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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篇第三 (一)

2024-10-09 21:47:14 作者: 錢穆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季氏:魯大夫季孫氏。

  八佾:佾,行列義。古代舞以八人為列。天子八佾,六十四人。

  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十六人。或說:六佾三十六人,四佾十六人,二佾四人。今不從。季孫氏於其家廟之庭作八佾之舞,是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禮。

  

  是可忍也:此忍字有兩解。一,容忍義。季孫氏以大夫而僭天子之禮,此事可忍,何事不可忍。此乃孔子不滿於魯君不能制裁其大夫之僭肆。一,忍心義。季氏八佾舞於庭,上僭天子,近蔑其君,此事尚忍為,將何事不忍為。此指斥季氏。或說:孰,訓誰,指人不指事。孰不可忍,謂於誰何人之所為而不可忍。故當從前解。今按:「是可忍」指事,「孰不可忍」指人,有事則必及人,不當拘泥作分別。季氏忍於其君,則又誰何而不可忍?是誰弒父與君,亦將忍而為之。本章與次章,皆責季氏與三家,非責魯君,當從後解。

  孔子重言禮,禮必有上下之分,遂若孔子存心袒護當時之在上者。

  其實不然。禮本於人心之仁,非禮違禮之事,皆從人心之不仁來。忍心亦其一端。此心之忍而不顧,可以破壞人群一切相處之常道。故孔子之維護於禮,其心乃為人道計,固不為在上者之權位計。

  本篇皆論禮樂之事。禮樂為孔門論學論政之共通要點,故《論語》編者以此篇次《學而·為政》之後。

  或說:本篇不名《季氏》,而稱《八佾》,是孔子深責其惡,故書其事以命篇。或說:篇名非出孔子,因下論第十六篇有《季氏》,故此改稱《八佾》。然則《論語》篇名,當定於全書纂成之後。

  【白話試譯】

  季孫氏在他家廟的庭中使用了周天子八八六十四人的舞蹈行列,孔子說:「這等事,他都忍心做,什麼事他不忍心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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