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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時局匡正」與「農山漁村經濟更生運動」

2024-10-13 11:01:14 作者: 吳廷璆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日本藉助於其位於「主戰場外」的身份,為了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在不斷地生產擴大中擺脫了一戰前的慢性經濟蕭條,工業生產力得到急速發展,國民經濟呈現「戰爭景氣」現象。然而一戰結束後,生產過剩與需求萎縮之間的矛盾,使日本經濟受到很大的影響,農業同樣受到沉重的打擊。雖然1920年代日本經濟曾經幾次出現轉機,但農業危機卻始終存在。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已在危機中的日本農村遭遇更大的危機,農村經濟瀕臨崩潰。日本帝國農會在1924年至1934年的十年間,對42戶農民的經濟收支狀況進行了持續跟蹤調查,其中部分數據可整理為表7-5。數據表明,無論是包括兼業收入在內的農戶收入,還是僅靠農業生產獲得的農業收入,在1926年以後均持續減少;農民勞作一年的農業收入,根本不夠支付農業生產成本費用,更不用說支付租稅;依靠兼業收入的生活不僅已經成為常態,甚至也已經到了難以維持的狀況。

  表7-5 1926—1933年間農民收入及支出變化(戶平均值)

  1930(昭和5)年受世界經濟危機影響日本米價暴跌,1931年北海道、東北地區大面積歉收,在農村,販賣親生女兒現象頻發並成為社會問題,農村的貧困成為社會不安定主要因素之一。以上背景下,要求勾銷、削減或延期償還負債,要求提高農產品價格,要求國家補助肥料資金,要求降低租稅的「農村救濟請願運動」,以全國各地的農民團體[10]為中心展開,並將匯集了五萬人署名的「農村救濟請願書」提交第62屆帝國議會。上述農村的貧困現象及「農村救濟請願運動」引起政府的重視。五·一五事件後成立的齋藤內閣(1932年5月),在第62屆帝國議會臨時會議上,通過了匡救時局的「時局匡救決議」,為此召開「農村及中小商工業救濟具體方策審議七次官及五相會議」[11],商議農村救濟方策,並在同年8月召開的第63屆帝國議會[12](會期為1932年8月23日至同9月4日)上,繼續就農村救濟政策進行審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齋藤內閣總理髮言:……事變勃發後已經將近一年……面臨的是蕭條困憊的困難局面,面對農山漁村及中小商工業的窮狀,制定匡救之策是本屆議會的使命……關於農村及其負債整理,首先一方面就各種低利資金,對本年度後三年間到期本利金及已經到期未還的本利金,給予適當的緩期;另外對誠實的債務者的債務進行整理給其更生的機會,為此在農村設立基於鄰保精神的負債整理組合,對負債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整理,政府及道府縣對此供給整理資金,對於既存的金錢債務,設立基於債權者與債務者互讓的調解制度……昭和七年度列入了時局匡救經費,並且計劃今後每三年為期,其間準備巨額經費作為時局匡救政策……經濟界的蕭條致使人心萎縮,人心萎縮誘發蕭條,兩者惡性循環使經濟更加蕭條,因此對此必須警惕。幸運的是,現在雖在疲憊窮迫之中,國民中興起依靠自身的力量克服蕭條的自力更生運動[13],實在可喜可悅。政府也利用這種堅忍不拔的精神,以這種精神為基礎樹立實施更生計劃,並對此給予一定的補助,政府的政策與國民的自力更生相結合,萬眾一心渡過難關……[14]

  

  大藏大臣高橋是清發言:……本次政府計劃昭和七年度的時局匡救經費,國家負擔部分,一般會計支出1億6300萬元,特別會計支出1300萬元,合計1億7600萬元,此外地方的負擔為8700萬餘元,結果昭和七年度時局匡救的中央及地方的經費總額為2億6300萬餘元,但是國家負擔部分基本為公債,地方負擔部分主要由政府的低利資金供給,並且根據事業種類,計劃由國庫補助利息……關於時局匡救事業中主要項目的說明……農林省所管開墾、用排水幹線改良、林道開設、暗渠排水事業補助等,農業土木相關經費的總額共6800餘萬元,其中國家負擔3700餘萬元,地方負擔3100餘萬元,另外列入農村經濟更生政策經費340餘萬元……關於農村及中小商工業者的負債整理,最近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本利的事件增加,債務者中確實無力更生之人,政府計劃自昭和七年起未來三年向其提供本利金額的貸款,昭和七年度已經決定提供總額6750萬元借貸金……此外政府為對農村債務者的負債整理提供方便,令設置負債整理組合,有必要提供整理資金之際,政府與府縣協力提供。[15]

