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與中東和平進程
2024-10-13 10:47:34
作者: 吳廷璆
中東和平進程是以1977年11月埃及總統薩達特訪問以色列,雙方領導人就阿以衝突問題舉行會晤為標誌開始的。中東和平進程雖然歷經20餘年,至今仍無最終結果,但是通過和平手段解決阿以矛盾,是阿以雙方經過長期武裝衝突後得出的共同認識。
中東和平進程的核心問題,是如何解決巴勒斯坦問題。進入80年代後,日本不僅事實上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簡稱:巴解組織)並給予准國家的待遇,而且還試圖參與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1981年10月,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應邀訪問日本。雖然日本方面是以「日本巴勒斯坦友好議員聯盟」這一非官方組織出面邀請、接待,但是實際上這一切都是由外務省運籌。日本方面給予阿拉法特主席以「准貴賓的資格待遇」,[2]首相、外相分別與其舉行會談,日本的自民黨以及各界要人多次與其會晤。日本邀請阿拉法特來訪,首先表明對巴勒斯坦問題的重視程度。其次有助於了解巴解組織在中東和平進程問題上的立場與態度,使日本能夠制定有效的中東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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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4月,巴解組織駐東京辦事處代表阿布杜·哈米德作為阿拉伯國家外交使團成員,參加了日本外相安倍晉太郎主持的天皇生日招待會。巴解辦事處雖然不享有駐外使館的特權,但是日本已默許其「享有同等的待遇。」
1982年6月,以色列軍隊以鎮壓巴解組織游擊隊為由,悍然發動了入侵黎巴嫩事件。日本對此迅速作出反應,首先支持聯合國安理會對以色列的制裁決議,宮澤喜一代理外相發表談話,譴責以色列的侵略行徑。其次對難民採取經濟援助措施。1982年6月、11月,日本政府分兩次對包括巴勒斯坦人在內的黎巴嫩難民提供總計200萬美元的緊急財政援助。[3]日本的這一措施運用得當,反應及時,反映出日本政府對中東和平進程問題有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
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國宣告成立。12月,阿拉法特宣布:(1)接受聯合國安理會第242號、第338號決議;(2)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3)放棄恐怖行動。[4]巴解組織的這一政策變化,不僅為巴解組織直接與美國對話開闢了道路,而且也給中東和平進程帶來新的變化。日本雖然沒有立即承認巴勒斯坦國,但是卻非常重視阿拉法特領導下的巴解組織所採取的現實、穩健政策。1989年10月,阿拉法特首次應邀正式訪問日本,這是其訪問法國後,正式訪問的第二個資本主義世界大國。在阿拉法特訪日期間,日本首相、外相及各在野黨首腦分別與其舉行會談。日本方面再次明確提出「中東和平三項原則」:(1)以色列撤出占領土地;(2)巴勒斯坦人實行民族自決,其中包括建立獨立國家;(3)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5]阿拉法特在訪日期間,出席了巴解組織駐東京辦事處升格為「巴勒斯坦常駐總代表團」的揭牌儀式。巴解組織駐東京機構的升格,反映出日本對其重視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1988年6月,日本外相宇野在訪問敘利亞、約旦、埃及後,又訪問了以色列,這是日本現任內閣大臣首次訪問該國。日本積極地活動於阿以雙方國家之間,意味著日本試圖參與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但是,在80年代日本始終沒有能夠真正參與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在人們期待著中東和平進程能夠出現進一步轉機之際,進入90年代後的一場海灣戰爭又使其終止不前。
