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傳統家族制度的瓦解
2024-10-13 10:23:35
作者: 吳廷璆
戰前日本的家族制度不僅是重要的法律問題,也是重要的政治問題及道德問題,因此,家族制度的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綜合性社會改革。戰後初期,美軍對日占領政策的核心是日本的非軍事化與民主化,占領日本的最終目的,是「保證日本不再成為美國的威脅」。1945年10月,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下達「五大指令」,即,1.賦予婦女參政權,實現婦女的解放;2.鼓勵成立工會組織,加強工人的發言權;3.實行教育自由化;4.廢除專制機構;5.促進經濟制度民主化。表面上,這五條當中沒有一條是對改革家族制度的直接要求,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傳統家族制度不僅在法律與道德方面影響和制約著日本人,而且同日本人的經濟生活與政治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在新憲法和新民法的頒布與實施徹底否定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同時,戰後初期的一系列民主改革也直接影響到人們家族觀念的變化,促進了傳統家族制度解體。
在政治上,象徵天皇制使近代以來的家族國家宣告瓦解。根據1946年頒布的《日本國憲法》,天皇從戰前的「神聖不可侵犯」變為「日本國的象徵」,從明治憲法體制下的總攬國家大權的地位降至新憲法體制中無任何實際權力的象徵性元首地位。象徵天皇制的產生對日本家族制度的影響非同小可。戰前,天皇被置於「現人神」的崇高位置,明治憲法明確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確認了天皇家族對全體國民的統治權。而在象徵天皇制下,作為「日本國的象徵」的天皇的地位,要「以主權所在的全體國民的意志為依據」。這樣,至少在法律上,國民的意志成了主宰天皇地位的關鍵,從根本上否定了戰前的君臣父子關係。軍國主義政權所構築的舉國為一大家族,皇室是總本家、天皇是總家長、全體國民是家族成員的家族國家體制徹底崩潰。象徵天皇制從政治上宣告了長期束縛日本人的封建家長制解體。
戰前,天皇制不僅是日本最大的家族制度體系,而且,皇室是日本傳統家族制度的總代表。比如,皇室是一個典型的複合家族,規模龐大,其成員不僅包括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皇太子妃、皇太孫、皇太孫妃,還包括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女王等直系及旁系親屬。1947年10月,根據盟軍總部的意見,11個宮家被剝奪皇籍,禁止他們以皇族名義過寄生生活,51名皇族成員被廢黜為平民,只保留了三位皇弟的皇籍,皇室規模大大縮小。世襲的華族制度也被廢除。戰前,為了維持所謂「萬世一系」的皇統,皇位的繼承要與皇室財產、神器等同時由皇室之男系的長子繼承,因此,與其說「日本獨特的家督繼承制對於維持萬世一系之皇室的繼承是絕對必要的,莫如說正是出於皇位繼承的維持和確保皇室的必要,才規定了日本獨特的家督繼承制」[3]。這種繼承制度是維持以天皇為總家長的「家族國家」和天皇及其以下所有父家長的權威所不可缺少的制度。在象徵天皇制下,皇位的繼承要根據由國會通過的《皇室典範》來實施。1947年1月15日,經國會決議公布的《皇室典範》與舊的《皇室典範》相比較,剔除了宣傳「萬世一系」「祖宗肇國」之類糟粕,不再將伴隨皇位繼承的祭祀活動作為天皇神聖權威的標誌。同時,根據憲法規定,一切皇室財產屬於國家,皇室費用均納入國家預算,並要經國會決議通過,皇室因此被剝奪了經濟特權。皇位雖仍由屬於皇統的男系依循長子長孫的次序繼承,而家督繼承制的實質性內容已經蕩然無存。這些改革無疑會對以皇室為楷模、注重家族傳統的日本人產生強烈的震撼和影響。
在意識形態領域,隨著天皇由神變成了人,維繫家族國家與傳統家族制度的思想意識也得到清算。在教育改革過程中,由於否定了「教育敕語」,國民的思想道德教育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忠君愛國」「克忠克孝」不再是國民道德的核心,而代之以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民主主義。根據1945年12月15日占領軍當局發布的廢除國家神道的指令,對「日本天皇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優越於其他國家元首」和「日本國民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優越於其他國國民」的宣傳,都被作為「軍國主義和極端國家主義的意識形態」而被禁止。