  對以上史料可解讀如下:(1)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國內經濟,特別是農村經濟陷入「蕭條困憊」之中,制定農村匡救策略成為本屆政府的重要使命;(2)政府農村救濟的具體方策:其一,制定農村負債整理政策,其中就1932年度後三年間到期及已經到期的各種低利資金的本金和利息,制定適當的緩期還款措施;在農村設置「負債整理組合」,對負債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整理,整理資金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供給;制定調解負債者與債權者之間矛盾的調解制度。其二,1932年度政府預算中已經列入1.76億日元,地方政府資金0.87億日元,共計2.63億日元作為「時局匡救經費」,並計劃今後每三年為期,繼續準備巨額經費作為「時局匡救政策」實施。(3)關於上述2.63億「時局匡救經費」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根據大藏大臣高橋的說明可知,政府預算中的1.76億基本為國債,地方政府的0.87億為低利資金,其中利息部分根據使用途徑可以由國庫補助; 2.63億經費中用於農林省費用為0.714億日元,其中土木工程費用0.68億日元——中央0.37億、地方0.31,農村經濟更生政策相關費用0.034億日元。(4)政府認為克服經濟蕭條需要國民「自力更生」的精神,政府的主要責任是對這種以「自立更生」的精神為基礎樹立的經濟「更生計劃」給予補助。(5)對於農民的負債整理問題,政府決定針對未來三年中無法償還的本利金給予全額借貸,以緩解還貸的壓力,1932年度的該項金額不到7千萬日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3、4、5三條。第三條表明,2.63億「時局匡救經費」中,用於農林方面的經費僅為0.714億,占比不到30%;其中用於土木工程費用為0.68億,農村經濟更生費用僅為0.034億,後者在農林費用中占比4.8%;可見此時政府的救農政策力度,在於農業基礎設施整備及農田開墾等農業生產手段之上,而農村經濟更生救助力度仍然相對弱化。這種「救農土木工程」雖然通過支付土木工程的勞動工資,使貧困農民得到一時的「應急救助」,但卻毫無「恆久」效果。[16]第四條表明,政府希望通過農民自身的努力達到拯救農村經濟危機的目的,換言之,政府希望自己的農村經濟救助政策,建立在農民「自力更生」的基礎之上,在此政府已經為即將全面展開的農村經濟更生運動定下了基調。第五條對農民債務的緩解方案中,1932年度提供資金數量低於7000萬日元,而據農林省的調查,1932年農民負債額為47億1700萬日元,力度之低不言而喻。