1991年2月28日,海灣戰爭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的勝利和伊拉克的失敗而告終。海灣戰爭的結局使中東地區出現了有利於美國的政治新格局。與此同時,作為另一個超級大國蘇聯卻因國內改革而矛盾重重,最終於1991年12月解體。二戰以來的東西方「冷戰」格局徹底打破,為日本真正參與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創造了條件。此時美國認識到要想長期控制中東地區,必須首先解決阿以衝突問題,於是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又被提出。美國在中東地區有關國家「穿梭」外交活動中,感到蘇聯在阿拉伯國家中仍有不可低估的影響,於是拉其入伙為陪襯。海灣戰爭不僅使阿拉伯世界出現分裂局面,而且因巴解組織支持伊拉克,使其戰後在阿拉伯世界的地位低落,外交上困難重重,為此巴解組織不得不採取更加靈活、務實的對策,也為中東和平進程發展創造了條件。
1991年10月30日,經過美蘇及各方面的8個多月的艱苦努力,解決阿以衝突的中東和平國際會議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舉行,史稱「馬德里和會」。然而由於以色列政府不肯作出讓步,使阿以雙邊會談沒有實質性進展。為了推動雙邊會談的進展,中東和會又舉行了多邊會談,即阿以衝突有關各方就共同關心的軍控、水資源、能源、生態環境、難民等區域合作問題舉行多邊談判。日本是多邊會談的積極參與國,並作為獨立一方派代表參與,標誌著其真正參與解決中東和平進程問題。日本參與了1992年1月在莫斯科舉行的多邊談判籌備會議,接著又分別參加了1992年5月在華盛頓舉行的軍控與安全會議;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的經濟與發展會議;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的水資源會議;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的難民會議。特別是1992年5月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環境會議,日本作為主持國,主持會議召開。在日本的精心組織下,環境會議先後在日本東京(1992年5月)、荷蘭海牙(1994年4月)、海灣國家巴林(1994年10月)、約旦安曼(1995年6月)舉行了7次會議,是多邊談判分組會議中舉行會議次數最多的工作組。另外,在日本東京,1993年12月還舉行了多邊談判指導委員會會議。目前,日本在中東和平多邊談判國際協商的工作委員會中擔任多項重要職務。日本官員分別出任環境工作委員會委員長,經濟開發、水資源、難民事務等委員會的副委員長,還是運營委員會成員國等。
積極開展環境外交,是日本外交的新特徵。同樣,在中東地區日本也在極力推行環境外交。冷戰結束後,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和國際關係重心的轉移,環境問題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人們已經認識到環境問題將是影響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關鍵性問題,誰在此問題上掌握了主動權,誰在未來的全球戰略格局中就會處於主導地位。在中東地區,日本試圖利用環境問題為突破口,逐漸加大參與中東地區事務的力度,最終實現操縱或控制該地區。
正當中東和平進程步履艱難之際,1992年6月以色列大選,主張以「土地換和平」的工黨領袖拉賓獲勝。接著巴以雙方於1993年8月底簽署奧斯陸協定,9月9日阿拉法特與拉賓相互致函,宣布巴解組織承認以色列的和平生存權;以色列承認巴解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9月13日,巴解組織和以色列政府代表在美國華盛頓正式簽署巴以《臨時自治安排原則宣言》,日本政府代表,首相宮澤喜一作為嘉賓出席儀式。1994年5月4日,巴以雙方又在埃及開羅簽署《加沙——傑里科自治執行協定》,日本政府也派出代表、外相出席儀式。1995年9月,日本首相村山富士在訪問沙烏地阿拉伯、埃及、敘利亞後,又訪問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這是日本現任首相第一次訪問這兩個國家。日本首相敢於涉足中東地區矛盾焦點國家,反映出其在該地區的國際地位提高,也反映出其參與中東和平進程的態度。
正在阿以和談順利向前推進之時,1995年11月4日,力主推動中東和平進程的以色列總理拉賓遇刺身亡。接著以色列外長佩雷斯出任總理,並表示繼承拉賓事業加快和談進程。然而出乎人們的意料,1996年5月29日以色列大選,利庫德集團領導人內塔尼亞胡擊敗佩雷斯,以色列政壇再次出現利庫德集團掌權時期。內塔尼亞胡上台後,頑固地堅持既定的強硬立場,使中東和平進程又一次進入艱難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