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留學生的派遣
2024-10-13 09:45:58
作者: 吳廷璆
為了吸收西方近代文化,明治政府向歐美派出了大批留學生。
1868(明治元)年,大久保利通率先提出,在公卿、諸侯、藩士之中選拔優秀人才,由政府提供費用,前往英國留學。1870(明治三)年12月,明治政府發布《海外留學規則》。據說,制定該規則的目的為「大興遣歐學生之舉,使之通曉其國體、政治、風俗、人情,研究其制度、文物、學術、技藝及其他百科,鼓舞日新之民,贊助開化之運,以資國家之興盛」[13]。該文件規定,留學生選派無尊卑之別,從庶民到皇族均可為之。並提出品行、年齡、學力三條標準,即要求年齡在十六至二十五歲,誠實聰敏,對日漢典籍和洋學有一定基礎,並通曉所去國語言。還規定留學生在出發前要參拜氏神,在神前立誓,不辱國體。留學期間必須謹言慎行,專心學業,萬一有劣跡發生,則立即召回國內。
從此年開始,各個部門都紛紛派出留學生,如兵部省向法國派遣學生十名學習陸軍,向英國派出東鄉平八郎等十二名,向美國派出有馬乾太郎等四名學習海軍。南校也先後向美、英等國派出目賀田種太郎、菊池大麓等人學習西方的學術和教育。為了北海道的開拓事業,開拓使向美、俄、法、德等國派出留學生二十多名,以學習西方的農學、工學和礦山學,值得注意的是,開拓使還首次派出了女子留學生五名,以圖發展日本的女學和幼教事業。筆者想在此順便指出,由各部門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派留學生的方法,是日本最常使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正如社會學家中根千枝所指出:「有趣得很,日本自現代化以來,出國留學一直採用這種方法。考察一百年來日本派出國學生的情況,可以發現,凡歸國後在建國中有所作為的人,都是國家有意識派出去學習或由公司派出去學習的留學生。」[14]
除留學生外,政府還派遣地方的行政領導人出國考察。1870(明治三)年11月,通令金澤、鹿兒島、靜岡、名古屋、熊本、福岡、廣島等十五藩,指出「方今宇內之形勢,五州如比鄰、外國之治亂變故,關涉我國,至為重要,……了解彼情為今日之急務」[15],要求上述各藩派兩名領導人組團出訪,考察歐美的政治、軍事、社會和文化。
為了培養新國家的領導階層,明治政府對於華族的出洋和留學給予了特別的關心和期待。1871(明治四)年天皇發布敕諭,鼓勵華族出國,並希望他們帶上自己的妻女或姐妹一起去,了解西方的女子教育和「育兒之法」,以培養近代的國民。
皇族中人也紛紛出國,如東伏見宮嘉彰親王,原本是仁和寺的和尚,為了出國而還俗,他一再向天皇表明心跡,要求出洋學習。終於在1870(明治三)年辭去兵部卿的要職,前往英國學習海軍。華頂宮博經親王也要求「奉還品位」,以一介「書生」的身份出國留學。他在上天皇的奏摺中,表示他不願意「尸位素餐」,而希望前往歐洲「刻苦向學,備嘗艱辛,一洗紈絝之積習,而後歸國,以報浩蕩皇恩,得免所謂尸位素餐之責」。[16]滿宮能久親王也獲准前往德國學習軍事。當時的一位在日外國人布拉溫曾對皇族的出國評論說,「此前從無皇族出國的先例,但是堅冰已經打破……其他人今後也將依例而行吧……這一動向是日本政策正確無誤的進步的徵兆」[17]。
在一些藩知事中也有辭官留學的,如大垣藩知事戶田氏共上書天皇稱,方今世界「並立雄視,富強是務之時,外交日開,文化益新,虛名坐食如臣,實趑趄於今日盛謨之甚也」,他要求准予辭去知事職務出國留學。[18]余如佐賀藩知事鍋島直大等也提出同樣要求。政府高官和實力者也多把自己的子弟送往國外,同時也以隨行人員的形式帶出了不少優秀青年一同前往。商界如三井、小野各家也派出了自己的子弟出國留學,像從慶應義塾派往倫敦學習經濟學的小泉信吉、中上川彥次郎等都是。出國留學熱越來越升溫,最後連佛教界也卷了進去,1872(明治五)年東本願寺的住持率領四五名和尚前往歐美。同年,西本願寺也派出島地默雷等三人出國留學。隨著留學者的日益增多,還有人籌劃成立專門代理留學事務的公司。