  1932年8月27日,內務省向全國各地方長官發布《國民更生運動計劃綱要》,並由內務省次官及內務省社會局長官向各地方長官發布了以《關於國民更生運動事宜》為題的通達,同年9月5日,內務省大臣山本達雄通過廣播電台發表題為《希望國民鑑於時局而自覺奮起》的講話。與此同時農林省也在積極行動,9月27日農林省設置「經濟更生部」,主管「農林漁村經濟更生運動」,農林大臣後藤文夫於10月6日,對地方長官發布《關於農山漁村經濟更生計劃》及《農山漁村經濟更生計劃補助規則》兩個訓令,自此農林、內務兩省聯手實施的農林漁村經濟更生運動全面展開。[17]上述兩省大臣講話的主要內容如下:首先內務大臣講話中指出:「目前我國面臨的經濟困難已經到了非常時期,特別是農山漁村的疲憊、中小商工業者的困苦日益嚴重……在此困難之際,不僅依賴國家的救濟,而試圖依靠自力更生克服困難的精神已經開始出現,政府在促進這種僅在部分地區出現的自力更生運動,使其成為全國自力更生運動的同時,援助樹立具體的更生計劃,為此就國民更生運動獎勵經費及農村經濟更生政策經費問題,得到了臨時議會的贊同,終於從今天起,向全國倡導此次國民更生運動。本次運動的目標為,第一,舉國一致打破國難局面;第二,發揚自力更生風氣;第三,樹立合理的經濟計劃;第四,國民各盡其力為國奉獻。」[18]其次,農林大臣的訓令中提到,「政府本次在農林省中新設經濟更生部,意在實施關於經濟更生計劃的所有方策,主要內容不僅停留在指導普及農林漁業各經營技術的改善之上,而且涵括改善農山漁村經濟整體的計劃性、組織性,其中包括整備活用農業經營的基本要素,統制生產買賣、改善金融、刷新普及產業組合、聯絡統制諸產業團體、充實備荒共濟制度等,關於具體方針今後隨時指示」[19]。前者充分說明本次國民經濟更生運動的重點在於「自力更生」之上,鼓勵國民「樹立經濟更生計劃」,而政府則將對國民樹立的經濟更生計劃給予「補助」。後者是對地方官員的訓令,其中更加強調農林省在本次經濟更生運動中對地方的權利,不再僅僅是「指導普及」,而是「指示」並「實施所有方策」。重要的是,在此可以看到農林省在農山漁村經濟更生運動實施過程中,開始具有指揮內務省管轄下的地方行政機構的權力。

  1932年11月8日,由經濟更生部主持召開了第1屆農村經濟更生中央委員會,同年12月2日,《農山漁村經濟更生計劃樹立方針》出台並向全國發布。方針由六方面組成:(1)改善農業經營組織;(2)削減生產及其他經營費用;(3)生產方法的改良及生產統制;(4)農產品販賣統制;(5)農業經營用品的分配統制;(6)改善農戶經濟。以上包括農業生產、經營到販賣整個過程的計劃方針中,既可以看到政府統治意識的存在,又可以看到合理化、組織化意圖的出現,體現出當時農政體系中存在的各種不同觀念。上述方針的實施方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府縣招募「經濟更生指定村落」(以下簡稱「指定村」)。希望成為「指定村」的村落必須成立經濟更生委員會,樹立本村的「經濟更生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政府對「計劃」支付100日元的補助金。「指定村」被認定後,全村成員則必須共同遵照「計劃」完成所定內容,1936年起政府開始對「指定村」支付特別補助金以促進「計劃」的實施。另一是自1934年起,政府通過國庫補助設置「農民道場」,專門培養經濟更生運動的中心人物。

  在以上背景下,農山漁村經濟更生運動於1932年至1941年間在全國各地展開,其具體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32—1935),組織整備階段。其間中央及地方層次的指導經濟更生運動的組織機構不斷完善。自農林省經濟更生部成立後,共委任1千餘名了解地方情況的人員作為農村經濟調查人員,收集地方相關情報;並在內務省的協助下,於1935年1月在各府縣成立「經濟部」;至此中央與地方的政策推行通道形成。第二階段(1936—1938),全面展開階段。1936年度起「經濟更生特別補助制度」開始實施,政府希望通過對「指定村」支付「補助金」提高村民的積極性,從而促進經濟更生運動的發展。為此,政府對「補助金」支付設置條件,要求必須是「計劃」樹立一年之後的村落,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必須團結一致,村中必須存在道場培育的中心人物,對具備以上條件的因缺乏足夠的資金使「計劃」實施出現困難的村落給予補助金的支持。第三階段(1939年—1941),戰時體制下經濟更生運動的重組階段。1938年國家總動員體制形成,戰時體制下的經濟更生運動,在物資、人員的收用及生產、配給、消費等方面受到更大的限制,經濟更生運動開始向糧食增產運動轉化,特別補助制度的實施出現困難。1941年1月經濟更生部解散,經濟更生運動停止。1930年代的農山漁村更生運動中的「指定村」數量變化及農業道場設置狀況可見表7-6。

  表7-6 指定村數量變化及農業道場設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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