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2024-10-09 21:56:00 作者: 錢穆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

  「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逸民:逸者,遺佚於世。民者,無位之稱。下列七人,皆逸民也。

  虞仲:或謂即仲雍。然仲雍在夷、齊前,又繼位為吳君,不當人逸民之列。或說:《史記》吳君周章弟虞仲,武王封之故夏墟。

  此虞仲雖亦為君,然其有國出於意外。由前言之,亦逸民也。今按:

  此虞仲本是吳君周章之弟,何以知其為虞君之前乃一逸民?竊恐亦未是。或疑乃春秋時虞君之弟,故系以國名而稱伯仲,殆亦讓國之賢公子,而書傳失其記載。

  夷逸:或疑「夷逸」非人名,因虞仲逸於夷,故曰夷逸。然依逸民伯夷之類,當稱夷逸虞仲,不當曰虞仲夷逸。且逸於夷之虞仲,終為吳君,不得曰隱,又不得曰廢。夷逸殆亦人名,而書傳無考耳。

  朱張:此下孔子分別評說諸人,而獨缺朱張。或疑「朱張」當作「譸張」,譸張為幻,即陽狂也。曰逸民,曰夷逸,曰朱張,三者品其目;夷、齊、虞仲、惠、連,五人舉其人。然夷逸已辨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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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下惠、少連並非陽狂。或疑朱張即孔子弟子仲弓。然孔子評述古昔賢人,不應以己弟子廁名其間。蓋朱張之言行,孔子時已無可得稱,故孔子但存其名,不加論列耳。

  少連:其人見《禮記·雜記篇》,東夷之子。孔子稱其善居喪。

  不辱其身:夷、齊隱居餓死,是不降志。不仕亂朝,是不辱身。

  心跡俱逸。柳下惠、少連並仕於魯,柳下惠三黜不去,則已降志辱身矣。

  言中倫,行中慮:但能言應倫類,行應思慮,不失言行,則所謂降辱,亦惟有委屈之跡耳。故為次也。

  身中清,廢中權:隱居獨善,合乎道之清。放言自廢,合乎道之權。身清猶孟子謂「潔身」,無行可舉,故以身言。放言者,介之推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謂放廢其言也。是二人者,更無言行可舉,故又其次也。或說:放言如後世孔融跌盪放言之例。今不從。

  無可無不可:孟子曰:「孔子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故曰「無可無不可」。

  本章列舉隱遁者七人。伯夷、叔齊,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蓋已遁世離群矣。此為逸民之最高者。柳下惠、少連,雖降志而不枉己,雖辱身而非求合,言能合於倫理,行能中于思考,是逸民之次也。

  虞仲、夷逸,清而不滓,廢而有宜,其身既隱,其言亦無聞,此與柳下惠、少連又不同,亦其次也。此等皆清風遠韻,如鸞鵠之高翔,玉雪之不污,視世俗猶腐鼠糞壤耳。惟孔子之道,高而出之。故孔子曰:

  「我則異於是。」正見其有相同處,故自舉以與此輩作比,則孔子之重視逸民可知。小人無忌憚,自居為中庸,逸民清士皆受譏評,豈亦如孔子之有異於此輩乎?學者當審別也。

  【白話試譯】

  逸民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先生說:「守其志不屈,保其身不辱,這是伯夷叔齊吧!」先生說:「柳下惠、少連,志不免有降抑,身不免有污辱了。但所言能合於倫理,所行能合乎思慮,能如此也算了。」先生又說:「虞仲、夷逸,隱居棄言,但他們的身是合乎清潔了。他們的廢棄,也合乎權衡了。」

  先生又說:「我就和他們不同,我只是無可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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