關於留學對象國,由表4-3可知,去美國者最多,去英國者次之,其後依次為德、法、俄等國。出國最盛時期為1870—1871年。當時政府向留學生推薦的各國「所長學科」為:
英國:器械學、商業、地質金石學、煉鐵、建築學、造船學、畜牧業等。
法國:法學、交際學、衛生、動植物學、國勢學、數學等。
德國:政治學、經濟學、醫學、教育制度等。
美國:郵政、工藝學、農業、畜牧學、商業、礦山學等。如在《導論》中所說,這種情況顯示了日本在吸收外來文化中的選擇意圖。
表4-3 留學生年次、國別與地區統計表(單位:人)
資料來源:石附実著:《近代日本の海外留學史》,ミネルウア書房,1972年,第154頁。
在這樣的出國熱潮中,一方面使大批的優秀青年得以出國深造,掌握西方近代文化和科學技術;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不少問題,如留學前的準備教育不充分,留學生選拔中的不公正現象,以及雄藩所占比例過大等,從而造成了魚龍混雜、耗費巨大,而難以達到預期成果的局面。誠然,多數留學生都能認真學習,成績優良,甚而因使命感過強,思想負擔過重而致精神錯亂,或以勞累過度患結核病而拋命他鄉,但也有一些留學生,如像東久世通暉那樣「在普國留學中,浪蕩而不學習」。有些人甚至「連ABC也讀不來,只會擲金異域」。還有些人「不學無術,妄自尊大,受到外國人的嘲笑」。還有華族或實力人物,利用權勢送自己的不合格子弟出洋鍍金,以便回國當官,正如1874年出版的《東京繁昌志》所說,「貴公子攜莫大之學費,出而遊學西洋,但思快快學成歸國,充任大官。或曰倫敦之『業平』[19],或曰巴黎之『助六』[20],畢竟一技不通,歸國而堪任事者很少」。此外,出國前準備教育不充分也是當時存在的一大問題,這就造成出國後不得不花費相當的金錢和時間來補習基礎課的現象。對此深有所感的一名留英學生曾告誡有志於出國留學的人,務必要在國內學好算術、會話、讀書三門主科,否則「來到萬里異邦學習此三科將是得不償失的」。另外,留學過熱,「留學生萬能」也招致了國內外識者的批評,由於存在著上述種種問題,政府決定對留學制度進行整頓。
大體說,從明治元(1868)年至明治七(1874)年,可以看作明治留學史的第一期,這是一個過渡性的實驗階段,還沒有把開放和能力作為主要原則。另外,就學習內容而言,一部分人固然是從事特殊領域技術的研修,但還有相當多的人只是接受普通教育。[21]從對西方文化的態度來看,也還限於表面的了解,並多採取直接的搬運和移植。
1873(明治六)年11月,政府的參議會議決定撤回全部官費留學生,也就是廢止了官費留學制度。1875(明治八)年發布《文部省貸費留學生規則》,明確規定:(1)根據學力、品行、健康狀況,經考試擇優錄取。
(2)留學費用採取貸款制,即每人每年生活學習費一千元,旅費另給,其標準為:去紐約者四百八十元、去倫敦者六百一十元,另,出國和回國時合併支給預備費一百六十六元。上述貸款自畢業後第三年起開始歸還,並須於二十年內還清。(3)留學年限原則上為五年。(4)學校和學科的選擇須根據留學生監督的指示進行,不得變更。(5)獲得畢業證書者,回國後免予考試,其他均有接受考試的義務。[22]
這年對於申請留學者實行了新的考試方法,要求考生在開成學校修學九周作為預備觀察期,然後再進行考試決定去留。結果絕大部分名額都被開成學校和東京大學的教員、學生所取得。新的方法貫徹了能力主義和平等原則,使不少德才兼備的優秀青年得以出國深造,後來湧現出了大批有作為的各方面的專家。貸款留學制度自1875(明治八)年持續到1882(明治十五)年,前後七年,是為明治留學史的第二期。本期的特點主要是以開成學校和東京大學為選拔主體,從該兩校派遣留學生,當選者在國內都已受完普通教育,出國後均在高等院校或專門學校學習專門學問。在對西方文化的吸收上克服了淺薄的「直譯」式做法,表現出了較強的選擇性和主體意識。
