奚天之必困之哉?天授以窮,而非授以逆,己弗能盡人焉,於天何有哉!
二
《觀》之《彖》曰:「盥而不薦,有孚顒若。」陰長之世,佞逼忠,淫蠱貞,君子孤行而無權,不能愛人,自愛而已矣;不能治人,自治而已矣。故曰「有孚顒若」,勿自褻以全己也。
全己於行,易知也;全己於言,難知也。言者,褒譏具者也。褒,則其言言媺也;譏,則其言言惡也。言之不足,而長言之。長言其惡以譏之,惡惡之心,始亦無異於好善而亟稱也。然而長言其惡者,言之惡因之而長矣;惡之條理,於是乎粲然而有其初終;惡之蕃變,於是乎爛然而有其情文。凡此者,君子之心所固無也,而天下之情所固有也。君子幸而無之,欲極其實而遂有之。天下不幸而有之,以言之既征於有而疑非君子之必無,君子且不幸而必有之,天下重不幸而益著之,則言之長矣,丑與辱亦自此長矣。極火之勢於燎原而後撲之,吾懼夫灼及於撲者之帚也。故曰「盥而不薦」,自潔焉矣;「有孚顒若」,弗屑問之矣。
馬援之《戒》曰:「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不可言者,弗忍言也。不忍天下之有此事,乃可以「觀民」。不忍吾心之有此言,乃可以「觀我」。不言而靡爭,君子之神道設教也。《牆有茨》,國人疾公子頑而不欲長言之。保其不欲長言之心,衛其尚有君子乎!
三
「象服之宜」,德之助也;「鬢髮如雲,揚且之皙」,亦載福宜人之徵也。「邦之媛兮」,洵哉其媛也。所責備者,以其有可責者在也。故責直者,尤責之文士;責貞者,尤貞之姣人。天授之而天不任咎,人任之矣。然則天之寵人,既寵之以性,抑寵之以情才以為天下榮,奚可廢哉!
四
懲禍亂者必改其政。改之一旦,取百年之利而纖悉圖之,則改之也有力,所謂「塞淵」也。改之一旦,遽取百年之功績而有之,秉心已切,必有傷焉者矣。
人之大淫也有二,閉一而啟一,所啟者尤重矣。故淫於財者,其趨也必淫於色;淫於色者,其反也必淫於財。趨者相資,反者相誚。是故淫於財者,恆盈氣以菲薄天下之浮流,而挾富以相傲;逮其傲,不可復瘳矣。淫於財之視淫於色,利病貞邪,未見此多而彼寡也。何也?胥之為禽狄而滅人之紀者也。
《定之方中》以前,其詞蔓,其政散;《定之方中》以後,其詞絞,其政蹙。周於利而健於訟,雖免於亡,其能國乎!故《春秋》生名衛毀,賤之也。
五
惡、怒不相為用者也。怒之,又從而惡之,是終無釋也。苟惡之,又以怒加之,將不擇其所可勝矣。
人之無威儀容止者,亦何至於死哉?刺無禮者,惡也,詛其死者,怒也。惡怒之情交發,則佻達之子視諸君父之仇而有不反戈之氣,亦狂矣哉!
空言之褒刺,實事之賞罰也。褒而無度,溢為淫賞;刺而無餘,濫為酷刑。淫賞、酷刑,禮之大禁。然則視之如鼠而詛其死,無禮之尤者也,而又何足以刺人?
趙壹之褊,息夫躬之忿,孟郊、張籍之傲率,王廷陳、豐坊之狂訐,學《詩》不擇而取《相鼠》者乎!
六
下崢嶸而無地,上廖廓而無天,義結於中,天地無足為有無,而況於人乎?「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我所之者何若,不能自宣也;而百爾之不如,洵不如矣。
我所之者何若,將欲顯言之乎,歸唁焉耳,固不如勿歸唁之為禮也;將欲深言之乎?言,外也;義,內也,不相及也。不相及則言窮,不我嘉而我尤者,愈有以爭我於義矣。義與言不相及,而以言言義,此亦一義也,彼亦一義也。虛實相爭,而虛者恆勝。何也?一成之侀,眾議之繁,苟有所怙以為辭,以掩抑至性而伸其外貸之義者,力足以驕語而無怍也。
是故所可言者,歸唁焉耳,控於大邦焉耳,皆百爾所思,可襲義以爭我者也。過此以往,生於性,結於情,不有我所之者乎?我所之者,果何若邪?《載馳》之怨婦,《黍離》之遺臣,沈湘之宗老,凶燕之故相,悲吟反覆,而無能以一語宣之,同其情者喻之而已。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曠古沓今,求影似而不得,奚況稚狂之百爾哉?嗚呼!其異於焄蒿悽愴,孤縈於兩間者,無幾矣。是以有死之心,無生之氣也,乃以質諸鬼神而無疑,奚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