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道調和主義

2024-10-13 10:00:23 作者: 吳廷璆

  如果把《憲法十七條》看作是從中國古典和佛典中摘錄的諸多語句的雜然排列,並無一貫之思想準則,這樣是否合適呢?不可以。貫穿《憲法十七條》的思想準則是儒、佛、道的調和主義(折衷主義)。它明顯受到中國魏、晉、南北朝思想界主流的影響。在迄今為止的研究中,這一問題尚未獲得關注。

  漢代思想界的主流是經學(今文、古文兩派)。以董仲舒為首的兩漢今文學派,吸收法家和陰陽五行學說,試圖將儒學宗教化,並創立讖緯思想神話孔子。這遭到以王充為代表的古文經學派的反對。古文經學把經典的訓詁和注釋作為唯一工作,沒有加以創新。魏晉時代,士人重新解釋老子的道家學說,並結合莊子的詭辯論,創立了玄學。玄學即變質了的道家學說,在知識分子中間逐漸流行並擴散開來。玄學虛無思想的宗旨與佛教的空無思想相近,因此,玄學自然會吸收佛教思想。在魏晉時代,到中國宣揚佛教的僧侶是西域胡人。這些胡僧也要利用玄學宣揚他們自己的宗教。這樣,老莊和佛教就結合起來了。後漢神仙家們為對抗外來宗教——佛教,仿照佛教創立了道教。道教信奉老子為教主,講妖術但不究哲理,在信仰上與玄學關係不同。南北朝時代是儒、佛、道、玄四家既相互鬥爭又相互調和、吸收的時代。佛教在南朝(宋、齊、梁、陳)發展顯著,特別是被梁武帝定為國教後,勢力達到頂峰。504年,梁武帝在佛像面前發誓拋棄老子邪法,一尊佛教。他還告誡群臣,說老子、周公、孔子都是邪道,唯有佛教才是正道。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雖然力行排佛,但也沒能阻擋住佛教的發展步伐。不過,由於儒學在中國擁有傳統力量,因此歷代皇帝不管如何崇信佛教,結果都不得不依靠儒家禮法來統治人民,佛教並不能擊退儒學在政治層面的地位。佛教信徒們如不使佛教漢族化,使之適應中國社會的傳統習慣,也無法確立其地位。他們開展的宗教活動,必須以不違背儒家倫理道德為前提。因此,幾乎所有佛教信徒都主張儒、佛調和。例如,沈約在《均聖論》中,認為「內聖(佛)外聖(周公、孔子),義理均一」。梁武帝在定佛教為國教的那年,還為紀念孔子修建聖堂,設五經博士。508年,梁武帝說「建國君民,立教(儒學)為首,砥身礪行,由乎經術」,說明在國家政治和個人修養層面,必須以儒學為基礎。574年,北周武帝在判定三教優劣時,也把儒學放在第一位,道教為第二位,佛教則在第三位。

  在魏、晉、南北朝時代,儒、佛、道三家雖然相互鬥爭,但調和與吸收乃是當時思想界的主流。政治上,儒學仍然保有佛、道二者無法匹敵的正統地位。聖德太子受中國思想界儒、佛、道調和主義的影響,制定了《憲法十七條》。《憲法十七條》既然是徹底的政治規範,那麼其思想基調自然是儒學。筆者認為,梅原猛關於《憲法十七條》的認識非常恰當。他說:「貫通《憲法十七條》的主線,到底是儒教思想。(中略)太子很可能認為僅以儒教來治國並不充分。在從根本上改變人方面,佛教是必需的。但在建設國家時,與佛教一樣,法家也是必需的。因此,他以儒教思想為中心,置佛教思想和法家思想於其左右。」[13]

  圖30 道教發祥地龍虎山天師府(江西省貴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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