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時日本的火中取栗

2024-10-13 10:11:14 作者: 吳廷璆

  19世紀的世界是英國稱霸的時代,進入20世紀後,英國霸權接連受到後起強國的挑戰,帝國主義國家間圍繞19世紀中葉大致形成的殖民地勢力範圍的再瓜分和反瓜分鬥爭,以1914年6月奧地利皇太子在塞拉耶佛被殺為導火線,於同年7月底演化為第一次世界大戰。

  一戰中形成了以德、奧等同盟國為一方,以英、法、俄等協約國為另一方的兩大帝國主義陣營,當上述各國在歐洲展開全面廝殺時,日本瞅准機會,以日英間有同盟關係為藉口,於8月23日對德宣戰。9至11月間,出兵占領德國在中國的租借地膠州灣和青島,控制膠濟鐵路,並奪取了太平洋上的德屬馬紹爾、馬利亞納和加洛林等群島。

  與此同時,由於歐洲戰場膠著,列強無暇東顧,而袁世凱統治下的中國處於南北對立的混亂狀態,日本認為大舉向中國擴張權益的時機已到。1915年1月,大隈重信任首相的日本政府向中國北洋政府提出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條要求」,即:要求中國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中國的權益以及日本在山東的鐵道鋪設權;同意日本對旅順、大連租借地以及南滿鐵路、安東鐵路享有的權利延長99年,以及日本在中國東北南部和內蒙古東部地區享有各種特殊權益;同意日本對漢陽、大冶、萍鄉的鐵、煤礦進行壟斷性開採;承諾不向其他外國割讓沿海地區及島嶼;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作政治、經濟和軍事顧問,中國軍隊使用日本造武器,日本參與中國的地方警務,中國的鐵路、礦山、港口建設需要外資時首先與日本協商,承認日本在中國各地的醫院、寺院、學校的土地所有權以及在中國的宣教自由等。[1]結果,在日本的武力威脅下,袁世凱政府除了最後一項外竟全部接受,於同年5月9日(「國恥日」)與日本簽署了賣國協議。[2]袁世凱死後,為了控制段祺瑞政府,進一步擴大在華權益,1917至1918年,日本政府以「西原借款」的名義,先後向段祺瑞政府提供武器借款、交通銀行借款、有線電訊建設借款、吉會鐵路借款等計1.77億日元,其中武器借款3200萬日元。[3]與此同時,日本政府還曾設計了一個更大的「和平侵略」中國計劃,即通過向段政府提供武器和派遣日本軍事教官,在軍事上取得對中國軍隊的控制權和指揮權;通過向中國提供官辦制鐵廠貸款並派遣日本技師,確保日本的鋼鐵來源;通過組織中日銀行聯合融資團向中國鐵路事業投資來排擠其他列強,實現日本對中國鐵路交通命脈的壟斷;通過日本借款實現中國的幣制改革,從而將中國經濟納入日元圈。[4]這樣,日本就可以得到「二十一條要求」中中國沒有承認的那部分權益。但是,由於這一計劃的內部意見協調尚未完成一戰已經結束,該計劃只好暫時擱置。

  一戰期間,日本除了在中國攫取了大量權益外,還充當了帝國主義鎮壓蘇維埃革命的遠東憲兵。1917年俄國發生十月革命後,協約國決定出兵干涉,約定日本出兵1.2萬人。但日本卻出動7.3萬兵力,占領了蘇維埃俄國西伯利亞貝加爾湖以西的三個州,直到美國等撤軍一年以後的1921年5月,日本才最後一個退出西伯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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