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學校教育政策的確立
2024-10-13 11:29:30
作者: 吳廷璆
日本戰敗後,就著手恢復在戰爭中崩潰的學校教育體系。文部省1945年8月28日通知學校9月中旬之前重新開課,9月下令戰爭中被疏散的小學生返校(到1946年3月全部復校)。進而,日本政府1947年3月17日公布實施《學校教育法》[94](共9章、92條及附則),綜合規定了學校的「總則」「小學」「中學」「高中」「大學」「特殊教育」「幼兒園」等各級教育機構的具體事項,從而確立了新的學校教育制度。中小學從1947年度、高中從1948年度、大學從1949年度相繼開始實施新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