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律令的情況

2024-10-13 10:00:32 作者: 吳廷璆

  日本律令的內容,完備于大寶律令。養老律令除對大寶律令的內容有若干修訂外,只是字句上的修正。首先,就律而言,日本律和唐律幾乎沒有不同。例如,日本律也把「八虐」放在開頭。「八虐」剔除了唐律「十惡」中的「不睦」和「內亂」,即唐律「十惡」的簡化版。[30]當然,「不孝」也在日本律「八虐」之中。此外,日本律設有「六議」的條目,它不過是合併了唐律「八議」中的「議勤」和「議功」,而刪去了「議賓」。[31]日本律和唐律同樣,都有「留養」和「以官當刑」的規定。[32]既然唐律是儒家化的法律,作為唐律子法的日本律,當然也是儒家化的法律,也包含中國儒家禮的內容。

  日本令雖依據唐令,但亦與唐令有異。不過,日本令仍然體現儒學的政治思想,包含中國禮的內容。《養老令·職員令》規定,太政官中的最高官員——太政大臣的職責是「右師範一人,儀形四海。經邦論道,燮理陰陽。無其人則闕」。太政大臣制模仿唐令,而把唐令中三師(太師、太傅、太保)和三公(太尉、司空、司徒)的職責集中於一人。所謂「師範一人」,就像《令義解》說師者為「教人以道者之稱也」那樣,相對於天皇(一人),具有「道之師」的性格。因此,他以道而為天下之儀表,必須是改正政治、調和陰陽的有德者。這些清楚說明,政治的根本原理在於儒家的「道」。《養老令·選敘令》把德行的好壞作為官吏考核是否通過的第一標準,規定:「詮擬之日,先盡德行。德行同,取才用高者。才用同,取勞效多者。」在評定官吏功過的時候,《養老令·考課令》規定的第一標準是「德義有聞者,為一善」。以上日本令的內容,明顯是儒家「為政以德」思想的反映。

  中國儒家經典《周禮》有「施捨」之制,即免除或部分減免特定人群的課役的制度。《周禮·地官司徒·鄉大夫》中說:「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唐令基於此類傳統思想,規定:「若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聞於鄉閭者,州縣申省奏聞,表其門閭,同籍悉免課役。」《養老令·賦役令》以唐令中該條為模範,大多原樣抄錄,其規定:「凡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聞於國郡者,奏聞於太政官,表其門閭。同籍悉免課役。」[33]這也體現出儒家「仁政」思想的影響,及對「孝順」「貞節」等儒家道德的推崇。

  《養老令·戶令》不單是要構成行政組織,目的還包括教化民眾樹立禮的秩序。例如,關於休妻的「七出三不去」,它規定:「凡棄妻,須有七出之狀。一無子,二淫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妒忌,七惡疾」,「妻雖有棄狀,有三不霖去。一經持舅姑之喪,二娶時賤後貴,三有所受無所歸。」此規定源於中國古來之禮制。唐令的規定接受了古來之禮制,日本《戶令》則原樣繼承了唐令的規定。

  在引進唐律令的時候,為使其適用於日本,自然會有很多修改。但是,對吸收了唐律令底層的儒學政治理念這一事實,應該沒有人有異議。當然,從中國儒學提取出的諸政治理念,並不會成為日本律令或律令國家的唯一中心政治理念,以天皇為現神的思想也是中心政治理念之一。如《養老令·公式令》記載,詔書發布時,天皇的稱號有五種形式。前三種是「明神御宇日本天皇」「明神御宇天皇」和「明神御八大洲天皇」。這三個稱號中的「明神」,就是以天皇為「現人神」而起的稱呼。這個稱呼表明,在日本神話背景下,天皇作為以太陽神為中心的天神的直系後裔,同樣是神。由此提示出,天皇具備成為日本統治者的資格。但是,以天皇為現神的思想,並不是超越於儒家化律令中諸政治理念的上位政治理念,而是與提取自中國儒學的諸政治理念並行。筆者會在下節詳細分析這一問題。無論如何,日本律令也是儒家化的律令,包含中國禮制的部分內容,體現出中國儒學的諸政治理念。這一觀點是不容否認的。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