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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挑戰和機遇

2024-10-09 12:13:08 作者: (印)阿魯·薩丹拉徹

  在許多方面,新一代的去中心化點對點技術不僅反映出了米歇爾·博旺(Michel Bauwens)的P2P觀點(我們在第1章中曾提到),還反映出了在未來幾十年裡它將創造巨大經濟價值的前景。風險投資家克里斯·迪克遜於2014年在他的博客上寫道,比特幣讓類似國際小額信貸、計算能力市場、獲得推崇的社交軟體和其他小額支付等活動變得可能——不是因為我們之前沒有考慮到這些價值,而是因為過去交易成本太高。

  有跡象表明,傳統企業將結合許多去中心化點對點技術的新功能,就像Facebook積極在其私有伺服器群中使用比特流技術。2015年春,納斯達克宣布計劃利用區塊鏈技術支持發展分布式帳目功能以提高證券交易的完整性、審計能力、管理能力和所有權的轉移能力。創業公司R3CEV已經聯合了25個世界最大的銀行財團創建了一個框架體系,旨在在世界金融市場中使用區塊鏈技術。創業公司Provenance提供了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身份驗證服務。舉個例子,通過此服務你可以根據追蹤及訪問關於其全部所有權相關的交易來可靠地建立一個高價物品的信息源頭。2015年消費類電子產品展示會上,IBM和三星展示了一個基於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同的系統,它可以讓一台全自動洗衣機在洗衣液不足時訂購洗衣液,而且當它感知洗衣液已經補足就會使用智能合同技術進行支付。無疑這是個簡單的任務,但是它發展的前景卻是(全自動)物聯網下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市場。

  然而,在我們確認區塊鏈及其他去中心化點對點技術覆蓋了絕大部分世界經濟活動之前,仍然存在很多挑戰。比如安全問題依然存在。此外,分布於所有客戶端的帳目表會隨著時間變得非常巨大,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的發展前景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類似比特幣這樣的支付系統,因為推遲結算的方式,可能需要在處理實時支付方面重新設計,而在實時支付方面,信用卡和行動支付系統(比如PayPal)在今天已經能輕鬆應對。這兩個問題的部分解決方案將來自創造一個更大範圍的「帳外」交易,但這將創建新一層的中介。帳外交易也會製造新的風險。有些人可能會想到Mt.Gox,這個比特幣交易所一方面把用戶的比特幣都納入它中心化的比特幣帳戶,同時還有一個平行的區塊鏈外系統追蹤每個用戶擁有多少比特幣。在2013年損失了相當於4.5億美元的比特幣後,Mt.Gox於2014年停止運營,原因似乎是一個黑客獲得了它的比特幣帳戶的訪問權限。

  也有人擔心會有在交易結算中擁有遠超過51%的計算能力的人(比如,在比特幣平台中就是挖掘比特幣)就有能力改變帳目「建立自己的鏈條」。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之前的共識體系下,就將取代真正的區塊鏈。2014年,比特幣採礦池ghash.io,的確在挖掘比特幣的計算力上獲得了絕對優勢,同時也具備了上述「51%威脅」的可能,儘管他們迅速安撫社區表明他們無意這樣做。

  

  任何分布式市場都必須讓交易結算工作的「獎金」有足夠的分量,以產生足夠的吸引力。作為替代的方法可以是為每筆交易設立一個與之相關的小額的、自願支付的「任務佣金」,同時將此添加到客戶發送供應商的貨款中,然後再作為獎勵分享給「礦工」。[51]這也表明,將會出現與去中心化點對點市場相關的「關注力」規模經濟——大眾已經注意到區塊鏈並足夠關心它,表現在對交易結算和維護帳目完整性等各方面的投入。否則,開始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系統的可能只是進化成一個傳統的第三方平台,僅僅使用了吸引眼球的區塊鏈資料庫。

  也許那些去中心化點對點系統中的最偉大的機會將來自新興的分散自治組織(DAOs)以及分散協作組織(DCOs),如那些在布特林的以太坊以及菲爾德和德菲里皮的Backfeed(美國網際網路公司)中正在形成的組織。這樣的組織假定經濟活動的整體模型以分散的方式進行組織。或許這將認可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的對「平台合作社」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我將在第8章中討論該「平台合作社」。

  有人可能會想知道那些貌似僅僅存在於計算機代碼中的組織的真實可能性有多少。然而,正如布特林對一般性分權協議所指出的,「一方面,和比特幣本身一樣,非常明顯它們『沒有任何背景和支持』;另一方面,在底層它們實際上擁有相當強大的支持,這些支持堅若磐石。」

  布特林所說的支持是什麼呢?他2014年4月在以太坊博客上的一篇博客文章中指出:「重要的是要首先理解,在科技公司,尤其是社交網絡創業公司,大部分除了社會共識之外幾乎都沒有任何支持。」然後他繼續解釋:

  從理論上講,Snapchat、Tinde、Twitter或其他任何類似的創業公司的所有雇員都完全有可能突然同意辭職,然後開始自己的業務,在幾個月內完全從頭開始重建所有的軟體,迅速建立一個卓越的產品。這些公司有價值的唯一原因在於兩個對等的問題:讓所有員工同時辭職,以及讓所有的客戶同時轉移到新的網絡。

  抽象地說,這似乎是為什麼科技公司有價值的一個單薄的理由;當我們想想那些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東西,人們自然會期望其價值是建立在實物資源和政府支持等有形資產之上的,而不僅是虛無縹緲地歸納為:因為一大群人很難突然從一個社會組織轉移到另一個。

  布特林在博客上總結道:「幸運的是,我們還有幾十年去仔細觀察分權協議生態系統將如何發展。」它的確看起來前景甚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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