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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琉關係的延續與發展 1 中琉冊封關係的延續

2024-10-13 09:55:47 作者: 吳廷璆

  如上所述,薩摩入侵琉球後,對其進行洗劫,強行割占琉球、奄美等五島,強制琉球入貢,監視並成為介在中琉貿易之間的盤剝者。然而,這些對中琉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影響。

  據中琉雙方記載,薩摩入侵琉球後,琉球照樣對中國「遣使修貢」,只是因為「其國殘破已甚……乃定十年一貢」。[1]天啟二年(1622年)春,「世子」尚豐派遣王舅毛鳳儀、正議大夫蔡堅等人奉表貢方物,「並以尚寧王訃告,兼請襲封」,同時,「奏乞二年一貢,以效忠順」。[2]為此,熹宗皇帝「乃定五年一貢」。崇禎三年(1630年),尚豐又遣正議大夫蔡廛等人「奏請襲封」。崇禎六年(1633年),毅〔懷〕宗皇帝乃派戶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楊掄為正副使,「齎詔至國,諭祭故王尚寧,封世子尚豐為中山王」,復准琉球二年一貢。[3]及至崇禎十三年(1640年),尚豐王逝世,世子尚賢依然遵從舊例,於崇禎十七年遣使「奉表貢方物,並以尚豐王訃告,兼請襲封」。[4]

  如此種種,說明中琉之間的冊封關係並沒有改變,中國皇帝的冊封仍是琉球世子即位成正統的權威性的依據(請參閱清代冊封琉球年表)。中國史書記載,時至明代「兩京繼沒,唐王立於福建,〔琉球〕猶遣使奉貢」。[5]可見,琉球對中國關係之深。因而史書記稱「其虔事天朝,為外藩之最」。[6]

  在此期間,尤當記述的,是前述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日本「有取雞籠山(台灣)之謀」。當時,忍辱負重的尚寧王,在國家殘破的情況下,依然不忘「遣使以聞」,[7]告諸中國防範日本侵略。這進一步說明了尚寧王始終沒有改變對中國的態度,同時也是對薩摩入侵琉球的抗爭。

  大清入關之後,琉球與中國的關係,隨著時勢的變遷而發展。據載,清順治三年(1646年),琉球使臣王舅毛泰久、長史金思義及前使金應元等,便「隨大將軍貝勒〔當時率清兵入福建滅南明隆武政權者——本書注〕入京投誠」。後因禮官奏稱:「琉球國世子尚賢,前已遣使請封,而今前朝敕印未繳,乞遣通事謝必振,奉旨往諭」,故而未便受封。於是,世祖派遣通事謝必振,與琉球使臣一併歸國。[8]第二年,尚賢王逝世,其弟尚質則「自稱世子,遣使奉表歸誠」。[9]順治十年(1653年),尚質派遣王舅馬宗毅、正議大夫蔡祚隆等,「赴京貢方物,表賀世祖登極,並繳還明朝敕印,兼請襲封」。[10]於是,順治皇帝特遣兵科副理事張學禮為正使、行人司行人王垓為副使,齎捧詔印,往封尚質為琉球王。但因「海氛未靖」,張學禮等人未能成行。以致正副二使連同地方督撫,一併受到懲處。及至康熙元年(1662年),清聖祖「再降敕諭」。內稱:

  「琉球國世子尚質慕恩向化,遣使入貢,世祖章皇帝嘉乃抒誠,特頒恩齎,命使……齎捧敕印,封爾為琉球國王。乃海道未通,滯閩多年,致爾使人率多物故。朕念爾國傾心修貢,宜加優恤,乃使臣及地方官逗留遲誤,未將前情奏明,殊失朕懷遠之意。今已將正副使、督撫等官分別處治,特頒恩齎,仍遣正使張學禮、副使王垓,令其自贖前非……。一應敕封事宜,仍照世祖章皇帝前旨奉行。朕恐爾國未悉朕意,故再降敕諭,俾爾聞知」云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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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學禮等人於翌年七月至琉球國,「成禮而還」。但因冊封遲誤而「處治」冊封使節及地方官員,這在中琉關係史上並不多見。它意味著大清皇帝更加重視對琉關係。同樣,琉球王國也一如既往,把接受中國皇帝的冊封,作為一大盛典。據張學禮在《使琉球記》中記載,琉球國對清代冊封使的來臨,較之前代更為隆重:冊封使船(也稱「冠船」)到岸,「鼓樂導引,傾國聚觀」,其人數「不啻數萬,歡聲若雷」。是時,「王出城三里,至守禮坊下,具朝服行九叩禮」。然後,陪同使節一行,「乘轎進城,至中山殿前,將敕印供奉」,又行九叩大禮。時由副官某登左台,宣讀皇帝詔書,「王〔在台下〕跪聽」。詔書宣讀之後,使節「將敕印並恩賜蟒袍、裝花綾綢四十八匹付王收受」,王再行九叩之禮。事畢,再由另一副官登右台,宣讀寫給王妃的敕諭,王妃同樣「〔在台下〕跪聽」。然後,「將蟒緞、裝花綾綢四十八匹,付王轉付王妃收受,又行九叩禮……」,[12]其場面極為肅穆。而所說的「九叩之禮」,乃是當時中國封建社會臣下對君主的法制。琉球王接受中國皇帝冊封之時,行三拜九叩之禮,可謂也是遵從中國封建禮法的一種體現。

  清代冊封琉球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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