貸款留學制雖收到很好的效益,但留學生學成回國後的工作卻畢竟不能完全由政府決定,這也造成了很大的不便,為了強化國家對留學生的支配,1882(明治十五)年2月文部省制定《官費海外留學生規則》,翌年又發布《文部省外國留學生規程》。根據「規則」,文部卿可在東京大學的畢業生中選擇「將來有大成之望者」,指定留學的對象國、學校、學科和年限,給以官費,使之出國留學,但在學成回國後必須接受文部卿分配的工作,服務年限則為留學年限的二倍。這種制度使國家能夠更集中地吸收留學成果。官費留學制度以後雖有所調整,但基本精神變化不大,從明治十五(1882)年一直到明治末,可以看作留學史的第三期。其主要特點是,出國留學的目的已不再是為了接受外國教育,而主要是進行各種領域的專門研究工作,藉以達到更高的學術目標。另外,由於政府確定了以德國為整個日本國家的學習樣板,官費留學生的絕大多數也都派往德國。
明治維新後,留學生的及時派遣和不斷整頓收到了很大的成效,使後進的日本可以藉助於西方的先進教育為日本近代化培養出一批急需的人才。1875(明治八)年文部省派出的貸款留學生於數年後學成回國,並大體在1882(明治十五)年前後逐漸取代了外國專家。1889(明治二十二)年,日本政府解僱外國專家二百七十五名,此後,完全依靠以歸國留學生為主體的本國專家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和技術等方面的工作。
歸國留學生們在國內組織起了各種專門的學會,如以服部一三等為首的日本地震學會,以箕作佳吉等為首的東京生物學會,余如日本礦業會、電氣學會等,發行了各種學術刊物,如《學藝志林》《東洋學藝雜誌》等。日本地震學會在其結會宗旨中表示,「關於地震的真理,歐美學士也未能盡其蘊奧,且日本從事此項研究最為適當」[23],強調了日本人研究的獨立性和在學術上要作出自己的貢獻的意志。可以說,歸國留學生為日本學術的獨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石。
歸國留學生還創辦了不少私立學校或積極參與了這些學校的經營和教學,如英吉利法律學校(後擴充而為東京法學院)、明治義塾和法律學校等都是。
歸國留學生還組織起一些頗有影響的社團,如小野梓、馬場辰豬等組織的「共存同眾」等,以西方的近代思想進行啟蒙活動,對於日本人民近代意識的覺醒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我們已舉出過一些著名的留學生,這裡再介紹幾位,可能會使我們對留學生的作用有更深的了解:西園寺公望,留法,回國後先後任明治法律學校教員,《東洋自由新聞》社長、主筆,駐外公使,文部大臣,首相。青木周藏,留德,回國後任駐德、奧、荷、英公使,外相,貴族院議員。東鄉平八郎,留英,後任海軍元帥,是日俄戰爭中日本聯合艦隊司令官,打敗俄國海軍的主角。大山彌周,留法,後任陸軍元帥,內大臣。岩崎彌之助,留美,後任三菱社長,日本銀行總裁。小泉信吉,留英,後任慶應義塾長。
山川健次郎,留美,後成著名物理學家,任開成學校、東大教授,東京大學、京都大學校長,貴族院議員。高峰讓吉,留英、美,後成著名化學家,於1901年提煉腎上腺素成功,這是以純粹的形態首次獲得的荷爾蒙,在研究和臨床上廣泛應用;1909年又成功地製造了糖化酵素高澱粉酶。津田梅子,九歲留美,後創辦女子英學塾、《英文新報》,對日本的女子教育和英語教育貢獻很大。等等。
日本留學政策的成功,連張之洞都讚不絕口,張曾在《勸學篇》中說:「出洋一年勝於讀西書五年,此趙營平『百聞不如一見』之說也。入外國學堂一年,勝於中國學堂三年,此孟子『置之莊岳』之說也。……日本,小國耳,何興之暴也。伊藤、山縣、榎本、陸奧諸人,皆二十年前出洋之學生也。憤其國為西洋所脅,率其徒百餘人。分詣德、法、英諸國,或學政治工商,或學水陸兵法,學成而歸,用為將相,政事一變,雄視東方。」[24]張之洞之說未必確切,但不失為一種積極見解。
總之,近代派往西方國家的留學生是實現日本近代化的一支十分重要的推動力量,可以肯定地說,沒有這支力量,日本將不可能有效地吸收西方的近代文化,並實現自身的近代化。
1884年,明治天皇在接見出國留學生時,嘗親作和歌嘉勉之,歌意為「取其善而舍其惡,當使我國不劣於外國」,明白說明日本就是要通過派遣留學生學習西方國家的長處,使自己也步入近代國家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