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日本壟斷資本主義體制下的寄生地主制
2024-10-13 11:00:53
作者: 吳廷璆
在日本資本主義發展、確立過程中,農業部門實現了土地制度的近代化,這使得農民獲得了土地的私有權,然而農業的資本主義化卻在寄生地主製成立的前提下終未實現。寄生地主製作為日本資本主義的一大特徵,在日本資本主義確立期得以發展、擴大,換言之日本資本主義確立過程中的經濟發展狀況,為寄生地主制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條件,其中包括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農民階層的兩極分化、農村經濟的變化、政府的地主保護政策等。但必須注意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資本主義開始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寄生地主制本身已經無法從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中得到發展、壯大的機會及可能;資本主義與寄生地主制的關係與一戰前相比出現了質的變化。
首先,壟斷資本主義與寄生地主制的關係。
(1)勞動力供需關係。日本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農業部門不僅為資本主義提供了資本原始積累的基礎,同時為資本主義工業發展提供了豐厚的僱傭勞動力,而這種勞動力供需關係的內涵在壟斷資本主義確立前後(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出現了明顯的變化。寄生地主制下,地主通過租佃關係將佃農與高額實物佃租捆綁,並通過租佃關係使農業經營停留於「過小農」狀態之中,加之商品經濟向農村的擴散,農村自給自足經濟解體,為此農閒期農民的「副業」,即兼業成為農民獲取貨幣維持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一戰前資本主義確立過程中,以家庭內手工業及小型工業——主要包括制絲業、紡織業、和紙等——為主的工業生產乃至礦工業生產,對僱傭勞動者的需求仍停留在流動性、補充性勞動力需求之上,其絕大多數來源於農民的兼業勞動。[7]上述家庭內手工業及小型工業中的流動性勞動力需求,與寄生地主制下農民的兼業勞動需求,在一戰前資本主義確立期恰好處於相互一致階段,兩者在為對方的發展提供一定條件的同時,自身也得到了發展。
然而,一戰後日本資本主義發展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以重、化學工業為主的大型機械化工業的發展,需要大量長期、固定的僱傭勞動力,湧入大企業並成為長期僱傭勞動者的農民數量不斷增加,壟斷資本主義與寄生地主制之間的勞動力供需關係發生了質的變化。表6-6是壟斷資本主義確立後,就業年數在8年以上的男子僱傭勞動力人數變化。從中可以看到,在中、大規模工廠中男性勞動者數量的增加並不明顯的前提下,8年以上從業的男性勞動者數量顯著增加,並且從後者的增長速度上可以看到,前3年的增長率明顯低於後3年的增長率。以上充分說明,壟斷資本主義階段農業部門為工業部門提供的僱傭勞動力的性質,已經從流動性、補充性轉化為長期性、固定性。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型企業中固定僱傭勞動者的大量出現,使農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構成新的工廠勞動階級。至此以大、中型工業為中心的工業部門,開始脫離一戰前與農業經濟相結合的、源於農民兼業性勞動需求的勞動力匯集方式。
表6-6 就業年數8年以上男性僱傭勞動者數變化(單位:人)
(2)資本供需關係。與一戰前日本資本主義與寄生地主制在僱傭勞動力供給關係中存在的相互依賴同樣,資本供求關係中兩者的相互依賴亦明顯存在。其一,地租在政府稅收中所占比例的變化。明治前期(1887即明治20年迄)地租在政府稅收中所占的比例雖從初期的90%以上(在整個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為80%以上)降至60%左右,但仍不失為政府稅收,乃至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雖然明治後期隨著其他稅種的增加,地租在稅收中所占的比例不斷下降,但明治末年的1911(明治44)年其所占比例仍保持在23%左右。一戰後的1918年,地租在稅收中所占的比例降至15%,與一戰前相比其下降速度加快(見表6-7)。其二,私營企業資本匯集途徑的變化。一戰前私人企業資本的匯集途徑——股票的發行及銀行借貸——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個人資產,即以大地主的土地所有為信用背景。換言之,一戰前的日本資本主義確立期,家庭內手工業及小型工業的發展及資本匯集過程中的擔保體系和資本提供,均離不開寄生地主制下大地主的土地所有。然而一戰開始後日本經濟的急速發展,使家庭內手工業及小型工業快速向工場制工業及大型工業轉化,加之金融資本的確立使寄生地主制的土地所有與私人企業資本的供求關係開始弱化。
表6-7 明治末至大正前期政府稅收體系中地租所占份額的變化(單位:日元)
其次,壟斷資本主義下的寄生地主制。壟斷資本主義確立後,寄生地主制與資本主義的關係與一戰前相比出現了很大的變化,這種變化使始終存在於日本資本主義構造中的高速發展的工業與半封建農業經濟體制之間的矛盾日趨嚴重,一戰末期的大米暴動(米騷動)則是該矛盾最為直接的表現。應該注意的是,在日本資本主義原始積累及其確立過程中,上述工、農業之間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緩解,其主要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點:(1)日本資本主義原始積累過程中,地租是政府推行殖產興業政策的財政基礎,因此確保地租收入成為政府對農業部門的最大期望,為了保證地租收入不低於舊貢租水平,政府通過地租改正對地主的土地所有權給予保護,甚至在土地的租佃關係中對地主的收租權給予了過度的保護,為封建性租佃關係的存在提供了有利條件。(2)資本主義確立過程中,寄生地主制為家庭內手工業及小型工業提供了符合其發展需求的流動性、補充性廉價勞動力及資本匯集保證,在為資本主義工業發展提供支持的前提下得到了自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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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戰前的議會選舉制度,使寄生地主因繳納地租的數額獲得一定的政治地位及發言權,為此對農業部門中存在的半封建租佃關係的質疑很難出現在政治決策之中。
一戰前米價的高騰雖然給一般民眾的生活帶來極大壓力,乃至「米騷動」爆發,但是地主階層卻從中獲取了極大的利益。然而一戰後的1920年代,戰後經濟危機造成大米價格暴跌,加之以大米暴動為起點的民眾運動不斷發展壯大,特別是被稱為「小作爭議」的佃農鬥爭進入白熱化,地主經營面臨佃租減少、租稅增加、土地投資條件惡化等困難。以上背景下,開始販賣土地投資市區土地及股票生意,乃至將土地投資轉向殖民地地區的地主不斷增多。1920年代以後大土地所有者數量的變化可見表6-8。如表中所示,土地所有數量在50公頃以上的大地主的數量,自1920年後不斷減少,至1940年的20年間包括北海道在內下降了31%左右。其中從地區上看,該數字減少最為明顯的是近畿6府縣[8],減少了將近一半;以大土地所有者數量著稱的新潟縣的減少同樣明顯,20年間減少了將近30%;相反東北6縣的數字略有增加。從整體上講,一戰后土地所有在50公頃以上的大土地所有者的數量逐漸減少。不僅如此,1924(大正13)年4月政府召開租佃制度調查會,出台《自耕農創建計劃大綱》[9],農業政策的熱點開始轉向創建、保護自耕農,寄生地主制的黃金時代漸行漸遠,日本的大地主土地所有現象開始弱化。
表6-8 所有土地在50公頃以上地主數量的變化(單位: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