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日方提出分島及改約方案

2024-10-13 09:56:37 作者: 吳廷璆

  1879年10月,中日雙方相互照會,擬議另派大員會商。12月24日,總署恭親王等致井上馨,表示「琉球一案……既經美國前統領從中勸解。本王大臣因將從前辯論各節,暫置弗提,願照美國前統領信內所稱情事,次第辦理。貴外務省如亦願照辦,希即見復,以便彼此照信商辦可也」。[42]1880年1月15日,井上馨收到上述照會,3月9日復照表示認同。4月17日,日方決定了談判的訓令及條約方案,並遣內閣大書記官井上毅前往北京轉告宍戶璣。其訓令的內容是:[43]

  琉球一案,本是依我政府自主公權而處分者,不容他邦干涉,但清政府對之異議。當初,清國公使與我外務省論辯之後,終至我政府與總理衙門直接照會,往復不迭。頃日,接得總理衙門照會,開陳從前往複議論,置之不提,以美國前統領從中勸解之宗旨為本,妥為涉議雲。我政府自始以保全兩國和好為主義,清國既從前統領之功解,以無事結局,則我所滿足者。今照復總理街門,述我政府同意之旨,然照辦方法如何,清政府尚未明言,我亦甚難。抑據兩國現存條約,內有準許其他各國人民反而不准許兩國者,甚失其平。夫清國與我國同文同種,復有舊來交誼,為唇齒之勢。故而當時兩國締結之條約,乃以真誠和好為本。然比較西人與我國人民在清國所得便否,卻大相逕庭。西人被准許內地通商,且有特惠明文,而獨限我國人民,故而西人常占壟斷,我邦貨物有被驅逐市場之勢。此乃有背和好善鄰之誼,以致我人民對此往往不快。其失之兩國修好本意也甚矣。故而我政府舉清國准許西人者,請求對我人民也予均准。清國若應我之請求,我政府為敦厚將來親睦,可以琉球接近清國地方之宮古島、八重山島二島屬於清國,以劃定兩國之異域,永遠杜絕疆場紛壇。

  該訓令又稱:

  抑琉球廢藩之舉,大號已發,中外人皆知,今舉幾占全部琉球一半之兩島屬於清國,於我國乃是至難之事,而清國將數年來許可他國者及於我國人民,對其國而言,本非輕重也。我勉為其難,以表好意,而切望清國准許其無足輕重者,自信絕非不當。若果如斯,則我人民得免為西人壟斷之憂,清國亦永遠杜絕疆場之紛紜,彼此不快之念,猜忌之心將共消滅,兩國和好之實,於斯可舉,且清國政府一旦准許而又對各國重新改訂時,我政府固無異議,就此預約亦可。又,我政府准許其他各國之權利、特典,今後對清國人民亦可許之,我對其他各國施行改訂者,清國亦可附就之,是時,彼此之間將均衡相接,無所遺憾。閣下宜向總理衙門各大臣說明我之宗旨,務以保全和好了局。至兩意浹洽之時,可准照另紙條約方案制訂約書,雙方署印,再乞批准。

  從上述訓令來看,日方所以同意准照格蘭特的勸解,與清政府重新開議琉球問題,實際意在換取與列強等同的在華權益。因而,1880年中日重新開議的範圍,已經超出了琉球問題。為此,日本政府在此之前便開始通過別種渠道進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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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9年冬,有名竹添進一郎者,受日本外務省授意,自稱「日本閒人」,假運米助賑之機,抵天津會晤李鴻章。竹添曾在1875年隨同特命全權公使森有禮來華,與李鴻章相識。1877年歸國後在大藏省任職,1880年5月任駐津領事,1882年任駐朝鮮公使等。其人漢學淹雅,與李鴻章有文字之交。此次來津之後,便遞書論及琉球之事,言稱「天下無兩婚之婦」。這實際是以「閒人」之名,替代日本政府說話。進而,同年12月7日(舊曆十月二十四日)又會晤李鴻章,且請屏退左右,相互筆談。其間,竹添言稱:琉球本屬日本,復謂德國近時垂涎琉球與台灣,中日倘若失和,其禍難測。對此,李鴻章言稱:「琉球屬中國,自昔已然,天下皆知,非一時一人之私言」,「今忽謂琉球專屬日本不屬中國,強詞奪理,深堪詫異。今若不必爭辯琉球系屬之誰邦,但講兩國宜倍效和好,日本之意欲欺辱中國,吾雖欲和好,其可得耶?」至此,竹添自請回國疏通內閣。[44]1880年3月26日(舊曆二月十六日),竹添返回天津再次會晤李鴻章。自稱奉內閣大臣之意,謂日本政府為講兩國和好之道,願將琉球南部鄰近台灣之宮古、八重山二島分與中國,以劃定兩國疆界,但須修改中日通商條約,各自獲得舉與西人條款,兩國稅務自立。「這就是所謂『分島改約論』,即以二島分與中國作代價,促其承認內地通商及最惠國待遇條款。」[45]與此同時,則進呈《說帖》,其內容與日本政府前述對宍戶的訓令基本相同。對此,李鴻章在寫給總署的信中言稱:「鄙見琉球南島割歸中國,似不便收管,抵可還之球人,固不能無後患。然事已至此,在日本已算退讓,恐別無結局之法。至彼欲同西洋各商人內地賣洋貨、運土貨,原系中外通商公例……該國近與英美會商,減出口稅、加進口稅及各國人犯案由本國官照本國律例處斷等事,皆隱括在內,各節如有成議,利害參半,而立言頗近公平,不敢謂該國將來必辦不到。但末便因球事而牽連及此。」[46]這說明當年作為負責對日交涉的李鴻章,在琉球問題上還是缺乏必爭、必救的信念。

  同年4月4日,李鴻章再次會見竹添進一郎,並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琉球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47]據李鴻章講,這是何如璋訪問美國駐日公使平安時,由平安秘密出示的,是平安與格蘭特協商決定的。[48]7月30日(舊曆六月二十四日),恭親王等在奏摺中也談道:「臣等接何如璋報晤美國駐日使臣平安稱:格蘭特擬一辦法,球地本分三島,議將北島歸日本,中島還琉球,南島歸中國,似此事了,亦兩國有光。又稱格蘭特將大局說定,然後回國」云云。[49]

  上述情況表明,李鴻章提出三分案,乃是事出有因。其所以徑直提出三分方案,似可認為是想在百害之中而取其輕者,以求保存琉球社稷,維繫傳統的中琉關係。但是,日本政府專門尋問美國公使的結果是,平安表示否定,業已歸國的格蘭特也加以否定,言稱「琉球三分案似為駐日公使何如璋在情報上的失敗,而不是李鴻章自身的捏造」。[50]也就是說,何如璋傳遞過來的三分方案,「或(因)日本不願遵照」,已經不再是格蘭特的方案了。因此,同年11月李鴻章與竹添再次會晤時,譴責格蘭特「反覆無常,小人無恆態」。[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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