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為保障能源供應,制定長期性、綜合性計劃 第一節 保障能源供給的政策措施與基本框架
2024-10-13 11:38:23
作者: 吳廷璆
能源不同於一般資源,而是一種戰略性資源,擔負著「保障穩定供應」「環境保護」等國家使命。如果僅僅應用市場機制來處理能源問題是無法完成其自身使命的。因此,日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關企事業單位以及日本國民應對能源的戰略地位有足夠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各負其責,為建立合理的能源供需結構而努力。
上一章中我們談到了「能源供需措施基本方針」。為了實現這一方針,首先應該在節能工作上下大力氣,提高能源需求方的利用效率。與此同時,能源供應方也要抓好以下工作:其一,要優先考慮「能源的穩定供應」「環境保護」,因能源種類不同,「能源的穩定供應」「環境保護」的任務指標也有所不同;其二,在此基礎上,保障各種能源合理搭配;其三,每種能源都有其需要解決的難題,在保證「能源的穩定供應」「環境保護」的基礎上,予以妥善解決。
在開展上述工作時,日本政府應該採取以下措施:①一些研發工作,如果交給市場去做,無法取得滿意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需要主動干預並採取措施,通過支持具體的主要負責部門,促進能源技術的開發;②如果加強公共監督對保障國民整體利益和安全有益的話,必要時,也要通過公共監督,規範技術研發部門是行動;③鼓勵為建立合理的能源供需結構獻計獻策。中央政府應該在必要範圍內對地方政府、相關企事業單位、非營利組織進行政策引導;④積極向國民公開能源供需以及能源政策的相關信息。
迄今為止,日本中央政府描繪了日本能源供需藍圖。除此之外,還應向國民公開日本將來的能源供需結構的相關信息,並將此作為研究和評估方針政策的基礎。為此,今後要適時適量地向國民公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