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政府對「北方領土」問題的政策
2024-10-13 10:43:19
作者: 吳廷璆
日本法西斯發動對外侵略戰爭是造成戰後「北方領土」問題出現的重要原因,如果沒有日本對外侵略戰爭,也就沒有蘇聯出兵占領日本領土。為了儘量減少日本領土喪失,還在軍事占領時期,吉田內閣於1945年11月在外務省設置專門機構研究對策。1946年1月26日,該機構提出利用《開羅宣言》所謂「不擴大領土原則」,作為媾和條約的一個主要基礎,可使日本領土損失儘量減少。有關庫頁島南部歸屬,預料到屬於日俄戰爭後日本獲得,按《開羅宣言》規定屬於被剝奪的。1946年5月,該機構提出:(1)主張千島群島不是日本以侵略手段獲得。(2)主張國後島、捉擇島、色丹島及齒舞群島應保持為日本領土。(3)主張千島群島北部交由聯合國委託統治,以阻止蘇聯擁有,這樣可能根據以後形勢變化再次收回。
1949年12月,日本政府有關領土問題見解發生變化,認為日本沒有參加《雅爾達協議》,所以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仍視為本國領土。日本政府的這種認識變化來自當時美國對《雅爾達協議》的不同解釋,認為在國際冷戰形勢下,美國會站在日本一邊的。1951年1月,日本外務省制訂的對策,就提出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的最終歸屬交由聯合國大會決定。這表明日本支持杜勒斯的《對日媾和七原則》,認為四大國不可能對領土問題做出決定,最後只能由聯合國大會決定,從當時美國在聯合國的影響作用看,領土問題有可能會向著有利於日本方向解決。
1950年3月,日本接到美國「臨時備忘錄」後,感到美國可能對日蘇領土問題採取不介入方針,便試圖勸說美國繼續關注領土問題。3月16日,日本向美國遞交備忘錄,認為僅自己與蘇聯解決領土問題是不現實的,因此強烈希望美國能夠繼續直接參加解決。同時提出,如果蘇聯不在對日媾和條約上簽字,媾和條約就不應對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的歸屬問題做出任何規定。1951年3月底,日本政府制定了兩套有關領土返還政策:一是蘇聯如果不參加對日媾和會議,雖然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仍在蘇聯占領下,但是日本卻保有對該領土的法律主權。二是蘇聯如果參加對日媾和會議,有關「千島群島」地理定義選擇對日本有利的定義,即把千島群島南部從「千島群島」的地理範圍中消除。
1950年4月16日,吉田茂向來訪的杜勒斯提出,在媾和條約中明確規定千島群島南部不包括在「千島群島」範圍內。對此杜勒斯指出,如果把「千島群島」定義在媾和條約中規定,就必須要與有關國家進行協商,這樣就會使對日媾和條約在簽字時間上往後推遲,所以拒絕了吉田茂的要求。吉田茂為迴避此事態出現也不得不接受杜勒斯的主張。
1951年9月《舊金山對日媾和條約》簽訂後,吉田茂內閣雖然依靠美國使日本獲得獨立地位,但是在對蘇關係上面臨諸多難題。(1)加入聯合國問題。日本要重返國際社會,三次申請加入聯合國皆遭蘇聯否決而失敗。(2)日本戰俘遣返問題。據日本政府1955年5月調查,仍在蘇聯境內判明姓名並確實生存者為1452人,判明姓名但生死不明者為11279人,合計12731人。[28]被俘家屬強烈要求政府與蘇聯交涉。(3)漁業問題。蘇聯占領「北方領土」後,對闖入該海域日本漁船實施緝拿,日本漁民強烈要求政府與蘇聯交涉。(4)北方領土問題。日本各階層人士要求政府與蘇聯交涉返還領土。(5)結束戰爭狀態問題。蘇聯未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實際上兩國仍然處於戰爭狀態,日本各界人士要求政府與蘇聯交涉結束戰爭狀態確保安全。然而這一切因吉田茂內閣的「對美一邊倒」路線,使其走到了死胡同,這樣1954年12月9日,力主恢復對蘇關係正常化的鳩山一郎內閣上台。
鳩山內閣上台後,積極開展對蘇恢復關係正常化工作。1955年2月4日,鳩山內閣審議通過對蘇交涉方針,外務省據此制定了具體交涉方針,即「訓令十六號」。其規定:「解決領土問題:首先是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其次是返還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29]從日本政府制定的交涉方針看,其把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作為最低條件,其他領土問題保留將來談判返還的形式就可以達成妥協。這樣日本在兩國談判初期,就要最大限度向蘇聯提出返還領土要求。
日本把最大限度領土要求作為初期談判選擇,首先是考慮到國內各種因素。對北方領土問題是日本國內重要政治問題之一,在談判中必須慎重考慮國內各種勢力主張。假如以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為條件實現恢復兩國關係正常化,必然遭到國內輿論和在野黨勢力強烈反對,因此有必要讓其看到政府是在蘇聯強硬態度之下不得不採取的退讓。其次是考慮國際政治因素,特別是考慮美國能否接受問題。美國在1955年1月26日對日本備忘錄中,提出不希望日蘇兩國談判脫離《舊金山對日媾和條約》中的有關規定,該和約沒有決定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的最終歸屬問題,日本如果承認蘇聯擁有這些領土主權,對於美國來說是不能接受的。[30]所以日本政府對蘇交涉,要讓美國明白日本為爭取蘇聯做出最大限度讓步,進行了最大限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