[4]同時,宣傳家族國家觀、鼓吹忠君愛國的《國體之本義》《臣民之道》,以及有關此類書的評論和注釋等出版物也被禁止出版。這樣,長期以來束縛日本國民的精神枷鎖、作為日本法西斯軍國主義精神支柱的神社神道,被迫與政治、政權分離。這一舉措的重要作用不僅在於廢除神道的特權,剷除天皇制意識形態,而且,觸及戰前日本家族制度的核心。因為長期被稱為「祖先之教」的祖先崇拜傳統一直是日本家族制度的基礎,明治民法維護所謂「淳風美俗」的家族制度的內容都是基於祖先之教的家族觀而制定的。因此,廢除國家神道的指令雖不是直接針對家族制度的改革,卻從思想上、精神上瓦解了日本傳統家族制度的基礎。
在經濟領域,解散財閥的舉措給傳統家族制度以強烈衝擊。戰後,作為財閥總公司的控股公司被解散,指定56個財閥家族將所持的有價證券交給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使財閥家族對下屬企業的控制基本解除。同時,為防止財閥東山再起,解除了財閥家族在所有企業中的一切職務,並且不允許重新任職,切斷了財閥的人事網。通過這些措施,排除了財閥家族對企業的控制,消除了日本壟斷資本的封建家族式統治。這些措施不僅對戰後日本經濟的恢復與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而且推動了社會變革。除此之外,戰後農地改革也直接破壞了舊家族制度的基礎。明治維新後,日本儘管實行了地稅改革,廢除了封建領主土地所有制,但是取而代之的是寄生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村中盛行半封建的租佃制度,以地主和佃農的「家格」(即門第)為中心的身份制度嚴重束縛著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因此,戰前的農村及土地制度被稱作「封建家族制度的溫床」[5]。經過戰後農地改革,消滅了寄生地主制,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自耕農制度,從而衝擊了在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維護家長制的舊家族制度和傳統習慣。地主失去了大量土地,家長的權威隨之一落千丈。佃農獲得了土地,擺脫了租佃關係和身份關係的支配與束縛。因此,上述解散財閥與農地改革的意義絕不僅僅限於經濟制度的變革,還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比如使遍布全國城鄉的名門望族威風掃地,門第意識受到嚴重削弱,家長喪失統治權。這是對舊的家族制度與家族傳統的深刻革命。
在社會方面,婦女獲得了參政權,使一向處於家族最底層的婦女的地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同時影響著整個家族制度的變革。在戰前舊的家族制度下,婦女是丈夫的奴僕,是為實現家的延續而生兒育女的工具。婦女在家中無權,導致在整個社會都處於無權地位。儘管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婦女的教育與教養水平不斷提高,在產業革命及後來的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她們卻不能與男子一樣擁有參政權,被野蠻剝奪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這一點使日本近代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大打折扣。戰後,占領當局對婦女參政權問題極為關注,在1945年10月麥克阿瑟對日本政府發出的要求改革的「五大指令」中,第一條就是要賦予婦女參政權。在占領當局的推動下,日本婦女為了爭奪自身權益積極行動起來。1945年9月11日,成立了戰後對策婦女委員會,提出改善婦女地位的具體要求,如要求婦女的公民權、選舉與被選舉權、婦女的政治結社權、就任公職權等。婦女參政運動的開展,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對政府也構成一定壓力,因而不得不採取順應時代潮流的措施。1946年4月10日,是日本歷史上婦女獲得參政權後首次行使投票權的日子。人們曾預想婦女投票率不會超過半數,而實際上66.97%的有選舉權的婦女參加了投票。在這次選舉中,在79名女性候選人中選出39人為日本歷史上第一代女眾議院議員,婦女當選率之高,在當時世界上也是少有的現象。這次選舉促進了日本婦女的政治覺醒,象徵著婦女解放的歷史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